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两项补贴可以“跨省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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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K39591720-2021-179130
- 发文机构
- 兰坪县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办事指南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1-11-16 16:03:53
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
可以“跨省通办”
服务对象: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条件的残疾人群众。
申请地点:自2021年4月22日起,申请人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可以向全国范围内任何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设立的 残疾人两项补贴受理窗口提出,不受户籍地限制。
申请和办理程序:按照异地代收代办方式,统一使用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全国系统)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跨省通办”申请。受理地要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需要提供的材料,及时将残疾人证和相关证明材料等申请信 息录入全国系统,并在申请材料收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推送至业务属地(即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补贴受理窗口;业务属地为申请人远程办理,自收到推送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补 贴资格认定,办理结果将由全国系统实时反馈受理地;受理地应在收到办理结果3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以适当方式通知申请人。享受补贴政策的类型及标准由业务属地负责解释。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自递交申请当月由业务属地计发补贴。
申请人提供所需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残疾证,农村信用社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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