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兰坪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决算公开
浏览:0 来源:
- 索引号
- 015280551-2020-147160
- 发文机构
- 兰坪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预决算公开
- 主题分类
- 财政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0-09-30 08:48:00
监督索引号53332500232701000
2019年度林业和草原局(本级)决算编制说明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起草相关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地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省州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公益林审核、报批,组织实施省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有关标准规范,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拟订兰坪县标准和规定,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有关标准。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地的初审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初审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兰坪县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开展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10.指导兰坪县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组织和指导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人民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指导农村节柴改灶、推广使用沼气、太阳能等农村能源建设工作;推广木材的节约代用,承担“以电代柴”项目建设,有效降低森林资源消耗。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兰坪县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绿化,保障生态安全。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参与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建设统一规范高校的中国特色国家公园体制。
17.有关职责分工。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训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生态扶贫成效显著。一是生态扶贫持续推进。2019年生态扶贫工作涉及林业产业扶贫、生态扶贫、能力素质建设三大工程,共15个项目,总投资56650.368万元。其中:特色种植业及创新产业扶贫39491.368万元,特色种植业92127.5亩,投资34062.488万元;木本油料提质增效104777.6亩,投资5238.88万元;创新产业发展新生桥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1个,投资190万元。生态扶贫工程投资14459万元。能力素质提升工程1500万元。截至11月15日完成:核桃提质增效5.10万亩,其中已检查验收2.91万亩,完成除草、施肥等环节2.19万亩;实施漆树提质增效0.3万亩;种植花椒1.82万亩;种植水果0.26万亩。完成整地4.44万亩,其中花椒2.7万亩,水果1万亩,漆树0.18万亩,山胡椒0.26万亩,构树0.30万亩;涉农资金到位14685.17万元,其中产业扶贫资金到位13929.66万元,生态护林员培训资金到位565.51万元,新生桥国有贫困林场资金到位190万元,支出14573.53万元,支出率为99.24%。二是稳步实施花卉种植项目。2019年县扶贫领导小组下达花谷种植任务10287.6亩(其中包括花卉种植5000亩),已完成9448.1亩,其中涉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建设面积4686.4亩。具体项目:兔峨乡扶贫搬迁点14.8亩涉及建档立卡户511户1963人;阿塔登样板林707亩涉及建档立卡户137户413人;营盘镇新华村面山绿化383亩涉及建档立卡户441户1673人;中排烟川样板林1759亩涉及建档立卡户207户787人;石登乡界坪样板林1008亩涉及建档立卡户48户202人;县城北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48.4亩涉及建档立卡户1764户6770人,河西村村道绿化及易地搬迁点绿化38.4亩涉及建档立卡户36户138人;通甸镇丰华村盖场组村道绿化298亩涉及建档立卡户55户223人;石登中心完小校园绿化美化5.7亩;河西中小学及幼儿园绿化美化39.1亩;兔峨阿塔登、扎局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绿化385亩涉及建档立卡户474户1515人。三是建设贫困国有林场发展项目1个。投资190万元,己按照实施方案全面开工建设。四是落实生态公益性岗位扶贫。选聘新增生态护林员6636名,年度投入资金6636万元,覆盖6636户44571人。五是积极组建脱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2019-2020年拟组建造林专业合作社46个。截至11月15日审核通过43个,其中石登8个、中排4个、营盘9个、啦井3个、通甸4个、河西5个、兔峨8个、金顶2个,正申报3个。六是实施能力素质提升工程。培训生态护林员4117名,投入资金565.51万元。七是有序推进生态公益林保护。编制完成上级下达我县新增80 万亩天然商品林纳入国家级公益补偿实施方案,投资1200万元,目前正核实农户信息。
2.部门帮扶深入推进。2019年下派15名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其中我局扶贫挂联村箐花村7名,其余8名充实到共兴、白羊、大麦地等村,所有工作队员攻坚克难,吃苦耐劳,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特别箐花村驻村队员结合村情林情,依托行业优势,深入推进各项工作。截至2019年11月,箐花村建档立卡人口257户1007人,贫困发生率为0.96%低于3%一下,实现全村脱贫;易地搬迁户110户414人。抓实产业扶持,实施中药材(秦艽)种植257亩,投资51.4万元,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68户256人;种植木香350亩,投资70万元,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94户400人;扶持天麻种植26亩带动18户56人;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核桃种植面积755亩、花椒780亩、青刺果823亩,受益151户贫困户;扶持箐花村“兰坪久聚养殖专业合作社”资金40万元,种植木香360亩、养殖牛80条,带动建档立卡户32户87人,固定用工12人。抓实生态扶贫,选聘生态护林员228人,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228户918人,年投入资金191.52万元,户均增收8400元。抓实就业帮扶,劳务输出100人,累计收入180.3万元,人均增收1021元;村内久聚养殖专业合作社固定用工12人,年户均收入增加3万元,季节性临时用工25人,年均户收入增加6000元。抓实项目帮扶,落实光伏资产收益扶贫5户29人,户均年分红1250元;集中式光伏扶贫分红项目13户33人,户均年分红收益3000元;发展蛋鸡养殖24户98人,户均年分红1600元;大唐国际水电开发公司入股80万元,年集体经济分红7万元。累计帮扶贫困大学生助学金3.1万元;儿童节慰问1.8万元;党总支活动经费3万元;慰问困难群众帮扶3.5万元。开展农村种养殖业实用技术培训二期42场次,受训人数630人次,群众脱贫致富能力明显增强。2019年投入箐花村生态扶贫折算资金达294.32万元,为箐花村如期实现脱贫摘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绿化造林稳步推进。全县共完成营造林63090.5亩。一是核桃提质增效项目:完成29113亩,覆盖建档立卡户7924.45亩1861户6660人,项目分布石登乡12113.3亩、兔峨乡7000亩、中排乡10000亩。二是花椒种植项目:完成18391.8亩,其中石登乡3648亩、营盘镇6637亩、中排乡4219.1亩、金顶镇190.5亩、兔峨乡2170亩、啦井镇1891亩。三是漆树提质增效项目:完成3000亩,项目分布中排乡怒夺村委会,覆盖847个农户,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经营面积746亩222户。四是完成天保工程封山育林任务10000亩。五是完成林产业水果种植2585.7亩,其中啦井镇397.7亩、兔峨500亩、营盘1188亩、石登500亩。完成州级下达义务植树任务50万株。
4.天保工程纵深发展。兰坪县天保二期管护面积506.46万亩,按照“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到位工作要求,全力推动工程建设。一是层层落实管护责任。按照12个实施单位划分为104个责任片区、1501个管护责任区,签订各类目标责任状和管护协议11231份,目标责任书签订率100%,完成率100%。二是深入实施天保公益林建设。及时调整2015年度啦井富和后山1800亩人工造林面积中987.1亩树种变更,经批复后指导施工单位完成补植补种任务;完成2019年度封山育林任务10000亩,中央预算内投资100万元,项目分布:石登乡3000亩,啦井镇2600亩,金顶镇1200亩,通甸镇3200亩;建设年限2019年6月—2022年5月。三是严格资金使用管理。2019年中央及地方财政计划投资森林管护经费5658.03万元,完成投资2914.64万元;拨付各乡镇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3304.56万元。四是认真落实生态护林员选聘政策。选聘调整6636名,全县生态护林员累计达10753名,加快了“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要求。五是加强县级检查验收。按照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要求,对2015年度人工造林项目,2015年、2016年、2018年、2019年度封山育林项目进行了检查验收。
5.退耕还林得到巩固。新一轮我县退耕还林及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累计实施14.65万亩(其中2014年7.1万亩、2015年7.11万亩、2016年0.44万亩),2016年实施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0.5万亩。2014-2018年共兑现现金补助1.32亿元,涉及林农15630户59302人,其中建档立卡户7999户32113人。一是抓实补植补造工作。根据2018年县级检查验收结果,及时补植补造,共发放苗木118.9673万株,云南松籽种250公斤,完成补植面积20934.6亩。二是抓好补助资金兑现。按照验收结果,兑现退耕还林及陡坡地生态治理补助资金746.015万元,其中2014年度退耕还林421.899 万元,2015年度退耕还林 155.14万元,2016年度退耕还林74.696万元,2016年度陡坡地生态治理 94.28万元 。三是认真做好2019年度陡坡地生态治理工程规划及造林工作。2019年我县陡坡地生态治理工程建设任务为0.3万亩,重点向贫困程度深、脱贫攻坚难度大的区域倾斜,项目分布营盘镇1527亩,兔峨乡1473亩,涉及7个村委会198个小班310户1146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16户792人,面积2151.5亩;及时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完成造林1617.7亩,其中营盘镇1527亩,兔峨乡90.7亩。四是认真开展县级检查验收。10月份抽调40名技术力量赴八乡镇开展检查验收,主要对2015年度71100亩退耕还林及2014年度、2016年度退耕还林和陡坡地生态治理不合格部分面积进行验收,为兑现资金及补植补种提供了依据。五是积极配合2019年惠农补贴资金审计工作。2019年9月,云南省审计厅委托第三方对我县的惠农补贴资金进行审计,审计发现提出有关退耕还林及陡坡地生态治理工程的疑点问题,主要为财政供养人员享受退耕还林、陡坡地生态治理、完善退耕还林惠农补贴资金及3年以上补贴资金大于3万元的问题,及时与全县八乡镇调查核实并严格整改落实。六是妥善解决矛盾纠纷。受理矛盾纠纷13起,其中与土地确权有关的矛盾纠纷有8起(通甸水俸3起,石登回龙1起、河西箐花3起、营盘和平1起),与电站建设有关的矛盾纠纷有1起(石登棉花地),与林权有关的矛盾纠纷有2起(金顶高坪2起),与前一轮退耕还林有关的矛盾纠纷有1起(兔峨江末);除金顶高坪两起外,其余均已妥善处置。七是认真完成检查验收管理与应用系统数据采集上报工作。根据国家新规要求,对2015年度71100亩退耕还林农户、面积、树种、资金兑现、矢量图层等数据信息进行汇总,并上报至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检查验收管理与应用系统中。
6.林草资源保护有力。一是森林草原管理工作全面提升。严格森林采伐限额管理,2019年森林采伐限额下达指标为54.21万立方米,已全额录入云南省森林采伐系统,并分解下达到八个乡镇;加强木材运输执法检查,夯实基层站所建设,加强违建别墅图斑核查,加大罗古箐省级自然保护地等48 个遥加强农民自用材审核审批管理,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181份,采伐林木蓄积3685.8立方米; 积极开展征(占)用林地报批服务,审核审批使用林地11起,正组织上报20个项目。严格木材经营、林化产业、林副产品经营(加工)管理,感监测点实地现场核查,并制定整改方案及时整改。积极开展2019年度森林核查暨2018年度森林督察“回头看”工作,完成全县森林督察疑似问题图斑共417个图斑;更新森林资源主要指标监测数据库,加快推进2019年度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二是森林防火工作成效显著。2018年11月至2019年6月防期间,克服了持续干旱高温,火险等级居高不下的不利影响,牢固树立“防字当头”的理念,坚持“森林防火与产业建设”两手都要硬的措施,以不发生森林火灾为最高目标,各级各部门积极主动作为,广泛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动员,真正做到以最严的措施防火,以最快的速度灭火,以最小的损失护林,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因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取得了我县2018至2019年防期未发生森林火灾的好成绩。其主要是六个到位:安排部署落实到位,2018年11月16日,召开全县森林防火工作会议,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各乡镇、村组层层召开会议,狠抓责任落实;及时制定实施方案,签订责任清单和责任状。加强重要时段“清明”、“五一”节假日期间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实现了“防早、防小、防了。”宣传预防措施到位,防期以来,全县共召开森林防火宣传大小会议1800场(次);发放户主通知书4.5万份、森林防火宣传单2.5万份,张贴宣传标语11570条(幅);广电宣传6000场(次);加强“无火清明”森林防火大型宣传及武装巡护活动,各级各部门共计1270人参加启动仪式,做到宣传工作家喻户晓。保障筹备落实到位,去冬今春共投入防火资金454万元。其中,组建4320人县乡专业半专业扑火队,投入170万元;全县4480名护林员森林巡护物资装备采购220万元;人工作增雨作业炮弹资金15万元;拨付乡镇预防宣传经费44万元;重点林区计划烧除工作经费5万元;森林防火宣传资金60万元。2019年全县投保森林面积502.81万亩,总保费202.582万元,基本覆盖全县重点林区,做到应保尽保。隐患排查落实到位,2018年12月在金顶镇文兴社区、江头河社区、金龙社区部分火险隐患突出的面山实施计划烧除2000亩,有效降低火险等级。同时,加强全县4480名护林员业务技能培训,重点部位重点排查,实现隐患排查无死角。案件查处及时到位,期间,共立刑事案件4起,依法逮捕4人;立治安案件2起,处理2人;立行政案件67起,处理67人,罚款4.6万元。做到侦破一案,震慑一方。责任落实严格到位,签订各类森林防火责任书(状)5.2万份;与林区内27个施工作业单位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对履职尽责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追责问责,全县通报乡镇天保站所长2人;通报问责村委会5个;解聘护林员10人;通报问责护林员95人。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县纪委监委下发《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16份,层层压实责任,实现追责问效全覆盖。三是森林资源案件查处及时有力。2019年(2018年12月至2019年10月),共立各类涉林案件55起,其中刑事案件28起,破27起,未破1起,抓获23人,报捕25人,其中17人批准逮捕,8人未得到批准逮捕,移送起诉26起25人,破案率96.4%。破获刑事案件中,野生动物案件共12起,收缴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高山兀鹫(活体)3只、死体3具及高山兀鹫羽毛109把(高山兀鹫硬羽)。收缴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白腹锦鸡完整死体2具。林政案件立27起,破27起,林政处罚29人,没收木材材积9.96平方米、野生动物34只(其中画眉鸟13只、虎皮鹦鹉13只、海南八哥雏鸟8只),罚款59200元。四是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深入推进。签发《产地检疫合格证》7份,产地检疫苗圃地共 228.8亩,检疫各类苗木464万株,产地检疫率达100%;签发调运《植物检疫证书》19份,共调运检疫药材18.4吨,果品157吨,各种苗木18万株;开展了调入我县《植物检疫证书》717份,其中(省外调入62批次)各种木材锯材 4573.92立方米,原木3.0立方米,竹材58.5吨,各类种苗384万株,各种花卉 253万株,机制炭28.8吨,各种木质家具693件、木质蜂箱4200个,花椒籽种8000市斤;投入监测检修和维护费2.2万元,加大对137个监测点的巡山监测力度,准确掌握林业用地内虫情、病情的发生,完成松材线虫病春季普查工作,监测覆盖率达到100%。五是加强生态公益林管护。全县公益林纳入补偿面积为109.87万亩,按事权等级划分:国家级重点公益林100.72万亩,省级公益林9.15万亩,到位资金1552.05万元,正加快资金兑现工作。积极开展2019年度新增80万亩国家级生态公益林补偿工作;全县公益林共划分184个管护责任区,聘用管护人员151人,签订《公益林管护合同》240份。上报征占用公益林地1个项目。六是农村能源建设稳步推进。完成2018年第四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发放通甸镇太阳能热水器78台,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数46户,贫困人口186人。根据省、州能源管理部门工作要求,调查统计报废沼气池2000多口。编制兰坪县2019年二类项目库清洁能源替代项目,拟定太阳能热水器6054台和以电代柴33780户的实施方案。七是野生动植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一是以箐花甸湿地公园管理为突破口,全面提升全县湿地管理水平。建设完成箐花甸湿地公园管护所,建筑面积300平方,投资229万元;完成界碑2块,界桩150棵,投资12万元;实施生态围栏3840米,投资86万元;安装湿地公园标识系统,投资18万元;与西南林业大学合作推进2018-2019年科研监测,投资45万元; 清理湿地违章建筑及围栏,其中拆除围栏2800米,拆除违章建筑28处,共2280平方;完成湿地植被冲刷沟、裸露地治理8000平方,投资32万元。二是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加大野生动物救助力度。有效救助野生动物26起,高山秃鹫7只,放生白腹锦鸡2只,虎皮鹦鹉13只,海南八哥4只,画眉8只,灰鹤2只。参与全县野猪非洲猪瘟疑似病例调查150人次。结合“爱鸟周”、“生物多样性宣传日”掀起爱鸟护鸟高潮,发放宣传单3000份,宣传标语280条;有效处置生野生动物肇事案件64起,估损金额45万元。三是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管理。加快推进各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监测,滇金丝猴、黑熊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与极小种群植物拯救得到保护;不断强化矿业权涉及各类保护区和“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的清理和退出工作,加强国有林场、森林公园保护,加大全县170.07万亩草原管理,坚决遏制各种破坏行为、过度开发和无序建设,特别是严查在林地草地内违建别墅、山庄、合作经济组织阵地等行为。
7.林草改革基本完成。一是机构改革基本完成。根据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深化机构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全面推进我局机构改革工作,并于3月底基本完成机构改革的目标任务,3月8日挂牌,4月26日启用印章。及时成立领导机构,认真制定行政和事业“三定”方案 ,新组建的县林业和草原局内设机构10个,所属事业单位17个,全局行政事业共111位同志完成机构改革整体转隶工作。机构改革中机构设置与省州基本保持一致,符合全县林业和草原工作实际,结合新增加的职责,主动与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州生态环境局兰坪分局等部门沟通对接,完成草原、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等移交接收工作。目前,我局机构设置合理、职责明确、班子配备齐全、队伍思想稳定,机构运行平稳正常,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二是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结合扫黑除恶工作,排查上报8起涉黑涉恶林权纠纷线索,10家公司私下参与金顶、通甸、河西、啦井四乡镇林权流转,流转林地面积98084.57亩;积极开展全县林业系统干部职工及其直系亲属违规购买、转让、承包农村集体林地大排查活动,共涉及人数为300人,发放排查表300份,排查林地面积10921.2亩。共受理林权变更登记业务6起,办结6起;调处林权纠纷2起,行政裁决2起,书面回复来信来访案件2起。三是积极推动新生桥国有林场改革。完成省、州“回头看”整改事项要求,改革工作稳步推进。
8.科技应用持续发力。一是林业技术推广取得重要进展。认真开展农村劳动力林业技能培训(讲习)35期,培训人次4823人次,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4752人次;培训内容为核桃、花椒和水果种植技术、护林员岗位职责、乡村道路绿化美化、森林防火、核桃漆树提质增效技术、农村能源使用等知识。积极参加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启动仪式,发放核桃丰产栽培技术手册100本,青刺果种植技术50本,兰坪箐花甸国家湿地公园宣传册30本,农村能源建设技术50本,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宣传册30本,森林防火知识宣传单5000张。积极开展兰坪县2019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生态护林员培训,完成4066人次的培训,其中河西691人、通甸573人、金顶432人、啦井374人、兔峨482人、营盘438人、中排619人、石登457人,参训率98.76%,编制教材、发放培训工具和相关资料4117套,投入资金559.912万元。二是种苗生产应用能力得到持续加强。2019年造林使用苗木严格按照《主要造林树种苗木》(DB53/062—2006)、《绿化苗木 质量分级》(DB53/T 458—2013)要求执行,重点对退耕还林春季雨季造林、花谷建设、林业产业脱贫攻坚建设项目种苗质量进行抽检,认真落实种苗质量管理“三证一签”制度,对苗木生产、流通和使用全过程监管,避免不合格苗木造林绿化。2019年退耕还林春、雨季造林共发放118.6113万株、云南松籽种100公斤、华山松籽种150公斤,支出种苗费210.17万元。共核发了8家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其中新办证5家,续证2家,生产经营者变更1家。
9.“花谷建设”持续推进。根据《“怒江花谷”生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怒江花谷”生态建设工作任务的通知》(怒花谷办〔2019〕1号)要求,2019年建设任务19506亩,目前完成9448.1亩。一是打造特色亮点。项目布局重点在全县范围内的主干公路沿线、城镇面山、村庄庭院、易地扶贫搬迁点、校园等区域进行全方位的绿化,在原有花木的基础上,以点线结合、见缝植绿,采用多种种植方式打造了箐兔公路、挂登公路、啦石公路、中排乡烟川村面山绿化美化、石登乡界坪村样板林、县城北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河西中小学及幼儿园绿化美化、石登中心完小校园绿化美化8个“澜沧江花谷”生态建设示范点。二是巩固重点区域建设项目。2019年1月至11月共拨付资金622万元。涉及项目:一是2018年兔峨乡江末村生态宣传标语建设8.1亩,项目投资156.7万元。二是兔峨乡阿塔登生态修复项目707亩,项目投资271.41万元,经验收已拨付217.13万元。三是2018年澜沧江生态花谷建设项目阿塔登公路绿化项目7公里,项目投资74.54万元,经验收已拨付61.37万元。四是兰坪县“澜沧江生态花谷”主干公路和面山绿化工程项目第一标段、第二标段项目建设105公里,面山造林383亩,投资797.48万元,经验收已拨付141.42万元。五是2019年花谷建设(中华蜂蜜源建设)城镇面山绿化(石登界坪、中排烟川)建设项目2767亩(机耕路18.6公里),项目投资170.78万元,经验收已拨付85.39万元。三是深入推进2019年度项目建设。2019年建设任务19506亩,已完成9448.1亩,共种植绿化苗木和经济苗木408.7535万株,预计投入资金(项目未完成)15770.32万元(其中:林草局完成5474.7亩,种植347570株,预计投入1618.62万元;其他责任单位及企业完成3973.4亩,种植3739965株,预计投入14151.7万元)。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主干公路绿化:种植各类绿化苗木51396株,面积430.4亩(28.4公里),项目投资293.3221万元。面山造林绿化:共种植绿化苗木71602株,面积4131.5亩,项目投资644.86万元。其中:中排乡烟川村面山造林1759亩,种植三角梅10255株,项目投资116.54万元,惠及农户305户,其中建档立卡户207户,787人;石登乡界坪村样板林面山造林1008亩,种植雪松15株、蓝花楹54株、炮仗花30株、常春藤240株、三角梅2418株,项目投资59.316万元,惠及农户287户,其中建档立卡户48户,202人;金顶镇沘江河生态走廊面山绿化99.5亩,种植三角枫1011株、马樱杜鹃3034株、金竹200丛、玫瑰4300株,项目投资300万元;营盘镇新华村面山绿化383亩,种植三角梅1915株,湿地松21065株、清香木21065株,项目投资91万元,惠及农户877户,其中建档立卡户441户,1673人,营盘镇凤塔村面山绿化882亩,种植红叶碧桃1500株、茶梅1500株、三角梅3000株,项目投资78万元,惠及农户679户,其中建档立卡户319户,1081人。村道绿化:共种植绿化苗木74624株,面积347.2亩,项目投资178.20万元。其中:河西乡河西村村道绿化49.2亩,通甸镇丰华村盖场组村道绿化面积298亩。易地搬迁点绿化:共种植绿化苗木33603株,面积448.2亩,项目投资337.67万元。其中:县城北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48.4亩,种植日本樱花413株、雪松269株、木本月季723株,项目投资284.87万元,惠及建档立卡户1764户,6770人;兔峨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14.8亩,种植三角梅800株、小叶榕56株、凤凰木75株、红叶石楠23660株,项目投资40.85万元,惠及建档立卡户207户,787人;兔峨阿塔登、扎局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385亩,种植枇杷670株、香橼2491株、樱桃708株、红皮梨1113株、花椒2625株,项目投资11.9548万元,建档立卡户474户,1515人。校园绿化美化:共种植绿化苗木90895株,面积109.4亩,项目投资 132.5346万元。其中:河西中小学及幼儿园绿化美化面积39.1亩,石登中心完小校园绿化美化面积58亩,营盘镇新华小学校园绿化美化面积4.8亩,营盘镇拉古山小学校园绿化美化面积7.5亩。庭院绿化:兔峨检查站、兔峨天保所、箐门检查站、县政府后院坝、县林业和草原局院坝绿化美化面积8亩,种植苗木25450株,项目投资32万元。单位绿化:其他责任单位及企业共种植苗木3739965株,面积3973.4亩,项目投资17651.7万元。其中:公路绿化76公里(由公路局实施箐兔公路20公里、挂登公路26公里、啦石公路30公里)面积335亩,种植苗木4025株,项目投资189万元;金顶镇沘江河综合治理一期项目(由城建局实施)面积70亩,种植苗木263340株,项目投资5000万元;通甸镇多村振兴现代农业产业项目(由兰坪海升农业有限公司实施)面积1200亩,种植苗木1586400株,项目投资7620万元;通甸镇黄松村萱萱种植合作社项目(由兰坪县萱萱种植专业合作社实施)面积702亩,种植苗木1053000株,项目投资700万元;啦井镇金银花种植项目(由源县浓润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实施)面积1666.4亩,种植苗木833200株,项目投资642.7万元。
10.扫黑除恶深入推进。一是加强组织,强化宣传。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专人负责开展,召开班专题会议14次,宣传活动22次,知识讲座与问答2次;张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海报、公示、公告1500份,制作户外广告牌1块,悬挂宣传标语73条、发放宣传资料5900份,发布微博、微信、网站等新媒体宣传6664条。二是加大排查,及时整改。规范台账资料7大类47项,认真落实巡视整改4个方面15项,累计排查涉林案件399件,排查林政案件324起、排查信访案件17起。三是狠抓作风,严肃整治。加强系统行业系统整治,切实加强监管漏洞提示函、检查建议书、司法建议书办理工作,经认真梳理2018年以来共收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7件,逐条落实,限时整改。
11.综合保障明显提升。一是法治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决策机制和行政监督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处理行政裁决1起,办理行政应诉1起,会议研究林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1次(涉林案件7起),办理检察建议书3次,审核林业行政案件45起,审查文件3份,咨询论证3次,审查合同协议5份,修改合作框架协议2份,提供法律意见2条。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发放宣传资料1500份,粘贴悬挂标语101条,制作宣传橱窗展板14块,法治讲座10场,集中宣传28场,组织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5场次,110人参加在线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所有学员学习积分均超过3000分,提前完成年度学法任务;139人参加“五法”普法知识竞赛,85名党员参与了“云岭先锋”学习平台学习,269名职工参与 “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学习,59名专技人员参与了“怒江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平台的学习,举办了8期新增护林员培训班,受训人数6636人。深入开展“绿卫2019”森林草原执法专项行动、沘江河流域毁林开垦违法占用林地专项整治专项行动、毁林开垦退耕复垦涉林违法违规行为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林草系统行业乱象排查治理百日攻坚行动,查处林业行政案件45起,罚没款总计16.8万元,依法治林管理水平明显提升。积极推进减证便民、政务服务工作,公布10类317项权责清单,补充完善政务服务事项要素信息19项;严格执行“减证便民”服务措施,抓实“一部手机办事通”推广应用工作;积极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入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审批服务事项5项;着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放管服”工作,工效率明显提升。二是加强综治维稳管理。加强意识形态、综治维稳、安全生产、工会、共青团、妇联、老干部、统战、保密、网络安全、民族团结等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三是完善单位内控管理制度。统筹后勤保障,截至11月21日,共处理文件4166份(其中收文3618份,发文548份),刊登《云南林业》《怒江大峡谷网》等文章16篇,被省、州、县新闻媒体采用12次,建立林业微信公众号《绿色兰坪》、QQ林业工作群及微信群;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内控制度,加强对基层站所财经纪律的监督管理,节约公务成本,后勤保障大幅提升。
12.党风廉政常抓不懈。以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结合“盯项目、转作风,抓落实、促脱贫”主题实践活动和“对党忠诚、履职尽责、攻坚克难”专题活动,抓实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一是加强学习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一年来,周一集中学习形成常态化,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3次,撰写专题调研报告11篇,撰写心得体会289篇,领导干部上党课15次、学习课堂34次、文明讲坛7讲、道德讲堂5讲,组织全局观看警示教育片3次,廉政文化教育9次,学习廉政教育12次,主题党日活动12次。二是把握组织工作重点,推进党建工作取得实效。印发了《兰坪县林业局2019党建工作计划》《兰坪县林业局基层党建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党建工作任务与目标;制定了《兰坪县林业局2019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方案》,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25份;明确分工要求,认真执行实行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积极推荐2名入党积极分子,1名列为发展对象,因工作调动转入正式党员7名。三是积极组织开展系列慰问活动。年初,开展了“走基层、送温暖”主题活动,慰问活动涉及全局16个站所、15个巡护点,涉及困难职工(含遗属)、离退休人员和挂钩村委会、困难农户共107户(人),发放慰问金6.75万元。积极开展“六一”国际儿童节慰问活动和志愿者服务活动,帮助村镇、社区、街道美化净化环境12次500多人, 维护交通秩序2天,排除安全隐患5处,充分发挥了志愿者的示范带头作用。四是严守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完善单位规章制度,加强重点岗位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州委和县委实施办法,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提高工作效率,推进林草事业健康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依据兰办发〔2019〕年28号文件,兰坪县林业草原局设 10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生态保护修复股(兰坪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国有林场管理股)、森林资源管理股、草原与湿地管理股、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地管理股(兰坪县野生动植物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林业草原改革与产业发展股、规划财务股、行政审批股、兰坪县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依据兰编委〔2019〕年4号文件,兰坪县林业草原局所属事业单位17个。分别是:“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兰坪管理局(加挂翠屏山县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所牌子)、兰坪县天然林保护工程办公室(加挂兰坪县天然林保护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兰坪县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办公室(加挂兰坪县退耕还林还草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兰坪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兰坪县森林资源管理站(加挂兰坪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兰坪县森林和草原监测中心牌子)、兰坪县草原监督管理所、兰坪县林木种苗工作站(加挂兰坪县林木种苗花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兰坪县营林工作站牌子)、兰坪县林业和草原科技推广站(加挂林业和草原科技培训中心牌子)、兰坪县林业和草原信息与宣传中心、兰坪县林火监测中心、兰坪县农村能源工作站、兰坪县林权流转服务中心、兰坪县湿地保护管理局(加挂兰坪箐花甸湿地公园管理所牌子)、怒江州兰坪县81KM木材检查站、怒江州兰坪县箐门木材检查站、怒江州兰坪县兔峨木材检查站、兰坪县新生桥国有林场(加挂兰坪县新生桥国家森林公园)。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9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为行政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属于一级预算单位。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9年兰坪县林草局(本级)有编制78名,行政编制10名,事业编制68名。车辆编制28辆。
2019年末林业和草原局(本级)实有人数136人,行政人员15名(含行政工勤2人),事业人员121名(含长期聘用,不占编制人员38名)。
2019年末较2018年末127人增加9人,其中行政减少2人,事业人员增加11人。原因:行政人员依据兰组通﹝2019﹞96号调出1人,兰人社通﹝2019﹞103号调出1人;事业人员依据兰人社通﹝2019﹞33号调入9人,兰林发﹝2019﹞6号调入2人,兰林发﹝2019﹞147号调入1人,兰委﹝2019﹞134号调出1人。
2019年末林业和草原局(本级)实有车辆28辆。
2019年末林业和草原局(本级)实有退休人员47名。
三、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年初预算安排及决算情况
1.收入年初预算情况
2019年年初预算收入54,319,887.0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4,319,887.0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2.收入决算情况
2019年实际收入405,080,998.3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77,614,345.0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其他收入127,466,653.33元。
3.收入决算与年初预算差异及原因
2019年实际收入比预算收入增加350,761,111.2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23,294,457.93元,原因:年初预算收入不包括从中央、省级取得的天保管护专项资金,退耕还林还草专项资金,公益林补偿及管护资金;其他收入127,466,653.33元,原因:年初预算不包括从县脱贫攻坚指挥部拨入的资金。
(二)决算收入结构情况
1.收入组成情况
2019年林业和草原局收入405,080,998.3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7,614,345.02元,占总收入的68.53%,其他收入127,466,653.33元,占总收入的31.47%。
2.收入与上年度对比情况及原因分析
2019年收入比2018年收入164,005,984.27元,增加241,075,014.08元,增长146.99%,主要原因:第一2018年单位部分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伤和生育保险由财政直接支付,不通过单位核算,2019年该笔资金930,214.25元由单位交纳。第二2019年新增退耕还林还草任务9万亩,资金72,000,000.00元;增加公益林80万亩,资金13,748,100.00元;新增6636名护林员,资金37,200,000.00万元;第三2019年从脱贫攻坚产业指挥部拨入脱贫攻坚项目库一类项目资金127,466,653.33元。
四、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实际支出294,464,235.7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9,890,207.28元,占总支出57.6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元,事业支出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00元,其他支出124,574,028.48元,占总支出42.31%。
2019年实际支出294,464,235.76元。其中基本支出19,418,753.77 元,占总支出6.59%;项目支出275,045,481.99元,占总支出的93.41%。
(二)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基本支出19,418,753.77元,占总支出6.59%。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73,920.00元,占基本支出0.38%,用于13名遗属人员补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26,443.88元,占基本支出9.92%,用于136名在职职工全年单位部分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医疗”640,183.25元,占基本支出3.30 %,用于136名在职职工全年单位部分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290,031.00元,占基本支出1.49%,用于在职职工全年单位部分公务员医疗补助;“行政运行”2,478,398.67元,占基本支出12.76%,用于行政在职职工工资及日常运行费用等;“事业机构”13,123,444.97元,占基本支出67.58%,用于事业在职职工工资及日常运行费用、临聘人员劳务费、在职职工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其他扶贫支出”150,000.00元,占基本支出0.78%,用于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736,332.00元,占基本支出3.79%,用于在职职工上半年单位部分住房公积缴费。
(三)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项目支出275,045,481.99元,占总支出93.41%。其中“职业培训补助” 5,603,370.07元,占项目支出2.04%,用于4117名生态护林员培训;“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4,449.00元,主要用于人工种草和草原退化治理项目前期工作;“森林管护”11,443,686.17元,占项目支出4.16 %和“森林资源管理”12,324,922.59元,占项目支出4.48%,主要用于231.97万亩天保工程区231.97万亩林地管护和天保在职职工单位部分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补助”930,859.87元,占项目支出0.34%,用于天保在职职工单位部分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120,000.00元,占项目支出0.04%,用于天保公益林建设后续管护人员劳务费;“退耕现金”28,440,000.00元,占项目支出10.34%,用于7.11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现金补助;“退耕还林工程建设”2,101,166.50元,占项目支出0.76%,用于以前年度退耕还林项目补植补种种苗费;“其他退耕还林支出”1,511,400.00元,占项目支出0.55%,用于3000亩陡坡地生态治理现金补助和退耕荒山配套项目后续管护支出;“事业机构”17,389.58元,占项目支出0.01%,主要用于库区移民经费;“森林培育” 791,775.00元,占项目支出0.29%,用于15000亩天保封山育林项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85,013,933.00元,占项目支出30.91%,主要用于10573名生态护林员劳务支出(64,390,800.00元)和189.42万亩公益林补偿及管护(20,623,133.00元);“动植物保护” 80,744.00元,占项目支出0.03%,用于野生动物救助支出;“湿地保护”1,699,966.51元,占项目支出0.62%,用于箐花甸湿地公园建设;“林业执法与监督”203,263.60元,占项目支出0.07%,用于三个木材检查站日常支出和林政案件处理费用;“防灾减灾”1,718,295.06元,占项目支出0.62%,用于森林防火及有害生物防治;“其他林业支出”4,230,983.30元,占项目支出1.54%,主要用于箐花甸湿地公园建设、防火三期建设和尖叶木樨榄保护小区建设;“生产发展”118,266,135.81元,占项目支出43.00%,用于脱贫攻坚林产业项目;“其他扶贫支出”473,884.00元,占项目支出0.17%,用于林产业项目工作经费;“农业保险保费补贴”69,249.00元,占项目支出0.03%,用于230177亩商品林保险费用。
(四)支出与上年度对比情况及原因分析
2019年支出比2018年的支出200,501,456.49元,增加93,962,779.27元,增长46.86%,主要原因:第一2019年新聘护林员6636名增加了相应管护支出,第二2019年脱贫攻坚项目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77,614,345.02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00,363.88元,占财政拨款收入0.71%;“卫生健康支出”930,214.25元,占财政拨款收入0.34%;“节能环保支出”133,702,134.90元,占财政拨款收入48.16%;“农林水支出” 140,245,299.99元,占财政拨款收入50.52%;“住房保障支出”736,332.00元,占财政拨款收入0.27%。
(二)财政拨款收入决算与年初预算差异及原因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比年初预算54,319,887.09元,增加223,294,457.93元。原因:年初预算收入不包括从中央、省级取得的天保管护专项资金,退耕还林还草专项资金,公益林补偿及管护资金。
(三)收入与上年度对比情况及原因分析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比2018年收入162,371,984.27元,增加115,242,360.75元,增长70.97%,主要原因:第一2018年单位部分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伤和生育保险由财政直接支付,不通过单位核算,2019年该笔资金930,214.25元由单位交纳。第二2019年新增退耕还林还草任务9万亩,资金72,000,000.00元;增加公益林80万亩,资金13,748,100.00元;新增6636名护林员,资金37,200,000.0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169,890,207.28元。其中基本支出19,418,753.77元,占财政拨款支出11.43%;项目支出150,471,453.51元,占财政拨款支出88.57%。较2018年200,395,997.49元减少30,505,790.21元,减少15.22%。主要原因:第一2018年脱贫攻坚林产业支出20,000,000.00元列入财政拨款支出,2019年脱贫攻坚林产业支出列入其他支出;第二2018年合作社补助资金比2019年多4,500,000.00元;第三2018年合作社补助资金比2019年多4,333,3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169,890,207.28元。其中基本支出19,418,753.77元,占财政拨款支出11.43%;项目支出150,471,453.51元,占财政拨款支出88.57%。具体情况如下。
1.支出按照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418,753.77元,占财政拨款支出11.43%。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73,920.00元,占基本支出0.38%,用于13名遗属人员补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26,443.88元,占基本支出9.92%,用于136名在职职工全年单位部分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医疗”640,183.25元,占基本支出3.30 %,用于136名在职职工全年单位部分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290,031.00元,占基本支出1.49%,用于在职职工全年单位部分公务员医疗补助;“行政运行”2,478,398.67元,占基本支出12.76%,用于行政在职职工工资及日常运行费用等;“事业机构”13,123,444.97元,占基本支出67.58%,用于事业在职职工工资及日常运行费用、临聘人员劳务费、在职职工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其他扶贫支出”150,000.00元,占基本支出0.78%,用于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736,332.00元,占基本支出3.79%,用于在职职工上半年单位部分住房公积缴费。
(2)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50,471,453.51元,占财政拨款支出88.57%。其中 “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4,449.00元,主要用于人工种草和草原退化治理项目前期工作;“森林管护”11,443,686.17元,占项目支出7.61 %和“森林资源管理”12,324,922.59元,占项目支出8.19%,主要用于231.97万亩天保工程区231.97万亩林地管护和天保在职职工单位部分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补助”930,859.87元,占项目支出0.62%,用于天保在职职工单位部分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120,000.00元,占项目支出0.08%,用于天保公益林建设后续管护人员劳务费;“退耕现金”28,440,000.00元,占项目支出18.90%,用于7.11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现金补助;“退耕还林工程建设”2,101,166.50元,占项目支出1.40%,用于以前年度退耕还林项目补植补种种苗费;“其他退耕还林支出”1,511,400.00元,占项目支出1.00%,用于3000亩陡坡地生态治理现金补助和退耕荒山配套项目后续管护支出;“森林培育” 791,775.00元,占项目支出0.53%,用于15000亩天保封山育林项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85,013,933.00元,占项目支出56.50%,主要用于10573名生态护林员劳务支出(64,390,800.00元)和189.42万亩公益林补偿及管护(20,623,133.00元);“动植物保护” 80,744.00元,占项目支出0.05%,用于野生动物救助支出;“湿地保护”1,699,966.51元,占项目支出1.13%,用于箐花甸湿地公园建设;“林业执法与监督”203,263.60元,占项目支出0.14%,用于三个木材检查站日常支出和林政案件处理费用;“防灾减灾”1,673,254.06元,占项目支出1.11%,用于森林防火;“其他林业支出”3,542,784.21元,占项目支出2.35%,主要用于箐花甸湿地公园建设、防火三期建设和脱贫攻坚林产业项目作业设计;“生产发展” 320,000.00元,占项目支出0.21%,用于五月桃种植项目;“其他扶贫支出”200,000.00元,占项目支出0.13%,用于林产业项目工作经费;“农业保险保费补贴”69,249.00元,占项目支出0.05%,用于230177亩商品林保险费用。
2.支出按照经济分类科目情况。
(1)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418,753.77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796,622.02元,占基本支出91.64%,用于支付136名在职职工的工资和136人的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商品和服务支出”1,463,251.75元,占基本支出7.53%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和等费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4,100.00元,占基本支出0.38%,用于在职职工的独子补贴和11名遗属人员遗属补助;“资本性支出” 84,780.00元,占基本支出0.45%,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明细表
科目名称 | 金额 | 比重 |
基本工资 | 5,538,295.00 | 28.52% |
津贴补贴 | 4,518,807.00 | 23.27% |
奖金 | 7,500.00 | 0.04% |
绩效工资 | 4,028,579.00 | 20.7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1,926,443.88 | 9.92%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640,183.25 | 3.30%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290,031.00 | 1.49%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110,450.89 | 0.57% |
住房公积金 | 736,332.00 | 3.79% |
办公费 | 367,762.70 | 1.89% |
水费 | 4,400.50 | 0.02% |
电费 | 29,836.25 | 0.15% |
邮电费 | 63,025.89 | 0.32% |
差旅费 | 441,437.42 | 2.27% |
会议费 | 13,093.00 | 0.07% |
培训费 | 81,079.00 | 0.42% |
公务接待费 | 30,383.00 | 0.16% |
劳务费 | 120,822.02 | 0.62% |
委托业务费 | 5,000.00 | 0.03%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04,924.97 | 0.54% |
其他交通费用 | 145,200.00 | 0.75%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56,287.00 | 0.29% |
生活补助 | 73,920.00 | 0.38% |
奖励金 | 180.00 | 0.00% |
办公设备购置 | 84,780.00 | 0.44% |
合计 | 19,418,753.77 | 100.00% |
(2)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50,471,453.51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098,856.78元,占项目支出6.71%,用于支付天保在职职工的工资和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商品和服务支出”85,526,772.58元,占项目支出56.84%主要用于八个天保所、3个检查站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和生态护林员、扑火队员的劳务费、补植补种种苗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8,989,224.00元,占项目支出32.56%,主要用于对农户退耕还林和公益林的补偿资金;“资本性支出” 739,000.00元,占项目支出0.49%,用于天保公益林封山育林建设;“其他资本性支出”5,117,600.15元,占项目支出3.40%,用于湿地公园管护房、防火三期营房建设和办公设备购置;
项目支出经济分类明细表
科目名称 | 金额(元) | 比重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10,098,856.78 | 6.70% |
办公费 | 691,677.56 | 0.46% |
水费 | 8,097.60 | 0.01% |
电费 | 120,032.64 | 0.08% |
邮电费 | 50,345.59 | 0.03% |
差旅费 | 842,579.99 | 0.56% |
会议费 | 11,820.00 | 0.01% |
培训费 | 21,022.00 | 0.01% |
公务接待费 | 9,883.00 | 0.01% |
专用材料费 | 4,680,018.50 | 3.11% |
专用燃料费 | 130,790.00 | 0.09% |
劳务费 | 73,743,725.00 | 49.01% |
委托业务费 | 1,732,071.20 | 1.15% |
工会经费 | 13,140.00 | 0.01% |
福利费 | 100,216.00 | 0.07% |
其他交通费用 | 1,082,901.28 | 0.72%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2,288,452.22 | 1.52% |
生活补助 | 48,921,836.00 | 32.51% |
奖励金 | 67,388.00 | 0.04% |
其他基本建设支出 | 739,000.00 | 0.49% |
房屋建筑物购建 | 1,200,490.65 | 0.80% |
办公设备购置 | 39,999.00 | 0.03% |
专用设备购置 | 101,464.20 | 0.07% |
基础设施建设 | 3,469,941.31 | 2.31% |
大型修缮 | 289,095.99 | 0.19%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16,609.00 | 0.01% |
合计 | 150,471,453.51 | 100.00% |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林业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45,190.97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原因: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预算增长到30000元/辆。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25,127.47元,减少14.7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比2018年增加4,924.97元,增长4.92%,原因:2019年脱贫攻坚任务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预算比2018年的预算20000元/辆,增长为30000元/辆;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0,052.44元,减少42.74%,主要原因:2019年因经费不足,公务接待未完全支付完毕。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145,190.97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4,924.97元,占72.27%;公务接待费支出40,266.00元,占27.7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4,924.97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4,924.97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车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0,266.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0,26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0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林业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八、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兰坪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1,548,031.75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27,948.65元,原因是2019年有相关项目经费,部分项目差旅费从项目经费中支出。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明细如下: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明细表(元)
科目名称 | 金额 |
办公费 | 367,762.70 |
水费 | 4,400.50 |
电费 | 29,836.25 |
邮电费 | 63,025.89 |
差旅费 | 441,437.42 |
会议费 | 13,093.00 |
培训费 | 81,079.00 |
公务接待费 | 30,383.00 |
劳务费 | 120,822.02 |
委托业务费 | 5,000.00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04,924.97 |
其他交通费用 | 145,200.00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56,287.00 |
办公设备购置 | 84,780.00 |
合计 | 1,548,031.75 |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资产情况
2019年末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188,963,383.51元,负债总额21,237,795.30元,净资产总额167,725,588.21元。
2.与上年相比资产变动情况及原因
与2018年相比资产总额增加45,145,519.61 元,增长31.39%,主要原因:2019年12月收到新增9万亩退耕还林任务资金导致财政应返还额度增加。负债总额比2018增加11,679,839.50元,增长122.20%,主要原因是2019年开展脱贫攻坚林产业发展,收到的履约保证金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9,076,998.9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32,381.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8,482,928.22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8,461,689.7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1.2019年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2019年对天保工程项目、退耕还林现金补助项目、公益林管护项目、生态护林员项目、商品林保险项目和脱贫攻坚林产业项目进行了绩效申报和自评工作。
2.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2019年项目绩效指标设置为三级。其中,一级指标必须包含“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 二级指标必须包含“产出指标—数量指标” “产出指标—质量指标”“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三级指标依据具体项目设置。
3.绩效目标自评情况
天保工程项目,完成年初设定的231700亩林地的管护;按时为天保在职职工交纳各项社会保险,实现在职天保职工应保尽保。退耕还林现金补助项目和公益林补偿项目在时效内将资金拨付到乡镇,并进行兑现;生态护林员项目按要求聘用10753名生态护林员,按时发放生态护林员劳务费,助力10753贫困户脱贫;脱贫攻坚林产业项目,严格控制每亩林产业投入并实现了所有项目开工建设,但因产业项目未完工,也未到盛果期,该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暂无自评数据。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生活补助:本文中提到的“生活补助”指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政策和公益林补偿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费。
监督索引号53332500232701111
包含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