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警惕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中毒预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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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15280789-2025-271686
- 发文机构
- 兰坪县河西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工作动态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5-11-10 16:20:56
秋冬时节,因自行加工、食用草乌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引发的中毒事件频发,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与安全。为筑牢健康防线,现就相关风险预警提示如下:
一、认清毒性本质,摒弃侥幸心理
草乌、附子均属毒性中药材,已纳入国家《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严格管控,绝非普通食品或药膳原料。其含有的乌头碱类成分毒性极强,0.2毫克即可引发中毒,3-5毫克便足以致命,不存在“少量食用安全”“偏方去毒”的可能。请务必警惕“药酒治病”“土方养生”等虚假宣传,切勿拿健康冒险。
二、拒绝自行用药,严守安全规范
严禁任何餐饮服务单位、家庭及个人,以任何形式经营或邀约他人食用含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的食品(含自制泡酒),一经发现将依法从严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若因疾病确需使用,须到正规医疗机构购买经科学炮制的草乌、附子,并严格遵医嘱服用。此外,自制含此类药材的外用泡酒,需清晰标注“外用”标识并妥善存放,严防误饮误食。
三、牢记急救要点,把握黄金时间
若发现家人或他人出现疑似草乌、附子中毒症状,第一时间拨打120急救电话,清晰告知“疑似草乌附子中毒”,为救治争取时间;也可立即前往就近医院就诊。等待急救期间,可对意识清醒者采取催吐措施(意识不清者禁用),减少毒素吸收,切勿自行服用其他药物,避免延误病情。
健康无小事,安全大于天。每个人都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切勿以自身、家人及亲友的生命健康冒险。请大家积极转发此公告,共同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携手守护秋冬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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