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兰坪县自然资源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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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15280586-2024-255780
- 发文机构
- 兰坪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清单管理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4-12-09 15:56:52
| 2024年度兰坪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 |||||||||||
| 地区 | 序号 | 制定计划任务部门名称 | 计划任务名称 | 检查对象 | 抽查比例/户数 | 任务时间 | 检查方式 | 制定依据 | 实施层级 | 备注 | |
| 抽查领域 | 抽查事项 | ||||||||||
| 兰坪县 | 1 | 兰坪县自然资源局(7类7项) | 测绘质量检查 | 定期对行政区域内测绘资质单位的测绘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包括:质量管理体系建立、运行或落实情况;项目技术文件的完整性和符合性;项目中使用的仪器、设备等的检定情况及其精度指标与项目设计文件的符合性;引用起始成果、资料的合法性、正确性和可靠性;相应测绘成果各项质量指标的符合性;成果资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规定的其他内容 | 云南省测绘资质单位 | 1户 | 2024年11月30日前 | 实地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九条;《云南省测绘条例》第四十三条;《云南省测绘成果管理办法》第十条;《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 | 县级 | |
| 兰坪县 | 2 | 测绘资质巡查 | 定期对行政区域内测绘资质单位测绘资质条件情况进行检查 | 云南省测绘资质单位 | 2户 | 2024年11月30日前 | 实地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四十九条;《云南省测绘条例》第四十三条;《测绘资质管理办法》(自然资办发〔2021〕43号)第二十条 | 县级 | ||
| 兰坪县 | 3 | 涉密测绘成果检查 | 定期对行政区域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使用涉密测绘成果情况进行检查 | 使用涉密测绘成果法人或其他组织 | 1户 | 2024年11月30日前 | 实地核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四十九条 | 县级 | ||
| 兰坪县 | 4 | 地理信息安全检查 | 定期对行政区域内的地理信息生产、保管、利用单位地理信息安全进行检查 | 地理信息生产、保管、利用单位 | 1户 | 2024年11月30日前 | 实地核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四十六条 | 县级 | ||
| 兰坪县 | 5 | 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活动的检查 | 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活动不定期进行抽查 |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 1户 | 2024年11月30日前 | 实地核查 |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省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情况的监督管理,重点对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项目业绩真实性、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等情况进行检查。第二十八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 | 县级 | ||
| 兰坪县 | 6 | 地质勘查单位勘查活动监督检查 | 有无出具虚假地质勘查报告的行为;有无转包其承担的地质勘查项目的行为;有无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从事地质勘查活动的行为;有无在委托方取得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前,为其进行矿产地勘查活动的行为。五个检查内容 | 地质勘查单位 | 1户 | 2024年11月30日前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取消地质勘查资质审批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公告》;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地质勘查活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42号) | 县级 | ||
| 兰坪县 | 7 | 矿业权人勘查开采公示信息抽查 | 对矿业权人填报的上年度勘查开采公示信息进行实地核查 | 全省矿业权人 | 填报公示信息矿业权总数的5% | 2024年11月30日前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 | 《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办法(试行)》(国土资规〔2015〕6号) | 县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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