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坪县2020年大学生创业补贴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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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15280834/2020-140871
- 发文机构
- 兰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0-06-10 10:57:51
广大大学生创业者:
为切实做好大学生创业扶持工作,促进大学生创业就业,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大学生创业补贴工作的通知》及《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怒江州财政局转发关于做好2020年大学生创业补贴工作文件的通知》怒人社通〔2020〕59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创业扶持资金促进大学生创业的积极作用,切实加大大学生创业扶持力度,现将我县2020年大学生创业补贴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贴标准
最高不超过3万元一次性无偿创业补贴。
二、申报条件
毕业3年内(含毕业学年)创业的大学生。优先扶持全省重点产业、各地特色产业、各地特色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等带动脱贫效果明显、创新示范效应显著的大学生创业项目,用于创业经营活动。对在州(市)以上组织的创业创新大赛中获得名次的大学生创业项目优先给予扶持。
县人社局将根据申报情况及现场查验情况择优推荐1名。
原已享受大学生创业扶持无偿资金资助的创业项目不得重复申请。
三、项目申报
项目采取自主申报的原则,申请人请于8月10日前向兰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提交项目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云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申请认定表》《云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经营规划书》、项目申请人的身份证、学历证、创业项目工商营业执照或社会服务机构法人证书,证明材料审阅原件后退回,留存复印件(表格由县人社局提供)。
四、项目评审及资金拨付
大学生创业补贴项目按照县区初审、州市认定的程序进行。
(一)县区初审。县级或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财政部门对申请人资格条件和各类资料信息的真实性进行资格审查,开展项目实地调查,填写《云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现场查验情况表》,向州(市)推荐。
(二)州市认定。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认定。对拟扶持项目,在当地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按规定向申请人兑现补贴资金。
五、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
申报地点:兰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211室就业促进服务中心(人民路3号)
咨询电话:0886-321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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