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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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80834-2018-77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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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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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9-18 17:4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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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兰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人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贯彻执行中央、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
(二)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计划,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负责指导监督职业中介机构,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指导,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城乡统筹就业发展规划和措施,完善公共就业和创业服务体系,组织实施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逐步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全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落实全县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
(五)负责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和各类人才来兰坪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安置计划和安置办法,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八)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规范地方性津贴补贴,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劳动能力鉴定和退休审批(核)工作;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
(九)执行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建立健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完善劳动、人事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禁止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案件。
(十二)承担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统计、信息工作;负责规划、建设、管理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有关信息。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行政审批项目,以兰坪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2017年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落实,就业再就业工作成效喜人
1.完善和落实就业创业政策。“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2017年通过扶持政策的宣传,依据考察结果,优先推荐项目发展前景好,规模较大的企业为扶持对象,现已完成9户,完成目标任务的100%。创业担保贷款全县完成41户,发放贷款403万元,完成目标任务100%(其中,就业局完成26户,发放贷款金额255万元)。“贷免扶补”创业贷款发放贷款35户,完成目标任务的100%,发放贷款334万元。全县扶持创业人员170户,完成目标任务100%,发放贷款1970万元,完成目标任务105.91%。
2.高度重视重点群体的就业工作。举办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创业引导性培训班3期,培训高校毕业生150人。安排公益性岗位就业人数120人,完成目标任务100%;安排高校毕业见习生25人,完成目标任务250%。
3.积极化解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 新增就业人数为1712人,完成目标任务105.35%。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218人,完成目标任务109%。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78人,完成目标任务111.25%。城镇登记失业人数1056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83%,严格控制在国家、省和州下达的控制范围以下,为近年来最低点。
4.稳步推进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严格按照申报审批程序,完成全县22家企业稳岗位补贴政策审批手续,稳岗补贴资金235.54万多元,涉及享受企业职工6047人。
5.认真落实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组织社会化培训36期,共计培训人员1678人,其中家畜饲养员2期132人,砌筑工1期97人,中式烹调师12期478人,创业培训10期473人,家政服务员3期161人,引导性培训2期194人,挖掘机培训6期143人。2017年新增高技能人才47人,其中高级工20人,中级工27人。
6.不断提高公共就业服务能力。通过政府引导、企业参与的形式,建成怒江州首个青年创业孵化园,总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提供创业孵化室16间,创业大厅工作室18间,先后入驻创业项目42个,带动就业300多人。
(二)紧扣目标,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
1. 持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全县共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4.77万人,完成目标任务122.47%。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8万人(企业职工参保1.12万人,完成目标任务103.70%;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参保0.61万人,完成目标任务100%),完成目标任务104.52%。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2.69万人,完成目标任务126.02%。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含城乡统筹)19.21万人,完成目标任务106.72%。失业保险参保0.68万人,完成目标任务100%。工伤保险参保1.96万人,完成目标任务103.16%。生育保险参保 1.39万人,完成目标任务99.29%。
2.稳步推进基金征缴目标任务。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征缴收入33568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基金征缴收入19679万元,完成目标任务156.38%;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征缴收入13889万元,完成目标任务37.18%),完成目标任务71.23%。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征缴收入5053万元,完成目标任务95.34。失业保险征缴308万元,完成目标任务63.24%。工伤保险征缴收入818万元,完成目标任务114.41%。生育保险基金征缴收入199万元,完成目标任务132.67%。
3. 依法审核工伤生育保险。年度新增建筑行业参保55个项目,工程合同总价58436万元,费款收入58.43万元。建筑业新开工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人数0.21万人,参保率100%。经过调查核实,共受理上报州局工伤60起,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人数为108人,享受生育保险待遇859人,有效保障了工伤人员的待遇和权利,分散了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
4.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基金管理制度得到了有效落实,更好地维护了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和完整,保证各项社会保险信息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避免和降低各种经办风险。为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险经办内控制度,我局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及工伤、生育的认定审批职能单独划分,并分别成立了养老保险股和工伤生育医疗股,将待遇审批与业务操作完全分离,加强了部门内设机构间互相监督的作用。强化“地税征收、财政拨付、社保发放”三方运行机制。
5. 稳步提高待遇水平。今年是连续第13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也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第2次同步调整基本养老金。我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人均月工资增加187.58元,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月工资增加167.06元。
6.继续减轻企业负担。生育保险费率由之前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0.5%下调至0.2%,从2017年1月1日起,失业保险总费率由1.5%下调为1%,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由1%下调为0.7%,个人缴费费率由0.5%下调为0.3%。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费率由原来的28%降至27%,其中单位缴费费率从20%下调为19%,个人缴费费率8%不变,灵活就业人员的费率为20%。
7.高度重视社会保险基金稽核监管。加强基金征缴稽核,强化社会保险缴费的事前监督,在全县新一轮“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中先后3次深入推进严禁领导干部违规使用社保资金专项整治工作,规范业务经办,防范业务风险,确保基金安全。开展稽核专项检查,共检查重点企业3家5431人,确保基金应收尽收。3开展规范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经营活动联合专项检查,对不规范经营的6家定点零售药店作出了处罚。
8.顺利完成医疗保险整合。成立了兰坪县医疗保险管理局,原新农合划转到医保中心4名工作人员过渡登记为参公管理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完成国家和省提出的“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的六个统一要求,全面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均等化。
9.同心关注特殊群体医疗保险。全县特殊群体共计51人(其中离休干部及老红军31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退休人员4人,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6级以上〉16人)医疗保险得到保障。
(三)严格执法,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
1.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督促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行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18746人154户,劳动合同签订率98%。积极推动劳动保障执法年审,参加年审353家。成立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建立了联席联动机制(会议制度),共开展8次专项检查行动。加大农民工工资欠薪投诉登记、转办、督办力度,及时有效处理农民工工资欠薪案件。
2.扎实做好农民工服务工作。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应急周转金制度,共有111个施工项目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余额1280万元。 依法处理拖欠工资案件135件,保障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结案130件,涉及人数605人,未结案5件,其中陈年旧案1件,清欠工资899万元。处置突发案件9件,其中欠薪案件4件,涉及金额115万元,工伤工亡5起,支付赔付金817万元。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96%。
3.有效维护劳动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94起,已按期审结92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100%,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98.5%。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376.5万元,涉及劳动人数107人。
4. 稳步开展信访维稳解困工作。严格按照《信访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时答复信访人员的信访事项,落实信访维稳责任制,重点做好敏感时期的信访工作和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军转干部接收安置等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办结率达100%。
(四)加强服务,人事人才工作稳步推进
1.严管公务员队伍。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有关单位结合自身工作特点,规范公务员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制度,促进公务员考核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完成48个政府口单位的1464人考核工作,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共177人,其中连续三年优秀等次的为26人。严格按照《云南省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要求和程序进行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共招录公务员19人。完成我县政府口单位公务员(含参公)人数1122人信息采集。
2.管活事业单位人员。认真审核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岗位考核工作,统计事业人员4397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4044人,管理人员90人,事业工人263人)。2017年度公开招聘事业人员56人,人才引进15人,特岗教师转聘8人,“三支一扶”转聘4人,共招募“三支一扶” 6人,转正定级90人。建立了全县事业单位副高级以上749名专家信息库,其中正高级有6名,推荐1名乡土人才,3名科技兴乡人员。259人取得专业技术职称,其中初级职称137人,中级职称62人,高级职称60人(正高1人、副高级59人),
3.重视军转安置工作。管理自主择业军转干部13人。2017年顺利完成6名退役士官,1名军转干部安置工作,完成自主择业军转干部2人个人档案的接收工作,发放企业军队转业干部生活困难补贴4人84849.96元,走访慰问企业军转干部5人。
4.完善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全县在职人员6211人,机关公务员1517人,机关工勤305人,专业技术人员4024人,事业管理人员98人,事业工勤267人。审批办理了机关公务员晋升级别工资226人,人均增幅达45.00元;机关单位工作人员243人的正常晋升档次工资,人均增幅达68.00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142人的正常增加薪级工资,人均增幅达74.00元。完善规范机关在职人员改革性补贴和奖励政策,提高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绩效工资水平,提高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五)夯实基础,推进信息化服务水平
1.“人社信息化”向“信息化人社”转变。全面推进加载金融功能社会保障卡制卡发行工作,社保卡持卡人194281人,其中职工持卡人数16936人(升级二代卡13661人),城镇居民持卡人数9898人,农村居民持卡人数167447(新制卡81800人),完成目标任务133.79%。完善政务信息公开考核办法,严格信息发布制度。年内共向上级机关、各大媒体报送信息共161条,被各大媒体、网站采纳信息130条(有部分信息被各大媒体重复采纳),省级采纳信息6条。建成兰坪人社、兰坪县医疗保险两个微信公众号,坚持每周推送1期微信文章,公众号关注人数达1200多人。
2.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措施不断深入。将人社各项工作延伸到一线用人单位、延伸到村,实现劳动力转移实名制管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变更、注销登记等业务的在乡镇办理。基本做到了政策咨询、就业服务、办理社保、劳动维权、金融服务“五个不出村”。
3.做好大中专毕业生服务工作。2017年报到登记的大中专毕业生677人,其中硕土生2人,本科 357人,专科238人,中专生80人,到目前共接收档案337份,报到登记人员信息已及时录入采取电算化系统管理。
4.不断强化档案管理工作。综合档案室共管干部人事档案7320卷,其中公务员737卷、事业(含工勤)人员4654卷,无头档案217卷,死亡档案440,退休档案1300卷,整理归档干部人事档案材料4000多份,规范干部人事档案350份。为1000多人次提供了档案查询服务。
5.加强基层服务平台建设。兰坪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项目顺利推进,目前项目完成工程投资910万元。为金顶、石登、兔峨、河西4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统一采纳了办公用品,制作了门牌,规范了办公场所。
(六)强化作风,履职能力全面提升
1.学习培训教育不断加强。全年7名实职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完成了领导干部在线教育学习课程。年内干部职工参加了党内法规知识竞赛,普法在线考试,健康扶贫在线考试等。共选派三个批次26名干部到浙江台州、广东珠海等地参加社会保障、公务员能力建设、公共管理等各类培训班学习。积极开展“每周一课”学习制度。大力弘扬人社系统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打造“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以及既“能干”又“能写”又“能说”的人社干部队伍。在干部队伍建设中,努力做到用人之长、人岗相适、人尽其才、优化结构。营造让干部主动作为、勇于担当、风清气正、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2.执行能力得到全面提高。开展“吃空饷”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对督察出的15名“吃空饷”人员分别作出4人辞退、1人退休、3人执行长期病假工资,7人责令回单位上班并扣回吃空饷资金的纪律处分。全面开展权责清单清理,建立责任清单,将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批事项转变为服务协议管理。全面推进“放管服”工作,积极推进集中经办服务,方便群众办事。坚持立行立改,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办理4件人大代表建议、9件政协委员提案。依法治县全面落实,矛盾纠纷调处及时有力,安全生产监管力度不断加强,治安防控工作得到强化。民族团结、宗教和顺局面得到巩固。工会、信访、共青团、妇女儿童、老干、残疾人等各项工作全面发展。扎实抓好“挂包帮”、“转走访”精准扶贫工作,安排6名干部脱产到扶贫挂钩点金顶镇高坪村委会、营盘镇黄柏村委会开展工作,抽调13名干部组成脱贫攻坚和基层党建实战队。
3.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得到更好落实。坚持党组理论中心学习组和干部职工学习制度,深刻认识开展“四城同创”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教育,组织干部职工开展警示教育学习活动,积极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以典型案例为镜、为戒、为鉴、为训,自觉把讲政治、对党绝对忠诚放在首位,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把廉政教育和廉政制度落实在具体工作中,逐步形成了“靠教育警醒人、靠制度监督人”的良好局面。
二、扎实推进行业扶贫工作
(一)实施就业扶贫,拓宽贫困劳动力就业渠道
1.深入实施“技能扶贫专项行动”。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32257人次(建档立卡户13726人次),完成目标任务187.54%,转移到省外7015人次,完成目标任务233.06%,境外转移就业10人。有序输出2128人,帮带和自发输出30129人,创业37人。举办劳务输出招聘会8场次。有组织向珠海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362人,向三峡集团乌东德水电站输送了43名怒族普米族务工人员,向天津宝坻区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10人,向浙江省台州市转移就业3名农村劳动力,向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下属企业转移营盘镇凤塔村委会建档立卡户务工人员82名。
2.深入开展技能培训工作。结合“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技能扶贫”两个专项行动,大力开展技能培训工作,开展社会化培训共计组织36期,培训人员1678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18644人次(建档立卡户7242人次),完成目标任务115.93%,其中女性6261人,引导性培训4927人,专项培训391人,技能培训11650人,专项服务培训85人,经营主培训15人,创业培训1576人。
3.狠下功夫加大“两后生”送学力度。2017年兰坪县两后生就读省内各技工院校370人。其中:自行就读技工院校239人,兰坪县职业中学录取88人,珠海怒江班录取18人,由人社局送读省内技工院校25人。
(二)实施社会保险扶贫,提高贫困人口社会保障水平
1.精准确定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完成农村劳动力一人一表数据录入92014人,其中已转移就业人数30925人,尚未转移就业人数61089人。
2.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个100%参保顺利完成。2017年我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总数为99309人,其中符合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73026人,已参保72802人,参保比例为99.69%;基本医疗保险重复参保3491人,实际参保94852人,参保比例100%。
3.提高社会保障服务水平。实现云南农信手机银行社保缴费及时清算、保障资金安全运营和管理。通过农业银行营业厅缴费、在各村设有惠农支付点、手机APP缴费等三种方式完成社会保险征缴。
(三)实施医疗保险健康扶贫,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待遇
1.落实医保倾斜政策,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看得起病”。2017年11月6日起全面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倾斜待遇。目前正在开展医疗费用回补工作,确保我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能按照健康扶贫30条措施要求享受倾斜待遇。对已经发生符合转诊转院规范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达不到90%的,通过医疗救助报销到90%的要求,截至目前共支出970.4万元,救助人数16256人次。实行“一降二提一扩大”。“一降”,即起付线降低50%,由6000元降低为3000元。“二提”,提高年度报销限额(封顶线)50%,由30万元提高至45万元;提高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比城乡居民高10-20个百分点,达到70%。“一扩大”,将保障范围扩大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罹患癌症、肉瘤、白血病等25种疾病的门诊医疗费用。
2.落实便民惠民措施,让建档立卡贫困户“方便看病”。州域内实行“先诊疗、后付费”, 全面实现药品“零差率”销售,让贫困人口方便看病。
3.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信息化管理。定点医疗机构通过医保信息系统,进行参保人员与医疗机构签约、登记、缴费等信息的记录、结算和上传。
4.引入商业保险“第五重保障”。通过政府为贫困人口购买商业保险的方式,进一步提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待遇水平。建档立卡户在册人数在县内定点和县外就医住院期间享受生活费冿贴补助。生活费冿贴补助标准为乡级住院每人每天补偿20元,县级住院每人每天补偿30元,县外住院每人每天50元,年内享受累计补偿90天为限;建档立卡贫困户医疗费经过四重保障报销后剩余部分由保险公司予以支付,上限1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兰坪县人社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兰坪县人社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4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6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3人),事业人员5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3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第二部分 XX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XX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兰坪县人社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22,812.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462.67万元,占总收入的98.4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50万元,占总收入的1.53%。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增加了14,051.67万元,比上年增加了160.39%,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114.17万元,比上年增加28.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5,477.07万元,比上年增加132.4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493.23万元,比上年增加229.49%,高校毕业生收入减少了77.17万元,比上年减少了17.01%。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22,956.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815.46万元,占总支出的90.67%;项目支出2,141.2万元,占总支出的9.3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了14,906.27万元,比上年支出增加185.16%。主要原因是2017年的社会保障支出增加及医疗保障增加。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815.47万元。与上年对比2,106.43%,主要原因是2017年在录入数据时把企业退休费、兰坪县医疗费用等归入基本支出,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养老保障原由财政统筹划拨,现由各单位自行缴纳。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9.7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615.95万元,比上年支出增加19,486.35元,上升150.3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15%。(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41.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4,965.79万元,减少231.92%,主要原因是村官工资增加、2016年全县企业退休人员工资、全县医疗保险支出全部归入项目经费。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兰坪县人社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815.4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67%。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2,765.08万元,减少了158.56%,主要原因是2017年全县养老保险统筹、医疗保险统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68.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3%。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经费支出及日常办公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说明可细化到项级科目,同时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人社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6万元,支出决算为17.66万元,完成预算的110.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07万元,完成预算的113.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59万元,完成预算的107.3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下乡任务临时比预计的次数增加,因2017年涉农资金是由政府下达的指标,大量的工作量增加,致使“三公”经费大于预算数。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0.92万元,增长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01万元,增长12.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9万元,下降1.04%。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运行经费增加,用于涉农资金技给培训相关工作下乡出差的车辆费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07万元,占51.36%;公务接待费支出8.59万元,占48.6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0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0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驻村工作队员下乡,农村劳动力转移宣传、动员,就业局技能培训、引导性培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障、职业业务技能培训,领导开会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8.5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5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全部用于国内接待费支出接待人次987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工作,乡镇人员业务对接,部门之间业务对接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人社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7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9.8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有网络年费13万元,单位差旅费用较高,2017年项目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办用费用、水费、电费、公务接待费用、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人社局资产总额3,155.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069.07万元,固定资产387.4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699.1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15.8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4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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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3155.6 | 2069.07 | 387.44 | 207.62 | 62.04 |
| 117.78 | 0 | 69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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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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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人社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2017年本单位没有绩效自评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局编制只有2辆,但报表中有4辆,是因为其中有两辆是原在乡镇保障所,但由于车改后这两辆车,现都停止使用,但政务管理的未做出相关处理。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我局情况说明里没有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无需说明解释。
监督索引号533325003316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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