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及临时生活补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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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15280834/2020-143334
- 发文机构
- 兰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0-07-13 17:38:34
一、失业保险金申领事项
(一)申领条件
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已履行缴费义务累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超过60日申领期限的不再扣减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二)申领方式
失业人员视自身情况选择办理方式,共两种申领方式:
1、窗口办理:失业保险最后参保地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经办窗口办理。
2、线上办理:可通过“就业彩云南”微信公众账号、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网上大厅(网址:http://222.221.228.231/)、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网址:http://si.12333.gov.cn/)进行线上办理。
(三)需提交的资料
仅需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及本人银行账户信息即可。
(四)注意事项
1、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界定
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出现下列情形, 界定为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到期中止; 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协议); 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或开除; 用人单位打击报复被迫辞职。
2、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主动向经办机构报备就失业情况:重新就业的;应征服兵役的;移居境外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被判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劳动就业服务机构介绍工作的;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失业补助金申领事项
(一)申领条件
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二)申领方式
失业人员视自身情况选择办理方式,共两种申领方式:
1、窗口办理:失业保险最后参保地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经办窗口办理
2、线上办理: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网址:http://si.12333.gov.cn/)进行线上办理。(目前“就业彩云南”微信公众账号、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网上大厅(网址:http://222.221.228.231/)进行线上办理)
(三)需提交的资料
仅需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及本人银行账户信息即可。
(四)注意事项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停止发放失业补助金: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三、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及临时生活补助申领事项
(一)申领条件
对按《失业保险条例》《云南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由参保单位招用、个人不缴费且连续工作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及时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
2020年5月至12月,对2019年1月1日之后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参照参保地城市低保标准,按月发放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与城镇职工同等参保缴费的失业农民工,按规定发放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
(二)申领方式
窗口办理:失业保险最后参保地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经办窗口办理。
(三)需提交的资料
仅需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及本人银行账户信息即可。
四、失业保险经办窗口联系方式
地址:兰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0886--3211747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如遇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内及时与参保地经办机构联系。
兰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服务中心
2020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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