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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兔峨乡兔峨坝易地扶贫搬迁集镇安置点永福社区就业扶贫车间建设项目缺口资金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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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K39591763-2021-165777
发文机构
兰坪县乡村振兴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主题分类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文      号
兰扶发〔2021〕3号
发文日期
2021-06-22 10:20:34

兔峨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补助兰坪县兔峨乡兔峨坝易地扶贫搬迁集镇安置点永福社区就业扶贫车间建设项目缺口资金的请示》(兔政发〔20219)已收悉,经我办研究同意追加2020兔峨坝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永福社区就业贫车间项目建设缺口资金123万元。根据《兰坪县财政局关于审定兰坪县提前下达2021年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方案的请示》(兰财发〔202115号)文件,现将兔峨乡兔峨坝易地扶贫搬迁集镇安置点永福社区就业扶贫车间建设项目缺口资金为123万元下达给你们,并作如下要求:

一、压实责任,确保如期按质高效完成建设任务。根据前期集中规划所形成的路线图,结合县级项目库做好本次资金下达使用方案,按资金量履行好扶贫责任,增加辐射带动量,要明确财政资金只能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成后将投资形成的资产划归村集体所有,建设内容不得与其它项目重复。

二、严格把关,确保资金安全。围绕《兰坪县扶贫车间建设指导意见》精神,要认真研判项目实施主体的持续带贫能力,并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签订好劳务合同,支付的劳动报酬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要按季度在乡村两级公示支付贫困劳动力薪酬银行流水,保证实施主体带贫持续受益不打折扣;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挪用、拖欠、挤占和改变资金的用途。

三、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项目管理。对项目实施主体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严格审核,以免造成资金浪费和资产闲置。项目建成后督促贫困村与项目实施主体签订好财政资金投入所形成的资产转让协议(不具备资产转让条件的可折资、折股计算,如继续经营使用双方协商解决)。同时督促项目实施主体对资产、股金、资金转让及带贫作出书面承诺。

四、严格公示、公告制度,接受群众监督。进行事前公示和事后公告;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控管理,长期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五、加强项目推进及验收报账工作,要严格按照项目方案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在330日前完成报账工作。


附件:2020年度兔峨乡兔峨坝易地扶贫搬迁集镇安置点永福社区就业扶贫车间缺口资金安排表

 

 

                                                       兰坪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1年2月18日


包含附件

  • 附件:2020年度兔峨乡兔峨坝易地扶贫搬迁集镇安置点永福社区就业扶贫车间缺口资金安排表.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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