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英发律师事务所在我县正式挂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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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15280682-2009-91350
- 发文机构
- 兰坪县司法局
- 公开目录
- 工作动态
- 主题分类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09-07-16 20:01:36
根据云南省司法厅《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同意登记成立云南英发律师事务所的批复》(云司律[2008]35号)要求,我县第一家个人律师事务所—云南英发律师事务所正式成立,并于
云南英发律师事务所受兰坪县司法局和怒江州律师协会的管理、指导和监督,设立人和应发对该所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该所可以聘用专职律师,但不得聘用分成制的专职律师和兼职律师,还应至少聘用1名行政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并依法设置会计账簿。
云南英发律师事务所的成立表明我县律师业发展迅速,律师队伍不断壮大,这将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兰坪和依法治县起到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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