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坪县教育体育局2024年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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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15280615-2024-242657
- 发文机构
- 兰坪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清单管理
- 主题分类
- 教育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4-04-12 10:06:42
| 兰坪县教育体育局2024年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执法类别 | 实施依据 | 执法主体 | 行使层级 | |
| 1 | 对民办学校擅自分立、合并民办学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一条 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第六十一条: 民办学校在教育活动中违反教育法、教师法规定的,依照教育法、教师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第六十二条: 民办学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审批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兰坪县教育体育局 | 县级 | |
| 2 | 对民办学校擅自改变民办学校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一条 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第六十一条: 民办学校在教育活动中违反教育法、教师法规定的,依照教育法、教师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第六十二条: 民办学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审批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 擅自改变民办学校名称、层次 | 兰坪县教育体育局 | 县级 | |
| 3 | 对民办学校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一条 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第六十一条: 民办学校在教育活动中违反教育法、教师法规定的,依照教育法、教师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第六十二条: 民办学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审批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兰坪县教育体育局 | 县级 | |
| 4 | 对民办学校非法颁发或者伪造学历证书、结业证书、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一条 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第六十一条: 民办学校在教育活动中违反教育法、教师法规定的,依照教育法、教师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第六十二条: 民办学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审批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 非法颁发或者伪造学历证书 | 兰坪县教育体育局 | 县级 | |
| 5 | 对民办学校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一条 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第六十一条: 民办学校在教育活动中违反教育法、教师法规定的,依照教育法、教师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第六十二条: 民办学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审批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 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 | 兰坪县教育体育局 | 县级 | |
| 6 | 对民办学校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骗取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一条 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第六十一条: 民办学校在教育活动中违反教育法、教师法规定的,依照教育法、教师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第六十二条: 民办学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审批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 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骗取办学许可证 | 兰坪县教育体育局 | 县级 | |
| 7 | 对民办学校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一条 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第六十一条: 民办学校在教育活动中违反教育法、教师法规定的,依照教育法、教师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第六十二条: 民办学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审批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 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的 | 兰坪县教育体育局 | 县级 | |
| 8 | 对民办学校恶意终止办学、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一条 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第六十一条: 民办学校在教育活动中违反教育法、教师法规定的,依照教育法、教师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第六十二条: 民办学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审批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八)恶意终止办学、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的 | 兰坪县教育体育局 | 县级 | |
| 9 | 对教师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一)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二)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 兰坪县教育体育局 | 县级 | |
| 10 | 对使用假教师资格证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部门规章:《<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0号)第二十七条 对使用假资格证书的,一经查实,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处理,5年内不得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由教育行政部门没收假证书。对变造、买卖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兰坪县教育体育局 | 县级 | |
| 11 | 对违反国家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5号)第七十五条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兰坪县教育体育局 | 县级 | |
| 12 | 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行政法规:《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88号)第二十条: 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 兰坪县教育体育局 | 县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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