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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坪县司法局201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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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80682-2011-9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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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坪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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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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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1-04-07 20:20:33

2010年上半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州司法局的有力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和省、州、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服务经济建设、促进社会稳定为首任,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职能,扎实工作,拼搏进取,为维护全县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半年来的工作情况

(一)“五五”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

1、认真落实“五五”普法、依法治县规划,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围绕中心,为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创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大力加强全县公民尤其是公务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牢固树立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观念,形成自觉学法用法的氛围。继续加强与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群众生产生活、社会和谐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宏观调控、节能减排、知识产权等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契约自由、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宣传;加大对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积极开展人口、资源、环境、统计等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需求。二是突出抓好社会稳定,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组织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整合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职能,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矛盾的化解。三是全面深化“法律七进”活动,服务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继续加大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农民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

2、立足于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全力做好“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五五”普法工作开展至今已有五年,今年是“五五普法最后一年,也是总结验收年。五年来,我县的“五五”普法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县人大的正确领导和有力监督下,经过广大普法工作者的辛勤工作,已初步完成确定的目标、任务。为了全面客观地检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绩,总结经验,我县于5月中旬开始对8个乡镇、43个部门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3、充分运用各种形式和载体,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大力开展各种主题宣传月活动,制定活动方案,搞好动员部署,积极抓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各项基本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以“3 .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5 .12”防灾减灾日、“6 .5”环境保护日等专题法制宣传活动。不断创新宣传方式,使各项宣传活动进一步贴近民生、贴近基层、贴近我县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需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远程教育等媒体,积极探索网络、手机等新的宣传渠道和手段,开展深入持久的法制宣传教育。

4、继续推进法律“七进”,做好重点对象法律宣传教育。

一是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对行政执法人员举办了1期培训班,培训172人次。二是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向外出务工人员免费发送《农民工维权法律知识手册》300本;深入乡镇开展法律知识讲座10场次,受训人数达16万余人次;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20多场次,印发宣传资料20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50人次;500多名外出农民工从技能和法律知识培训中受益。三是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在各社区建立法制宣传橱窗、法律图书角、法制宣传教育队,定期开展居民自治、城市管理、社会治安、信访等法律专题宣传活动,深入推进“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重点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法律援助条例》《治安处罚法》《献血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规。四是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通过家庭、社区、学校“三位一体”的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大力宣传与青少年健康成长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法制副校长制度,分层次开展中小学生法制宣传教育,用低年级小学生观看法制专题片、高年级小学生进行思想品德课开展法律启蒙教育、初中生通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和举办法制手抄报、高中生学习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法律知识等形式丰富和强化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五是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举办企业法制座谈会,出台《企业学法用法意见》,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六是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基本做到了有组织、有计划、有教材、有阵地、有考核。20105月按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的要求,我县共1655名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参加了云南省国家公务员法律知识统一考试。七是开展“法律进教堂”活动。切实加强把教牧管理人员培训为普法骨干的工作,把民族宗教与法律法规、宗教信仰与遵纪守法结合起来,形成稳定实用的农村普法阵地。以“送法进教堂”为载体,切实加强民族聚居地区宗教活动场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探索和建立加强民族聚居地区法制宣传教育长效机制,推进宗教活动场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5、加强调查研究,做好新一轮“两个规划”的论证起草工作。在总结、验收的同时,开展专题调研,重点研究“法律七进”和“法治兰坪”创建活动有关经验和规律性问题,探索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途径和新机制;组织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各相关部门和社会群众的建议,开阔视野,拓展思路,为“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规划的制定打好坚实的理论基础。

(二)社区矫正工作

我县社区矫正工作以配合监督管理为基本要求,积极依托乡镇司法所、派出所和村委会等社会力量,关注矫正对象的就业和生活状态,针对矫正对象的不同类型和不同情况,制订符合每个矫正对象的矫正方案,采取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方法,注重人性化管理,达到最大限度控制重新犯罪的目标。截至今年五月已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68名,累计解除社区矫正对象43名,重新犯罪1名。目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124名(其中被宣告缓刑113名、被判处管制5名、被裁定假释3名、被暂予监外执行3名)。主要做法如下:

1、加强集中教育,注重教育实效。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学习教育,是提高思想认识,改变思想观念,矫正其不良行为,提升道德品行的良好手段。各基层司法所制定方案并实施了形式多样的集中教育和其他教育学习活动,有效地帮助矫正对象克服自卑、消极、敏感心理,改变不良行为,充实其精神生活并提醒他们吸取以往的深刻教训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上半年各司法所对辖区内的矫正对象进行集中教育,学习了《云南省社区矫正对象考核奖惩办法》和《兰坪县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要求矫正对象要认真接受司法所的管理和教育,按时到司法所报到,自觉汇报思想动态,平时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服从监督,遵守矫正规定,争取早日解除矫正,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各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十分重视,到会帮教;全县近124名矫正对象受到了教育。

2、严格日常管理,做好走访工作。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按我县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开展工作。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村(居)委会主任或支书为主的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特别注重对矫正对象的走访,及时了解他们的家庭状况和思想表现,做到思想教育从严,生活关心到位。每月至少到每个矫正对象家中走访一次,还不定期地进行电话联系。日常管理的另一项重要工作是注重档案的建立,做到了一人一档,将日常表现、考核、奖惩及时收入个人档案中。

3、加强宣传培训,努力营造氛围。我县在推行社区矫正工作中,对基层司法所全体人员进行了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及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法规、社区矫正工作流程、考核、档案建立等知识的培训。同时,各乡镇也分别集中组织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进行相关知识培训,提高了队伍的整体素质。购买并发放了《社区矫正工作手册》,确保各司法所人员人手1本。同时,各乡镇充分利用宣传厨窗、板报栏和横幅等广泛宣传社区矫正工作。从而动员社会各界理解、关心、支持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4、完善监管措施,预防和减少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对象动态管理新思路,依据上级有关文件,我们尝试多种手段和方法开展社区矫正工作,逐步形成门类齐全、手段多样、实用性强的管理方法体系。在管理中,严格执行各项监管制度,仔细查找存在的问题与漏洞,每月对矫正对象的动态情况定期进行分析,高度重视矫正对象的思想教育和行为矫治工作,将个别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正面教育与反面教育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专题教育,丰富教育内容,提高矫正效果。

(三)人民调解工作

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以开展“三调联动”为契机,充分发挥司法所和基层法律在服务基层、服务农村、服务社区、服务人民、服务经济中的作用,积极探索基层工作新路子,新方法,全面开展基层司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经验和成绩。

我县共有116个人民调解委员会,1119名人民调解员,他们立足于基层工作,立足于矛盾排查,立足于矛盾的及时化解。在矛盾纠纷上采取了“六抓”措施,即:抓早、抓小、抓苗头、抓化解、抓责任、抓落实。对不安定因素有第一手资料,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重大事件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真正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半年来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78件,成功176件,成功率99%,其中涉及山林地、水利、矿产等权益纠纷46件,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37件,征地拆迁纠纷7件,邻里、宅基地、通道纠纷54件,婚姻家庭纠纷27件(成功25件,成功率93%)其他纠纷7件,“三调联动”调解机制得到充分发挥,半年共调处纠纷108件,成功95件,成功率达88%。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处民间纠纷2280件,调解成功2220件,成功率达97%。其中婚姻家庭纠纷调处392件,成功373件;邻里纠纷561件成功549件;合同纠纷21件,成功20件;赔偿纠纷148件,成功142件征地拆迁纠纷156件,成功150件;土地承包纠纷80件,成功75件;村务管理9件;宅基地纠纷249件,成功244件;施工扰民纠纷15件;计划生育29件,成功28件;劳动纠纷151,成功146件,其他纠纷469件。

(四)安置帮教工作

安置帮教工作是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职能之一,在开展此项工作中不断提高帮教质量,健全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措施,完善安置帮教各项制度,在世博期间,根据省厅的安排部署,认真做好安保排查工作,对辖区内及周边易产生不稳定因素的地区和人员进行重点排查,特别是对两劳人员要进行重点排查和帮教,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目前无一托管漏管现象发生,也无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发生。上半年共接收两劳释放人员14人(其中刑释人员13人,劳教人员1人)。

(五)发挥法律服务作用,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年初以来,在不断提高法律服务业的公信力和规范管理水平的同时,我们积极组织全县法律服务工作者把工作的重心放在贴近社会、贴近基层、贴近群众上。公证处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不断增强公证服务能力和公证公信力。截至到64日,公证处累计办证100件,收费7万多元。其中,经济类公证37件(招标、投标16件、建筑工程承包14件、法人委托3件、其他经济类4件);民事类办证63件(继承权8件、委托书15件、赠与书9件、声明书11件、拆迁协议20件);涉及经济标的6000多万元,接待来访100多人次,代拟合同及修改合同、协议40多件。

年初,我局召开了全县律师工作会议和“在律师队伍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动员会议。进一步加强了我县的律师队伍建设,改进了律师事务所工作,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打造“平安兰坪”、“法治兰坪”、构建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今年上半年,锌都、英发2家律师事务所,共办理刑事案件19件、民事案件27件、免费解答法律咨询130余人次,代书50余件,收费7万余元。

法律援助工作紧扣“规范、创新、发展”主题,以人民满意为标准,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上半年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54件,其中刑事案件26件(未成年人1件),民事案件28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8件、赡养3件、人身损害赔偿4件、非诉讼13件)。法律援助受援人数54人,其中未成年人1人。“12348”办及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来访来电咨询322 人次(老年人21人次,残疾人17人次)。

(六)队伍建设工作

1、开展政法队伍公正文明执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为全面落实全县政法机关开展公正文明执法集中教育整顿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司法行政干警“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热情服务”意识,改善纪律作风,提高执法水平,我局积极开展了政法机关公正文明执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通过四个方面确保公正文明执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取得实效,一是在全局召开了动员大会,局长亲自作动员,具体部署,全体干警参加,真正做到全局动员、全员参与、人人受教育。二是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处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公正文明执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领导小组。三是为扎实有效地开展好此项活动,制定了公正文明执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实施方案。四是撰写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每位干警结合学习安排,认真撰写两篇心得体会。通过认真学习,查找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努力做到公正、文明执法,树立司法行政良好形象为促进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2、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有力保障。年初,领导小组与各股室处所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强化责任意识,完善了监督管理机制,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局党支部始终按照“举旗帜,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要求和“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标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局机关中树立党风廉政建设无局外人的思想,加强监督检查。切实转变作风,提高社会公信力和诚信度,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班子成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坚定不移地以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为目标,继续深入开展“学习型”机关活动,结合司法行政队伍的职业特点,强化业务培训,培养出精通法律、精通业务、公正文明执法的司法行政队伍,努力提高工作效率,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提高综合服务能力,扎实抓好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不断创造一流工作业绩,为推进统筹发展,构建和谐兰坪做出应有的贡献。

3、举办基层司法行政干警业务培训班。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司法行政基层队伍建设,提高司法干警的法律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司法所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在3月份举办了全县司法行政干警业务培训班,有效增强了基层司法干警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

(七)深入推进“效能政府”四项制度

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是继“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后政府部门完善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效能政府”四项制度是对新时期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科学总结,体现了政府建设与时俱进的新要求,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对节约行政成本,加强政府机关绩效管理,强化行政行为监督和提高公务员行政能力,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今年3月以来,我局加强对“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学习,切实抓好 “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各股室处所结合工作实际,按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效能政府“四项制度”。

(八)以规范化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

全县八乡镇司法所办公楼已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去年底八乡镇司法所人员全部收编上划到县司法局统一管理,我们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作为基层工作重点,进一步巩固、完善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目前有四个司法所(金顶、通甸、兔峨、营盘)基本达到规范化司法所要求。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随着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不断拓展和业务量的加大,人员严重不足,需要增加司法行政专项编制。

(二)我局现有办公楼建筑面积为1588平方米,总投资31万元,建设于1987年,2003年城建部门鉴定为危房,严重威胁着干部职工生命安全,应重点解决我局办公用房建设问题,为干部职工创造安全的工作环境。

(三)乡()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资金缺口较大,硬件设施滞后,工作比较被动。虽然我县八乡(镇)司法所办公楼已按要求全面建成,但由于材料物价上涨、附属工程等因素,专项资金之外欠债较大。

(四)当前我县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还难以适应形势发展需求,调解人员整体素质较差,人民调解工作培训经费难以落实,由于尚无专项经费,无法确保对各调委会主任及调解员的年度业务培训。

(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费有限,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综治维稳等工作经费缺乏,工作难度较大。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

下半年,我局将继续按照年初的各项工作目标,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高队伍素质、不断转变作风,着力深化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和发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为维护全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大力加强队伍和班子建设。按照县委及州司法局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好创先争优、公正文明执法集中教育整顿等活动,抓好各种学习、培训工作。

(二)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总揽,不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努力为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机制,充分发挥司法所在“大调解”工作体系的平台作用。

(四)继续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总结社区矫正工作经验,不断探索新方法、新途径,最大限度地降低重新犯罪率。

(五)积极引导法律服务机构拓展和创新服务政府、服务经济建设、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途径和方式。

(六)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惠民窗口”的服务质量,努力扩大法律援助的受援面,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

 

 

二○一○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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