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通甸镇中心校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浏览:0  来源:教育

索引号
015280615-2025-271903
发文机构
兰坪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预决算公开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5-11-11 14:48:09

监督索引号53332500436600901000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通甸镇中心校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通甸镇中心校隶属教育(兰坪县教育体育局)部门(普通教育)中小学教育。主要从事九年义务教育中的小学教育阶段及学前阶段的教育教学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校长室、财务室、办公室、教科室、德育室、总务室,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我单位作为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9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9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12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28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38人(离休0人,退休138人)。年末学生2628人。年末遗属31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年来,我通甸镇中心校积极推行“两手都要抓”工作目标,狠抓学前教育普惠工作,逐步形成了“一校一品牌、一园一特色、一班一主题”的办学理念,在教育改革上,普及推行坐班制度改革、早操制度改革、绩效工作改革、教学评价改革等卓有成效的改革措施,初步建成了“三个基地”:红色教育基地、感恩教育基地、学前教育普惠工作示范基地,取得了下甸村幼儿园、81幼儿园和黄木幼儿园获得了“云南省二级一等示范园”,通甸镇中心幼儿园获得了“云南省一级三等示范园”的成绩:

(一)、德育工作

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加强“五化”建设,积极创设和优化育人环境,创建文明班级、文明学校,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建好德育工作档案。提高全乡学校德育工作的效益和管理水平,达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管理目标,做到让家长放心、让社会满意、让孩子成才。

(二)、教育教学及教育科研工作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是学校工作的生命线。教育科研工作是教育教学工作中重要的环节因素和主要组成部分,是教育教学的源泉和动力,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前提和关键。过去的一年,通过整治教职工的工作作风有了较大转变,结合我校实际,努力达到抓教研,促教学,提质量的目标,教育教学成绩逐年上升,并按质按量完成了教育部门下达的各项教育教学工作指标。

(三)、后勤工作

我校财务工作方面始终坚持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基层服务的宗旨,严肃财经纪律,执行相关规定,照章办事,账务分明,专款专用。会计、出纳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做到“立足于教育教学,服务于教育教学”,为做好其他工作提供了保证。

(1)、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成立了领导机构,工作有专人负责,不存在乱收费行为。

(2)、改进学校财务工作管理模式,建立完善财务工作管理、使用等各项规章制度,切实规范学校账务、票据和采购行为,实行财务公开,接受教职工和社会监督。

(3)、按时足额发放教职工工资和政策性补贴,管理使用好义务教育经费、办公经费、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经费、少小民族经费等。

(4)、勤俭办事,厉行节约,精打细算的使用好每一分钱。

(5)、组织财务培训,督促检查学校收费行为和财务工作。做好财产登记,进行一年一度的财产清理和账务结算。

(6)、做好医疗保险、公积金汇缴、学校财产保险、个人所得税征缴等工作。

(7)、建立健全“两免一补”工作档案。

(8)、接受上级财务检查、审计,确保资金安全。

(9)、按时完成各种财务报表。

(10)、做好后勤服务,理顺好各种财务关系。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通甸镇中心校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通甸镇中心校2024年度收入合计58118813.5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108858.58元,占总收入的99.9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9955.00元,占总收入的0.02%。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3662651.41元,增长30.7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028296.41元,增长31.82%;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调整后正编教师工资增长。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365645.00元,下降97.35%。主要原因上年兰财教〔2023〕30号幼儿园悬浮地板安装项目及教师培训专项资金305600.00元,

兰财教〔2023〕30号通甸镇分江幼儿园维修改造资金70000.00元,本年兰财教〔2024〕30号一村一园质量提升乐乐箱项目二次培训经费9955.00元,比上年项目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通甸镇中心校2024年度支出合计58115507.58元。其中:基本支出48759287.77元,占总支出的83.90%;项目支出9356219.81元,占总支出的16.1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4064945.41元,增长31.93%,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调整后正编教师工资增长。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2875506.68元,增长35.88%,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调整提高;项目支出增加1189438.73元,增长14.56%,主要原因是增加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优秀教师专项资金;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通甸镇中心校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8759287.7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8046793.26元,占基本支出的98.5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12494.51元,占基本支出的1.4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通甸镇中心校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356219.8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兰财教〔2023〕21号学前教育免保育费(大班、中班)补助资金495865.47元,兰财教〔2024〕66号学前免保育费(大中班)补助资金537725.31元,兰财发〔2024〕8号学前小班保育费资金县级补助资金114700.00元,主要用于幼儿生水电费、办公用品及日常学习生活支出;

2、兰财教〔2024〕66号学前教育生活补助资金227150.00元,主要用于学前家庭经济困难贫困学生生活补助资金;

3、兰财发〔2024〕8号农村学前营养改善补助资金2912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学前教育营养改善计划;

4、兰财发〔2024〕8号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3744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学校教育教学正常运行的各项公用经费;

5、兰财教〔2024〕74号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1381260.28元、815449.68元,主要用于保障学校教育教学正常运行的各项公用经费;

6、兰财教〔2024〕72号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补助资金988292.73元、506736.80元,主要用于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提高学生生活水平;

7、兰财教〔2024〕74号义务教育生活补助资金1559687.50元、976840.00元,主要用于保障贫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

8、兰财发〔2024〕8号县级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115662.50元、651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贫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

9、兰财教〔2023〕14号义务教育公用经费261526.18元、兰财教〔2023〕14号2023年初中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中央直达资金4979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学校教育教学正常运行的各项公用经费;

10、兰财教〔2023〕54号2023年课后服务省级奖补经费92616.00元、兰财教〔2024〕86号小学课后服务奖补资金125400.00元、兰财教〔2024〕86号中学课后服务奖补资金80400.00元,主要用于课后服务补助资金,开展各项课后服务工作;

11、兰财教〔2023〕34号2023年义务教育初中公用经费结转资金68848.36元,主要用于保障学校教育教学正常运行的各项公用经费;

12、兰财教〔2024〕82号和翠庆老师2024年度云南省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优秀教师专项资金100000.00元,主要用于教育发展先进个人经费及奖励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优秀教师;

13、兰财教〔2024〕74号特殊教育公用经费192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学校教育教学正常运行的各项公用经费;

14、兰财建〔2023〕134号2022年度城乡绿化美化标杆典型省级财政直接奖补资金5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学校正常运行的各项公用经费;

15、兰财教〔2024〕46号2024年省对下彩公益金项目资金40000.00元,兰财教〔2024〕15号乡村学校少年宫运转补助资金29000.00元,主要用于学校少年宫正常运行的各项公用经费;

16、兰财教〔2024〕30号一村一园质量提升乐乐箱项目二次培训经费6649.00元,主要用于保障一村一园质量提升二次培训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通甸镇中心校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039858.5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7%。与上年相比增加13989296.41元,增长31.76%,完成年初预算的112.97%,主要原因是初中教育预算合并到通甸镇中心校。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46235804.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67%,完成年初预算的114.47%。主要用于教职工工资发放,学校各项目常事务费用;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工资调标,全体教职工工资上涨,预算时没有预算上涨工资部分。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024048.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5%,完成年初预算的112.01%。主要用于教职工五险(除医保)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时以上年10月工资基数为预算标准,今年调整保险新基数,各项保险基数上升,支出变多。

9.卫生健康(类)支出3087622.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2%,完成年初预算的112.58%。主要用于教职工医保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时以上年10月工资基数为预算标准,今年调整保险新基数,各项保险基数上升,支出变多。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9%,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学校校园绿化美化;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城乡绿化美化标杆典型省级财政直接奖补资金。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64238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8%,完成年初预算的97.09%,主要用于教职工公积金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时以上年10月工资基数为预算标准,2023年12月年末退休教师12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过高,我单位严格按照“三公”经费使用规定,严格遵循中央八项规定,明确“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照“三公”经费使用规定,严格遵循中央八项规定,明确“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通甸镇中心校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通甸镇中心校资产总额11947122.13元,其中,流动资产2259134.62元,固定资产9687921.5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66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432083.8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29925.5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574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574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05744.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05744.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监督索引号53332500436600901111

包含附件

  •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通甸镇中心校)20251111112640585.xlsx.xlsx [下载]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翠屏街道人民路2号 联系电话:0886-3211262

    运维单位: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融媒体中心  0886-3629331 兰坪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0886-12345

    滇ICP备2021000418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3250047  滇公网安备:53332502000104号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