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第136号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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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15280957-2025-267068
- 发文机构
- 怒江州生态环境局兰坪分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5-08-08 11:06:17
- 成文时间
- 2025-07-31
兰环发〔2025〕53号
关于对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第136号答复
李宝生代表:
您在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维修管护农村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的建议》,交由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您建议由县级政府牵头协调,将设备统一交由兰坪县污水处理厂实施专业化管理,并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设备维修工作。对此,我局予以高度重视,已于2025年6月16日组织兰坪县污水处理厂负责同志赴箐门村委会污水处理站开展实地调研,就污水处理站移交兰坪县污水处理厂运维事宜与村委会进行深入对接。但因双方在运维费用标准上尚未达成共识,目前工作推进存在一定困难。根据省、州、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各乡镇(街道办)和村委会作为本行政区域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在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下,要切实履行好运维管理职责。运维费用应严格遵循“谁污染、谁治理、谁受益、谁付费”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污水处理收费制度。对于资金缺口部分,将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担相应补充责任,形成村集体与村民共同参与、协同共治的良好局面,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持续稳定运行。
衷心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恳请您一如既往地关注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推动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
(联系人:杨仕锋 电话:13988601288)
怒江州生态环境局兰坪分局
202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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