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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甸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通甸镇涉农资金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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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7288260-2015-97121
发文机构
兰坪县通甸镇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主题分类
文      号
发文日期
2015-07-24 09:47:00

各村民委员会(居委会),镇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兰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兰政办发〔2015〕48号)精神。为组织实施好我镇涉农资金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的统筹、协调工作。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通甸镇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和志培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代镇长  

副组长:李佳润 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周群雁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杨子华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和陆才 镇纪委专职副书记

杨玉忠 镇财政所所长

        和小平 镇项目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和剑锋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和桂淑 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杨新陆 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李  宇 镇农经站站长

和耀江 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

李向东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杨石宝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刘玉石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江龙 通甸镇国土所所长

赵玉华 通甸天保所所长

        十四个村(居)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纪委办,由和陆才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办公室工作职责:研究制定全镇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协调解决专项整治中遇到的重要问题和困难。对各村(居)委会,镇直各部门专项清查工作进行指导、督促,组织开展重点检查。搜集整理专项清查信息,编发工作简报,加强工作交流和指导,并根据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对外公布信息。

 

     通甸镇人民政府

                           2015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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