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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坪县人民医院关于全面禁止探视病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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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80623-2021-170532
发文机构
兰坪县卫生健康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主题分类
人居环境、疫情防控、卫生、体育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1-08-10 15:41:02

兰坪县人民医院关于全面禁止探视病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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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患者及家属: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为保障您及您家人的健康,兰坪县人民医院实行全面禁止探视病人,现将有关事宜再次告知如下:

一、全面禁止探视病人。

二、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均需进行核酸检测。

三、病房实行24小时严格管控,禁止探视。提倡视频探视、电话探视。患者住院期间不得请假回家,不要到其它病房、病区活动。

四、陪护人员必须:①身体健康,无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②无疫区及相关流行病学接触史。③出示健康码及核酸检测结果。

五、严格执行“一床一陪护”制度。凭证陪护,住院期间不更换陪人。特殊情况必须更换陪人时,接受全面排查并配合做好实名制信息登记,不得隐瞒个人信息。陪护人员超过14天及更换时须进行核酸检测。

六、陪护人员每天进行体温监测,记录。如有发热(体温≥37.3℃),必须到发热门诊就诊。

七、陪护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少乘坐电梯,不聚集,做好手卫生,戴口罩,废弃口罩放入病区走廊黄色医疗废物桶内。
八、患者及陪护人员要配合病区出入管理,经常开窗通风,合理饮食,根据病区规定规律作息。

九、陪护人员随患者一同接受封闭式管理,禁止随意离开医院,聚集聊天或到其它病房串访。

十、进入医院人员请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请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监测、验证健康码、行程码、登记等疫情防控工作,并如实告知行程及接触史。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为确保您及您家人的安全,请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期间医院的有关规定,感谢您的配合与理解!



兰坪县人民医院

202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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