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坪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0  来源:财务室作者:段庆华

索引号
015280957-2019-123588
发文机构
怒江州生态环境局兰坪分局
公开目录
预决算公开
主题分类
财政
文      号
发文日期
2019-02-19 14:50:00

兰坪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兰坪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

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兰坪县环境保护局是县政府主管环境保护的工作部门。内设局办公室、环境监测站、环境监察大队、自然保护所、污染控制监督管理股、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股、政策法规宣传教育股7个股室。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本县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参与制订全县社会经济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国土利用规划和县域开发规划,参与审核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和自然资源开发计划。

(2)、监督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组织开展城镇环境综合整治。

(3)、组织对本县的环境状况进行调查和评价,负责县内水体、大气、土壤等环境要素的保护;负责监督管理全县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有毒化学品、恶臭气体、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及机动车尾气等污染防治工作;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和环境违法行为;协调处理污染纠纷。

(4)、负责全县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审批、污染防治设施的竣工验收、建设项目污染处理设施运转情况监督、排污申报登记、施工噪声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发放,以及企业上等级的环保考评工作。

(5)、负责全县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管理;组织建设和管理环境监测网和信息网,组织编制环境监测季报、年报,发布全县环境质量公报。

(6)、负责对排污单位征收排污费和超标排污费;负责污染防治资金的管理。

(7)、负责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

(8)、监督管理本县饮用水源的水质保护;协调、指导县域的环境管理工作。

(9)、负责环境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处罚工作;办理县人大、政协有关环保方面的议案、提案,接待和处理有关环境污染的信访及群众投诉。

(10)、组织开展环境科研和环保宣传教育,推广环境管理先进经验和污染防治先进技术。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环境质量指标持续向好。水环境质量方面,县域内主要河流江河、通甸河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Ⅳ类标准,澜沧江水质达Ⅲ类标准;兰坪蝴蝶箐饮用水、金顶镇饮用水及箐门饮用水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Ⅱ类标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100%合格。大气环境质量方面,据统计,兰坪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100%。

(一)突出改善环境质量,扎实推进污染防治三大战役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深入推进一是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百日专项行动。为确保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缓解我县脱贫攻坚集中开工项目产生的环境压力,联合住建、交通、农业等部门开展2018年度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百日专项行动。通过从城镇扬尘、建设项目扬尘、秸秆焚烧污染三个方面入手,重点强化对公路、建筑工地、渣土车清运、垃圾焚烧、秸秆焚烧等PM10贡献值较大的扬尘管控工作;二是开展公路沿线扬尘专项排查整治。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建设项目现场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督促怒江美丽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建投公司、能投公司完善建设施工扬尘、搅拌站污水治理长效机制,从严从细全面落实各项扬尘防治、洒水降尘措施;三是加强区域环境控制质量监测。对县城、金顶两个区域环境空气中铅尘、砷尘及镉尘的季度性监测,铅尘、砷尘及镉尘浓度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标准值。监测数据显示,2018年全年兰坪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100%。

水污染防治取得积极成效。一是全面完成“十三五”沘江示范流域规划、沘江河水体达标方案编制工作;二是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成效显著,根据生态环境部和省环境保护厅的工作部署,完成县级饮开展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排查,并对排查出的问题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对标对表,及时完成整改工作。2018年5月20日至6月2日以及9月14日,生态环境部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整治专项行动督察组对我县饮用水水源地进行督察,并对我县的引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三是全面完成江河、通甸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通过治理,两条河流水质得到明显改善,江河水质由原来的劣五类变为四类以上标准,通甸河由五类变为四类水。

积极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全面实施土壤污染治理修复项目:1.云南省怒江州兰坪县耕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工程总投资2400万元,工程分为3个标段,共治理909亩耕地。第一标段完成植物修复区域耕地除草,土壤和植物样品测定;第二标段完成了土壤和植物样品测定,植物修复示范区采样,对项目区100余亩开展植物修复技术的污染耕地,进行伴矿景天的产量测定以及土壤和植物样品的采集;第三标段已经全部完工,完成137亩重度污染区客土法修复示范工程及河道护坡3700米。2.云南省怒江州兰坪县练登村耕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和兰坪县历史遗留工业企污染场地治理修复工程。云南省怒江州兰坪县练登村耕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投资估算为773万元,目前已经签订合同进场施工;兰坪县历史遗留工业企污染场地修复治理修复工程项目投资估算为1500万元 ,目前已完成了《场地现状调查与风险评估报告》的备案,签订合同并完成施工图设计进场施工。二是开展重点行业企业土壤调查,重点对县域内重点行业企业、垃圾填埋场、三等以上尾矿库、重金属及有毒有害成分尾矿库进行调查;三是同重点防控企业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二)以环保专项执法检查为抓手,环境监察执法水平持续提升

1.全面推进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结合汛期安全、先后开展了2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对化工、冶金、有色、涉危等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隐患,尾矿库重点企业环境风险防控情况,跨界、跨境河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情况,工业园区及入园企业环保情况等内容进行排查,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对排查出的各类环境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并督促整改落实,切实防范环境风险,确保了我县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故发生。

2.开展“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主要对翠屏山县级自然保护区55个疑似人类活动遥感点位进行现场核查、排查。责令保护内的仁和酒厂停止建设,下发停工通知;责令恒源工贸有限公司拆除私建砂石料加工设备。并处以5万元的行政处罚。

3.开展长江经济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完成全县涉危、涉重企业及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及备案工作。

4.推进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组织排查评估完成对污水处理厂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组织完成云南金鼎锌业公司自动在线监测监控专项检查,对自动监测、监控设备安装、运行、联网、数据质量信息公开等进行监督检查;对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兰坪恒信矿业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的“一企一档”系统上报技术指导及县级审核。

5.全面推行使用移动执法系统。并全面推行使用移动执法系统,利用移动执法系统开展公文流转、双随机抽选、现场执法文书制作、现场取证工作,并于2018年11月1日开始将现场执法数据同步上传到省生态环境厅。

6.强化环境监管执法。结合环境执法大练兵及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开展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150余人次,对辖区内污染源企业的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共立案查处13件,其中查封扣押、移送公安1件,处罚金额达到111.73万元。举报件办理情况。一是做好群众投诉件。共受理“12369”环保举报33件,已办结32件,正在办理1件。

(三)聚焦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着力解决我县突出环境问题

1.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共有20个涉及我县,其中全州共性整改类问题16个,关注加强类问题2个,个性问题2个。我县针对整改问题制定了整改总体方案,共67条具体整改措施。截至目前,完成整改问题14个,尚未完成整改问题6个,共8条措施未完成。

2.我县共涉及省环保督察整改事项27项,其中2017年需完成整改的14项,2018年后完成整改的13项。截至目前,2017年的14项整改问题已全部完成。2018年的11个整改事项,6个达到序时进度,2个整改完成,3个未达到序时进度,2019年的2个整改事项达到序时进度。

3.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我县共收到转办举报件22件,目前,除黄木水库生态修复、通甸镇垃圾堆放案件外,均已完成整改。提交6批调阅资料,共发布信息118条,案件办理进度公示信息33条,案件办理有关工作宣传报道40条(其中电视新闻15条),在曝光台曝光题为“监管责任未落实 一路尘埃惹民怨”、“为及时整改点赞 同时更要为'临时堆放'问责”的环境污染事件。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组织开展转办件办理情况回访工作,确保群众诉求回复到位,存在问题整改到位。

(四)全力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一是编制完成《兰坪县生态文明创建实施方案》,将我县各行政村以及乡镇的生态文明创建工作进行规划,力争我县生态文明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完成2018年兰坪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数据报送工作,兰坪县2017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顺利通过国家环保部审核,并争取到生态转移支付资金8217万元;二是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确保改革发挥实效。召开2次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联席会议,制定《工作计划》和《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县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共涉及28项改革事项,完成改革14项,绝对完成率50%,相对完成率77.8%。正在推进4项,待省级出台后落实。

(五)围绕发展强化服务,环保审批提速增效。开辟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加快项目审批进度,做到“快报”、“快审”、“快出”,完成兰坪县江河综合治理一期工程、鹤庆至剑川至兰坪高速公路兰坪段连接线工程等建设项目环评审批131个。按环评类型分,报告书1个、报告表 13个、登记表117个。

(六)稳步推进,各类监测工作取得实绩。一是完成了江河流域、澜沧江流域、通甸河、挂登河、丰坪水库地表水监测、城区饮用水监测,金顶及箐门饮用水一季度一监测的任务。经监测,江河、通甸河水质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Ⅳ及以上标准,澜沧江、挂登河、丰坪水库水质分别达Ⅲ类标准,水质能稳定满足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二是完成国控重点污染源(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四个季度的烟气、废水、噪声排放监测和烟气自动监测的比对监测,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废水、废气均达标排放;三是完成兰坪县污水处理厂月度监督性监测,经监测,污水处理厂排放污水能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完成县城、金顶两个区域环境空气中铅尘、砷尘及镉尘的季度性监测,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100%;四是完成各类监督性监测以及多起污染纠纷监测,到目前为止监测站共出具117份监测报告,为排污收费、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污染整治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持。

(七)全面开展兰坪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成立兰坪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兰坪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召开全县污染源普查工作动员会,组织污染源普查业务培训。全面清查全县污染源情况,此次共清查1400个单位,纳入清查目录的工业企业有379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2个;入河(湖,库)排污口为7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为630个。

(八)加强宣传,让保护环境和绿色理念深入人心。在“六·五”世界环境日开展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一是6月5日在民族文化广场设立宣传点,联合多部门开展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活动,贴宣传标语、设立宣传展板,向市民发放环保袋及环保宣传手册,现场开展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活动;二是环保宣传进校园,组织了2018年环境保护日倡议书活动及少先队围绕环保主题作国旗下讲话活动;三是环保宣传进企业,到金鼎锌业公司发放环保宣传手册及环保袋,不断增强企业的环境保护意识。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环境治理方面仍然存在短板,推进大气、水、土壤等方面环境质量改善工作艰巨复杂,生态环境保护任重道远。一是在扬尘防治方面还缺乏有效管控措施。二是河流治理未实现全流域覆盖。三是土壤环境监测能力不足,手段滞后。四是农村垃圾、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较差。

(二)群众反映的环境信访事件逐年递增。个别企业环保意识淡薄,只重效益,忽视环保,造成的粉尘、烟尘排放,影响群众日常生产生活。需加强日常监管力度及频次,保障群众环境安全。

(三)环保监管力量有待加强。环保监管力量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环保监管任务不断增加,执法范围不断扩展,执法队伍力量不足问题日益凸显。同时还存在环保队伍能力专业化程度不高,监测监察专业技术人员不足,业务素质整体偏低的问题。

 (四)环境保护责任落地还不够,治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个别部门及乡镇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的要求还存在差距。环境督察整改任务推进缓慢,生态环保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增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兰坪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兰坪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9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总收入16582830.37元,2017年总收入32084515.98元,比上年减少15501685.61元,减少93.48%。其中财政拨款16582830.37元,占总收入100%,其他收入0元 , 占总收入0%。财政拨款16582830.37元中,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655067.2元,占财政拨款总数的3.95%;2210201住房公积金392831元,占财政拨款总数的2.37%;21101环境保护管理事务5946037元,占财政拨款总数的35.86%;21102环境监测与监察100000元,占财政拨款总数的6.03%;21103污染防治8434895.17元;占财政拨款总数的50.87%;21111污染减排100000元,占财政拨款总数的0.6%。21305扶贫54000.00元,占财政拨款总数的0.32%。减少原因是:2018年项目减少,专项经费相应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兰坪县环保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18,517,206.82万元。2017年支出合计50122492.65元,减少31605285.83元,减少170.68%。其中:基本支出6,190,158.23万元,占总支出的33.43%;项目支出12,327,048.59万元,占总支出的66.5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31,663,435.83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完工项目少所以支出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6190158.23元,其中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为655,067.20元,占基本支出总数的10.58%,2110101行政运行支出2497679.99元,占基本支出总数的40.35%,2110199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2590580.04元,占基本支出总数的41.85%,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54000.00元,占基本支出总数的0.87%,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392831.00元,占基本支出总数的6.35%。

(二)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12327048.59元,其中2110199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252909.04元,占项目支出总数的2.05%,2110299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923909.59元,占项目支出总数的7.49%,2110302水体支出175000.00元,占项目支出总数的1.42%,2110399其他污染防治支出10810482.36元,占项目支出总数的87.70%,2111101环境监测与信息支出164747.60元,占项目支出总数的1.3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兰坪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517,206.8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3.43%。与上年对比减少31,663,435.83元,减少170.99%。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完工项目少所以支出少。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总支出18517206.82元,其中基本支出6190158.23元、占总支出的33.43%,项目支出12327048.59元。占总支出的66.57%,社会保障和就业655067.2元,支出总数的3.54%;节能环保17,415,308.62元,占支出总数的94.05%;住房公积金392831元,占支出总数的2.12%;农林水事务54000元,占支出总数的0.2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基本支出6190158.23元,其中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为655,067.20元,占基本支出总数的10.58%,2110101行政运行支出2497679.99元,占基本支出总数的40.35%,2110199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2590580.04元,占基本支出总数的41.85%,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54000.00元,占基本支出总数的0.87%,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392831.00元,占基本支出总数的6.35%。

项目支出12327048.59元,其中2110199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252909.04元,占项目支出总数的2.05%,2110299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923909.59元,占项目支出总数的7.49%,2110302水体支出175000.00元,占项目支出总数的1.42%,2110399其他污染防治支出10810482.36元,占项目支出总数的87.70%,2111101环境监测与信息支出164747.60元,占项目支出总数的1.34%.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接待费年初无预算,本年接待费支出60318元,2017年支出30073.11元,在上年支出基础上增加30244.89元,增加50.14%。增加原因为增加接待次数,及有部分2017年接待费在2018年支出。2018年我单位开展了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及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两项工作范围广任务重所需财力、人力、物力较大所以相应费用较2017年有所增加。        

2018年我单位车辆经费支出59420.69元,2017年支出105714.85元,减少46294.16元,减少77.91%。车辆经费支出减少原因本年本单位车辆未进行大修,及部分车辆修理费尚未结账,所以经费支出减少,

无会议费原因为本年我单位未组织学习与培训会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没有发生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等情况。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9420.6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本年内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预算数25万元,2017年无预算2018年比2017年预算增加25万元,原因是2018年开展的中央及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工作要求提供专用公务用车,我单位现有编制车辆两俩。在保障单位日常监测、监察工作的过程中仍时常有忙不过来租用第三方车辆的情况。因此无法提供中央及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工作专用车辆。因此需要购置专用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9420.69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2018要开展中央及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工作、与全县污染源普查工作,车辆使用频率将比2017年的使用频率更高,所产生的运行维护费(油费、修理费、检车费、过路费、停车费、洗车费等)会相应提高。

3.公务接待费支出60,318.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031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0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2017年因无经费还有近2万元尚未报销。2018年我单位将要开展的中央及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工作、与全县污染源普查工作所产生的接待费会在2017年的基础上相应有所提高。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没有发生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兰坪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7941.0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30146.86,主要原因是工作量的增加相对的支出就增加了。部门机关工作经费主用于2018年开展了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等工作所以开支就增加了。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兰坪县环境保护局流动资产年初为942360.01元,年末434205.74元,本年新增加固定资产238290元。其他应付款375389.44元。其中沘江河、通甸河水利建设前期工作经费25750元, 2014年职工出勤考勤扣款200元,2018年12月个人所得税10570.42元,公益性岗位补助22794.10元,移民工作奖励500.00元,水质自动监测站设备质保金58150.00元,驻村工作经费2360.00元,沘江河道清淤一期质保金255049.5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164.61

173.87


689.59

19.98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8,29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8,29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18年,我局主要实施的项目有中央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治理、沘江选矿尾矿无主病险库治理一期工程、水污染防治治理工程、2018年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生态县考核工作,项目支出还包含专项业务经费支出。截至2018底,各项目均顺利推进,审计项目2个,在建项2个,无新建项目,项目总支出12,327,048.59元。具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表10。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根据年初签订的责任目标书,我局积极推进项目实施,按照责任考核目标,开展项目审计及验收2个,在建项目 2 个,无新建项目。

通过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治理工程的实施,有效减轻重金属污染造成的危害,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对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对沘江沿岸推存的无主尾矿进行综合整治,拆除沘江河周边停产企业厂房并对厂区周围进行生态修复,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方案的实施将有效防止尾矿、矿渣等固体废物冲刷进入沘江河,对保护沘江河水质,维护沘江片区及周围的生态环境将起到重要作用,为今后开展类似环境整治工作工程提供参考。结合金凤村、文兴村区域的主要环境问题,通过实施方案,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让污水、垃圾不再影响周边环境,且得到资源化利用。金凤村的污水进入城镇污水收集设施进行处理,金凤文兴村区的垃圾通过村户收集、集中收集、定期清运,从而解决村庄垃圾污染问题有效解决练登村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造成的环境问题,保障食用农产品安全,保障当地居民健康;同时通过本项目试点示范,积累铅锌矿区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技术和工程经验,为当地、云南省乃至全国同类型重金属污染农田土壤修复提供支撑。

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为:优。具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表11。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1.高度重视,强力推进。为加强我县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治理水污染防治治理工程、2018年全国污染源普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项目管理工作,规范各项目的申报、立项审批、工程实施、竣工验收及资金使用,加大对项目的领导力度,兰坪县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县长任组长,财政局、发改局、国土局、林业局、农科局、水务局为成员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项目的申报、项目实施管理等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
    2.制定工作计划。在施工招标结束后一周内拟定了完成项目工程建设任务的工作计划和部署,工作计划明确了工程开工时间、竣工时间。
    3.建立项目管理工作制度。在项目实施中,严格执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公告制、监理制、合同制等制度,确保项目质量和进度。具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表12。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兰坪县环境保护局按照县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基础工作,按时提交部门预算草案;在财政部门批复日内向社会公开本部门的“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本部门的预算执行都达到了执行进度;本单位的财务制度健全,制度执行严格,会计核算符合财政局的相关规定,资金达到了专款专用,开支标准合理、合法。 2018年部门决算总支出18,517,206.82元,决算总收入16,582,830.37元,含上年结转结余共完成支出比例111.66%,支出总体情况良好。具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表13。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良好,具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兰坪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决算公开里没有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没有涉及专业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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