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决算公开
浏览:0 来源:
- 索引号
- 015280834-2019-77283
- 发文机构
- 兰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预决算公开
- 主题分类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19-09-17 11:15:17
监督索引号53332500331601000
兰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人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人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贯彻执行中央、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
(二)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计划,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负责指导监督职业中介机构,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指导,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城乡统筹就业发展规划和措施,完善公共就业和创业服务体系,组织实施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逐步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全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落实全县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
(五)负责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和各类人才来兰坪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安置计划和安置办法,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八)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规范地方性津贴补贴,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劳动能力鉴定和退休审批(核)工作;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
(九)执行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建立健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完善劳动、人事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禁止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案件。
(十二)承担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统计、信息工作;负责规划、建设、管理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有关信息。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行政审批项目,以兰坪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落实就业创业政策,就业局势更加稳定
1.城镇新增就业。通过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就业,我县新增就业人数1876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1.41%。
2.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失业人员再就业267名,完成目标任务106.80%,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206名,完成目标任务的100.49%。城镇登记失业率严格控制在国家、省和州下达的控制范围以下,我县年登记失业率3.13%。
3.职业技能培训。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通过培训鉴定,取证65人(技师10人,高级工38人,中级工17人)。
4.创业担保贷款。全县创业担保贷款发放贷款36户(就业局11户,工会5户,共青团20户),发放贷款353万元,带动就业91人。完成目标任务36人的100%。
5.“贷免扶补”创业贷款。全县贷免扶补贷款发放贷款177户(就业局35户,工会10户,共青团50户,妇联68户,工商联4户,个私协10户),发放贷款1713万元,带动就业517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0%。
6.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安置公益性岗位人员166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3.75%,安置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13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30%。
7.稳岗补贴。按照申报审批手续,涉及全县19家企业,稳岗补贴资金155.94万元,涉及享受企业职工6104人。
(二)实施社会保障全覆盖工程,社会保障水平逐步提升
1.社会保险参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14.26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95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92.86%(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16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1.75%;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参保0.79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27.4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2.31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20.80%。
2.医疗保险参保。基本医疗保险参保20.79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1.73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19.05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1.91%,城乡居民总参保率95.52%。
3.生育保险参保。生育保险参保1.38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0%。
4.工伤保险参保。工伤保险参保2.2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12.24%。其中建设领域参加工伤保险人数为0.4万人。受理和申报工伤事故34起34人,其中工亡3起3人,不予受理4起4人。
5.城镇参加失业保险。城镇参加失业保险企业78家,参保人员0.79万人,完成参加目标任务的88.76%。
6.全面推进加载金融功能社会保障卡制卡发行工作。社保卡持卡人19.84万人,其中职工持卡人数1.63万人,城乡居民持卡人数18.18万人,完成目标任务104%。
(三)扎实努力,推进各项保险任务征缴
1.社会保险基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完成10959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77.3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完成13545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14.73%。职业年金收入194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605万元。
2.医疗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际征收29922.81万元(含城乡居民上级下划10100万元),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实际征收5057.76万元(其中:统筹基金2245.41万元,个人账户基金2830.34万元) ,完成目标任务的85.72%;公务员医疗补助实际征收751.28万元;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基金实际征收549.35万元;离休人员医疗费用实际征收4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实际征收23524.42万元(城乡居民个人缴纳基金2642.21万元,各级财政补助10115.86万元,上级下划10766.35万元)
3.生育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收入完成79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35.11%。主要原因是生育保险参保人数正常,但生育缴费率下调。
4.工伤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收入完成907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13.38%。
5.城镇失业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征缴348.59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7.26%。
(四)劳动监察和仲裁工作稳步推进
1.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收到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案件55起,其中不予受理15起,立案受理48起,正在处理中10起,结案38起。共计为农民工追发工资待遇1092.6744万元,涉及农民工802人。
2.开展2017年度劳动保障保障执法年审工作。进行网上申报的单位共计308家,通过审核278家。
3.建立和完善工资保证金制度。有37家施工单位存入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涉及资金1402.4354万,41单位退取了保证金。累计收取新开工项目的工资保障金708.9231万元,并督促这些工程的施工方办理了工伤保险,切实杜绝了新拖欠行为的发生,极大地保证了农民工在发生工伤事故后的合法权益。
4.进一步提高仲裁办案效率。审理劳动争议案件28起,其中调解结案27起,仲裁裁决1起,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315万元,依法签订劳动合同15900人95户,企业集体合同46户,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合同及女职工保护合同13户。依法鉴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188家、涉及新签续签1587人。
(五)人事人才工作卓有成效
1.全县在职工作人员。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总人数6147人,在职人员中:机关1620人(公务员1345,工勤275人);参公133人(参公115人,工勤18人);事业4394人(管理94人,专技4048人,工勤252人)。
2.切实加强公务员管理。按时完成2017年度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统计年报工作。2018年公开招录16名公务员(公安系统1人),17名公务员转正定职,12名公务员晋升副科职级,12名公务员更正参加工作时间。开展了兰坪县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
3.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成立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顺利的完成了544人评审通过人数(其中:初级职称180人、中级155人、高级职称209人)。完成全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等级变动3122人次。开展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推荐工作,推荐上报汪贵平等4位同志为2018年享受国贴、省贴、省突推荐人选。
4.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实施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招聘74人,并进行了初任培训。招聘事业单位大学生村官8人,人才引进6人,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8人,教育系统定单定向培养8人为编外人员管理1年,特岗教育聘用25人。
5.逐步深化工资制度改革。机关公务员晋升级别工资305人,人均月增资46.00元;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档次工资1373人,人均月增资98.00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增加薪级工资4426人,人均月增资77.00元。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年报统计和规范津贴统计等工作。审批完成乡镇工作岗位补贴2756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资调整364人;事业单位职称变动工资490人(其中:副高级职称300人,中级职称152人,助理级职称38人);长期病假工资7人;浮动工资34人;调动人员工资30人;职级并行工资晋升12人;新批准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13人;提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补助703人及11名在职病故人员的抚恤安葬费;办理退休工资75人;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工资确定15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试用期工资确定101人;公务员转正工资确定13人;事业人员转正工资确定85人。调整完成公安系统265人的值勤岗位补贴,补发239.04万元。核定了公安、法院、检察、交警、森林公安5家单位2018年度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310人,补发240.3万元。
6.军转干部工作。兰坪县军队转业干部76人,其中机关事业57人,自主择业干部14人,企业退休人员5人。对76名军队转业干部的基本信息做了完整的采集和备份。“春节”及“八一”期间对自主择业干部及企业退休人员进行了座谈慰问。发放了5名企业退休干部的生活困难补贴114617元。对自主择业干部及企业退休人员的政治生活、医疗保障、就业状况等进行每2月一次的电话跟踪服务。完成14名自主择业干部的年度年审工作。
7. 扎实开展人才服务工作。2018年大中专毕业生已回我县报到的有703人,其中:硕士生7人,本科生329人,专科生297人,中专生70人,报到工作已圆满结束。共接收档案412份,转出档案127份(其中转出县外的有65份),同时将历年现存所有档案共4332份进行了一一核对,没有出现档案的遗失或泄漏现象。综合档案室严格执行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装订入档2017-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个人档案全覆盖,整理下岗职工档案1200卷,查阅及复印转业及退伍军人个人档案100卷。
二、扎实推进行业扶贫工作
(一)实施就业扶贫,拓宽贫困劳动力就业渠道
1.技术技能培训。培训11期429人(建档立卡412人)。其中:挖掘机4期173人(建档立卡168人)、电焊工1期25人(建档立卡25人)、服装缝纫1期20人(建档立卡20人)、汽车维修1期34人(建档立卡29人)、装载机2期82人(建档立卡82人)、砌筑工2期95人(建档立卡88人);
2.素质能力提升培训。培训111期7492人(建档立卡5766人)。其中:畜禽养殖与疾病预防14期1400人(建档立卡1334人)、核桃种植8期468人(建档立卡454人)、家政服务28期2027人(建档立卡1869人)、中式烹调29期1944人(建档立卡1096人)、中餐摆台18期975人(建档立卡807人),劳务经纪人3期205人(建档立卡61人),创业培训8期305人(建档立卡58人),网络创业培训1期35人(建档立卡9人),引导性培训1期51人(建档立卡25人),砌筑工1期82人(建档立卡53人)。
3.转移就业培训。依托开展的技术技能培训和素质能力提升培训,实现省内转移就业2937人次,省外转移就业1111人次。
4.农村劳动力转移。累计完成农村劳动力培训就业培训19591人,完成任务的1440%;完成转移就业18252人,完成县委县政府转移就业任务的202.8%,完成州人社局任务的225.3%。省外转移就业5911人,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州人社局下任务的147.75%。县内转移就业8899人,完成任务的306.86%。 累计完成劳动力培训19591人,其中技能培训完成7723人,引导性培训完成11444人。
5.东西部扶贫协作劳动力转移。向珠海市转移就业371名劳动力,向三峡集团转移就业30名人口特少民族贫困劳动力,向珠海市输送274名两后生(教育局单独送出24人)到珠海技师学院、珠海工贸技工、珠海欧亚技工学校就读,完成输送任务的41.66%。
6.劳动力转移稳岗补贴兑现。财政涉农资金县级稳岗补贴下达575.3万元,发放2132人,实际发放575.06万元,结余0.24万元,资金支出率达到了99.96%,超额完成县委县政府对涉农资金年末结余结转控制在8%以内的目标任务。珠海市对口帮扶劳务输出和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脱贫工作奖励奖金对4175位符合条件人员进行了发放,兑现金额125.25万元。其中省外务工3651人(广东务工1945人),省内转移就业人员524人。
(二)实施社会保险扶贫,提高贫困人口社会保障水平
1.建档立卡100%参加养老保险。符合参保条件人数75629人,已参保人数75629人(其中: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数74466人;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人数1163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养老保险。
2.未脱贫人口参加情况。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人口符合参保条件人数为47746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数47390人,其中重度残疾1573 人;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数为7968人。经核对筛查符合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人口兜底缴费人员为38116人(河西3666人、通甸3176人、啦井472人、中排6884人、营盘10303人、兔峨6901人、金顶544人、石登6170人)。
3.养老保险兜底。珠海横琴新区保税区东西部扶贫协作帮扶项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兜底资金411.40万元。兰坪县2018年度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兜底缴费人员为38116人,共安排兜底资金3811600元。
(三)实施医疗保险健康扶贫,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待遇
1.建档立卡户贫困人口参保情况。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104409人,其中971人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余103438人100%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在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内标识完成。
2.健康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共结算16192人次,医疗费用总额8010.41万元,基本医保支付5830.26万元,大病保险支付439.90万元,民政医疗救助支付582.77万元,兜底保障支付265.36万元。上级共下达兜底保障资金1209.37万元,累计结余757.77万元。住院结算16192人次涉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744人,其中454人为动态新标识人员,其成功标识建档立卡身份前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享受“四重保障”,其余10290人发生的医疗费用全年享受“四重保障”,实际报销比例达90%以上。
(四)开展新时代农民讲习所,提升农民综合素质
1.讲习活动开展情况。全县各级讲习所共开展讲习活动2074场/次,参与人数81205人。其中:政策理念宣讲1801场/次,62917人参与;文明道德宣讲23场/次,2734人参与;技术技能宣讲132场/次,8162人参与;其它宣讲118场/次,7392人参与。
2.就业、创业培训。为深度贫困地区贫困人口提升技术技能,提供就业、创业平台,组织13名贫困劳动力参加为期7天的保安岗前培训;组织45人参加为期15天的建筑工培训。两次培训共计组织46名贫困人口(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8人)。
(五)党建扶贫双推进,定点扶贫工作取得新实效
1.完成户户清村村实工作和项目库建设。通过进村入户认真细致调查,分析研究致贫原因和未来发展方向,完成村委会2018年至2020年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分户统计表、村级统计表的规划,做细做实项目库实施方案(施工图),切实做到因村因户因人施策。
2.扎实开展建档立卡数据信息调整和2018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黄柏村2017建档立卡数据信息调整和补录新识别9户41人,返贫2户7人,整户清退1户4人,人口清退7人,家庭成员补录19人,自然增加4人,脱贫回退1户4人。2018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脱贫8户35人,自然减少10人,自然增加31人,补录20人。现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29户1303人,未脱贫(返贫)266户1046人,脱贫63户257人。
3.城乡低保精准施保专项治理。对全村已经享受低保的318户662个村民以及未享受低保但家庭情况较为困难的农户逐一进行走访摸底。根据入户核查结果,驻村工作队和村三委班子组织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两委会议拟定了黄柏村享受低保人员低保户158户347人,其中A类22户33人,B类121户248人,C类15户66人。
4.讲习工作有序推进。通过各类讲习方式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素质,提升群众对各项政策的知晓率和满意度,推动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开展,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农民文明素养,推广农村文明生活方式。2018年来黄柏村农民讲习所开展讲习20余次,覆盖黄柏村所有农户。
5.党建扶贫双推进。组织挂联村党支部及时召开党小组会、支委会、党员大会,利用“三会一课”平台将脱贫攻坚各项政策灌输给党员,认真领会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及精准扶贫的重要性,局班子成员定期到挂联村为挂联村党支部党员上党课。组织农村党员结对帮扶,主动帮扶困难群众;组织党员参加公益志愿活动,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以实实在在的行动重塑党员形象,提升党组织的号召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6.完善挂联村各类档案材料。针对痕迹档案不完整、不规范等问题,根据建档立卡户档案目录和模板,修改完善一户一档,做到简洁完整,确保无漏项和缺项。
7.完成各级督察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及时完成各级督察考核以及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梳理汇总近来年各级各部门在巡视巡察、审计监督、调研督察、监督检查、检查考核中发现交办整改的有关扶贫领域问题,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组织专门力量,逐个问题复核整改。
8.人居环境提升、乡风文明。驻村村工作队到各个村民小组组织动员村民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提升人居环境。每月在全村范围内开展一次集中清扫整治活动,并要求村民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及时清除房前屋后的垃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兰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兰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3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6人),事业编制6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3人),事业人员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离休7人,退休9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窗体顶端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人社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23669.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537.24万元,占总收入的99.4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32.27万元,占总收入的0.56%。与上年对比本年实际收入为23665.9万元,比上年收入22812.67万元增加856.84万元增长4%,,主要原因为因行业扶贫的涉农资金增加及年度工资调整。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收入占比分布图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兰坪县人社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23998.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371.97万元,占总支出的89.06%;项目支出2626.26万元,占总支出的10.9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本年实际支出为23998.22万元,比上年支出增加1041.55万元支出增长了5%,主要原因行政扶贫涉农资金支出增加用于劳动技能培训和素质能力提升培训。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人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367.07万元。与上年基本支出20815.47对比支出加了551.6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调整和就业扶贫工作办公经费增。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9.6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0.37%。(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人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28.67万元。与上年1841.2万元对比项目支出增加了687.47万元,主要原因是行业扶贫专项资金支了增加。主要是劳动力转移就业工 、技能培训、素质能力提升。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人社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895.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22656.67对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所款支出增加1239.07万元,主要是劳动力转移就业工 、技能培训、素质能力提升。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82.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4%。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办公用品支出(相关支出情况);
2.社会保障和就业 (类)支出11497.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11%。主要用于全县离退休人员及在职人员社会保障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11110.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49%。主要用于全县医疗保险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支出608.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5%。主要用于我县村官工资及部分涉农资金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97.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1%。主要用于我局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人社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8.6万元,支出决算为14.59万元,完成预算的78.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824万元,完成预算的94.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7692万元,完成预算的64.1%。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下乡任务临时比预计的次数增加,因2018年涉农资金是由政府下达的指标,大量的工作量增加,致使车辆运行经费大于预算数。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减少4.007万元,下降21.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78万元,下降8.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23万元,增长/下降35.8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层层压实,力争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8.824万元,占60.47%;公务接待费支出5.7692万元,占39.5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无。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82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无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82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精准扶贫的下乡工作,劳动力转移宣传、劳动转转移、主要用于驻村工作队员下乡,农村劳动力转移宣传、动员,就业局技能培训、引导性培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障、职业业务技能培训,领导开会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769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769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工作,乡镇人员业务对接,部门之间业务对接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无国外境外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247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5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960万元,就业服务平台建设支出13.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兰坪县人社局资产总额3834.2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653.63万元,固定资产36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812.6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70.9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9.4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59项,账面原值23.7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
|
|
|
|
|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
合计 | 1 | 3834.25 | 2653.63 |
| 207.62 | 62.04 |
| 98.36 |
| 812.6 |
|
|
| ||||||
|
|
|
|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人社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14.452万元,全部是办公设备,具体是电脑和打印机。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18年决算收入合计23669.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537.24万元;其他收入132.27万元。支出23998.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371.97万元,项目支出2626.26万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1.前期准备
为了顺利推进本次自评工作,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省级部门整体预算绩效自评和项目预算绩效自评的通知》(云财预〔2019〕24号)中的关于绩效自评的要求,明确了责任分工、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式和评价程序。
2.组织实施
本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做到自评全覆盖,采用了审阅项目资料、现场评价、问卷调查、对比分析、定量与定性分析、综合评判相结合的绩效评价方法,并本着遵循“定量为主,定性为辅”的原则。
为构建尽量切合实际、能够实施操作、评价结果趋于客观公正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绩效自评工作组在学习相关文件精神、收集基础资料、分析相关要求的基础上,制定了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制定的指标体系充分征求了各相关部门意见,并经沟通讨论后基本达到了评价指标全面、评价要点切合实际、评分标准有据可依、评价操作可行的要求。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根据年初预算编报中申报的部门绩效目标,结合年初的部门工作计划,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如下:
1、“三支一扶”人员经费支出:保障“三支一扶”人员正常生活补助支付、足额缴纳社会保障经费、及时发放绩效。
2、全县金融代办员补助:激励代办员及时提供缴纳及享受社会保障人员的信息。实现群众“不出村就能咨询政策和查询个人信息、不出村就能找到工作、不出村就能只理社保、不车联网村就能维护劳动权益、不出村就能享受基本金融服务”等人社金融服务工作目标的基本途径,是落实各项惠民利民政策、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载体。
3、村官补助:保障全县村官正常生活补助支付、足额缴纳社会保障经费、及时发放绩效。不断完善待遇保险体系,为大学生村官扎根基层、安心工作创造条件。
4、企业离休干部增资及补助: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是党和政府对老干部政治上关心、生活上照顾的具体体现。
5、珠海劳务输出和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脱贫奖励:稳岗补贴政策的实施,极大增强了劳动力外出务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全县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6、就业补助资金:安置公益性岗位人员166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3.75%,安置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13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30%。
7、能力素质培训:完成技术技能培训249人,能力素质提升培训1916人。
8、涉农资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脱贫奖励:稳岗补贴政策的实施,极大增强了劳动力外出务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全县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9、人社专项工作保障经费:财务管理、政务运转、我社政策宣传、舆情应对、综治维稳、节能减排、后勤服务等各项工作的质量得到明显提升,工作机构有序高效运转,紧紧围绕实现人社现代化的工作目标,深入推动兰坪人社总目标总要求的贯彻落实,做好各类保障性工作。以各项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运用科学的考核方式,引导广大干部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不断提升干部队伍思想素质。认真落实好党风廉政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持之以恒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逐步建立加强党建的长效机制,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干部队伍作风持续转变。提高税务部门履职能力,依法治税能力、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全方位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人社干部队伍,树立良好的税务形象,提高纳税人对税法的遵从度,为云南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10、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满意率达到95%以上。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我局绩效自评工作组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云财预〔2016〕98号)的要求进行自评,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5分,等级为“优”。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监督索引号5333250033160111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