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坪县教育局公开承诺

浏览:0  来源:

索引号
015280615-2008-91171
发文机构
兰坪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人事信息
主题分类
文      号
发文日期
2008-10-29 10:29:57

兰坪县教育局公开承诺

 

兰坪县教育局是兰坪县人民政府的教育职能部门,承担全面管理全县教育工作的职责。为深入贯彻云南省人民政府制定的 “四项制度”,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努力建设诚信、效率、高素质的教育行政机关,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向社会郑重作出如下公开承诺:

一、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坚决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严格执行省、州、县党委政府的决定,确保政令畅通。

二、正确履行教育行政管理职责,依法规范行政行为,依法行政,切实改进管理方式、创新管理体制,积极探索和研究完善兰坪现代教育体制;全面履行好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服务,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为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服务,为师生服务的职责。

三、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努力提高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能力。严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强化干部的作风意识和法纪意识,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

四、严格执行行政审批、行政许可、服务性项目的政策、规定,严格按公开程序和时限要求,及时为社会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便民服务。

五、全面推行“服务承诺、首问负责和限时办结制度”,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机关效能建设。

六、严格执行招生考试政策、规定,加强管理,强化监督,深入推进招生“阳光工程”,确保招生考试工作依法公开、公平、公正。

七、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全面推行收费公示制度,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

八、严格按照《信访工作条例》,切实做好信访工作,认真接待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妥善处理好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有访必接,有件必复。

九、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守政治纪律、经济纪律、工作纪律,努力建设廉洁奉公、公道正派、风清气正的廉洁型机关。

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强化效能监察,对“服务承诺、首问负责和限时办结制度”执行不严、落实不力的,按问责制的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我们将以最大的决心、最有力的措施,最细致的工作,努力践行承诺,诚恳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投诉监督电话:

(0886)3211534(纪检组)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服务电话:0886-12345 滇ICP备2021000418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3250047

滇公网安备:53332502000104号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