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坪县人民医院关于全面禁止探视病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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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15280623-2021-170532
- 发文机构
- 兰坪县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主题分类
- 人居环境、疫情防控、卫生、体育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1-08-10 15:41:02
兰坪县人民医院关于全面禁止探视病人的公告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为保障您及您家人的健康,兰坪县人民医院实行全面禁止探视病人,现将有关事宜再次告知如下:
一、全面禁止探视病人。
二、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均需进行核酸检测。
三、病房实行24小时严格管控,禁止探视。提倡视频探视、电话探视。患者住院期间不得请假回家,不要到其它病房、病区活动。
四、陪护人员必须:①身体健康,无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②无疫区及相关流行病学接触史。③出示健康码及核酸检测结果。
五、严格执行“一床一陪护”制度。凭证陪护,住院期间不更换陪人。特殊情况必须更换陪人时,接受全面排查并配合做好实名制信息登记,不得隐瞒个人信息。陪护人员超过14天及更换时须进行核酸检测。
六、陪护人员每天进行体温监测,记录。如有发热(体温≥37.3℃),必须到发热门诊就诊。
九、陪护人员随患者一同接受封闭式管理,禁止随意离开医院,聚集聊天或到其它病房串访。
十、进入医院人员请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请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监测、验证健康码、行程码、登记等疫情防控工作,并如实告知行程及接触史。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为确保您及您家人的安全,请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期间医院的有关规定,感谢您的配合与理解!
兰坪县人民医院
202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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