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坪县信访局2019年决算公开
浏览:0 来源:
- 索引号
- K39591675-2020-146990
- 发文机构
- 兰坪县信访局
- 公开目录
- 预决算公开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0-09-28 11:18:00
监督索引号53332500149801000
兰坪县信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兰坪县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兰坪县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主要职责
兰坪县委群众工作局和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政府信访局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正科级行政单位。
县委群众工作局的主要职能:督促检查我县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和群众工作情况;指导协调群众工作;直接调查或交办转办群众工作的重大问题;收集社情民意、及时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总结推广群众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对违反群众工作纪律的党员、干问部提出责任追究建议;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有其他任务。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政府信访局的主要职能:保持各级人民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称序。处理国内群众和境外人士的来信来访事项,保证信访渠道的畅通;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承办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对本级人民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反映来信来访中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有关方针、政策建议。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批示的落实情况;向地方和部门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检查协调各部门信访工作。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协调信访工作外事活动对外交流。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兰坪县信访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重要思想,全面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州信访工作会议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为核心,着力打造更高水平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不断提升专业化、法治化、信息化水平,坚决打好“四项重点”矛盾化解攻坚战,切实增强防风险、护稳定能力,有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维护我县大局持续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作出了积极贡献。
2019年兰坪县信访总量2488件(次)、2506人次,比2018年2473件(次)增加15件(次),其中:网上信访99件(次),来信75件,来访2389批(次)。信访局直接受理206件(次),其中:网上信访24件(次),来信38件(次),来访162批(次),办结199件。 主要工作:
(1)高位推动,切实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县委、县政府进一步深化了对信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信访工作列入党政议事日程,年内县委常委会5次专题研究重要时期的维稳信访事项。贯彻落实州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将信访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同时,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率先垂范带头阅批群众来信和接待群众来访,多次对重要信访问题的处理做出了批示。全年,县委、县政府领导阅批群众来信21件,接待来访43批226人次。县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高位统筹、对6起越级上访和在非信访接待场所聚集上访的及时抓好接访处置劝返,由于应对得法、措施有力,全县突出的信访问题得到有力化解解决。按照《兰坪县委常委接访活动工作制度》,兰坪县级领导率先垂范带头做出表率,积极开展接访下访工作。一是县处级领导对辖区或者分管范围重要性突出的案件采取预约式接访。二是采取敞开大门式接待群众来访。对个别到县政府上访的来访群众,由县政府办引导到县级分管领导直接接访,有效交办群众提出的问题,由部门受理化解。三是沉下身子接待群众来访。结合当前脱贫攻坚、下沉作战、全面总攻的工作部署,兰坪县规定每位处级干部包保2-4个行政村;在下沉作战、推动工作的同时,县处级领导就地化解问题,推动问题在一线发现、在一线解决。四是参照县级领导接待群众来访、下访的工作模式,兰坪县规定科级领导干部、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定期不定期制接待群众来访、办理群众来信,一个月内,不少于6个工作日。通过以上措施,各级各部门领导同志重抓信访、化解矛盾,依法及时就地处理和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发挥了强大的引领带动导向作用,压实了信访工作责任。
(2)深入开展“四大重点”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落实好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问题、重点人员信访矛盾化解要求,信访局班子全面推进“四大重点”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年内,办理完成“四大重点”信访件271件。其中:省级领导包案件1件,州级领导包案件8件,县级领导包案件11件。实现重点领域信访矛盾明显缓解、重点群体串联聚集明显减少、重点问题妥善化解、重点人员息诉息访,促进全县信访形势好转。
(3)推进信访工作信息化升级。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网上信访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大平台对接和系统优化整合力度,把群众通过各渠道提出的信访诉求纳入信访信息系统,健全完善网上流转、部门办理、群众评价、全程监督的信访事项受理办理机制,促进网上信访提能增效,降低人民群众维权成本,不断提高信访事项办理质量效率和信访信息分析研判能力。全年,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含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版、微信信访)受理各级交办的信访件96件。其中: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交办件11件,国家信访局转办14件,省级转办70件(含省级领导包案1件),州级8件,已办结89件,正在办理7件。年内,实现与全省信访会议系统联网,有效进行州县视频接访1次。
(4)自觉践行“人民信访”,加强“人民满意窗口”的延伸。继续巩固“人民满意窗口”创建活动。“创建活动”围绕“提高初信初访办结率、强化信访信息系统的深度应用、深化矛盾问题排查化解工作”等8项重点工作开展。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群众满意率分别达到IOO%、87%、91%,信访结构不断优化,信访形势持续向好。进一步转变工作思路,完善信访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为全县争创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县及时化解各类矛盾。年内,律师参与信访件调解3件21人次。
(5)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县委、县政府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后,我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兰坪县信访局充分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落实好部门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全局上下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思想上、行动上和党中央、上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及时制定下发了《兰坪县信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成立信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配强信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2019年,通过网上信访、群众来信来访共排查问题线索47件,及时移送县扫黑办31件。县扫黑办交办我局26件,办结回复21件,5件正在办理中。
(6)恪尽职守抓好重大敏感时期的信访稳定工作。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信访维稳任务相当重。兰坪县信访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州和县信访维稳暨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全县特点细化工作方案,按照“围绕一条主线、做到两确保(确保大庆节点平稳度过、确保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落实三个不发生(不发生大规模集体进京上访、不发生极端恶性案件、不因信访问题处理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要求,全力做好大庆期间信访维稳工作,受到上级信访部门的表扬。
(7)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新要求。信访局党支部班子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全面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出了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为载体,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坚持对党员队伍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一是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坚持抓思想认识到位、抓检视问题到位、抓整改落实到位、抓组织领导到位,努力实现信访局党支部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的目标。切实增强党员干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二是突出党性修养。以党章党规为镜,注重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强化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三是坚持好党建工作的长抓和抓常。开展好“三会一课”制度,全面落实“5+1”菜单式支部主题党日,有计划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回顾党史国史、重温入党誓词。使全体党员干部宗旨意识、理想信念进一步增强,切实发挥了战斗堡垒作用。
(8)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信访局班子把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第一职责”,坚持抓主业、担主责、唱主角,确保主体责任链条一个不落、一环不松。一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意识,做到常管常严。支委班子紧跟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不断增强做好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对党负责,对本单位的政治生态负责的积极态度,切实把管党治党责任放在心中、抓在手里、扛在肩上,守好主阵地,种好责任田,打好持久战。二是厘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责任,做到真管真严。以上率下、明岗明责,做到领导班子负责“不松手”、一把手尽责“不甩手”、班子成员担责“不缩手”。履行好牵头抓总、政治把关、示范引领、督促指导4项责任,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门户。三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做到敢管敢严。支委班子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向“严”字收紧、从实处着力,落实好管党治党各项任务,使管党治党真正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全年,信访局没有任何的被通报和问责。 (9)全力推进脱贫攻坚。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信访局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第一民生工程来抓。在单位人、财、物紧张的情况下,优先保障挂钩村脱贫攻坚工作。认真落实机关人员抽调参加驻村扶贫工作队的要求,抽调2名精干人员(其中1名是副局长),分别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年内为挂钩村做好事实事8件(次),根据脱贫攻坚需要制作文书档案、村组绿化、产业规划、慰问贫困户老党员等投入1.5万元,保障好驻村扶贫工作队经费,及时报销驻村补助。年内,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两次动态管理和落实好“全面总攻、下沉作战”工作,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程序,完成了年度帮扶任务。2019年底,帮扶26户实现进城安置,完成应搬迁户的100%。动态管理后年底全村建档立卡户保留6户,全村已实现脱贫出列“七个一”标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信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根据所承担的职责及履职需要,兰坪县信访局设5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接访办信室、督察督办室。协调处突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人员编制: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信访局行政编制7名,领导职数:局长(兼信访局长)1名,副局长2名。2019年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2019年度兰坪县信访局财政拨款预算收入204.62万元,其他收入15万元,本年度总收入219.62万元。本年度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71万元、农林水支出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6万元,本年度支出合计221.29万元。
兰坪县信访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兰坪县信访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219.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4.62万元,占总收入的93.1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5万元,占总收入的7.33%。与上年对比:年收入219.62万元,比上年271.87万元减少52.24万元,减少19.22%,主要原因:一是在编人员退休1人,工资由社保发放。二是2019年下半年职工住房公积金未核缴没有形成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兰坪县信访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221.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6.05万元,占总支出的97.63%;项目支出5.23万元,占总支出的2.3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与上年对比:总支出221.29万元比上年258.37万元减少37.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6.05万元比上年255.97万元减少39.92万元,减幅15.59%,主要原因:一是在编人员退休1人,工资由社保发放。二是2019年下半年职工住房公积金未核缴没有形成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兰坪县信访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9.41万元。与上年对比,日常支出207.68万元,减少38.27万元,减幅18.42%,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减少1人,人员经费相应减少。二是2019年下半年职工住房公积金未核缴未形成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8.1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01%。(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兰坪县信访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信访维稳工作,用于信访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2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兰坪县信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4.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8.98%。与上年对比减少32.09万元,是在编人员减少1人,人员经费相应减少。二是2019年下半年职工住房公积金未核缴未形成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99%。主要用于人员工资。
2.外交(类)支出0万元;
3.国防(类)支出0万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6万元,占总支出的14.29%;
6.卫生健康支出7.7万元,占总支出的3.48%;
7.农林水支出1万元,占总支出的0.45%;
8.住房保障支出6.16万元。占总支出的2.79%。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兰坪县信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25万元,支出决算为2.25万元,完成预算的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9万元,完成预算的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6万元,完成预算的3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比预算数减少。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1万元,下降33.3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3万元,下降45.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22万元,增长51.5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比预算数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9万元,占70%;公务接待费支出0.66万元,占3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9万元。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无购置车辆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信访维稳工作和扶贫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6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6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异地搬迁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兰增县信访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1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9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兰坪县信访局资产总额41.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5.2万元,固定资产16.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6.2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0.06万元。
兰坪县信访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41.8 | 25.2 | 16.6 | 16.6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主要职责:督促检查我县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和群众工作情况;指导协调群众工作;直接调查或者交办轩转办群众工作的重大问题;收集社情民意、及时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建议;总结推广群众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对违反群众工作纪律的党员、干问部提出责任追究建议;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部门总体绩效目标:严格落实中央、省州和县委县政府关于信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信访工作在维护群众权益、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中的源头性、基础性作用,进一步聚焦聚力打造更高层次的阳光信访、责任信访和法治信访,为促进全县的经济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全县脱贫摘帽、全面建成小康作出贡献。
部门年度绩效目标:处理好信访联席会议日常事务及做好重大活动期间信访安保工作,切实维护好我县的信访工作。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332500149801111
包含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