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第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第0145号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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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15280586-2025-267939
- 发文机构
- 兰坪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5-09-01 15:34:26
关于对县第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第0145号的答复
和国清(等)代表:
你们在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 《关于利用专项债券资金收储土地的建议》,交由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积极响应国家财政政策要求,结合兰坪县实际情况,经过深入研究和审慎评估,兰坪县不申请专项债券的原因分析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财政收支平衡压力
当前,地方财政收入增长面临一定挑战。受经济形势、产业结构调整以及政策性减收等因素影响,税收收入增长乏力,非税收入也缺乏稳定的增长点。与此同时,地方财政支出刚性需求不断增加,在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领域的投入持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提升等方面也需要大量资金支持。这使得地方财政收支平衡压力较大,难以腾出足够的配套资金用于专项债券项目的实施。
(二)债务风险防控要求
近年来,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受到严格管控,债务率、偿债率等指标被纳入重点监测范围。为有效防控债务风险,确保财政可持续性,地方政府需严格控制新增债务规模,优化债务结构。在此背景下,申请专项债券需充分评估对地方债务风险的影响。考虑到目前地方债务水平及偿债能力,若大规模申请专项债券,可能会导致债务率上升,超出风险预警线,增加地方财政的偿债压力和金融风险。
(三)项目自身条件限制
专项债券要求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即项目运营期内产生的收益需能够覆盖债券本息。然而,经专业机构评估,目前拟考虑的项目在收益方面存在明显短板。部分项目属于公益性或准公益性项目,其收益来源有限,主要依赖政府补贴或少量配套商业设施收入,难以在债券存续期内产生足够的现金流来偿还债务。即使部分项目有一定的收益潜力,但考虑到市场不确定性、运营成本等因素,收益覆盖倍数也难以达到专项债券的发行要求。
一些项目处于前期规划或可行性研究阶段,尚未具备开工建设的条件。若此时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到位后可能面临闲置问题,无法及时投入使用,不仅会造成资金浪费,还会增加资金管理成本。此外,部分项目由于前期手续不完善、征地拆迁等问题,建设进度存在较大不确定性,难以按照专项债券的资金使用计划推进,从而影响债券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偿债安排。
(四)项目合规性与专项债券要求存在差距
专项债券对项目的合规性有严格要求,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区域发展规划以及专项债券投向领域等相关规定。在项目筛选过程中,发现部分项目存在规划调整、用地手续不完善、环评未通过等问题,不符合专项债券的申报条件。若强行申报,不仅无法通过审核,还会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成本。
综合考虑以上风险因素,基于地方财政与债务现状、项目自身条件限制以及其他融资渠道的考量,决定当前阶段不申请专项债券。我们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通过多种渠道筹集项目建设资金,确保重点项目顺利实施,推动地方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最后,衷心感谢您一直以来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李慧芹 联系电话:13508865409)
兰坪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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