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十届兰坪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案第70号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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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1528056X-2024-257494
- 发文机构
- 兰坪县水利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主题分类
- 水利
- 文 号
- 兰水发〔2024〕196号
- 发文日期
- 2024-12-11 16:00:24
刘跃辉委员:
您于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关于合理开发利用澜沧江支流中堆积河沙》的提案已进行续办,现将续办情况答复如下:
2020年底,兰坪县水利局编制完成《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河道采砂规划报告》(2020年—2025年),并于2021年11月取得县人民政府的批复。2022年3月24日,县人民政府同意将河道采砂项目统一开发经营授权兰坪县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兰坪县河道规划可采区30段,规划河道可采区静态可开采储量37.17万m3,动态可开采量为129.50万m3,年控制开采量166.97万m3,其中澜沧江开采量75.46万m3。
根据《水利部关于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水河湖〔2019〕58号)中“河道采砂许可应以批复的采砂规划、年度采砂计划为依据,依法进行,对于采砂规划不到位、现场管理责任人不到位、日常监管措施不到位,无可采区实施方案、堆砂场设置方案和河道修复方案的,不得许可河道采砂”的规定,兰坪县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对全县30段规划内可采区进行储量踏勘,结合开采实操性分析,正在对储量相对较丰富的通甸河河西乡白龙段的采砂点编制2025年度采砂计划、堆砂场设置方案和河道修复方案等相关工作,计划于2025年开展通甸河河西乡白龙段采砂点采砂工作。开采成功后逐步开展其余可采区的开采工作。
感谢您对我县水利工作的支持和监督,希望多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和建成,电话0886-3211783)
兰坪县水利局
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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