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坪县关于限期拆除城区沿街沿路水龙头、洗菜池、水池等设施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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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91337177-2021-170930
- 发文机构
- 兰坪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1-08-13 17:47:31
为全面推进兰坪县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改善城区环境,建设和谐美丽兰坪,规范兰坪城区生活污水排放,杜绝污水直排、乱排等违法现象。根据城市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限期拆除兰坪县城区内沿街、沿路的水龙头、洗菜池、水池等影响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设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拆除范围
兰坪县城区内沿街、沿路未经许可擅自安装的水龙头、洗菜池、水池等直排、乱排、污染城市路面、影响市容市貌的设施。
二、拆除时间
(一)自行拆除时间:自本通告实施之日起七日内(2021年8月14日-2021年8月20日)自行拆除擅自安装的水龙头、洗菜池、水池等设施并恢复原貌。
(二)强制拆除时间:在自行拆除时间内未主动拆除擅自安装的水龙头、洗菜池、水池等设施的,兰坪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于2021年8月21日开始,联合有关执法部门进行强制拆除和清理,所产生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三、其他要求
(一)水龙头、洗菜池、水池等设施拆除后,兰坪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与各有关单位、住户、商户签订《门前三包》承诺书。
(二)在限期拆除违法设施工作中,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将移送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知
兰坪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兰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怒江州生态环境局兰坪分局 兰坪县自然资源局
兰坪县水利局
2021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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