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告(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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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80834-2018-78217
发文机构
兰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目录
预决算公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文      号
发文日期
2018-04-18 17:45:47

 

 

兰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告

 

第一部分  XX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XX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XX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贯彻执行中央、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

(二)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计划,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负责指导监督职业中介机构,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指导,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城乡统筹就业发展规划和措施,完善公共就业和创业服务体系,组织实施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逐步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全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落实全县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

(五)负责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和各类人才来兰坪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安置计划和安置办法,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八)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规范地方性津贴补贴,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劳动能力鉴定和退休审批(核)工作;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

(九)执行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建立健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完善劳动、人事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禁止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案件。

(十二)承担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统计、信息工作;负责规划、建设、管理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有关信息。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行政审批项目,以兰坪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部门基本情况

1.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根据上述职能,我局共有8个下属事业办事机构13个内设股室(股所级),8个事业经办机构分别是:社保局、仲裁院、就业局、人才服务中心、医保中心、监察大队、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信息中心。局机关13个内设股室具体名称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与信息宣传股、财务室、人力开发管理股、军官转业、退役士兵安置股(兰坪县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公务员管理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工资福利与退休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社会保险基金稽核股、农民工工作股、综合档案室。

特别说明:2016年11月按照上下对应的原则,因工作需要成立了兰坪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还未列入我局的三定方案。

 2、2016年度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2016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按照“就业保民生、社保安民心”目标要求,以抓创业促就业,不断扩宽社会保障覆盖面,稳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和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

 一、强化落实,就业再就业工作成绩喜人

(一)提前全面完成各项年度目标任务。2016年全县城镇新增就业1589人,完成州级下达目标任务1500人的105.93%,其中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223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11.5%;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58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5%。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6500人,完成目标任务100%,失业保险征缴640万元,完成目标任务100%,城镇登记失业率4.29%,低于4.3%的控制目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350人(其中:省外862人,县内1483人,省内县外5人),完成州局下达目标任务500人的470%。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数23,完成230%;开发公益性岗位115,完成115%;贷免扶补扶持创业人数35人,完成100%,创业担保贷款及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扶持创业人数42人,完成105%,发放创业担保贷款金额2122万元,完成141.47%;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1488人。就业再就业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就业形势保持稳定。

(二)主要措施和成效

1.强化政策扶持,进一步落实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一是深入实际的对一些特困家庭进行调查,对他们的生产生活、经济状况,就业愿望作实地走访了解,然后与集体企业私有企业协商就业岗位。二是加强公益性岗位管理,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托底就业作用,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人员准入条件、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支付方式。三是鼓励支持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扶持企业9户,带动就业51人,扶持资金27万元;享受扶持贷款2户,贷款金额2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及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扶持39户,发放贷款金额375万元, 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1户,发放贷款200万元。

2.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就业渠道进一步拓宽。如开展“春风行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活动,建立职业培训实训基地,建立优质服务体系等,为创业者提供“一条龙”服务。整合人员编制优化人员配置,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和利用,开展好就业援助工作,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在各乡镇设立创业就业服务窗口,确定各村委会(社区)协管员为创业就业信息联络统计员,初步建成村村都有信息员的创业就业行政服务体系。

3.稳步推进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稳定岗位促进就业作用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21号)文件精神,经审核,已经完成28家企业6059人,涉及金额284.8万元。

4.强化技能培训,就业质量进一步提升。以技能培训为工作重点,以“金勺子”工程为主,大力开展技能培训工作,开展社会化培训共计组织31期,共计培训人员1488人,其中家政服务员139人,计算机操作员355人,家畜饲养员160人,蔬菜园艺工122人,维修电工21人,美发30人,砌筑工34人,中式烹调师437人,创业培训38人,挖掘机培训24人,道路养护工38人,新兴农场主培训5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20.67%。

5. 认真兑现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对我县申报社会保险补贴的就业困难人员和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进行严格审核,通过审核,共计支付社会保险补贴316636.49元。

二、紧扣目标,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

(一)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全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2.4741万人,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9896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0.4845万人。

1.社会养老保险。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际参保19896人,完成目标任务的 113.5%。(其中:企业职工参保11866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1.42%,机关事业单位参保803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200.75 %)。征收企业养老保险基金7452万元(含上级补助收入1200万),完成目标任务的75.83%;工伤保险参加人数15692人,完成全年任务的89%(其中:企业职工参保9531人,机关事业单位参保6161人),征收基金实际完成182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04万元,企业征缴收入908万,机关事业单位征缴收入113万元,利息收入1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334.77%;生育保险参保13484人,完成全年任务的96.68%,征收基金852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93.66%。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0.4万人,完成目标任务101.59%,续保率60%正常缴费49120人,补缴1789人次,新参保3180人。基金收支情况。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419.6万元(其中:财政补贴收入2402.9万元,利息收入368.86万元,个人缴费收入647.68万元,转移性收入0.12万元),基金支出2144.5万元(包含个人账户支出104.5万 元,基础养老金2041万元),待遇发放率100%。应缴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金额5217.7305万元,已划入财政专户资金5217.7305万元。

3.医疗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完成26626人(其中城镇职工人数16954人,城镇居民人数9672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02%;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实际征收9839万元(含利息收入,含锌业公司补缴2015年度欠费1068万元),完成任务目标的148%。2016年参保人员累计就医(住院、门诊)84900人次(其中城镇职工住院5932人次;门诊74690人次;城镇居民4278人次),基金支出9444万元(含上划基金3425万元)。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1.积极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相关工作。于9月底完成我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归并工作,此次待遇归并涉及33个单位,离退休人员400人。

2.严格基金监管,确保基金运行安全。一是不断提高基金管理质量,加强规范化管理和精确管理。社会保险基金账户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要求进行管理,个人账户单独记账、单独核算,个人账户养老金与基础养老金进行分账管理,按要求对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进行核算,杜绝将基金挪作他用或提前支取。二是结合我县社会保险工作实际情况,围绕检查内容,展开全面自查。并就州级检查组提出的意见作了整改报告。加强了社会保险机构的风险管理监督,确保基金的安全和完整。到全县32家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开展医保年度医疗服务质量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县社会医疗保险管理,维护广大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3.开展重复领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资格核查工作。杜绝冒领养老金现象发生,确保养老保险基金安全完整,切实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以及公平公正享受养老保险待遇。2016年享受社保待遇离退休职工共有1590名,截至10月底,已认证1194人,未及时认证396人。按照相关规定,对逾期未认证人员暂停发放养老金。

4. 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不断提高。及时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确保养老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企业退休1573人调待,月人均增资172.46元。按时间、按规定下调养老、工伤、生育保险费率,为企业送温暖、送政策,切实为减轻负担。

5.强制建筑高风险企业参加工伤保险。起草出台了《兰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要求全体从业人员强制参加工伤保险的通知》,对重点项目和重点单位实施重点督促,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稳步推进我县的工伤保险工作。

6.继续深入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加强对经办人员业务培训,加强缴费信息审核,推进实施参保缴费银行代扣代缴,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涉及被征地农民人数有17101人,低于或等于0.3亩以下符合参加养老保险的人数有1519人。完成了85647张卡分卡工作。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112498人(其中,金融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为:85647人,医保卡26851人),完成98.69%

7.做好全民参保调查登记工作,为社会保险全覆盖工作开好路。全县调查登记录入共完成了23537人,比计划调查登记增加了86人,完成了计划调查登记录入的100.37%。完成了系统户籍总人数215984人的10.89%,超过了省厅要求的10%的目标。对1738名在系统里无登记地的人口进行了地址识别和调查登记并在系统里进行登记地登记。

8.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基层服务平台建设。兰坪县综合服务平台建设118个点,其中县级部署2个点, 8乡镇8个点及108个村(社区)的点,截至目前,共有87个站点开通后台使用,尚有31站点未开通使用,覆盖率 74%。通过服务型党组织综合平台设立人社服务板块,下设劳动者维权、社会保险服务、就业创业、业务流程、政策问答、法律法规六个子版块27个小项。上传政务公开信息33条,人社服务各项业务信息148条,政府信息公开35条,电视展板2条,通知公告5条。12月对金顶、通甸两乡镇村委会协办员进行了五个不出村系统操作培训。

三、严格执法,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

(一)劳动监察工作迈上新台阶   

1.参与和妥善处置突发事故。参与处置啦井中学周转房,因欠薪引发的打架事件;金顶辖区练登大桥,因欠薪引发的民工阻路事件;汇永群公司处置工伤事故引发的恶意上访事件;光伏太阳能工程,因欠薪引发的围攻施工单位、执法人员的恶意欠薪事件。

2.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为使农民及时拿到务工工资,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劳动监察大队积极开展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收到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案件136起,其中不予受理13起,移交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起,结转协助相关单位处置劳资纠纷59起,涉及金额585万,服务农民工1200余人。立案受理62起,结案57起,正在处理中5起,责令支付工资657.9万元,涉及劳动者人数583人。全年清欠工资总额1369万元,涉及劳动者人数1880人。

3.开展2016年度劳动保障保障执法年审工作。张贴劳动保障执法年审公告20份,短信通知企业和各用人单位600多家,进行网上申报的单位共计327家,通过审核189家。

4.建立和完善工资保证金制度。2016年来,新增54家施工单位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新增缴存资金845.06万,26单位退取了保证金。历年累计结余工资保证金1061.7508万元,并督促这些工程的施工方办理了工伤保险,切实杜绝了新拖欠行为的发生,极大地保证了农民工在发生工伤事故后的合法权益。

5.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召开兰坪县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会议,健全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组织开展春节前严厉打击恶意欠薪活动,现场发放农民工工资共126万元,涉及农民工97人,发放宣传材料1500份。

(二)劳动人事调解仲裁工作进一步加强

1.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组建了8个调解中心、1个企业调解委员会,按要求组建率达到100%,推动了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开展了仲裁院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创建“兰坪调解仲裁微信平台”,探索调解员培训工作新机制,及时发布法律法规、调解技巧、要案解析。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栏、宣传资料等渠道,广泛宣传调解仲裁工作。

2.切实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仲裁委受理、审理劳动争议案件27起,其中调解结案25起,仲裁裁决2起,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217.3万元,依法签订劳动合同10900余人85余户,企业集体合同54户,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合同及女职工保护合同27户。依法鉴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188家、涉及新签续签1587人。同时积极做好局外相关部门和局内相关科室的配合协作工作。

(三)信访维稳解困工作稳步开展。严格按照《信访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时答复信访人员的信访事项,落实信访维稳责任制,对涉及人数多、影响大的不稳定因素进行重点监控,做到早发现、早上报、早控制,重点做好敏感时期的信访工作和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军转干部接收安置等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办结率达100%。

四、加强服务,人事人才工作稳步推进

(一)认真完成机关事业单位招考。坚持“凡进必考,择优录用”的进人原则和“公正、公平、公开”的考试原则,认真组织做好2016年公开考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今年我县拟招录公务员32名,经过笔试、面试,招录政府口26人、党群口4人、村干部1人、选调生1人;通过公开考试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0名;“三支一扶”人员18名,大学生村官40名,西部计划志愿者55名。

(二)不断规范人事管理。一是及时办理2016年新录用公务员转正及登记手续,2015年录用公务员39人其中37人全部转正、其中两人因休产假延期转正。二是进一步更新完善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按照省厅和州局的要求对公务员信息采集进行了升级,加大了审核力度,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公务员有新的信息时也得到了及时的更新,确保报送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三是进一步做好“三支一扶”大学生、非在编人员、大学生村官和企业军转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强化队伍考核培训。一是坚持程序,严格把关,按时完成2015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和奖励工作。按管理权限完成了政府机关的考核工作。政府机关918人中被评为优秀等次144人,称职707,不定等次36人(新招录36人) 病休3人;二是组织公务员进行全员培训。共有1136名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参加了培训;组织2016年新录用的32名公务员开展初任培训;九月针对环保知识对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统一进行开卷考试,由各单位自行组织;三是做好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向高级评委会推荐评审人数:313人(已通过29人), 中级评委会推荐评审人数198人(已通过58人),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91人。四是积极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培训工作,新增高技能人才36人,其中技师6人,高级工19人,中级工22人,企业职工自行考证,取得高级工证书11人,完成102.86%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业务素质得到普遍提升。

(四)严格审批工资福利。审批兑现365名科员工资职级晋升为副科级,人均月增资307元;机关公务员晋升级别工资159人,人均增幅达85.00元;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档次工资1277人,人均增达86.00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增加薪级工资4401人,人均增幅达62.00元;从2016年1月起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增发“临时补贴”每人每月300元,涉及单位109个,在职总人数6108人;“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审批全县在职人员6221人,月增资92元,离休人员28人,月增资106元,退休人员1687人,月增资80元;机关事业单位改革性补贴标准提高涉及109个单位8013人,其中:在职6143人,人均月增资951元;退休1843人,人均月增资560元;离休27人,人均月增资800元;退休人员调整月增养老金涉及97个单位1717人,人均月增资247元。机关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提高及离休人员提高离休费涉及110个单位6215人,其中:机关在职1791人,人均月增资306元;事业在职4407人,人均月增资383元;离休17人,人均月增资407元。根据单位考勤结果审核1-9月乡镇工作岗位补贴2758人,职称等级变动工资审批45人,审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资调整133人,技术等级工资变动工资审批25人,调动工资195人,岗位津贴调整360人,办理退休手续56人,机关录用公务员见习期工资审批33人,转正33人,事业单位新招聘工作人员见习期工资审批80人,转正工资98人,开具调入本县人员工资介绍信26份,审批遗属补助357人及43名病故人员的抚恤安葬费。

(五)扎实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因新增机构和编制变动,重新上报了审计局、发改局、财政局、政务服务管理局、人社局、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直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共完成 279人的岗位聘用,开具工资函93份。办理县内调动35人,调出外县20人,调入2人,解聘专业技术人才1人。清理事业人员执行公务员工资混编43人,根据单位性质及本人意愿,有11人划入专技,32个转为九级职员。安置了3名退役士兵,4位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纳入编制外人员管理。

(六)完善人才建设。按程序推荐省政府特殊津贴1名县中医院副主任医师李海存为候选人。省突出贡献奖1名候选人为工程师县住建局李春平。选拔1名国贴,县人民医院主任医师和金明。在我县行业公认、突出贡献在县内外有较大影响的各类专家的优秀人才中选拔24人作为县委联系专家,促进我县支柱产业和重点领域的技术进步。

(七)做好大中专毕业生服务工作。一是就业指导力度,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为群众更换及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1778本。2016年共计申报就业见习的应届毕业生36人,申报公益性岗位往届高校毕业70人,参加现场招聘会的用人单位及企业共计8个,设置见习岗位19个,参加应聘的应届高校毕业生34人,现场签订就业意向20人。二是提高服务质量,做好人才服务管理工作,2016年共接收档案302份,转出档案186份(其中转出县外的有69份),归档次数为201人次,办理调档函40份,出具据未就业证明3份,存档证明4份,为查阅者提供服务175次左右,同时将历年报到的大中专毕业生及现存所有档案共3787份进行了一一核对,没有出现档案的遗失或泄漏现象。2016报到的大中专毕业生657人,其中硕士生6人,本科 334人,专科216人,中专生101人

(八)不断强化档案管理工作。综合档案室共管档7173卷,其中公务员有707卷(未包含2016年新招录公务员)、事业人员4537卷(未包含2016年新招录的事业人员及特岗),无头档案217卷,死亡档案440,退休档案1300卷。一是共为4100人(次)提供了档案查询服务,为4名在职人员更正了工龄,档案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档案综合利用率得到极大提高。二是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截至目前,共审核管理权限内干部人事档案 707卷,发出补档通知698份,补充档案材料1048余份,更正400多人的档案信息。

五、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稳步推进

根据《怒江州脱贫攻坚全面小康行动计划(2016—2020年)》精神,为大力实施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程,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化发展,做大劳务产业促进农民增收,帮助贫困农村劳动力通过转移就业脱贫。兰坪县人民政府下发了《中共兰坪县委办公室  兰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兰坪县劳动力转移就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兰办通[2016]54号)文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我县劳动力转移就业扶贫工作。承担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扶贫工作。我局相应成立了劳动力转移办公室,配置了人员、设备。近期开展了交通厅帮扶凤塔村委会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转移活动,珠海扶贫协作兰坪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专场招聘会等活动。凤塔村委会第一批转移人员30人将于11月底正式走上工作岗位,其中10人安置于营盘公路所,20人安置于关平公路所。经过一个多星期的时间广泛宣传,发动和动员,全县共有56位农村劳动力报名赴珠海市就业。2016我县转移输出就业2350人,其中:省外862人,省内县外1488人。

六、基层服务平台建设

根据县人民政府《兰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有关问题协调会议纪要》要求,项目业主为我单位,为节约时间,加快工作进度,同意整合县人社、发改、住建、文体广电旅游局资金进行建设。建筑面积为8800平方米,估算投资为2000万元。目前,已完成项目建设土地划拨手续、项目建设地勘、项目场地平整、施工围墙、项目建设方案和施工图。正在申报建设工程施工图勘察,委托有资质的公司进行项目预算。项目资金到位情况:中央预算内投资418万元,地方配套资金283.67万元,共计701.67万元,

七、强化作风,履职能力全面提升

(一)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紧围绕全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要求,党组书记亲自抓,亲自研究学习方案,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明确工作职责,班子成员深入调研指导工作。一是抓学习,增强看齐意识。二是抓规范,增强规矩意识。三是抓提升,增强创新意识。四是抓廉政,增强敬畏意识。五是抓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共发放 8 种 386 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辅导,党员撰写心得体会、讨论发言稿近600份,党组书记讲党课6次(其中为挂钩村上党课1次),集体学习19次,专题调研2次,开展警示教育4次,支部会8次,党小组会33次,干部联系群众结对共建144人,上报“两学一做”信息31条。局班子定期上党课,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人社局手机微信党校为全体党员定时转发主题鲜明、通俗易懂的“两学一做”公共课程和本单位学习信息,充分利用了互联网教育的开放性,使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不再受时间、地点限制,在便捷、灵活的学习方式中,各种“碎片化”时间得到了充分利用。

(二)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重党建,抓支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10月21日人社局党总支及下属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重新选举产生了党总支委员会及三个支部委员会,把群众拥护、作风正派、能力较强的党员充实到支委成员和党小组长中,突出党总支部的核心领导作用,建立健全了妇女、共青团、工会等组织,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进一步深入查找党员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党员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全局党员均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党员廉洁自律承诺书党员目标管理责任书》等,签订率达100%二是强管理,严要求,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兰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学习制度》《工作制度》《请销假制度》《公务用车制度》等制度,并强化管理、细化落实、严格奖惩,从而保证了干部职工有章理事、按章办事、规范做事,实现了规章制度与跟踪问效的有机结合。积极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公开、财务公开、程序公开、岗位公开,坚决杜绝不良作风,努力建设文明高效的服务窗口,在历次民主评议机关作风活动中,群众满意率都在98%以上。三是重廉洁,抓党风,提高队伍拒腐防变能力。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兰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局党支部书记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股室负责人层层签订了责任书,局领导与各个股室共签订23份目标责任书全局干部职工共签订了75份廉洁自律承诺书,在工作中,做到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了实处。四是强化监察效能,党风廉政建设稳步推进。通过组织党员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上级有关党风廉政文件等,进一步提高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廉洁行政的思想观念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服务意识。是积极订阅2016年度党报党刊,共订阅党报党刊250份,支出党报党刊经费近4万余元。

(三)加大宣传力度,突出工作重点亮点。2016年兰坪县人社局在政府信息网站发布机构设置及职能、通知公告、信息公开、政策文件、人社动态、党建工作等信息649条,向上级机构报送信息194条,其中人社信息159条,党建信息35条。州人社网采纳194条,采纳率100%,在全州四县排名第一;被各大媒体、网站采纳信息99条(有部分信息被各大媒体重复采纳)其中:怒江大峡谷网采纳信息24条,怒江党建网采纳46条,绿色锌都·创业兰坪网采纳18条,云南网、云南就业网等其他媒体采纳信息9条。《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杂志采纳3则信息。

(四)“挂包帮”定点扶贫顺利进行。 2月19日,人社局4名扶贫工作队队员正式入驻金顶镇高坪村委会,开展为期三年的扶贫工作。班子成员先后12次入村调研,送观念、送政策、送技能、送信息、送岗位、送资金,为村委会上党课,切实为帮扶对象解决实际困难。单位工作经费和工作队员下乡补助保障到位,除购置炊具、行李外,拨付每名驻村工作队员5000.00元办公经费。在脱贫攻坚工作建档立卡“回头看”中,党员亮明身份,发挥模范作用,党员冲锋在前,当好入户走访“排头兵”,脚踏实地入访到每个高坪村农户家中,兢兢业业完成遍访任务,为精准识别贫困户各种打下坚实基础。驻村工作队深入农村,调查基本情况工作到位,深入农村宣传工作到位。陪同县民宗局、农工部、财政局等部门到村调研指导工作6次;召开群众协调会议6场,参会262人次。协调修复树坪小组公路、恢复练坪石场生产,对桃树小组村民集体上访一事进行说服教育;配合金顶镇人民政府工作队完成489户安居房初验;组织单位帮扶责任人对高坪村144户建档立卡户进行“转走访”活动,“六一”儿童节慰问高坪小学,向学校赠送110套校服及学习用品,价值 2.2万 元; “七一”建党节慰问高坪村困难党员3名,慰问金1500元;驻村工作队切实参与村委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参加各种大小会议90余场次;“七一”建党95周年,第一书记段润莲同志被金顶镇党委授予“脱贫攻坚先进模范”称号。

(五)不断提升单位精神文明建设水平。一是深入开展“道德讲堂”系列活动,人社局党总支部全体共产党员冒着蒙蒙细雨,来到金顶镇革命烈士纪念碑下,向烈士纪念碑敬献了花蓝,并瞻仰了烈士陵墓,以此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5周年,并通过此项活动激发全体党员的党性观念,强化党员的责任、使命和荣耀。为纪念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党总支举行了《弘扬长征精神、助推人社辉煌》主题郊外步行活动;二是蓬勃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通过“春风行动”、走进社保卡——“12333全国统一咨询日”现场咨询、全民参保宣传等活动,为服务对象提供咨询和指导服务,提供劳动维权和法律援助。开展建档立卡户结对帮扶活动。三是积极开展为灾区、困难群众、重病职工、两圆爱心捐款等慈善基金募捐活动。

2016年,人社局获得怒江州“怒江州三八红旗集体”、“怒江州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兰坪县妇女儿童工作先进集体荣誉,获得2015年度全县党委信息工作先进单位荣誉,赵铭同志被评为2015年度全县党委信息工作优秀个人;兰坪县县直机关“两学一做”知识测试组织奖,赵铭获得知识测试第一名、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知识竞赛优秀奖;医保中心被评选为“2015年度优秀窗口”,杨谨、陈增妹、肖春芳三位工作人员荣获“2015年度优秀之星”;“五·一”劳动节和“五·四”青年节文艺晚会上,由人社局编排的《人社·情怀万家》受到观众好评;在兰坪县举办的“颂党恩 促脱贫 奔小康”歌咏比赛上,兰坪人社代表队赢得了荣誉;社保局和春媛同志家庭荣获怒江州“好家庭”荣誉称号;医保中心在入驻的27个工作窗口中被评为流动红旗窗口,和庆凤个人被评为优质服务之星;在九九重阳“敬老节”来临之际开展对人社局职工父母(含配偶父母)年纪在80岁以上的共19名老人走访慰问活动,为他们送去9500元慰问金;利用周六休息日,人社局工会开展“金秋富和行”活动,增强全局职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青年党员积极参加“戴党徽、亮身份、树形象”活动,形成“身份”约束,时刻提醒党员保持“党员的样子”。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我局总编制86名:局机关编制27名,行政编制25名,工勤编制2名,下属事业单位8个,编制59名,参公48名,事业11名。年末实有人事85人,全部为在编人员。实有在编人事行政62人,工勤人员13人,事业人员10人。2016年我局调入3人,调出3人,新录用公务员4人,机构改革并入3人(已来上班,工资未转来未统计入我局人数)。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收入决算数8761.6万元,其中:全部8761.6万元为财政拨款,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4113.7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财政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提升,在2015年基础上增加了2842.53万元,二是医疗保障支出增加了993.24万元,二是农林水支出增加238.56万元,是村官生活补助标准提高。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支出合计8050.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3.4万元,占总支出的11.72%;项目支出7106.99万元,占总支出的88.2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3396.53万元,其中:一是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125.56万元,二是财政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提升2255.86万元,三是医疗保障支出增加了993.24万元,四是农林水支出增加44.44万元,是村官生活补助标准提高;五是住房保障支出增加-22.57万元是因为2016年没有住房补贴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险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43.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281.6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5年把社会保障及医疗卫生支出归入基本支出,2016年人员经费支出734.2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7.83%;日常公用经费支出79.58万元占本支出的22.1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机构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7106.99万元,与2015年相比支出增加了6678.2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把社会保障及医疗卫生支出归入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4.71万元,点本年支出的5.15%。与上年对比增加128.5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工资调整及新招录4名公务员,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17.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5%。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一小部分公用经费;

2.外交(类)支出0万元;

3.国防(类)支出0万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

(说明可细化到项级科目,同时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兰坪县人社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6.74万元,支出16.7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0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决算为8.6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国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06万元,占支出比例的48.15%;公务接待费支出8.68万元,占支出比例的51.85%。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0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06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其中燃油费支出3.2万元,洗车过路费0.84万元,修理费用2.88万元,保险费0.84万元,公里补助0.3万元。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8.68万元,全部为国内接待费支出接待人次1018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工作,乡镇人员业务对接,部门之间业务对接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43.4万元,不能与上年相比,因为2015年把社保补助及医疗资金全部归入基本支出。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我局没有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

 

                                                 兰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17日

 2016年度人社局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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