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坪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关于县第十四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 第62号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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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K39591763-2019-124828
- 发文机构
- 兰坪县乡村振兴局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文 号
- 兰扶发〔2019〕31号
- 发文日期
- 2019-07-19 16:00:00
和利宝等代表:
您们在县第十四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通甸建议成立馆、纪念馆搬迁的建议》,交由我单位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1.首先感谢您等代表提出的建议,收到你们的提案后,扶贫办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认为兰坪是革命老区县,而通甸村武装暴动纪念馆是革命老区重要的红色基因,是传承和弘扬老区精神的培训基地和教育活动场所。提案建议很好,具有一定的操作性和可行性,提案落实后意义重大。
2.兰坪不但是革命老区县,还是深度贫困县。2017年9月25日,中央、国办印发《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实施意见》的通知(厅字〔2017〕41号),要求坚持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集中力量把资金、人力、物力用在扶贫、脱贫上,确保2020年顺利脱贫摘帽。当前正是脱贫攻坚关键时期,您等代表建议提案应让路于脱贫攻坚项目。
3.建议您等代表到2020年我县脱贫摘帽后,再继续提请建议提案,到时可列入你们通甸村发展项目计划中,逐级上报。
(联系人:杨维科;联系电话:18008861898)
兰坪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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