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城区春节年货地摊经济一条街设置的 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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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91337177-2020-153785
- 发文机构
- 兰坪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0-12-23 10:49:58
关于2021年城区春节年货地摊经济一条街设置的通告
为了规范城区迎春年货市场的管理,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经兰坪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研究,并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设置2021年春节年货地摊经济一条街。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市场设置
将城区县医院旁永安社区永安大道部分路段开设为2021年年货地摊经济交易一条街。
二、经营范围
分六个展区,A区:春联香火;B区;水果;C区:干货糖果;D区:日用服饰;E区:小吃;F区:烟花爆竹。
三、准入要求
(一)年货市场内的所有摊位收取道路占用费和卫生费计200元;
(二)报名时申请人需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每户按户口簿只能审批一个摊位,并由申请人本人或直系亲属负责经营;
(三)进入市场的经营户必须服从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的管理:
1、在指定位置有序设置摊位,严禁越区域、越线、越经营范围;
2、严控营业噪声,严禁噪声扰民;
3、实行“摊点两包”制度,即:摊点周边市政和绿化设施管护;摊点门前及周边卫生区域收摊前干净整洁;
4、杜绝所有摊位在经营过程中使用液化气,除小吃摊外一律禁止使用电器、液化气、蜂窝煤、柴草等明火;
5、一本户口簿在所有路段的摊位中只能申请一个摊位,申请人可以是本户的任何人员;
6、经营户不得擅自将摊位转租、转让他人或挪作他用;
7、经营业主必须佩戴口罩,并配合相关部门体温检测,并自行做好经营用品的消毒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8、经营户要做好自身摊位的安全,并管理好自身的财物;
9、临时停车场只允许临时停放小轿车,其他重型车辆禁止停放;
10、年货一条街车辆实行由南向北单向行驶,限时通行,每天上午9时至晚21时禁止一切车辆通行。
四、摊位设定及规划
1、摊位设定方式:摊位将通过抽签的方式进行设定;
2、开放时间:拟定于2021年1月11日至2021年2月15日;
3、设置标准:3m×3m,由执法局统一免费提供摊蓬255个(烟花爆竹区自行准备,按报名先后顺序,超过255个号的摊户必须自行准备同等规格的摊蓬)。
五、报名、抽签安排: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5日至2021年元月10日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8︰00时(星期六、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兰坪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审批股;
3、抽签时间:2020年元月11日早上10︰00时;
4、抽签地点:兰坪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院坝内。
特此通告
兰坪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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