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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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80690-2020-14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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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坪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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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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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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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0-06-16 11: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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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公安局部门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公安局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公安局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公安局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编制全县公安工作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计划,部署全县公安工作并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各级公安机关的贯彻执行情况。

(2)研究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运行中公安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信息,分析预测敌情和社会治安方面的情况,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与对策。

(3)组织起草公安地方规范性文件,负责公安机关国家赔偿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执法制度建设。

(4)规划和组织实施全县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装备现代化建设,组织民警教育训练,公安宣传,公安督察,按权限实施对人民警察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违纪案件。

(5)负责刑事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处置严重危害社会安定的突发性案(事)件、聚众闹事、骚乱事件和灾害事故。

(6)依法管理全县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特种行业、文化娱乐场所;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本县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活动;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7)负责维护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和处理交通事故以及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工作。

(8)组织、实施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实施消防监督;

(9)负责公安警卫工作,组织实施对重要警卫对象和目标的安全警卫。

(10)负责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法,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1)监督管理计算机及其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12)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3)指导、监督管理全县计算机安全监察工作,组织实施公安信息、刑事技术、行动技术、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技术建设。

(14)指导森林公安部门的业务工作。

(15)承办县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执法勤务机构

(1)、指挥中心(加挂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责:负责接报警和指挥处警工作,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全县公安工作调查研究和起草全局性、综合性等重要文件、简报工作,公安信息化、公安科技工作,机要、通信、保密、公安档案管理等工作,本单位有、无线通信保障工作,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工作等。

(2)、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加挂防范与预防邪教牌子)

主要职责:收集、掌握、处理涉及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全因素、重大群体性事件和涉及国内安全的情报信息;防范、控制、处置危害国内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内安全的活动及事件;负责管辖权的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开展秘密力量和隐蔽工作职业化、社会化建设;负责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领域以及防范、控制、处置邪教犯罪活动等工作。

(3)、刑事侦查大队

主要职责:负责预防和侦查刑事犯罪案件,指导派出所刑侦工作,毒品犯罪的侦查工作,组织实施禁毒宣传,指导创建无毒社区工作,反恐怖工作以及刑事科学技术工作。

(4)、交通管理大队

主要职责:负责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预防和处理交通事故,实施道路交通管制,执行交通警卫任务;负责职责范围内的道路交通管理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监管,车辆及驾驶人员管理;接受人民群众报警和求助;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5)、治安管理大队。

主要职责:负责社会治安和户政管理工作,对派出所治安户政业务的指导;组织实施对枪支弹药、危险物品、文化娱乐场所、特种行业的治安管理工作;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组织实施居民身份证、人口统计、房屋租赁、暂(寄)住人口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组织实施公安警卫工作;负责本辖区维稳工作情报信息的摸排、收集、分析、研判、汇总、评估和有效预警、上报群体性事件的处置;负责水域治安管理工作和出入境管理等工作。下设4个中队:

(6)、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主要职责:负责经济犯罪侦查,打击经济领域的各种犯罪活动;负责指导和督促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保卫工作;负责重要目标安全保卫工作。

(7)、巡逻警察大队

主要职责:负责县城建城区的治安巡逻、守卡及街面治安秩序维护;及时发现和处置发生在县城街面上的治安案件及现行违法犯罪活动;负责县城建城区交通管理;接受“110”指令及群众报警、求助,并先期处置;参与处置群体性事件和灾害事故的抢险、救助行动等。

(8)、禁毒大队(加挂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责:掌握、分析全县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规律特点,研究制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及承担对重大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和涉毒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和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负责涉毒人员信息动态网络管理,指导全县派出所开展毒情排摸、吸毒人员的列管帮教、跟踪尿检等禁毒基础工作;组织开展禁毒预防宣传教育,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禁毒工作,承担县禁毒办的日常工作。

(9)、网安大队

主要职责:掌握公共信息网络违法犯罪的发展动态,研究违法犯罪的特点和规律,提出防范和打击公共信息网络违法犯罪的对策。研究计算机违法犯罪案件的取证、破译、解密等侦破技术,并负责对计算机违法犯罪案件中的电子数据证据进行取证和技术鉴定。 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和计算机系统辐射、泄露等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安全评估。 对有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的法律法规的执法情况实施监督。组织开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宣传、教育、培训。

(10)、出入境管理大队: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有关出入境管理的法律法规,研究落实出入境管理政策、法律法规在本地区的实施;受理、审核本县(区、县级市)公民因私出国、赴港澳台申请,报上级机关审批;在上级公安机关授权下,受理外国人入境、过境、出境、居留、旅行等签证、证件并实施相应管理;受理外国人、外籍华人、华侨和台湾居民来本县(区、县级市)定居的申请;查处或协助查处涉外案(事)件和内地公民违反有关出境入境管理法律法规的案(事)件;在上级公安机关授权下,受理港澳台居民、华侨在内地遗失证件或证件过期的出境申请;承办上级机关交办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作。

综合管理机构

(1)、政工监督室(加挂纪检组、监察室、督察大队牌子)。

主要职责:负责全局民警队伍思想政治教育、领导班子建设;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反腐败工作和共青团工作;负责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公安宣传工作;负责全局民警政治学习、业务培训、民警的考核考评工作;负责全局机构编制、人事、干部任免及离退休老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全局民警警衔晋升报批、非领导职务晋升报批、民警工资福利、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争先创优、立功创模活动;负责从优待警工作;负责民警队伍中违法违纪违规案件查处工作等。

(2)、法制室。

主要职责:负责刑事、治安行政案件的审查工作;负责刑事强制措施的审查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及国家赔偿工作;负责劳动教养、少年收容教养案件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全局执法质量考评,实施执法监督、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提供法律咨询;负责公安信访工作等。

(3)、警务保障室。

主要职责:负责财务、装备,警务保障;国有资产管理;公安基本建设管理,后勤服务工作等。

监管场所

(1)、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看守所。

主要职责:负责对刑事拘留、执行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和短刑、残刑犯罪人等被羁押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所安全管理工作;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执行刑罚等。局预算按内部管理需求将局机关和看守所经费分开核算。局机关管理所有在职民警经费,看守所在押人员给养费由监管大队设专人负责管理,由监管大队自行管理在押人员给养费专户,局机关不直接参与看守所在押人员给养费的日常核算、管理。

(2)、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拘留所

主要职责:负责对行政拘留人员的执行和场所的安全工作;负责对戒毒人员的教育、管理、治疗和场所安全工作。(四)派出机构

城区派出所、金顶派出所、凤凰山派出所、啦井派出所营盘派出所、兔峨派出所、石登派出所、中排派出所、河西派出所、通甸派出所。

负责辖区内的各地段、各部门和各村居委依法实行治安管理,维护辖区治安、交通秩序;管理户口及居民身份证;管理特种行业、场所治安秩序;办理辖区内一般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负责对被宣告缓刑、假释、剥夺政治权利、保外就医和监外执行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开展多层次的群防群治工作,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等。

机构当无年变动情况。故无原因描述。

(三)重点工作概述

在县委、县政府和州公安局的正确领导下,兰坪县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缉枪治爆、涉黄禁赌、涉恐涉爆涉毒等专项行动为中心,以社会管理创新为重点,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主线,以加强公安队伍建设为根本,统筹兼顾,真抓实干,锐意创新,扎实开展各项公安工作,有力地维护了全县社会治安大局稳定,提升了广大群众的安全感和治安满意率。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县社会政治持续稳定

(1)强化严打暴恐工作。

(2)强化反邪教斗争力度。

(3)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4)切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5)强化安全保卫工作。

2、明确目标,重拳出击,刑事犯罪活动得到严厉打击

(1)全力侦破命案。

(2)侵财犯罪得到遏制。

(3)深化追逃工作。

(4)刑侦基础日趋规范。

(5)禁毒战果颇丰。

(6)全力开展经济案件侦破工作。

    3、突出重点,多措并举,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入推进

(1)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管理。

(2)切实加强街面巡逻防控。

(3)切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4)切实加强校园周边治安整治。

    4、创新理念,积极作为,公安行政管理进一步加强

(1)户口业务受理工作成效显著。

(2)积极搞好政务服务工作。

(3)民爆物品安全管理严格规范。

(4)打击食品药品犯罪深入推进。

(5)交通消防监管安全不断加强。

(6)网络安全管理秩序得到规范。

(7)后勤保障工作得到进一步增强。

5、精益求精,严格把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再上台阶

(1)扎实开展案件审核工作。

(2)严格落实案件巡查制度。

(3)全面执行执法考评工作。

6、求真务实,转变作风,队伍正规化建设整体推进

(1)有力推进群众路线主题教育。

(2)扎实有效开展了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

(3)始终坚持从严治警和从优待警。

(4)持之以恒加强公安宣传工作。

(5)强化督促,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78人,其中:行政编制 178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01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201人,财政部分供养2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31人,其中: 离休 1人,退休30人。

车辆编制21辆,实有车辆3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072.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072.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641.72万元增加430.73万元,增幅6.5%,主要原因分析为2020年预算未下达住房公积金,2020年预算包含住房公积金240.71万元,且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皆因实际需要有一定幅度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7072.4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072.45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072.45万元(本级财力7072.4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641.72万元增加430.73万元,增幅6.5%,主要原因分析为2020年预算未下达住房公积金,2020年预算包含住房公积金240.71万元,且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皆因实际需要有一定幅度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072.4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7072.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08.73万元,与上年对比情况:2019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6200.72万元与2020年对比结果2020年基本支出增加808.01万元,增幅13.03%,主要原因分析主要原因分析为2019年预算未下达住房公积金,2020年预算包含住房公积金240.71万元,且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皆因实际需要有一定幅度增加;项目支出38.72万元,与上年对比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441.00万元与2020年对比,2020年项目支出减少402.28万元减幅91.22%,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度项目支出不含2020年办案业务费等办案项目仅仅为三个专项项目经费。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人员经费保障。

2020年公共安全支出5919.53万元与上年公共安全支出5702.95万元对比,增加216.58万元,增幅3.80%。2020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7.05万元与上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8.87万元对比,增加8.18万元,增幅1.26%。2020年卫生健康支出255.15万元与上年卫生健康支出289.9万元对比减少34.75万元,减幅11.99%。2020年住房保障支出240.71万元与上年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对比增加240.71万元。

从以上数据可得出基本支出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人员经费保障。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7008.73万元,项目支出38.72万元)。

主要用于2020年工资福利支出4308.3万元与上年工资福利支出5490.85万元对比减少1182.55万元,减幅21.54%,主要是2020年将原本设于其他工资项下的辅警工资调整至对个人和家庭补助下。2020年商品和服务支出432.18与上年商品服务支出771.02万元对比减少338.84万元,减幅43.95%  ,2020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68.25万元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上年245.84万元对比,增加2022.41万元,增幅822.66%。主要是2020年将原本设于其他工资项下的辅警工资调整至对个人和家庭补助下。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暂无相关文件。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暂无相关文件。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暂无相关文件。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2个,采购预算资金412.58元。详细见7-13  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公安局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50万元,较上年减少210.35万元,下降27.6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公安局部门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2019年至2020年无因公出国(境)业务发生故无因公出国(境)费,故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公安局部门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35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次,共计接待6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原因是2020年接待计划与2019年相似,公务接待批次、人次无较大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公安局部门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75万元,较上年减少105万元,下降27.6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75万元,较上年减少5万元,下降6.2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万元,较上年减少100万元,下降33.3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2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0辆。

增减变化原因2016年至2019年陆续依规定将部分过于老旧车辆更新,新车车辆运行维护费用较原本过于老旧车辆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度重点项目分别为:2020年禁毒社区专干补助 、公安四级网络 、 2020年刑侦扫黑除恶经费三个。因涉及业务信息,暂不对外披露。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公安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32.18万元,与上年对比情况: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32.18万元比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403.02万元增加了29.16万元,增幅7.2%,主要原因分析为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从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决算时一并公开。

(四)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单位报请相关部门批准后组织了对17个年度账目的资产清查审计,部分手续正在办理中。对资产数据产生较大影响,需待相关手续完善才可准确对外披露。

监督索引号53332500131200111



包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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