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坪县启航学校收费方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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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15280615-2025-271845
- 发文机构
- 兰坪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主题分类
- 教育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5-11-10 08:37:03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云南省专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兰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怒江州14年免费教育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结合兰坪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收费方案。
一、收费时间与方式
学生入学当天,原则上根据评估确定的矫治周期,一次性收取相应费用;特殊学生可以每月收取一次。
二、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县内户籍学籍低收入人口警送学生
1.日常用品。需自行购买符合学校规定的床上用品、校服、鞋子等;
2.每月生活费450.00元;
3.每月矫治费450.00元。
(二)县内户籍学籍非低收入人口警送学生
1.日常用品。需自行购买符合学校规定的床上用品、校服、鞋子等;
2.每月生活费450.00元;
3.每月矫治费750.00元。
(三)县内户籍学籍低收入人口校送学生
1.日常用品。需自行购买符合学校规定的床上用品、校服、鞋子等;
2.每月生活费450.00元;
3.每月矫治费450.00元。
(四)县内户籍学籍非低收入人口校送学生
1.日常用品。需自行购买符合学校规定的床上用品、校服、鞋子等;
2.每月生活费450.00元;
3.每月矫治费750.00元。
(五)县内户籍学籍家送学生
1.日常用品。需自行购买符合学校规定的床上用品、校服、鞋子等;
2.每月生活费450.00元;
3.每月矫治费1000.00元。
(六)县外户籍学生
1.日常用品。需自行购买符合学校规定的床上用品、校服、鞋子等;
2.每月生活费450.00元;
3.每月矫治费2000.00元。
三、保障与监督
(一)资金管理。所有收费资金须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自觉接受财政、审计、发展和改革、教育体育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公示制度。本收费方案及具体收费标准,应在学校显著位置或学校官方网站长期公示,接受师生、家长及社会监督。
(三)责任追究。对违反本方案规定,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不按规定公示等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四、施行日期
本方案经兰坪县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并向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于2025年11月15日正式施行(如上级政策有明确要求及时调整)。
兰坪县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
202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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