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兰坪县通甸镇人民政府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通知公告

关于通甸镇水毁人饮修复资金的公示

浏览:0  来源:

索引号
727288260-2021-156753
发文机构
兰坪县通甸镇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1-02-23 09:14:14

根据通甸镇水毁人饮修复资金要求。现将项目资金(见附件 )予以公示。

在此期间,如对项目资金有异议,请将有关情况反馈至通甸镇财政所,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通甸镇财政所:杨剑环  电话:0886-3271455


包含附件

  • 198-关于通甸镇水毁人饮修复资金的请示(日期修改 发文日期实际为12.7).doc [下载]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服务电话:0886-12345 滇ICP备2021000418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3250047

    滇公网安备:53332502000104号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