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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就地过年,兰坪发布疫情防控第14号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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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80738-2021-155343
发文机构
兰坪县啦井镇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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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1-01-19 15:35:40

中共兰坪县委 兰坪县人民政府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

第14

关于做好全县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蔓延,国内多地发生局部聚集性疫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切实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进一步做好全县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全力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严把关口防控。自2021年1月19日0时起,恢复通甸镇八十一检查站疫情防控检测卡点,对所有从通甸镇八十一检查站入(返)兰人员采取“两扫一测”(扫“通信行程卡”“云南健康码”,测量体温)、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仔细查验“两码”,杜绝使用截图、多人一码等方式蒙混过关。所有入兰人员配合做好相关疫情防控工作和管控措施。

二、严格管控措施从国内高、中风险地区(以国家公布的高中风险地区为准)进入兰坪人员,必须提前3天向所到单位、社区、村委会报备,并提供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方能进入,主动接受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进行3次核酸检测,费用自理。酒店、宾馆要加强外来人员登记管理,发现来自国内高、中风险地区的住宿人员,第一时间向当地旅游主管部门报告,落实防控措施。所有密切接触者、密接触者的密接触者和排查出未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境外入境人员,一律实行“14+7”天隔离观察,隔离期间开展4次核酸检测,费用自理;在入境点、外地已集中隔离14天的境外人员、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和密切接触者、密接触者的密接触者,解除隔离后以兰坪作为首站目的地的,入兰时必须严格落实7天居家医学观察,进行规范的健康监测。从低风险地区来(返)兰人员,凭“通信行程卡”“云南健康码”绿码通行。

三、加强网格管理乡镇、村(社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要全面摸排近期外出和返乡人员,特别是从事冷链食品相关工作返乡人员、高中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情况,做好信息登记和健康监测。要认真落实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量防护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的“五有”要求。要加强网格化管理,组织人员到户、到人,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严禁发生漏管失控。要充分动员群众共同防控,形成自发防控网,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

四、抓实重点防控。机场、客运站等公共场所,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影院剧院、网吧酒吧、餐馆酒店、康养中心、敬老院、医疗机构等重点场所,要通风消毒消杀,严格落实扫“云南健康码”、“通信行程卡”、测量体温、佩戴口罩等常态化防控措施,严格落实从业人员每日健康监测、工作期间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严格落实飞机、长途汽车实名购票、对号入座。加大消毒通风频次,对旅客接触频次比较高的把手、扶手、值机柜台、行李车、座椅、卫生间等,每天消杀3次以上。要在每个出入口配备手消毒凝胶、免洗洗手液等消毒用品,供旅客随时取用。严格落实工作人员和司机每日健康监测,上岗前和下班后分别开展体温检测,上岗期间全程佩戴口罩。要设立巡查监督岗,督促、引导场所内人员做好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全面落实冷链食品“人物同防”要求,暂缓进口冷链食品进入兰坪,国内冷链食品严格落实凡进必检要求,并集中仓区监管。严禁经营和承运无法提供检验检疫证明、消毒证明、集中监管仓区出库证明、核酸检测报告、“云智溯”追溯码和来源不明的冷链食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购和使用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冷链食品从业人员一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农贸市场、冷链食品及场所两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五、严控人员聚集。严格控制50人以上聚集性活动。2021年1月20日起,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办理白事必须到村(社区)报备,控制参加人数。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严禁举办团拜、集中慰问、联欢、聚餐等活动。一律取消文艺汇演、体育比赛、展览展销、节日祈福、庙会、庆典等聚集性活动。暂停聚集性宗教活动。大力倡导节庆文明新风,少串门、少走动、少聚集。家庭私人聚会、聚餐控制在10人以下,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六、强化疫情监测。认真落实“早发现、早报告”要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药店要充分发挥“前哨”作用,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发现、报告和转诊意识,加强对患者流行病学史的询问和追溯,加强对发热、干咳、咽痛等呼吸道症状病例的监测和报告,一旦有不能排除的病例,要立即向县疾控中心报告并采取临时管控措施。

七、倡导就地过节。倡导在怒江州外特别是在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务工人员、从事冷链食品等相关工作人员留在务工地过春节,如必须返乡的,建议提前安排好行程,错峰返乡,提前3天向所在村(社区)报备个人行程安排及联系方式。鼓励外来经商、务工人员留在兰坪过春节,如必须返乡,提前了解返回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返乡途中要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保留机票车票,入兰后配合做好返乡人员信息摸排登记和健康监测工作。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带头在县内过春节。提倡全县人民群众在县内过春节,非必要不出县,如确需外出,要注意查询目的地的疫情风险等级,全程做好个人防护,遵守当地的疫情防控要求。要避免前往境外和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如确有特殊原因要前往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要在出行前向所在村(社区)登记、向所在单位报备。所有返乡人员、春节期间外出返兰人员,入兰时按照第二条要求严格落实管控措施。

八、加强宣传引导。大力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 倡导“社交距离、勤于洗手、分餐公筷、革除陋习、科学健身、控烟限酒”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新风尚。持续开展“戴口罩、常通风、勤洗手、一米线、不聚集、用公筷”宣传教育,积极引导群众做好个人防护,不随意丢弃废弃口罩,倡导群众暂不购买、不网购、不海淘冷链食品。不从中高风险地区和国(境)外网购、海淘物品,接收快递包裹时佩戴手套,打开货物前用酒精对其外包装进行消毒。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胸闷、腹泻、乏力等症状时,应及时到设置有发热门诊的医院就诊,并主动进行核酸检测。

九、维护社会稳定。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要压紧压实责任,严格执行24小时疫情防控值班制度,全面落实冬春季疫情防控措施,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力、造成疫情扩散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要严厉打击非法出入境和走私违法犯罪活动,严格做好集中隔离场所、疫苗运输和接种等环节的安全保卫工作,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妥善处置有关涉稳风险,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要切实增强法律意识、道德意识,不编造虚假信息,对未经证实的消息不发布、不传播、不评论,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不配合落实疫情防控规定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兰坪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将根据疫情动态,适时调整工作措施。

兰坪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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