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兰坪县林业和草原局(汇总)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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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15280551-2020-142001
- 发文机构
- 兰坪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预决算公开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0-06-20 22:38:00
监督索引号53332500232700000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2
(一)部门主要职责... 2
(二)机构设置情况... 6
(三)重点工作概述... 7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8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8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8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8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9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9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1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12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无... 12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无... 12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无... 12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12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12
(一)因公出国(境)费... 12
(二)公务接待费... 12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2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3
九、其他公开信息... 14
(一)专业名词解释:无... 14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14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4
兰坪县林业和草原局(汇总)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起草相关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地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省州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公益林审核、报批,组织实施省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有关标准规范,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拟订兰坪县标准和规定,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有关标准。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地的初审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初审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兰坪县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开展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10)指导兰坪县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组织和指导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人民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指导农村节柴改灶、推广使用沼气、太阳能等农村能源建设工作;推广木材的节约代用,承担“以电代柴”项目建设,有效降低森林资源消耗。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兰坪县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绿化,保障生态安全。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参与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建设统一规范高校的中国特色国家公园体制。
(17)有关职责分工。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训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兰坪县林业草原局内设 10个内设机构、所属17个事业单位。
十个内设机构如下:(1)办公室;(2)政策法规股;(3)生态保护修复股(兰坪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国有林场管理股);(4)森林资源管理股;(5)草原与湿地管理股;(6)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地管理股(兰坪县野生动植物保护委员会办公室);(7)林业草原改革与产业发展股;(8)规划财务股;(9)行政审批股;(10)兰坪县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十七个所属事业单位如下:(1)“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兰坪管理局(翠屏山县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所);(2)兰坪县天然林保护工程办公室(兰坪县天然林保护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3)兰坪县退耕还林工程办公室(兰坪县退耕还林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4)兰坪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5)森林资源管理站(兰坪县林业调查设计队、兰坪县森林和草原资源监测中心);(6)兰坪县草原监督管理所;(7)兰坪县林木种苗工作站(兰坪县林木种苗花卉产品质量监督检疫站、兰坪县营林工作站);(8)兰坪县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兰坪县林业和草原科技培训中心)(9)兰坪县林业和草原信息与宣传中心;(10)兰坪县林火监测中心;(11)兰坪县农村能源工作站;(12)兰坪县林权流转服务中心;(13)兰坪县湿地保护管理局(云南兰坪箐花甸湿地公园管护所);(14)怒江州兰坪县81KM木材检查站;(15)怒江州兰坪县箐门木材检查站;(16)怒江州兰坪县兔峨木材检查站;(17)兰坪县新生桥国有林场(兰坪县新生桥国家森林公园)
1.持续推进生态扶贫。2020年生态扶贫工作涉及林业产业扶贫、生态扶贫、两大工程。林产业扶贫涉及8个产业,分别是核桃提质增效项目、花椒种植项目、漆树种植项目、水果种植项、构树种植项目、山胡椒种植项目、核桃提质增效项目、漆树提质增效项目、专业合作社扶持项目;生态扶贫涉及3个项目,分别是生态护林员选聘、公益林补偿、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偿。
2. 深入推进部门帮扶。2020年下派15名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其中我局扶贫挂联村箐花村7名,其余8名充实到共兴、白羊、大麦地等村,攻坚克难,吃苦耐劳,深入推进各项扶贫工作。
3. 纵深发展天保工程。兰坪县天保二期管护面积506.46万亩,按照“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到位工作要求,全力推动工程建设。
4.开展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作。一是抓实补植补造工作。根据2019年县级检查验收结果,及时补植补造,二是认真做好2019年度9万亩退耕还林还草工程规划及造林工作。
5.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牢固树立“防字当头”的理念,坚持“森林防火与产业建设”两手都要硬的措施,以不发生森林火灾为最高目标,广泛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动员,真正做到以最严的措施防火,以最快的速度灭火,以最小的损失护林,最大限度的减少因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均为财政全供给单位2个。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3人,其中:行政编制 10人,事业编制83人。在职实有148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148人,行政15人,事业133人。离退休人员 47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47人。
车辆编制28辆,实有车辆28辆。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634.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34.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减少2797.52万元,减少51.51%;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797.52万元,减少51.51%。主要原因是生态护林员项目经费和木材检查站经费减少。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2634.47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34.47万元(本级财力2634.47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797.52万元,主要原因是生态护林员项目经费和木材检查站经费减少。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634.4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634.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69.5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97.54%。与上年对比增加482.48万元,增长23.12%;主要原因分析:一方面,2019年预算不含职业年金和住房公积金。2020年预算中“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增加89.72万元;“2210201 住房公积金”增加153.70万元。另一方面,2020年“2130204 林业事业机构”增加239.06万元。项目支出64.9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2.46%。与上年对比减少3280.00万元,减少98.06%;主要原因分析:与上年相比,“2130207 森林资源管理”生态护林员经费减少3313.00万元,其他聘用人员劳务费增加48.00万元和“2130213 林业执法与监督”木材检查站经费减少15.00万元。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634.47万元,其中“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2.64万元,占总支出16.80%;“210 卫生健康支出”141.28万元,占总支出5.37%;“213 农林水支出”1896.85万元,占总支出72.00%;“221 住房保障支出”153.70万元,占总支出5.83%。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2.67万元,占总支出16.8%。其中,“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134.41万元,占总支出5.10%,用于归口管理的离退休人员经费;“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8.51万元,占总支出8.29%,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9.72万元,占总支出3.41%,用于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10 卫生健康支出”141.28万元,占总支出5.37%。其中,“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10.07万元,占总支出0.38%,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纳经费;“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85.53万元,占总支出3.25%,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纳经费;“2101103 公务员理疗补助”40.97万元,占总支出1.56%,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纳经费;“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71万元,占总支出0.18%,用于以上项目以外的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13 农林水支出”1896.85万元,占总支出72.00%。其中“2130201 行政运行”243.30万元,占总支出的9.24%,用于行政单位基本支出;“2130204 事业机构”1588.63万元,占总支出的60.30%,用于事业单位基本支出;“2130207 森林资源管理”48.00万元,占总支出的1.82%,用于临聘护林员劳务费;“2130234 林业草原防灾减灾”1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38%,用于森林防火支出;“2130803 农业保险保费补贴”6.92万元,占总支出的0.26%,用于商品林保险保费支出。
“221 住房保障支出”153.70万元,占总支出5.83%。其中“2210201 住房公积金”153.70万元,占总支出5.83%,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634.47元,其中“301 工资福利支出”2275.40万元,占总支出86.37%;“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217.74万元,占总支出8.27%;“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1.33万元,占总支出5.36%。
“301 工资福利支出”2275.40万元,占总支出86.37%。其中,“30101 基本工资”594.16万元,占总支出22.55%;“30102 津贴补贴”1023.57万元,占总支出38.85%;“30103 奖金”49.51万元,占总支出1.88%;“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18.51万元,占总支出8.29%;“30109 职业年金缴费”89.72万元,占总支出3.41%;“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5.60万元,占总支出3.63%;“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0.97万元,占总支出1.56%;“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66万元,占总支出0.37%;“30113 住房公积金”153.70万元,占总支出5.83%。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217.74万元,占总支出8.27%。其中,“30201 办公费”127.2万元,占总支出4.83%;“30226 劳务费”66.28万元,占总支出2.59%;“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0万元,占总支出0.34%;“30239 其他交通费用”13.26万元,占总支出0.51%。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1.33万元,占总支出5.36%。其中,“30302 退休费”127.73万元,占总支出4.85%;“30305 生活补助”6.68万元,占总支出0.25%;“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92万元,占总支出0.26%。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采购预算资金174.56万元。
兰坪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00万元,较上年减少6.00万元,下降4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兰坪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一致,原因:单位无因公出国(境)。
兰坪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一致,原因:公务接待在公用经费和相关项目经费中列支。
兰坪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9.00万元,与上年一致。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0万元,较上年减少6.00万元,下降40.00%,原因:2019年财政供养车辆5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辆,计15.00万元;2020年财政供养车辆3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辆,计9.00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兰坪县林草局部门预算项目2个,金额16.92万元,均设置绩效目标。其中,“2130234 林业草原防灾减灾”10.00万元,用于防火计划烧除工作;“2130803 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用于商品林保险保费支出。绩效目标如下图所示:
防火计划烧除工作绩效目标表
项目目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完成20000亩计划烧除任务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烧除任务数 | 20000亩 |
完成20000亩计划烧除任务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按时拨付资金率 | 100% |
完成20000亩计划烧除任务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聘用人员满意度 | 100% |
完成20000亩计划烧除任务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增加计划烧除聘用人员收入 | 100000元 |
完成20000亩计划烧除任务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间接指标 | 减少火灾发生率 |
县级商品林保险保费绩效目标表
项目目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完成2020年个商品林保险投保县级配套部分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投保金额(元) | 69249 |
完成2020年个商品林保险投保县级配套部分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间接指标 | 保险公司资质合格 |
项目目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完成2020年个商品林保险投保县级配套部分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受益群众满意度 | 85% |
完成2020年个商品林保险投保县级配套部分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间接指标 | 减少火灾损失 |
完成2020年个商品林保险投保县级配套部分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间接指标 | 提高抗风险能力 |
兰坪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办公经费安排117.2万元,与上年对比办公经费总额增加6.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因机构改革,单位在职人员增加。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监督索引号533325002327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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