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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坪县石登乡2026年林下产业项目招标公告

浏览:0  来源:石登乡人民政府

索引号
727289765-2026-279442
发文机构
兰坪县石登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工作动态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6-04-29 16:24:20

兰坪县石登乡2026年林下产业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坪县石登乡2026年林下产业项目已由 《兰坪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兰坪县石登乡2026年林下产业项目实施方案予以审批的复函》(〔2026〕56号) 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兰坪县石登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为怒江锐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兰坪县石登乡2026年林下产业项目;

2.2 项目建设地点:来登村委会、谷川村委会、拉竹河村委会、车邑坪村委会;

2.3 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围栏、灌溉基础设施、生产便道、生产用房、附属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林下经济综合利用区63亩(林下采集、养殖等),种植中药材及菌类397.7亩;产业路修缮与维护、建设围栏及已有围栏修复、土壤改良等,种植菊花1191亩,建设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投资预算:项目估算总投资521.495万元,最终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计划工期:8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核准发出的开工令日期为准);

2.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7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各项工程施工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

2.8质量要求: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2.9 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2.10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定证明文件等扫描件;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施工企业具备施工安全生产许可相关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业绩要求:2022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信誉条件良好,近3年(2023年1月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投标人近三年内未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并且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说明(如未出现上述情况,须提供有效情况说明或自行承诺,如有欺瞒自行承担法律后果);无违法、无违规记录;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本项目人员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及失信被执行记录(自行承诺,如有欺瞒自行承担法律后果);

3.4.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云南)”网站(www.yncredi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3.5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至2024年度连续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如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后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若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至今财务报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

3.6人员资格要求:

3.6.1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

3.6.2 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类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

3.6.3

拟配备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管理人员在今后本项目施工过程中非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不可抗拒因素或相关法定可更换因素除外);

3.6.4 拟配备的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不得低于招标文件中“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的要求。

上述要求人员须为本单位员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均需须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3.7其他要求:无

3.8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投标人,请于公告发布时间 (北京时间,具体时间详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时间安排,下同)前,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网上报名严格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报名操作进行,不规范操作导致的投标风险自行承担。

5.2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报名成功后,登录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切换至“怒江州”)。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3招标文件(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供投标人下载使用。

5.4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5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400-9618-998;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时间为准。

6.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s://ggzy.yn.gov.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3其他要求:根据《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行网上智能开标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本项目开标方式采用“网上智能开标”。

注:①智能开标的操作流程详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操作手册》。②投标人提前熟悉智能开标的相关操作。③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网上开标室”,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在线签到、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操作。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因其导致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招标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在规定的统一提出异议时间内不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④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⑤如因开标系统、开标网络、设备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正常解密投标文件的,经核实和上报相关部门同意后,解密时间另行通知。

7.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为政府投资项目,招标金额为521.098389万元。根据投标保证金减免相关规定,对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给予减免。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确定享受免于收取、降低收取数额等政策。选择享受降低收取数额政策的,投标人可采用保证保险、银行保函、银行转账任一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2. 投标保证金金额:¥

10.4万元(大写:壹拾万零肆仟元整)。按照《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第十七条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估算值的 2%,最高不能超过80 万元,其中,勘察、设计投标保证金最高不得超过 10 万元的要求,为贯彻落实《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 号)文件规定,降幅不得低于现收取数额 50%的工作要求,确定该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

5.2万元,降幅为50%。

3. 保证金免于收取情况。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根据《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调整交易系统上传无失信记录功能的通知》,对提交无失信记录免交投标保证金的项目,投标人可在交易系统保证金缴纳页面直接获取信用报告,签名确认后即可完成无失信记录证明材料的提交工作。若无法获取信用报告,则需另行上传无失信记录证明材料。

4.保证金缴纳方式有:银行转账、保证保险、银行保函。

5. 保证金缴纳流程:①银行转账:投标人按规定数额银行转账后,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保证金系统自动绑定并打印缴纳回执;缴纳但无法绑定的,申请纠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人员受理后,自行绑定,绑定后自行打印绑定回执。②保证保险: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数字证书(CA)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homePage),在投标保函模块找到对应项目进行保函信息的录入。注意:投标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受益人必须是招标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投标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以免造成投标无效。③银行保函: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数字证书(CA)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homePage),根据“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的相关规定及操作办理。(若投标人购买纸质保函或保证保险的,纸质保函或保证保险的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开标系统告知投标人,相关投标人需在异议菜单栏上传纸质保函或保证保险的扫描件。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上传的保函或保证保险进行查验后,在开标一览表中同步更新该投标人的保证金缴纳状态。投标人对购买纸质保函或保证保险的真实性负责,未按要求上传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保证金缴纳时间: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通过基本账户(自然人许可参与的项目除外)转账、保函、保证保险、电汇等方式一次性足额提交到以下指定账户,并注明项目进场交易编号和用途,不接受个人转账或现金;未及时提交保证金或未从公司基本账户提交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此次招标活动。

7.开户名: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8.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兰坪县支行

(云南省怒江州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

9.帐 号: 以系统分配账号为准 ( 账号为进场登记系统生成,一个项目一个账号)

10.保证金的退还:中标(成交)人的保证金在合同扫描件上传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后,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成交)人的保证金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11.兰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纠错联系人及其电话:田工,0886-3213352

12、中国建设银行兰坪县支行保证金缴纳后未到账原因查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徐女士,0886—3210393

13.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支持服务热线(服务QQ):400-9618-998

14. 投标保证金缴纳其他要求:①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划出,拒绝私人账户汇款及银行存现;②保证金转账方式为银行汇缴、电汇、网银,其他转账方式视为无效; ③保证金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无效; ④投标保证金缴纳时应注明项目名称和标段名称: ⑤投标人投同一项目下两个及以上标段(或包号)的,应按标段(或包号)分别提交保证金、银行保函、保证保险。

注:若本条款约定的投标保证金方式和账号信息等与系统中约定的投标保证金方式出现不一致时,以系统为准。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内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坪县石登乡人民政府

地址:云南省怒江州兰坪县石登乡

联系人:周松鹤

联系方式:0886-3265133

招标代理机构:怒江锐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兰坪县沧江路25-1号

联系人:张智恒

联系方式:0886-3285588、18008865588

10.投诉监督电话

行业主管部门:兰坪县林业和草原局  电话:0886-3211542

综合监管部门:兰坪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电话:0886-3268379

兰坪县纪委派驻县政府办纪检组:0886-3211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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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翠屏街道人民路2号 联系电话:0886-3211262

运维单位: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融媒体中心  0886-3629331 兰坪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0886-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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