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 代表建议第0156号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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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15280690-2025-273541
- 发文机构
- 兰坪县公安局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主题分类
- 公安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5-12-11 15:51:42
张庆皆代表:
您在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增设兰坪县一站式户籍办理服务窗口的建议》交由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居民身份证类业务的一站式办理推进情况
为顺应时代需求,优化服务方式,丰富办事渠道,努力促成“就近办、一地办”,兰坪县公安局克服困难多方协调,从2021年6月1日起,户政、出入境窗口进驻兰坪县政务服务中心,实现统一管理,集中办公,最大限度减少群众办事流程和环节。自兰坪县公安局户政窗口进驻兰坪县政务服务中心后,我局通过打破办理居民身份证需要户籍地受理的壁垒,在公安部开通跨省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基础上,率先在全州范围内实现了县内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使户籍地不在县城的群众不必回到各乡镇就能在兰坪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居民身份证。随着上级的统一部署,全国范围的整体推进,目前,所有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均已全面实现异地受理居民身份证,包括跨省异地、省内异地,群众只需到公安机关任意窗口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即可实现“一站式办理”。
(二)户籍类业务的一站式办理推进情况
为严格落实高频户籍业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切实解决群众异地办事的“多地跑”、“折返跑”等堵点难点问题,根据公安部要求,兰坪县全县所有户籍窗口全力推进高频户籍业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全面落实“工作调动、大中专院校录取(毕业)学生、夫妻投靠、父母投靠子女”等5类户口迁移、“开具有无犯罪记录证明、户籍证明”等2类事项的“跨省通办”及“临时身份证明、户籍信息证明、公民身份证号码更正证明、注销户口证明、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更正证明、曾经同户人员亲属关系证明、新生儿出生落户(6周岁以下婚内生育)”等7项“省内通办”。群众只需到实际居住地派出所窗口申请受理,其余中间环节全部由系统数据流转审核,不需要群众自己跑。
(三)其它户籍类业务的一站式办理推进情况
除以上开通的业务外,例如出生日期变更更正等户口登记类项目的变更,为确保登记人口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需要民警进一步调查核实真实情况的业务,目前只能到户籍地派出所窗口办理,虽然需要到户籍地窗口受理,但是类似于公民民族成份变更业务,以实现通过公安局及民宗局之间的协同,将原来由民宗、公安两个部门分别受理、分别办结的服务方式,调整为公安派出所统一受理、统一办结。证明材料和审批材料的跨部门流转由民宗部门和公安机关共同负责,减少了群众自己跑的环节,实现了“只进一扇门”的目标。
二、关于建立一站式户籍办理服务窗口存在的问题
如何更全面的实现在公安机关任意窗口均可办理所有业务的问题,由于公安网络属于保密网络,涉及国家安全,如何安全、规范调取数据需要由部级、省级部门统筹部署,逐步实现,存在县级无法独立完成的客观原因。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通过加大户籍类新政策、新流程的宣传,让群众及时了解办理户籍业务的最新动态,从而减少和避免因不了解相关政策而造成群众来回跑的情况。
(二)对群众咨询和办理的事项,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及时告知群众需要什么材料,怎样办理,当材料不齐全时,一次性清晰告知需要补什么,避免群众多次跑。
(三)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反映群众需求,提高服务质量,认真落实上级部署要求,争取全面畅通让群众更方便、更快捷的办事渠道。
最后,衷心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兰坪公安事业,继续为全县的公安工作献计献策,顺祝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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