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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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74669352-2024-252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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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坪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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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务公开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4-10-16 09:17:41
监督索引号53332500149601000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的决定,贯彻落实有关政务服务、电子政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职责,承担县委县政府赋于的其他工作职责。
(2)负责政府自身建设日常工作。负责落实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相关工作要求,督促、检查各级各部门推进政府自身建设工作情况;负责政府热线12345平台的管理。
(3)负责县政务服务中心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入驻部门,按照“依法、公开、便民、规范、高效、廉洁”的要求,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务服务;负责制定规范政务服务中心业务运行和人员管理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考核,受理当事人对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质量、效率等方面的投诉;负责县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的建设、管理;指导、监督乡(镇)和村(社区)为民服务中心(站)工作。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考核,受理当事人对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质量、效率等方面的投诉;负责县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的建设、管理;指导、监督乡(镇)和村(社区)为民服务中心(站)工作。
(4)履行兰坪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职责。会同相关部门根据看关法律、法规,拟订县级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制度和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草案;负责管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接受有关部门委托,受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相关投诉和举报,按职责转送各行业主管部门处理。
(5)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大力推进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服务效能不断提升。一 是集中服务有效聚集。县政务服务中心目前已入驻 37 家单位,112 名工作人员,除涉密和场地要求不能入驻事项外,入驻事项共 1378 项,其中行政许可 564 项、公共服务 365 项、其它 449 项,实际进驻事项比例已达 90%以上,网办率达 89%,实现了办事地点集中、服务职能集中、工作人员集中,中心办 件量逐年增长。二是便民服务模式多样。今年以来县政务服务中心从解决群众关心的“急难愁盼”问题入手,不断整合服务资源,优化服务方式,丰富办事 渠道,提升服务效能,梳理完成 69 项进驻事项负面清单、16 项 一件事一次办清单、15 项网格化服务管理帮代办服务事项清单,便民服务事项清单不断梳理完善。通过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高 质量推进政务服务“就近办、网上办、自助办、帮代办”提升工作, 构建“网上办为主、线下办为辅、帮代办为补”的便民服务新模式。 三是暖心服务持续温馨。县政务服务中心坚持落实打印复印、自助机、证照工本和快递邮寄“四免费制度”,设立免费业务区,自 助办公区、免费邮寄窗口,老年人服务窗口,通过“多面改善”提升服务群众“满意度”,增设轮椅、婴儿车等便民服务设施,为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办事群众提供暖心帮助,派专人“一对一”帮办代办引导服务,设立“爱心妈妈屋”,方便孕期、哺乳期等妇女同胞解决困扰,让女职工感受更多的温暖和关爱,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在服务台设临时充电、急常用医药,老花镜、失物招领等温馨服务。
2、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助力深化“放管服”。
一是动态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根据省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有关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认真开展兰坪县2023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调整梳理工作。梳理完成了《兰坪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 年版)》明确了我县2023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目录共计241项,其中承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省政府决定设定的在怒江州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共计239项;云南省地方性法规、省人民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共计2项,于 9 月 15 日公布实施。二是推动乡镇(街道)权责清单梳理。2023年上半年结合省州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形成合力认真研究,梳理出《兰坪县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2023 年版)》和《兰坪县赋 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清单目录(2023 年版)》,于9月15日发文公布实施。其中行政职权基本目录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承接国家层面法律法规和我省地方立法明确规定由乡镇(街道)行使的法定职 86 项,明确怒江州地方性立法规定的乡(镇)行政职权事项12项;行政赋权目录充分考虑我县各乡镇(街道)的不同情况,通过部门研究,乡镇“点单”的形式,确定我县赋权单位9个,共计赋权事项87项,9个乡镇(街道)赋权承接情况为:金顶街道办承接65项,翠屏街道办承接38项,通甸镇承接86项,河西乡承接86项,啦井镇承接87项,营盘镇承接87项,石登乡承接87项,中排乡承接87项,兔峨乡承接87项。三是积极研究园区赋权承接工作。结合省、州有关要求,一方面结合我县产业园区实际完成了《全省开发、滇中新区
赋权事项目录统计表》和《全省开发区、滇中新区赋权承接能力调查表》。另一方面协调县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认真研究省有关开发区和滇中新区赋权事项指导目录(征求意见稿)中涉及我县园区的相关赋权事项,积极配合州级开展园区赋权清单编制工作等,助力园区发展。
3、强化完善便民热线平台建设,诉求渠道不断畅通。一是健全组织,全面优化诉求办理机制。进一步健全诉求承办机构,印发了《关于成立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明确群众诉求督办工作由县政府牵头,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实现即接、即转、即办,在全县形成了上下联动、左右贯通的热线服务和诉求办理网络。二是规范流程,不断提高热线办结质量。年初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怒江州 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的通知》,严格按照接单、转办、督办、回复、回访的工作流程,建立环环紧扣的工作运行机制,确保每条上传信息准确、规范,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率。三是加强调度,及时督办群众诉求的落实。通过参加州政府热线领导小组 2023 年度第一次工作推进会,不断增强承办单位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针对一些单位在回复环节依然拖延,质量不高的问题,向承 办单位发出了10份提醒函、3份催办函,有效促进群众诉求问题的处置和落实。
4、强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公共资源交易提质增效。一是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建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标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建设标准,按照流程标准化、场地智能化、服务规范化的理念,以场地标准化助力阳光交易再升级,建设评标场地出入管理系统(含通讯工具检测设备、门禁闸机、身份识别系统、场地智能电子门牌系统)、部分开评标场地及设备改造(包含监控室、监督室、见证室、辅助评标室、询标谈判室改造),提高交易过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公共资源交易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和获得感。二是建立常态化巡检机制。认真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场内综合监督管理,不断提高交易服务质量,维护良好交易秩序,对照65项巡检清单,对公共资源交易进场项目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巡检,及时发现交易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短板弱项,以问题整改和法规制度的执行推进交易服务工作。截至目前已开展巡检19次,巡检项目19宗,经巡检项目不存在异常情况。三是积极开展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为做好招投标领域隐性壁垒等问题质询整改及省人大常委会质询整改涉及怒江州的几个问题整改工作,积极开展自查及专项检查工作,经各相关单位自查,共查摆出存在问题4条,已责成相关 部门立行立改。并于8月起,由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成立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梳理的2022年度全县范围内涉及的8个领域进场交易项目清单,分别对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工信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中医院、金顶镇人民政府、啦井镇人民政府、县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等13家单位共抽查69个项目,共发现294个问题,截至目前,已完成244个问题的整改工作,正在整改50个。四是完善投诉举报接收、转办、反馈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类负责”的原则,畅通投诉渠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书、举报书”进行接收,并及时书面转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办理,截至目前,依法依规受理转办4件有效投诉举报件,并按时反馈投诉举报办理结果。
5、持续推进政府采购平台建设,采购流程不断规范。一是强化政府采购和出让代理,降低采购成本。持续加强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学习,不断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流程,依法依规接受采购需求单位的委托,制作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按规定对接办理好开标前的准备工作,记录评标活动,发布成交公告;做好项目投标保证金的收、退工作。二是强化政采云电子卖场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认真审核兰坪县电子卖场供应商资格和注册信息,审核供应商上架商品,对商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价格抽查、市场调查、价格比对,督促供应商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审核供应商 13 家,审核商品 620 个,完成交易数 173 笔、完成交易额 862.3 万元。
6、坚持统筹兼顾,全面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措施、压紧压实责任,全面推进各项工作落实。一是抓实巩固全省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积极做好巩固全省文明城市点位打造成果工作,配合网格社区开展常态化网格值守。二是抓实定点帮扶工作。选派 3 名同志进驻通甸镇金竹村开展帮扶工作,助推挂钩村实现乡村振兴。共组织15次集体走访,3 次节日访,共计发放物资71桶油,71袋米,月饼17份,口罩300余袋,组织集体卫生志愿服务11次。慰问80岁以上老人两人,现金 200元,牛奶两箱,核桃乳两箱。职工捐款资助应届大学生 1 人每年5000元,消费扶贫13000元。三是抓实法治建设工作。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法治建设责任,着力推进依法治理。五是积极推进“清廉兰坪”专项行动工作。根据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做好“清廉兰坪”建设涉及政务服务事项的工作方案,县政务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统筹谋划、 迅速行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担当,推进“清廉兰坪”建设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认真对标对表,加强督促落实。六是抓实政府信息公开、信访、平安建设、反恐、网络安全等工作。
7、大力加强党的建设,政治责任不断扛实。一是扎实推进理论武装工作。二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党建工作取得新进展。按照““为民、务实、高效、清廉、规范、透明”的服务宗旨,围绕“新政务.心服务”这条主线,抓好“三会一课” 制度,提升支部组织力,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持续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地落实。四是全面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始终坚持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严格落实意 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组书记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不断提升意识形态工作水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电子政务管理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股、政务服务管理股、投资审批服务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股。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2、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纳入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原因是2个所属单位不独立核算,统一纳入我局作为1个单位核算编报决算。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本部门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说明情况:
附表08: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附表09: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5476879.7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76879.7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909900.46元,增长19.9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09900.46元,增长19.9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局2022年未完成住房公积金的正常缴费,本年度内完成2022年及2023年住房公积金政策缴纳,所以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5476879.75元。其中:基本支出4930012.22元,占总支出的90.01%;项目支出546867.53元,占总支出的9.99%;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909900.46元,增长19.9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17353·15元,增长14.31%;项目支出增加292547.31元,增长115.0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局2022年未完成住房公积金的正常缴费,本年度内完成2022年及2023年住房公积金政策缴纳,所以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930012.22元(人均支出205417.1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585806.93元(人均支出191075.29元),占基本支出的93.0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44205.29元(人均支出14341.89元),占基本支出的6.9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46867.5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政务服务大厅管理经费项目开支:50000.00元。开展工作情况:2023年,全县政务服务体系累计办件283159件,比上年同期223687件增加了59472件,增加了26.59%。接待办事群众55167人次;提供免费复印8815人次,复印纸张70735张;为163位老人提供帮办、代办服务;电话回访办事群众235人,现场回访235人,满意率100%。“12345”热线共受理1424个办件,其中:受理中3件、已办结1件、归档1420件,同比去年受理1030件增加了394件,增长率为38.25%。
政务服务大厅管理专项经费项目开支:49867.53元。开展工作情况:2023年,全县政务服务体系累计办件283159件,比上年同期223687件增加了59472件,增加了26.59%。接待办事群众55167人次;提供免费复印8815人次,复印纸张70735张;为163位老人提供帮办、代办服务;电话回访办事群众235人,现场回访235人,满意率100%。“12345”热线共受理1424个办件,其中:受理中3件、已办结1件、归档1420件,同比去年受理1030件增加了394件,增长率为38.25%。
采购评审及培训经费项目开支:50000.00元。开展工作情况:2023年,完成代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9项,采购预算价391.2万元。审核供应商16家,审核商品1006个,完成交易数417笔、完成交易额1394.51万元。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升改造项目建设资金项目开支:397000.00元。开展工作情况:2023年,共计受理项目92个,共计发布信息518条,完成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92个,同比上年58项增加34项;交易总金额255302.65万元,比上年167447.93万元增加87854.72万元,增加52.47%;共计节约资金5786.3万元、增值资金12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76879.7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909900.46元,增长19.92%,主要原因是:我局2022年未完成住房公积金的正常缴费,本年度内完成2022年及2023年住房公积金政策缴纳,所以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032130.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62%。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的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23559.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3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89775.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的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198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6%。主要用于驻村工作队员经费、生活补助费的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1161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没有“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增加0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没有变动,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不涉及。
2.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未购置车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不涉及。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不涉及。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4205.29元,比上年增加81403.09元,增长30.98%,主要原因是本年办公耗材费用比去年多。主要用于保证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及其他一般公用经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资产总额1726722.75元,其中,流动资产1200115.15元,固定资产526607.6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368549.3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52367.7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3325001496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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