兰坪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考核结果的通报
浏览:0 来源:
- 索引号
- MB1810275-2024-239001
- 发文机构
- 兰坪县医疗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信息公开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4-02-19 08:49:41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的管理,提升医疗保险服务能力,根据《怒江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考核办法(试行)》和《怒江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考核办法(试行)》,县医疗保障局成立工作组于2023年12月对全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进行2023年度考核,工作组采取由两定医药机构自查、工作组现场抽查、后台调取数据分析等方式进行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优秀单位
(一)定点医疗机构优秀:二级医疗机构:兰坪县中医医院; 一级医疗机构:兰坪县兔峨乡卫生院、兰坪县通甸镇中心卫生院、兰坪县营盘镇中心卫生院、兰坪万和医院。
定点零售药店优秀:兰坪易慧大药房、云南白药大药房、兰坪县康馨药房、兰坪县爱心堂药房、兰坪福康堂大药房。
二、合格单位
(一)定点医疗机构:兰坪县人民医院、兰坪县妇幼保健院、兰坪县金顶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兰坪县中排乡中心卫生院、兰坪县翠屏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兰坪县石登乡卫生院、兰坪县河西乡卫生院、兰坪县啦井镇卫生院、兰坪金顶万和医院、兰坪新视光眼科医院。
(二)定点零售药店:一心堂、仁和堂、博仁、兰坪县康利药房、兰坪中排康谐药店、兰坪百姓平价药房、兰坪利康大药房、兰坪佳兰大药房、兰坪营盘平价大药房、兰坪石登利民药店、兰坪新建药房、兰坪信苑药店。
考核结果与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续签挂钩。对评选出的5家优秀单位提出表扬,希望各单位认真总结,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其他各定点医药机构向优秀单位认真学习,对照存在问题,完善内部管理,进一步做好医疗保险管理工作,更好地为参保人员服务,努力把我县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附件:1. 定点医药机构指标考核评分汇总表
2.定点医药机构指标考核结果汇总表
兰坪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1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