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九届兰坪县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案第56号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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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15280615-2020-147781
- 发文机构
- 兰坪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0-10-13 16:56:57
关于对政协九届兰坪县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案第56号的答复
张正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适当提高学校临聘人员待遇》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 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和原民办教师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云教〔2013〕7号)文件精神,全县共认定符合经济补偿对象2711人并兑现了经济补偿金。2013年开始,严禁新增代课教师,教师一时不足的,可以临时聘用教师。经县人民政府同意,2013年4月起,我县将在岗代课教师180名转聘为临时聘用教师,签订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根据我县财政状况及社会经济综合水平,目前临时聘用教师财政拨付2550元/月,其中工资1600元/月,950元/月用于支付各类保险,临时聘用人员工资1600元/月,工资高于省人社厅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作为教育主管部门,我们将你们建议提交上级,根据县级财政情况,争取临时聘用教师工资逐年提高。
非常感谢您对兰坪教育体育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和志聪 电话:0886-3211191)
兰坪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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