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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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1337177-2023-215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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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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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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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 2023-03-15 14:34:53
监督索引号53332500750100000
兰坪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兰坪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兰坪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兰坪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县制定颁布的有关城市市政、市容、绿化、路灯、排污、环境卫生、垃圾处理等公共设施建设与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
2.负责城镇临时占道、市政道路开挖、城镇道路占用挖掘审批、建筑施工临时占道审批、经营性占道审批、临街雨棚审批、在城镇公共场所发放宣传物品、拆除或移动城市公共卫生设施,利用城镇照明设施张桂布标、接用电源等涉及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正常、安全运行的事项,拆除、迁移、改动城镇道路照明设施、因建设需要砍伐城镇绿化树木或移植绿化树木、在城镇公共绿地内开设路口或设置服务摊点、为保证城镇道路视线或管线安全需修剪树木等事项的行政审批。
3.负责指导、协调、检查、监督、管理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负责制定市容管理目标,提出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并组织实施检查、监督城镇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处理工作。
4.负责制订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方案;负责对户外广告牌、标牌、招牌、橱窗、灯箱、电子屏幕、霓虹灯、条(横)、气球、宣传咨询点及车体广告等设置统一审核和规范管理。
5.查处清理破旧和未经审批的户外广告。
6.依法对户外广告和城区、乡镇街道违规占道等行为进行行政管理和处罚。
7.负责对城市市容、市貌、市政、绿化、路灯、排污、环境卫生、垃圾处理等公共设施以及其他市政基础设施等方面行使检查、监督和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
8.负责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
9.负责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行政处罚。
10.负责侵占城镇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行政处罚。
11.负责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镇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行政处罚。
12.负责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
13.负责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
14.承办上级机关指定或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行政审批股、数字城管指挥中心、法制督察室和建筑业稽查室。
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市政执法中队、市容环境执法中队、园林绿化执法中队和城市管理特勤中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以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严格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制度保障,发挥党领导一切的核心作用。
1.抓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强化“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认真履行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以钉钉子精神把管党治政各项要求落实到各项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做到全面从严治党和“一岗双责”工作与城市管理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同步督导检查。
2.持续加大突出问题整治。常态化做好城区清扫保洁、垃圾转运、冲洗降尘等工作,确保城区干净整洁、秩序井然,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达到健康县城,“美丽县城”。
3.进一步加强市容秩序管理。维护校园周边市容环境卫生,制止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隐患和出行障碍,重点整治学校周边无证食品流动小摊贩乱摆摊设点、培训机构频频散发广告、附近商铺出店经营等现象。形成常态化管理,坚持不间断巡查。
4.加强农贸市场后巷临时菜市场的管理。重点整治便民免费临时市场乱摆乱占、乱堆乱放、乱搭建布棚、雨阳棚的行为,进一步提高经营户爱护市场环境,自觉遵守临时市场管理各项规定的意识。确保车辆畅通、行人方便、卫生整洁、秩序井然。
5.进一步加强扬尘监控,治理城市污染顽疾。一是加强与住建局联动,合力加大对在建工地防尘降尘工作开展情况的监控力度;二是加强对县城北区延长线、滨江大道、三江大道等重点路段渣土、砂石料运输车辆监管。
6.进一步增强为民服务意识、加强执法宣传。积极受理群众投诉和反映的问题,将提高群众满意度为重点工作来抓。营造城市管理全民参与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多形式、宽领域地向广大市民宣传、灌输环境卫生知识,用心发动单位、志愿者、业主、物管公司和社区居民支持并参与城市管理工作,提高群众参与度,打牢群众基础,在全社会构成一种人人关心、支持、参与城市管理的良好氛围。
7.开展专项整治工作。2023年,在日常管理基础上,执法中队要以专项整治为突破口,集中力量,集中精力,重点整治流动摊贩乱摆卖及占道经营不良现象。再次中队要积极与县有关部门联手整治,做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改变过去各执法队伍单兵作战的状况,进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电瓶(铁壳)三轮车非法营运综合整治、乱停.乱放车辆综合整治等联合执法各项工作。最后通过共建加强沟通联系,形成执法合力,使专业执法与综合执法互联手、相促进,使城市管理逐步纳入规范化管理。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是兰坪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份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3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35人。在职实有4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0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6097816.0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4117048.0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980768.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结余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5370171.54元,增长25.9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在职人员比上年增加3人,在职人员的增加,导致人员经费总体增加;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上年度没有纳入预算,而本年已纳入预算,导致总收入的增加;3.由于城市管理面积增加,促使城市管理维护费的增加,导致总收入的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6097816.02元,其中:本年收入26097816.02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117048.0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980768.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5370171.54元,增长25.9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在职人员比上年增加3人,在职人员的增加,导致人员经费总体增加;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上年度没有纳入预算,而本年已纳入预算,导致总收入的增加;3.由于城市管理面积增加,促使城市管理维护费的增加,导致总收入的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6097816.0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6097816.02元,其中:基本支出9015048.0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95403.54元,增长4.5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的增加,导致人员经费总体增加。其中: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76445.60元。2、卫生健康支出增加93145.25元。3、城乡社区支出增加163956.89元。4、住房保障支出增加61855.80元。项目支出17082768.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974768.00元,增长41.0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在职人员比上年增加3人,在职人员的增加,导致人员经费总体增加;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上年度没有纳入预算,而本年已纳入预算,导致总支出的增加;3.由于城市管理面积增加,促使城市管理维护费的增加,导致总支出的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社保费、公用经费、城市管理维护费等的支出。
1.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620248.64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的交纳。
2.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52718.74元,主要用于单位机关(行政)人员职工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的交纳。
3.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45775.92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职工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的交纳。
4.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58884.56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部分的交纳。
5.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44296.48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工伤保险的交纳。
6.212010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666218.44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工资、公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7.212010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5764459.56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工资、协管人员工资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8.212039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8229228.26元,主要用于城区市政设施、绿化设施的大型修缮、管理承包费用等支出。
9.212050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6770771.74元,主要用于城区环境卫生的管理承包费用的支出。
10.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564445.68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的交纳。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兰坪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5000.00元,较上年的70000.00元减少5000.00元,下降7.1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兰坪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兰坪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000.00元,较上年的10000.00元减少5000.00元,下降5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次,共计接待105人次。减少的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减少,接待人数的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兰坪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0000.00元,较上年的60000.00元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兰坪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在2023年度中,紧紧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 2023年度城市维护管理费15000000.00元。包括:垃圾清扫保洁、清运承包费6670771.74元,特种车辆燃油、保险、维护费用100000.00元,城市道路照明系统运维承包费1719705.00元,垃圾填埋场承包费950411.28元,渗滤液处理站运营维护费2573346.16元,园林绿化承包费1985765.82元,城市应急维护资金1000000.00元。
1.投入6770771.74元进行精细化管理城区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冲洗降尘等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达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环卫清扫保洁率95%、环境卫生综合检查达标率95%,日均处理垃圾80吨,确保城区干净整洁、秩序井然,全力维护城市形象。
2.投入6243462.44元加大对城市基础设施管理力度,及时更换丢失、老旧破损的城区污水井盖,修复城区道路破碎、隆起、坑洼不平的地砖,确保城市市政设施完好并正常运转。通过对路灯运营公司进行考核,亮灯率达到95%以上;所有公厕达到“三无三有”标准并24小时开放。
3.投入1985765.82元进行精细化园林绿化管理,达到绿化存活率95%以上,完成省级园林城市的创建和评审工作。
4.以爱国卫生运动“7个专项行动”为契机,大力推行门前“三包”责任制,进一步完善河道管理保洁员、公厕保洁员、公共洗手台保洁员的管理及考核制度。
通过实施2023年度城市维护费项目,使兰坪县城达到日均处理垃圾80吨、环卫清扫保洁率95%、环境卫生综合检查达标率95%、日均污水处理量达到7550立方米、垃圾处置率达98%、城区路灯亮灯率达96%、公共基础设施设备完好率90%、所有公厕达到“三无三有”标准并24小时开放、绿化成活率95%,市民对城市管理的满意度达到85%,加大爱护环境卫生宣传教育力度,宣传率达95%以上,努力形成人人关心环境、人人爱护环境、人人讲究环境的良好氛围,促使兰坪县城区的人居环境得到进一步提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事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饮用水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兰坪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89679.44元,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行需要的支出,与上年的550004.80元对比增加39674.64元,增长7.2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比上年增加3人,在职人员的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的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兰坪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资产总额13364314.30元,其中:流动资产4587862.42元,固定资产8034646.1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738463.00元,无形资产3342.74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00560.1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0852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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