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兰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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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15280834-2023-227786
- 发文机构
- 兰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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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决算公开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3-09-27 15:39:14
监督索引号53332500331601000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贯彻执行中央、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计划,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负责指导监督职业中介机构,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指导,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城乡统筹就业发展规划和措施,完善公共就业和创业服务体系,组织实施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逐步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全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落实全县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负责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和各类人才来兰坪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安置计划和安置办法,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规范地方性津贴补贴,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劳动能力鉴定和退休审批(核)工作;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执行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完善劳动、人事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禁止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案件。承担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统计、信息工作;负责规划、建设、管理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有关信息。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行政审批项目,以兰坪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稳就业促创业,确保全县就业局势稳定;
2.稳务工促增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
3.扩参保守基金、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4.引人才强管理,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5.重落实强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推进乡村振兴;
6.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依法处理劳动争议;
7.加强培训宣传,营造法治氛围。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室、综合档案室、事业单位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工资福利与退休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稽核)股、就业与失业保险股、养老保险股、工伤保险股、劳动关系股、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中心
2.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公岗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加挂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牌子)
3.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加挂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人事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4.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我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兰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兰坪县人社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0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5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4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3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1人(离休0人,退休21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兰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兰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96,886,884.7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6,885,518.92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365.82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3,065,802.26元,下降30.7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3,064,436.44元,下降30.77%;其他收入减少278,634.18元,下降99.5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收到的海外赤子行动专项经费170,000.00元、珠海市人社局劳务费100,000.00元、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拨入劳务费10,000.00元属于阶段性项目,本年度无此类项目,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兰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98,796,033.95元。其中:基本支出39,101,733.25元,占总支出的39.58%;项目支出59,694,300.70元,占总支出的60.42%;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减少41,836,001.71元,下降29.7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0,114,595.4元,下降43.51%;项目支出减少11,721,406.31元下降16.41%;上缴上级支出0元,增长0%;经营支出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增长0%。本年度支出比上年度下降29.75%,主要原因是社保基金未纳入我局年终决算中,基金决算另行核算,故本年度基本支出下降幅度较大,下降率达43.51%。
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9,101,733.2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8,157,052.98元,占基本支出的97.5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44,680.27元,占基本支出的2.42%。本年度基本支出比上年度减少30,114,595.4元,下降比例为43.5%,主要是基本支出中的社保缴费减少,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社保基金另行决算,不纳入部门决算中。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兰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9,694,300.7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兰财社〔2022〕133号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大楼工程欠款专项资金支出1,000,000.00元。主要是用于支付就业大楼主体工程建设的建设项目款;
2.兰财社〔2022〕15号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大楼工程欠款专项资金支出3,000,000.00元。主要是用于支付就业大楼主体工程建设的建设项目款;
3.兰财发〔2022〕8号农民工应急周转金4,000,000.00元,用于农民工的应急保障支出;
4.兰财发〔2022〕99号沪滇帮扶专项资金3,450,000.00元,用于技术技能培训劳务奖补等支出;
5.兰财整合〔2022〕13号第三批统筹整合监测帮扶对象公益性岗位专项资金1,000,000.00元,用于易地搬迁公益性岗位工资支出;
6.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18,838,413.32元,用于支付一次性的交通补助、公益性岗位补助、外出务工生活补助等支出;
7.兰财社〔2022〕7号中央就业补助资金24,269,558.49元,用于乡村公岗服务岗位补助,技术技能培训等支出;
8.兰政复〔2019〕295号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公益性岗位补助1,503,876.00元,用于易地搬迁安置公益性岗位补助;
9.其他项目支出2,632,452.89元,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其他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兰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885,518.9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07%。与上年相比减少43,064,436.44元,下降30.77%,主要是社保缴费减少,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社保基金另行决算,不纳入部门决算中。
。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不涉及此科目;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不涉及此科目;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不涉及此科目;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不涉及此科目;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不涉及此科目;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不涉及此科目;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不涉及此科目;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1,945,434.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26%。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及在职人员社会保障支出,以及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需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69,472.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8%。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不涉及此科目;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不涉及此科目;
12.农林水(类)支出24,253,370.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03%。主要用于我县涉农资金项目支出,全县公益性岗位工资、乡村公岗服务岗工资,上海对口帮扶协作奖励资金;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不涉及此科目;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元,本单位不涉及此科目;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不涉及此科目;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不涉及此科目;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不涉及此科目;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不涉及此科目;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17,24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3%。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不涉及此科目;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不涉及此科目;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不涉及此科目;
23.其他(类)支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不涉及此科目;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不涉及此科目;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E0%,本单位不涉及此科目;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不涉及此科目;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0元,支出决算为40,692.9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0,072.97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8.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2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5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2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兰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0元,支出决算为40,692.9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0,072.9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2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2年度,办公经费支出存在一定困难,财政库款不足,时常导致无法按时支付欠款。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57,646.82元,下降58.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无增长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6,312.82元,下降53.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334.00元,下降94.81%。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支付存在一定困难,财政库款不足,时常导致无法按时支付欠款。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40,072.97元,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兰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44,560.27元,比上年减少116,764.94元,下降11%,主要是由于2022年人员减少,以及受到疫情影响,部分账务未结算。行政经费支出主要用于人社办公费用、办公设备购置、差旅费、水电费以及日常工作开展的其他办公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兰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资产总额59,058,228.19元,其中,流动资产20,323,001.64元,固定资产2,358,904.0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36,376,322.5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31,,701.3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99,284.6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本年度资产增加主要原因是将工程欠款计入在建工程中,本年度资产价值按照固定资产原值计算,故增加幅度较大。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04,98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98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473,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504,985.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相关口径说明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3.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4.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5.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6.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7.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原价进行反映。
8.无形资产: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9.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10.资本性支出: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监督索引号533325003316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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