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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坪县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2023年版)》和《兰坪县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清单目录(2023年版)》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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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27289765-2023-231974
发文机构
兰坪县石登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3-09-21 10:30:22

结合实际工作开展,兰坪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就《兰坪县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2023年版)》(以下简称:基本目录)和《兰坪县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清单目录(2023年版)》(以下简称:赋权目录)编制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目录编制依据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云政发〔2023〕9号)精神,进一步压实乡(镇)在基层治理中的属地责任,理清乡(镇)与县级部门的职责边界,做到权责一致、权能匹配,防止工作相互“推诿扯皮”,有效提升乡(镇)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能力和水平,着力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深入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按照县政府工作安排,县政务服务局从6月开始结合我县实际,牵头组织县级相关行业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兰坪县乡(镇)明责、赋权、扩能工作,编制完善两个目录。

二、目录编制情况

本次梳理,县政务服务局严格遵循法治化、系统化、标准化的原则,本着事项同源、统一规范的要求,在多次征求县级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反馈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实地走访调研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经研究梳理形成《兰坪县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2023年版)》和《兰坪县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清单目录(2023年版)》。

(一)基本目录包含省政府决定明确的乡(镇)行政职权事项86项和怒江州地方性立法明确的乡(镇)行政职权事项12项,其中行政许可5项、行政处罚13项、行政检查7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裁决3项、行政给付8项、其他行政权力53项,共计98项。

(二)赋权目录涉及9个县级行业部门,共计87项。其中,行政许可1项:为县自然资源局“乡村建设规划许可”事项;行政给付1项:为县应急局“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给付”事项;行政处罚85项:涉及县民政局2项,县自然资源局5项,水利局2项,县农业农村局22项,县林草局15项,县城市综合执法局22项,县消防救援大队8项,县文化和旅游局9项。

 

 

兰坪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3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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