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坪县林业局(本级)2018年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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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80551-2019-77298
发文机构
兰坪县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目录
预决算公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文      号
发文日期
2019-09-16 17:00:45


监督索引号53332500232701000

兰坪县林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兰坪县林业局是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财政预算代码为325054,属于一级预算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主要职能如下:

1.负责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石漠化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造林绿化工作。制定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组织指导监督林木种子、苗木的生产、经营和种质资源管理;开展造林绿化的检查考核工作。

3.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经省州级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征用占用林地的初审上报及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职权范围内临时占用林地审批;负责林业分类经营和生态效益补偿工作。

4.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湿地保护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按照国家湿地保护的有关标准和规定,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组织、协调国际湿地公约履约的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指导和监督工作。

5.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石漠化防治工作。组织拟订石漠化防治规划,参与拟订有关地方标准和规定并监督实施,监督石漠化土地的合理利用,组织、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石漠化影响的审核。

6.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指导对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7.负责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林业系统国家级和省级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按照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8.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拟订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林业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工作。负责天然林资源保护和退耕还林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9.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制定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和产业政策,监督实施林产品质量、技术规程等林业产业行业标。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赴境外森林资源开发的有关工作。指导山区综合开发的有关工作。

10.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森林防火专业半专业队伍的防扑火工作;组织开展林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负责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大案件;组织、指导、监督全县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11.参与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提出财政林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预算建议,管理监督县级林业资金,管理县级林业国有资产,负责提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照兰坪县人民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制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生产计划。

12.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指导农村节柴改灶、推广使用沼气、太阳能等农村能源建设工作;推广木材的节约代用。

13.负责林业科技、教育、人事管理和党群工作。

14.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15.行政审批项目,以兰坪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林业生态扶贫成效显著。2018年全县林业扶贫共投入资金1.57亿元,涉及农户48290户164368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0412户77580人,户均收入7691元,人均收入2023元 。一是聘用生态护林员实现脱贫,全县共选聘4117名,投入资金2748.76万元,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数4117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117人;二是实施退耕还林中得到受益,全县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面积7.87万亩,兑现了补助资金9446.48万元,建档立卡贫困户数8181户32784人受益。三是实施公益林项目建设农户直接受益,兑现给29002户90384人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099.5万元,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9126户33462人。四是实施巩固陡坡地生态治理工程实现增收,对2016年度陡坡地生态治理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面积0.17万亩检查验收,兑现补助资金200万元,建档立卡贫困户数182户671人受益。五是实施东西部帮扶项目助推脱贫,及时完成了2017年建设任务东西部扶贫珠海帮扶三个项目。花椒建设项目:珠海横琴新区保税区帮扶脱贫攻坚项目花椒3000亩210万元,项目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445户1575人;水果建设项目:投入营盘镇新华村及白羊村水果珠海帮扶项目示范园项目建设700亩210万元,项目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210户612人;天麻示范园建设:投入通甸镇天麻示范园90亩180万元,项目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90户411人。六是实施产业建设助推持续增收,完成花椒种植面积1万亩,实施核桃提质增效1万亩,加快“澜沧江生态花谷”及路域建设中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农户参与项目建设,从中获得劳务补助及管护补助,林产业及相关产业建设投资超过1000多万元,有力的助推了脱贫攻坚。七是实施农村能源建设项目助推致富。2018年共完成太阳能热水器建设2791台,涉及建档立贫困户1211户4360人,投资794.25万元。其中:完成兰坪县2017年度第三批涉农资金整合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任务2434台,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891户3208人,投资705万元;完成2018年太阳能热水器357台,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320户1152人,投入资金89.25万元,居民生活质量明显提升。八是精准落实产业发展规划。根据省、州有关政策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编制了《兰坪县脱贫攻坚林业生态扶贫实施方案(2018—2020年)》,明确了建设目标任务,指明了发展方向。规划发展特色种植业8.04万亩,木本油料提质增效5.40万亩,花谷建设实施1万亩,规划新增生态公益性岗位生态护林员8880名,组建脱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46个,培训生态护林员10000名。

2.全面贯彻落实部门帮扶责任。2018年下派19名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其中我局扶贫挂联村箐花村8名,其余11名充实到其他村,所有工作队员能吃苦耐劳,坚守岗位,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特别是河西乡箐花村驻村队员结合箐花村情林情,依托行业优势,安排公益性岗位生态护林员142人,完成天麻种植26亩,投资60万元;规划编制《兰坪县林业局2018年挂钩村林下种植中药材实施方案》等3个方案,实施种植核桃1198.3亩,种植花椒579.5亩,种植华山松436亩,云南松539.7亩;扶持箐花村“兰坪久聚养殖专业合作社”种植苦荞200亩、木香450亩、牧草550亩,带动玉狮场小组建档立卡户20户89人、非建档立卡户4户17人,农户参与分红,积极为挂钩村出谋划策;完成415户1660人农村住房宅基地测量及43户建档立卡户社会扶贫APP安装注册及帮扶意愿统计;精准锁定云南省易地搬迁规模内20户117人,新增84户314人,易地搬迁工作有序推进。2018年投入箐花村生态扶贫折算资金达220万元,为箐花村如期实现脱贫摘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绿化造林与产业发展稳步推进。一是造林绿化稳步推进。全县完成绿化造林面积1.449万亩,花椒种植1.3万亩,水果种植700亩、生态扶贫示范样板林700亩及零星90亩;全县完成义务植树50万株(金顶镇6.1万株、通甸镇4.9万株、河西乡4.4万株、啦井镇4.6万株、中排乡7.3万株、石登乡7.1万株、营盘镇7.5万株、兔峨乡8.2万株);3月12日,县委、县政府及县绿化委员会在金顶镇江头河社区玉屏箐组织了义务植树活动,参加人员达300多人,种植樱花2300株,全民造林爱林意识不断提高。二是产业发展有序推进。完成核桃提质增效任务1万亩(营盘镇0.6万亩;啦井镇0.3万亩;通甸镇0.1万亩),项目涉及9个村59个小班;完成花椒种植面积13000亩(通甸镇500亩,石登乡1327亩,金顶镇400亩,兔峨乡1489亩,河西乡968亩,中排乡2542亩,营盘镇2774亩、东西部扶贫帮扶贫项目3000亩);完成营盘镇建浩专业合作社水果(甜橙)种植700亩,通甸镇脱贫攻坚扶贫天麻种植90亩(其中德胜村30亩、丰华村30亩、水俸30亩),兔峨乡阿塔登滑坡段生态扶贫示范样板林680亩,完成兔峨乡江末村示范样板林1847.5亩;规划林产业脱贫花椒种植示范样板林建设项目3818亩,其中石登乡界坪村1482亩、小格拉村436亩, 营盘镇恩棋村1580亩、恩罗村320亩;落实规划2019-2020年发展特色种植业8.04万亩,包括构树0.70万亩、花椒5.28万亩、漆树0.26万亩、山胡椒0.28万亩、水果1.53万亩;木本油料提质增效5.40万亩,包括核桃5.10万亩、漆树0.30万亩等。组建10家造林专业合作社,林产业专业化发展迈出新步伐。

4.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得到有效保护。一是加大森林管护力度。根据《兰坪县天保工程二期实施方案》“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到位的要求,确定全县506.46万亩森林管护面积按12个实施单位划分为104个责任片区4430个管护责任区,层层落实管护责任;二是加强工程组织管理。工程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县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县林业局与12个天保所(9所3站)签订管理责任书,各站所与森管员签订管护协议105份,护林员管护合同313份,生态护林员管护合同4117份,目标责任书签订率100%,完成率100%。三是加强公益林建设。指导督促完成2015年—2016年封山育林1.5万亩后期管护,检查验收2015年度0.5万亩人工造林;完成2018年度封山育林任务0.5万亩培育管理及后期管护,加强项目实施前、实施中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效率和工程质量。四是有效使用天保资金。2018年天保工程投入资金为3845万元,完成投资2914.64万元,加强内控制度管理,严格检查监督、严肃财经纪律,确保资金安全运行。五是严格生态护林员选聘。加强全县4117名生态护林员的选聘及业务培训管理,其中:完成中央财政生态护林员2804名、省级财政1075名生态护林员及县级财政238名。

5.退耕还林工程深入推进。一是认真完成补植补造任务。完成2018年补植补造面积34250.2亩,发放苗木238.9万株,云南松籽种200公斤,华山松籽种200公斤,支付种苗款361.88万元。二是及时开展检查验收。对2014年度退耕还林示范样板林建设任务4785.3亩及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新增特色经济林建设项目任务4899亩进行检查验收,面积合格率达100%。三是全面开展退耕还林摸底调查工作。根据州、县工作要求,于2018年1月至3月下派8个工作组赴八乡镇开展摸底调查工作,据调查,全县可退耕还林还草面积36.4万亩,其中退耕还林27.7万亩,还草8.7万亩。四是认真核实新一轮退耕还林精准扶贫有关数据的采集工作。根据《云南省林业厅关于采集退耕还林精准扶贫有关数据的通知》要求,及时核准了全县新一轮退耕还林及陡坡地生态治理15.15万亩中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面积7.87万亩,建档立卡贫困户数8181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2784人。其中2014年度退耕还林7.1万亩中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面积3.7万亩,建档立卡贫困户数4438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8142人。2015年度退耕还林7.11万亩中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面积3.7万亩,建档立卡贫困户数3368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3196人。2016年度退耕还林0.44万亩中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面积0.29万亩,建档立卡贫困户数193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775人。2016年度陡坡地生态治理0.5万亩中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面积0.17万亩,建档立卡贫困户数182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671人。五是积极配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完成2014年度退耕还林国家核查工作。2018年8月21日至9月5日,对全县2014年新一轮退耕地还林7.1万亩进行了核查,实际抽查面积1.7万亩,保存面积1.54万亩,未保存面积0.16万亩,面积保存率90.68%,达到了国家有关验收标准。六是积极开展2018年退耕还林检查验收工作。根据省、州有关要求,2018年6月,抽调22名技术人员分赴八乡镇开展2014年-2016年退耕还林及2016年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总面积达15.15万亩。截至2018年11月,我县退耕还林现金补助到位资金为14960万元,按照检查验收结果及时兑现了补助资金7617.67万元。七是全面开展种植业结构调整。根据州、县工作要求,成立专项工作组赴全县8乡镇开展退耕还林还草及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工作,共完成退耕还林地套(间)种高秆作物整治面积3万亩。八是认真编制了《兰坪县2018-2020年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县级实施方案》。计划2018-2020年全县完成18.81万亩退耕还林还草建设任务。

6.种苗质量与科技应用明显提升。一是苗木质量明显提升。所有苗木生产应用严格按照国家及《云南省地方标准DB53/062-2006》标准要求,执行具备“三证一签”制度,苗木质量明显提升。2018年度退耕还林春季、雨季造林共发放238.54万株、云南松籽种200公斤、华山松籽种200公斤,种苗费361.884万元。其中:春季共发放苗木149.48万株,其中大红袍花椒实生苗105.04万株、漆树实生苗10.38万株、良种漾泡嫁接苗18.51万株、木瓜实生苗10.56万株、刺槐实生苗5万株,投入苗木款244.84万元;雨季共发放89.06万株,其中云南松籽种200公斤、华山松籽种200公斤、云南松容器苗18.44万袋、华山松容器苗12.70万袋、青刺果播种苗27.73万株、木瓜实生苗0.14万株、旱冬瓜容器苗30.06万株,投入苗木款117.05万元。二是林业技术推广应用成果显著。及时完成了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林业科技培训项目,培训建档立卡贫困户115人,涉及3乡(镇)8个村委会。发放嫁接修剪工具115套,发放核桃栽培技术手册115份、花椒栽培管理年历115份;开展农村劳动力林业技能培训(讲习)68期,培训人次3909人次,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911人次,生态护林员388人,培训内容为核桃和花椒种植技术、乡村道路绿化美化、森林防火、湿地保护、林下种植、太阳能使用、护林员职责等知识,科技应用水平明显提升;编制了《2018年兰坪县深度贫困脱贫攻坚2018年度林业技能培训项目实施方案》和《兰坪县澜沧江流域干热河谷生态修复技术研究基地项目实施方案》。 

 7.“澜沧江生态花谷”稳步推进。2018年花谷建设共投入各种绿化苗和经济苗木96779株(不含主干公路面山绿化苗木),预计投入资金(项目未完成)1800万元。一是主干公路和面山造林。主干公路兔峨与云龙表村交界处至中排多依小甸河口玉龙大桥至啦井西关桥,里程约150公里,主要种植蓝花楹、天竺桂、三角梅、砖砌花坛中种植三角梅、红叶石楠、常青藤、炮仗花等,玉龙大桥至啦井西关桥路段种植雪松。面山造林,玉龙大桥对坡383亩,种植清香木、麻栎、三角梅;中标价798万元,因该项目工程量增加,预计投入资金有所突破。二是庭院经济。共发放苗木62246株。其中:柑橘30480株、香橼24160株、拂手1540株、车厘子3714株、苹果1500株、五星枇杷720株,猕猴桃132株。三是村道和公园步道绿化。共种植绿化苗木12768株(雪松2551株、日本樱花4984株、三角梅3040株、香樟523株、凤凰木270株、玫瑰1400株):其中营盘镇新华村道雪松523株、香樟523株、三角梅1045株;中排乡信昌平村道雪松140株、日本樱花160株、三角梅335株;金顶镇来龙村道日本樱花600株、金顶镇官坪村道日本樱花30株、雪松30株;啦井镇布场村道日本樱花250株、雪松100株,啦井镇桃树村道日本樱花1075株;兔峨乡阿塔登村道雪松988株、三角梅1020株;县城玉屏箐公园步道日本樱花2269株。通甸镇盖场自然村整村提升项目:村道绿化美化8千米,种植雪松500株、日本樱花600株、玫瑰1400株,生态围栏、村间空地、广场绿化、庭院经济、生态修复至春节后实施,(总投资:100.64万元);拉古村道共种植凤凰木270株、雪松270株、三角梅640株。四是易地搬迁点投入建设情况。共种植绿化苗木3656株(雪松1432株、日本樱花917株、三角梅871株、香樟40株、木本月季396株),其中:啦井镇长涧村雪松105株、期井村雪松170株;营盘镇拉古村日本樱花100株、香樟40株;中排乡大宗村雪松180株、日本樱花124株,烟川村雪松116株、日本樱花100株;兔峨乡扎局村雪松545株、三角梅521株、啊塔灯村三角梅350株;通甸易门箐雪松316株、日本樱花593株、木本月季396株。五是村庄、学校、单位绿化美化。共发放各种绿化苗木18109株。

8.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一是资源林政管理监管到位。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2018年我县森林采伐限额下达指标为54.21万立方米,已全额录入云南省森林采伐系统,并分解下达到八个乡镇。积极办理农民自用材审核审批69份《林木采伐许可证》,采伐蓄积996.4立方米,全县重大项目建设征用林地《林木采伐许可证》113份,采伐林木蓄积576立方米,黄登电站淹没区树木移植依法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111份,大华桥电站淹没区树木移植依法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2份。严格林地征(占)用报批,审核上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省林业厅我县重大项目建设使用林地并同意使用林地7起,县林业局审核同意临时使用林地9起,正在组织上报审核6个建设项目。严格木材经营加工及运输管理,加强木材经营许可加工监督,加大木材运输检查管理,核发黄登电站淹没区库区树木移植《云南省木材运输证》204份及大华桥电站淹没区库区树木移植《云南省木材运输证》13份。严格森林资源案件查处,2017年11月30日至2018年11月22日,全局共出动机动车辆582辆次,警力1493人次;立刑事案件2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7人;提请批准逮捕21人,移送起诉17起26人;立林政案件86起,处理86起95人;罚款总计:24.7464万元。收缴一般木材38.02m³,红豆杉锯材0.142m³,云南榧锯材0.09m³,没收尖叶木犀榄27株、鬼柳树25株、西南桦锯材20件;查处治安案件4起4人(治安拘留并罚款3人,治安罚款1人);共清查林区工棚16处24间,踏查可疑地块14处,参加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内矿山(三山、挂登)进行整治,拆除采矿设备1台,阻断矿区公路3条,炸封40个矿洞,炸毁碳窑45个。二是森林防火取得历史性好成绩。去冬今春,我县克服了持续干旱高温天气状况,面对严峻的形势和压力,全县上下迎难而上,奋力拼搏,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防扑火措施,有效遏制了森林火情火灾的发生,截至2018年6月15日防火期结束,全县没有发生森林火灾,各项防控指标均在州政府下达控制指标内,2018年6月底,州森林防火指挥部对我县森林防火管理责任综合考评中得分为99分,居全州四县中第一名,森林防火工作取得了历史性最好成绩。三是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取得突破。夯实查验工作,年内签发《产地检疫合格证》10份、签发调运《植物检疫证书》298份、跟踪查验和复检调入我县《植物检疫证书》435份,查验调入我县松木锯材3357.34立方米,其中复检1912立方米,各种绿化种苗40多个品种352万株,复检161万株;有害生物防治能力得到空前提升,中央及地方财政投入80万元,加大对137个监测点的巡山监测力度,监测覆盖率达到100%,成立我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明确乡镇目标责任,森林监测水平明显提升,我县境内未发现松材线虫病疫情。采用无公害防治方法,人工清理了云南松赤枯病1400亩,投入防治费用13.3万元。四是农村能源节能用能覆盖面提升。建设完成兰坪县2017年度第三批涉农资金整合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任务2434台,涉及农户2434户,投资705万元;完成年内建设太阳能热水器357台,投入资金89.25万元,覆盖建档立贫困户320户1152人,项目分布为通甸镇78台,兔峨乡102台、中排乡177台。同时认真编制2018—2020年“以电代柴”实施方案,农村用能结构发生重大转变。五是森林生态效益管理日益增加。加大全县109.95万亩公益林的日常管理,并通过“一折(卡)通”兑现林权所有者补偿费1099.5万元。积极开展全县新增80万亩国家级公益林区划布局落界工作,签订《兰坪县林业局公益林管护责任协议书》151份,加强管护责任单位及管护人员履职情况,加快县级统筹资金项目建设,生态效益明显凸显。六是生物多样性保护得到不断增强。湿地管理水平有效提升,完成箐花甸湿地公园174个界桩、2块界碑的勘界定桩任务及3200米修复性围栏建设,完成湿地公园大门、观光栈道、生态厕所等的设计规划工作,加大湿地公园保育区住户拆迁进度,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宣传物品800余件,保护湿地观念深入人心。野生动植物保护能力大幅提高,全县共发生野生动物肇事案件74起,估损金额32万元,相应的理陪程序正在开展中。全年共救助野生动物12次,其中兔峨乡江末村发现救助的国家Ⅰ级保护动物滇金丝猴2只(其中有1次被央视新闻频道报到),通甸镇黄木村委会发现的国家Ⅱ级保护动物一只小熊猫得到成功救助。筹建了新生桥野生动物临时救助站。年内共办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6家,解决农民工40多人,为地方的生态产业脱贫作了一些推动作用。同时结合“爱鸟周”、“生物多样性宣传日”,组织保护野生动物宣传进校园活动,参赛学生达250多人,共发放宣传学习文具1000多份,宣传单300份,价值1.2万多元,提高了学生及家长对保护和防范野生动物的意识。杜鹃花种质资源普查有顺推进,县林业局与西南林业大学、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完成兰坪杜鹃花种质资源调查规划工作,通过资源本底调查,全面掌握县内杜鹃花资源现状,采用就地保护和迁地保护相结合的方式实现种质资源保护,建立以杜鹃花为主的植物园,在保护的基础上运用驯化、选育、培养、繁殖等技术相结合,建立杜鹃花产业基地,以观赏野生杜鹃花种质资源、食用杜鹃花加工、杜鹃花新品种选育(种苗、盆景、城市园林)为主要的开发形式,实现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将杜鹃花产业打造成兰坪生物资源开发的新兴产业。新生桥国家森林公园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在调查新生桥国家森林公园种质资源与历史文化资源的基础上,结合南端滇金丝猴种群观光及长岩山滇金丝猴巡护监测建设,积极编制新生桥国家森林公园规划,促进森林公园可持续发展,当前已完成规划。

9.林业改革取得重大突破。一是全力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兰坪县新生桥国有林场是全州唯一的国有林场,林场分为新生桥和德胜2个营林区,经营范围面积14.745万亩,其中:新生桥营林区5.229万亩,德胜营林区9.516万亩。完善了新生桥国有林场15人机构编制工作,成立县林业局下属兰坪县新生桥国有林场事业正科单位。基本配备场部基础设施,完成了林场独立法人资格及财务独立工作;进一步完善了新生桥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二类调查规划设计、中长期发展规划、森林经营方案及编制贫困林场产业发展规划等工作。2018年4月及6月分别通过州级、省级验收,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二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年共受理林权变更登记业务42笔并办结42笔;受理来信来访案件4起,书面回复3起,未调处1起;拟订《兰坪县集体林权流转实施意见》,为启动集体林权流转奠定了基础。三是积极筹备机构改革事宜。

10.加强法制建设与综治维稳等工作。一是抓实行政许可及法制工作。强化依法行政工作,规范行政审批程序,不断提高依法决策能力。2018年全局公职人员102人全部参加在线学习,86人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测试,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升。同时加强“放管服”及“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服务水平,调整后我局行政许可事项共有12项(含子项2个),并及时公布10类317项权责清单。二是加强综治维稳管理。加强综治维稳、安全生产、工会、共青团、妇联、统战、保密等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三是进一步规范单位内控管理制度。统筹后勤保障,截至11月26日,共处理文件3986份(其中收文2906份,发文1080份),刊登《中国林业》《绿色时报》《云南林业》《怒江报》《怒江大峡谷网》等文章36篇,被中央电视台采用报道2次,被省、州、县新闻媒体采用36次,建立林业微信公众号《兰坪林业》、QQ林业工作群及微信群;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内控制度,加强对基层站所财经纪律的监督管理,节约公务成本,后勤保障明显提升。

11.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加强关键岗位中层干部廉政教育活动及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集体谈话;落实党员干部述廉述职制度、一岗双职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奖惩制度,对存在苗头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诫勉谈话;全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州委和县委实施办法;组织观看《四风之害》警示教育,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一年来,全局开展集中学习15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2次,撰写专题调研报告10篇,领导干部上党课12次、文明讲坛6讲,组织学习廉政教育12次,主题党日活动5次。二是开展“迎新春、送温暖” 走访慰问活动。开展慰问活动涉及全局16个站所、15个巡护点,涉及困难职工(含遗属)、离退休人员和挂钩村委会、困难农户共107户(人),发放慰问金6.75万元;组织“三八”妇女节及“六一”国际儿童节慰问活动;认真落实“四城同创”工作,积极踊跃参加“党员志愿者服务队”活动,帮助村镇、社区、街道美化净化环境18次500多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兰坪县林业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机构设置情况

依据以上职责,兰坪县林业局设9个内设机构和3个派出机构。机构级别均为股所级。

1.办公室。

2.造林绿化股(兰坪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3.资源林政股

4.森林防火办公室(兰坪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5.计划财务股

6.林业改革与产业发展股

7.政策法规股

8.野生动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办公室(兰坪县野生动植物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9.兰坪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0.怒江州兰坪县81KM木材检查站

11.怒江州兰坪县箐门木材检查站

12.怒江州兰坪县兔峨木材检查站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兰坪县林业局有行政编制11个,其中公务员编制10个,工勤人员编制1个,事业编制57个。实有行政人员17人,其中工勤人员3人;实有事业人员110人,退休人员47人,遗属12人。 

与上年相比,行政实有人员减少一人,原因:退休。离休减少2人,原因:死亡。退休人员不变,原因:今年新增退休1人,之前退休人员死亡一人。遗属人员减少3人,原因:死亡。

截至202018年12月,单位实有车辆28张。其中,特种用途车辆25张,机要通信车1张,执法执勤车2张。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表)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林业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164 005 984.2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2 371 984.27元,占总收入的99.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 634 000.00元,占总收入的1.00%。

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31 889 497.52元,增长24.1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长30 443 643.04元,增长23.04%,主要原因:一方面是提前下达2019年产业发展资金,另一方面是2018年10月新聘生态护林员1267人;其他收入增长1 448 854.48元,增长782.55%。

主要原因:收华能集团尖叶木樨榄保护小区建设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林业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200 501 456.49元。其中:基本支出20 142 600.44元,占总支出的10.05%;项目支出180 358 856.05元,占总支出的89.9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15 281 673.74元,减少7.0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5 219.06元,减少0.22%,主要原因:2018年下半年新生桥国有林场成立,单位人员减少,相应的人员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减少15 236 454.68元,减少7.79%,主要原因:2017年支出了以前年度惠农补贴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 142 600.4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 299 671.04元,占基本支出的92.1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 575 980.40元,占基本支出的7.82%。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减少45 219.06元, 减少7.79%。其中主要原因:2018年下半年新生桥国有林场成立,单位人员减少,相应的人员支出减少。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0 358 856.05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减少15 236 454.68元,减少7.79%,主要原因:2017年支出了以前年度惠农补贴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林业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0 395 997.4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5%。与上年215 481 467.83元对比减少15 085 470.34元,主要原因:2017年支出以前年度的惠农补贴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 655 396.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3%。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467899.00元,用于离退休费用和遗属补助;机关单位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 187 497.04元。

2.节能环保(类)支出58 119 744.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00%。其中生态保护3 311 000.00元,用于生态护林员劳务费;森林管护2 445 691.57元,用于天保管护费;社会保险补助2 235 526.43元,用于天保人员单位部分社会保障缴费;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4 500 000.00元,用于合作社补助资金;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646 410.00元,用于天保公益林人工造林及封山育林;退耕现金34 053 000.00元,用于退耕农户补偿;退耕还林工程建设7 053 129.62元,用于退耕还林造林费用;其他退耕还林支出3 874 987.36元,用于陡坡地治理和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3.农林水(类)支出138 194 958.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96%。其中行政运行3 033 002.4元,用于行政人员17人工资性支出和日常经费;林业事业机构12 953 124.00元,用于事业人员110人工资性支出和日常经费;森林培育2812259.14元,用于天保公益林封山育林,样板林建设和造林补贴;林业技术推广192 000.00元,用于林业技术培训和设备购置;森林资源管理17 646 081.69元,用于三个天保所人员经费及八乡镇天保所、检查站日常经费和天保公益林管护费用;动植物保护519 256.00元,用于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湿地保护3 000 000.00元,用于箐花甸湿地公园建设;林业执法与监督347 108.07元,用于三个木材检查站和林区治安相关费用;林业产业化5 937 534.17元,用于核桃提质增效和花椒种植;林业贷款贴息17 500.00元;林业防灾减灾3620588.06元,用于森林防火工作;其他林业支出23 628 821.94元,用于农村能源及其他林业工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892 500.00元,用于太阳能热水器发放;生产发展20 000 000.00元,用于核桃提质增效和花椒种植;其他扶贫支出124 000.00元,用于驻村工作队员经费和项目管理费;农业保险保费补贴543 960.00元,用于公益林森林火灾保险。

4.住房保障(类)支出1 425 89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1%。其中农村危旧房改造38 820.00元,用于防火三期营房建设,住房公积金1 387 078.00元,为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林业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0 000.00元,支出决算为170 318.44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从相应的项目资金和公用经费中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3 290.44元,增长2.3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与2017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 290.44元,增长4.90%,主要原因2018年林业扶贫相关资金增加,相关检查验收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0 000.00元,占58.71%;公务接待费支出70 318.44元,占51.2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0 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0 0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车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70 318.44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0 318.44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9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林业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兰坪县林业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 575 980.4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76 029.34元,增长21.23%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任务加重,相应费用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部门资产总额164 048 741.81元,其中,流动资产54 320 558.02元,固定资产4 731 44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79 43.4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69 584.7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 932 753.16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55 562.72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6404.87 

5432.06 

3029.41 

1183.07 

473.14 

 

1373.2 

 

7943.4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 514 347.9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 463 170.92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9 180 7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70 477.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2018年进行绩效自评的项目为脱贫攻坚项目和惠农补贴项目。其中涉农资金项目计划发放太阳能热水器357台,进行林业科技培训115人,完成9767.1亩花椒种植的启动资金拨付,完成29113亩核桃提质增效启动拨付;惠农补贴项目完成109.95万亩,1099.5万元公益林补偿和检查验收合格的退耕地退耕现金补偿2414万元。

涉农资金项目方面2018年实际发放太阳能热水器359台,进行林业科技培训115人,完成9767.1亩花椒种植的启动资金拨付,完成29113亩核桃提质增效启动拨付,完成了2018年的计划任务;惠农补贴方面,惠农补贴项目完成109.95万亩,1099.50万元的公益林补偿和检查验收合格的退耕地退耕现金补偿2597.392万元,完成年初计划任务。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332500232701111决算公开20190916050050914.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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