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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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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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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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2-09-26 14:5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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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县制定颁布的有关城市市政、市容、绿化、路灯、排污、环境卫生、垃圾处理等公共设施建设与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

2.负责城镇临时占道、市政道路开挖、城镇道路占用挖掘审批、建筑施工临时占道审批、经营性占道审批、临街雨棚审批、在城镇公共场所发放宣传物品、拆除或移动城市公共卫生设施,利用城镇照明设施张桂布标、接用电源等涉及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正常、安全运行的事项,拆除、迁移、改动城镇道路照明设施、因建设需要砍伐城镇绿化树木或移植绿化树木、在城镇公共绿地内开设路口或设置服务摊点、为保证城镇道路视线或管线安全需修剪树木等事项的行政审批。

3.负责指导、协调、检查、监督、管理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负责制定市容管理目标,提出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并组织实施检查、监督城镇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处理工作。

4.负责制订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方案;负责对户外广告牌、标牌、招牌、橱窗、灯箱、电子屏幕、霓虹灯、条(横)、气球、宣传咨询点及车体广告等设置统一审核和规范管理。

5.查处清理破旧和未经审批的户外广告。

6.依法对户外广告和城区、乡镇街道违规占道等行为进行行政管理和处罚。

7.负责对城市市容、市貌、市政、绿化、路灯、排污、环境卫生、垃圾处理等公共设施以及其他市政基础设施等方面行使检查、监督和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

8.负责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

9.负责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竹污染等行政处罚。

10.负责侵占城镇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行政处罚。

11.负责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镇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行政处罚。

12.负责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

13.负责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

14.承办上级机关指定或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一是“清垃圾”工作开展情况。兰坪县城区清扫总面积为54万平方米,道路清扫总面积364914平方米,其中人行道清扫面积为71888平方米,次干道道路清扫面积为36881平方米,主干道车行道道路清扫面积197945平方米(机械清扫面积),城区道路机扫率达80%以上。城区主干道实行定时循回收集垃圾,每日7:30-19:30垃圾车定时沿街巡回收集垃圾,其它区域实行定点清运,做到日产日清。为补齐城区环境卫生短板和弱项,在城区电线安装了1000个悬挂式烟灰缸继续加大环卫设备投入,新增特种环卫设备7台、环卫巡逻车(摩托车)20辆,新购设备启用后,我县环卫清扫设备进一步得到改善,全面优化环卫作业流程,严格执行吸尘、洒水、冲洗、洗扫、降尘、保洁环卫“六步作业法”。并通过增加作业班次,延长主次干道保洁时间,使城区环卫工作质量得到有效提升。对兰坪县城区内沿街、沿路未经许可擅自安装的水龙头、洗菜池、水池等直排、乱排、污染城市路面、影响市容市貌的设施依法进行拆除。全年共依法拆除未经许可擅自安装的水龙头、洗菜池、水池186个。对兰坪县城区(包括金顶镇)沿街、沿路、商铺、店面挂耳式广告、门头、招牌,沿街沿路破旧、污损、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牌和招牌依法进行拆除,截至目前共依法拆除广告牌516块。二是“扫厕所”工作开展情况。城区纳入集中管理的公厕共26座(不包含5个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的31座及农贸市场和客运站)。所有公厕均达到“三无三有”的管理标准,同时设置了公厕引路牌,公厕实行专人(称“所长”)全天候保洁。

三是“勤洗手”工作开展情况。我县城区目前已累计建设公共洗手台54座。

2.加大市政设施建设和管理力度。一是对兰坪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漏液处理厂房进行了修复,投入20万元加高了垃圾填埋场排气管道设施,投入17.68万元新安装了垃圾填埋场在线监测设备。二是及时城区污水井盖更新丢失老旧破损设施对城区公交车候车亭旁花台进行改造,保证行人安全通行,保护花台内绿植不被踩踏。对城区道路地砖破碎、隆起、坑洼不平的情况进行修复,完善道路基础设施,确保行人出行安全。三是重点对红日燃气、众信燃气及各乡镇供气点、官坪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杜绝相关安全生产隐患存在,避免发生重大安全隐患事故四是全局干部职工到污水泵站抢险3次,共计169人次,到官坪垃圾填埋场开展山洪泥石流灾害抢险1次,共计75人次。

3.加大城区绿化管理治理大面积绿化树蚧壳虫为害2次,大树修剪疏枝和灌木整形3次,施肥和追肥各二次,松土一次。2021年补植补种工程数量:乔木28株;球体:木本月季球45株、红叶石楠球20株、叶子花球5株;灌木地被类:毛叶杜鹃27600株、四季杜鹃6000株、金森女贞334株、红叶石楠1466株;草坪4560平方米;花卉类:报春花2315盆、三色堇3160盆、天竺葵170盆。

4.加强重大项目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一是与城区12家建筑施工企业签订了《施工企业扬尘污染治理目标责任书》和《建筑工地六到位六个百分之百承诺书》对城区内的建筑工地渣土运输、工地降尘、控尘、防尘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了13次检查二是与县交警大队、路政大队开展联合执法3次,向市民发放告知书460余份,在此期间对其中覆盖、包扎不到位的80车次进行了警告整改。

5.行政执法工作稳步推进在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中,坚持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措施”依法履职,1-11月份累计行政处罚共433起,处罚金额23.59万元。

6.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扎实做好后续帮扶工作。一是更换新老驻村队员。在个人主动报名的前提下,新选派了3名业务能力强的驻村工作队员。二是保障乡村振兴工作经费。工作经费倾斜于乡村振兴,1-11月份专项投入乡村振兴工作资金64888元。其中:意外伤害保险费2088元,慰问驻村工作队员4600元,落实生活补助费58200元。三是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大走访大排查”和“回头看”工作由局党组书记带队实行全员下沉兔峨乡江末村委会,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大走访大排查”和回头看工作。期间共下沉41天、190人次

7.主动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一是我局联合多个职能部门执法对城区粮油片区私搭乱建开展专项整治,依法对违章建筑进行拆除。二是我局执法队员共计126人次到八个乡镇开展天然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协助金顶镇、通甸镇、河西乡、兔峨乡开展街道综合整治工作219人次。三是对城区人行道地砖松动破损等问题进行了“拉网式”巡查,对城区人行道破损、地砖松动等现象进行集中修复。四是抽调我局部分干部职工及环卫设施设备,到泸水市协助创卫生城市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下设办公室、财务室、行政审批股、建筑业稽查室、法制督察室、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市容环境执法中队、市政执法中队、园林绿化执法中队和城市管理特勤中队10个科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3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36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5辆,在编实有车辆25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2021年兰坪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支出,所以附表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6646420.5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769339.68元,占总收入的92.9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19529.90元,占总收入的6.08%;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57551.00元,占总收入的0.96%。与上年对比,比上年收入的20371560.45元增加6274860.13元,增30.80%;比上年增加的原因兰财社〔2021〕66号拨付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奖励补助经费6212858.50元和兰财发〔2021〕8号兰坪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服务费专项资金1619529.90元,导致本年度收入的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27228308.90元。其中:基本支出7457367.23,占总支出的27.39%;项目支出19770941.67,占总支出的72.6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比上年支出20215164.20增加7013144.70元,增34.69%;比上年增加的原因兰财社〔2021〕66号拨付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奖励补助经费6212858.50元和兰财发〔2021〕8号兰坪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服务费专项资金1619529.90元的项目支出,导致本年支出的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457367.23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支出7163925.97增加293441.26元,增4.10%;增加的原因是根据兰政任〔2021〕7号从环保局调入1人行政人员、兰政任〔2021〕12号从卫生监督所调入1人行政人员、兰委〔2021〕33号从通甸政府调入1人行政人员、兰委〔2021〕102号调到政法委1人行政人员、调到县人大1人行政人员,、兰人社通〔2021〕97号营盘政府调入1名、新招录2事业人员导致本年基本支出的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052196.41元,占基本支出的94.57%与上年对比比上年支出6636580.22增加415616.19元,增6.2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05170.82元,占基本支出的7.36%与上年对比比上年支出527345.75减少83023.38元,23.17%;减少的原因是因本年度没有公务接待费以及办公费用的减少,导致公用经费比上年减少。人均开支人员经费95299.95元;人均开支公用经费5475.28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770941.67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支出1,3051238.23增加6719703.44元,增51.49%;比上年增加的原因是本年新增了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奖励补助经费6212858.50元和兰坪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服务费专项资金1619529.90元的项目支出,导致本年度项目支出的增加。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2307796.42元,占总支出的62.20%,主要是2021年城市维护费、兰坪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服务费、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委托业务费的支出;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34537.00元,占总支出的0.20%,主要是兰坪县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的资金支出;资本性支出7428608.25元,占总支出的37.60%,主要是2021年城市维护费中市政大型修缮和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城区绿地补植补种、人行道地板砖修复、公交站台周边改造、北区临时菜市场改造以及吸污车、垃圾压缩车等设备购置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769339.6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97%与上年对比,比上年支出1,9522464.20增加5246875.48元,增26.88%;比上年增加的原因支付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奖励补助项目费用和人员调入调出及新招录,致我单位的在职人员比上年增4人、协管人员增8人,导致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28580.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6571544.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53%。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和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费用的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716168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29%。主要用于2020年度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和城市维护费的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57577.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3%。主要用于驻村工作队员经费、生活补助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499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7420.00元,完成预算的74.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7420.00元,完成预算的74.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1年度没有公务接待费的支出,导致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增加31063.00元,增长488.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7420.00元,增长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357.00元,减少1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单位从兰坪县公安局划拨入1辆公务用车,因上年没有公务用车,因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导致“三公”经费支出数的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420.00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42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7420.00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公务运行中的车辆燃油费7000.00元、检车费用530.00元、维修费29890.00元。

3.公务接待费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5170.82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支出527345.75元减少122174.93元,23.17%;比上年减少的原因脱贫攻坚工作接续为乡村振兴工作,致使下乡到挂联村的次数逐渐减少,差旅费比上年减少121962.50元,导致本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的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73160.60元、手续费支出1015.00元、水费支出1188元、电费支出4137.22元、邮电费支出10659.14元、差旅费支出 82106.00元、工会经费支出27760.80元、福利费支出27760.8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76629.26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288.00元、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65466.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月31日,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资产总额13163754.20,其中,流动资产3878102.21,固定资产8543166.21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在建工程738463.00,无形资产4022.78,其他资产0(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比上年增加4054790.58元,44.51%,其中流动资产减少495751.04元,在建工程增加270000.00元,固定资产增加4281221.66,无形资产减少680.04。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

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3163754.20

3878102.21

8543166.21

0

0

0

8543166.21

0

738463.00

4022.78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231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857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03735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2231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32500750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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