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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坪县司法局局长杨忠才同志深入基层调研司法行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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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80682-2011-91339
发文机构
兰坪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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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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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发文日期
2011-04-07 20:36:38

为全面深入地了解和掌握我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不断提高基层司法所的法律服务能力,2010325日至29日,县司法局局长杨忠才同志一行深入到全县八乡镇司法所对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

杨局长每到一个乡镇,都亲自仔细的检查社区矫正对象的档案资料是否齐全、人民调解庭是否规范,还通过与司法所所长亲切交流、听取司法所所长工作汇报、与各乡镇领导交换意见等方式,了解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基本情况,也了解到目前我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中主要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有:一是工作量大,人员不足;二是交通工具配备以及司法所硬件设施配套不足,影响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

杨局长充分肯定了各乡镇司法所的工作,并就如何进一步做好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以下几点要求:一、继续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人民调解工作是司法行政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对一个地区的稳定起着较大的作用,是减少和防止群体性事件的重要举措。要坚持做到:(一)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理念。(二)努力把各种社会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三)强化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教育。(四)积极提升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五)推进人民调解法制化的建设。二、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新工作,任务艰巨,开展起来难度较大,工作中要认真对待,不能有丝毫马虎。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必须要明确社区矫正工作的任务和目标,加强调研和摸底调查工作,注重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制宣传和道德教育,还要协调好各相关部门,积极落实有关社区矫正的政策。(三)讲政治,讲大局,要有大局意识,要服从党委政府的工作安排。在调研过程中,杨局长强调,虽然司法所的管理体制已改为司法所实行县司法局和乡镇人民政府双重管理,以司法局为主的管理体制。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乡镇党委政府的支持,在抓好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同时,各乡镇司法所要自觉接受本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绝对服从和服务于乡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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