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坪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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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80543-2025-27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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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坪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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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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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5-11-05 16:4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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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坪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按照自治州和县委、县政府制定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起草或拟订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乡镇企业等农业各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策和中长期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拟定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

2、承担完善农村经济管理体制的责任。指导农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推进农业依法行政。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农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3、指导粮食、畜牧等主要农畜产品生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指导农产品基地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现代农业示范区的建设。研究制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策略和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预测并发布全县农业各产业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

4、负责指导乡镇企业改革发展,组织开展乡镇企业统计、信息工作和运行情况分析。拟定全县乡镇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计划和技术改造措施;引导乡镇企业产品、产品结构调整;组织指导乡镇企业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协调乡镇企业引进技术和资金工作,引导企业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开发新产品。

5、制定全县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重大科研和推广项目的实施,指导乡镇农业科技服务中心、农业教育及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积极做好农牧良种的引进繁殖、试验、示范、推广、应用工作。

6、拟定农业各项产业地方性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业各产业产品及绿色食品的质量监督、认证和农业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许可及监督管理。依法负责渔船、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开展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

7、指导畜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提出畜牧业发展的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畜产品资源、草地资源、饲料资源的保护工作;制定全县动物疫病防治规划;提出动物防疫检疫推广项目;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组织监督对县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等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8、组织制定农业技术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指导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

9、指导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提出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向及技术措施建议,引导农机产品结构调整。拟定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农机的安全监理工作以及产品质量检验、鉴定和认证管理。

10、拟订农业生态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有关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的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村容村貌整治工作。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

11、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安全监测。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

12、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2025年共设置14个股室,分别是:

(1).科教人才股

(2).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股

(3).政策与改革股(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

(4).发展规划股

(5).计划财务股

(6).办公室(人事股)

(7).种植业管理股(对外交流合作股)

(8).畜牧兽医股(渔业渔政管理股)

(9).乡村建设促进股

(10).帮扶股

(11).保障后扶股

(12).区域协作股(社会帮扶股)

(13).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

(14).农田建设管理股(农业机械化管理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4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23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06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5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17人(离休1人,退休116人)。年末遗属27人。

车辆编制9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确保粮食安全,推进畜禽养殖,实现农产品供需稳中有升

一是聚焦粮食安全。坚决落实“米袋子”党政同责,牢牢守住粮食安全底线任务,全面落实农业安全监管责任和绿色农业发展要求,加强减灾、农资管理、技能培训等工作推进,投入涉农资金332.62万元,在全县实施大春粮食高产创建示范样板6555亩,机耕机播面积已达到28.17万亩,主要粮油作物的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提升至41.2%,完成粮食作物播种面积45.89万亩,比上年增0.03万亩,增幅0.07%。全年粮食作物总产7.95万吨,比上年增0.05万吨,增幅0.5%。二是聚焦畜牧养殖。推动种畜禽繁育体系建设,强化畜牧业安全生产监管,共有规模化养殖场(户)210家,全县生猪存栏15.84万头,同比增长7.6%,出栏21.4万头,同比增长5.9%;牛存栏5.87万头,同比增长21%,出栏0.77万头,同比增长5.2%;羊存栏21.88万只,同比增长7.2%,出栏18.64万只,同比增长6.2%;家禽存栏46.9万羽,同比增长1.4%,出栏60.2万羽,同比增长2.1%,全县存出栏及其产品稳中有升。同时,水产品养殖面积及保供能力稳定,池塘养殖面积287亩,水产品产量97吨,稻田综合种养实验面积20亩,全社会渔业经济总产值达394万元。

(二)巩固脱贫成果,促进农民增收,持续推进乡村振兴发展

一是守牢底线任务。认真对标对表中央、省、州各项政策,不断完善办法措施,持续巩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紧盯“三个动态”,通过线上工作调度和线下督促暗访相结合、农户线上自主申报和干部线下排查相结合,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2024年,全县“三类人员”共6306户21586人,已消除风险2974户11886人,未消除风险3332户9700人,风险消除率达55.06%,二是持续增加群众收入。将“三实”要求贯穿促进农民增收全过程,着重深挖工资性、经营性收入增长潜力,年内人均收入在1万元以下且有增收条件、有劳动力的“脱贫户”和“三类人员”实现动态清零。三是增强协作帮扶工作实效。争取上海结对帮扶资金6385万元、中交定点帮扶资金4496.2万元,进一步拓展产业培育、劳务对接、人才交流等合作。完成协作消费帮扶资金达6603.16万元。

(三)注重产业发展,强化特色经济,不断扩大农业产业的规模

一是加强产业示范园区建设。围绕“小浆果+中药材”,培育“一县一业”产业建设,不断加大本土企业的扶持力度,集中优势力量、整合多方资源、集成相关政策,持续打造兰坪县澜沧江干热河谷农业现代化示范园和兰坪县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已建成9504亩集矮化密植、水肥一体、避雨栽培为一体的小浆果绿色生产基地,配套建成了通甸镇浆果分拣、冷链、储运加工厂6000㎡,可有效带动当地浆果产业采后处理;实现了蓝莓1060吨、车厘子130吨、葡萄560吨的销售业绩,销售额成功突破5600万元,2024年两个示范园总产值达12亿元。二是特色产业发展稳中有进。年内实施75个产业发展项目,完成投资3.67亿元。现有小浆果基地9504亩,中药材8.7万亩,花椒4.85万亩、特色水果0.97万亩。完成0.98万亩木本油料提质增效。发放小额信贷、“富民贷”1.74亿元,助力群众产业发展。三是完善联农带农保障。建立完善脱贫户和新型经营主体利益连接机制,探索建立小浆果产业园“631”利益联结机制和“541”二次利益分配机制,带动群众增收8696.84万元、村集体创收946万元。目前,全县有213家合作社与27家企业实现“双绑”,全县脱贫户“双绑”覆盖率达99%,三类监测户“双绑”覆盖率达100%。

(四)改善乡村环境,强化治理能力,逐渐提升乡村的整体面貌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结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高质量推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一是落实村庄规划,104个“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全部完成上图入库;扎实推进宅基地联审联批工作,年内累计受理并审批宅基地申请205宗,审批率100%。二是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整合各类资金9529万元,全面实施53个行政村,210个自然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60.95%。三是有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和镇区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建成啦井、兔峨、营盘等3个乡镇污水处理厂,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43%。镇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100%、自然村生活垃圾设施覆盖率95.64%。 四是稳步提升农村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整治,完成1744座卫生户厕、34座公厕建设,卫生户厕普及率达76.4%,获省级奖补资金368万元。常态化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完成4000户美丽庭院年度创建目标。五是加快推进绿美乡村建设 ,完成90个绿美乡村点位建设,年内新增绿化面积3.14万平方米,推动村庄环境从干净整洁向美丽宜居提档升级。

(五)夯实农业基础,落实惠农补贴,助推农业现代化快速发展

一是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提升农田水利设施水平,总投资7727.76万元,完成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51万亩,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开工建设面积为4900亩,其中,新建4150亩,改造750亩。二是加强资金使用。累计发放惠农惠农补助资金6025.06万元,其中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2937.95万元、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423.63万元、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1348.55万元;户厕改建补贴83.4万元;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资金969.8万元;中央农业救灾资金74万元、农机购置补贴40.96万元、政策性农业保险(养殖业)处理赔款146.77万元。

(六)加强组织培养,强化农业技术,推动农业科技化绿色发展

一是土壤“三普”推进情况。土壤样品已全部流转到风干制备实验室完成风干制备工作,并已全部完成样品检测工作;表层样点检测数据、剖面样品检测数据已全部审核完成并上传至平台;表层样点外业调查采样已通过县级及省级验收;完成1302个内业检测数据审核上传平台,并已完成县级验收工作;目前正在进行成果汇交外业校核及特色农产品产地核实工作。二是农业技术培训。以科技引领、科技推动、科技成效、科技需求等为核心方向,依托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项目,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基地2个,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2个,完成93人农技人员培训,招募特聘农技员6人,完成高素质农民培育70人。出台《兰坪县农业产业项目指导方案》《兰坪县养殖业项目技术服务工作通知》《兰坪县产业扶贫养殖业技术手册》,建立“县、乡、村”科技推广和服务体系,开展技术指导53次,线上线下培训77次1084人;本土人才帮带161人,培育致富带头人342个,引进和推广新品种14个,引进和推广新技术11个;解决关键技术难题9项,建立标准1项;转化应用科技成果7项。三是积极推进“三品一标”认证,有效期内获得绿色食品认证企业3家、认证产品4个;获得有机认证企业5家、认证产品10个,实施优质农产品品牌建设和兰坪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信息平台建设2个在建项目。

(七)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三资管理,推进土地延包30年工作

逐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调解体系,不断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与服务。全县2024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总面积已达到4.19万亩。通过组织专业培训,切实推进了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住宅问题的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针对省级下发的第二批共232个排查任务图斑,已全部完成排查,排查完成率达到100%。同时,开展了兰坪县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并印发了《兰坪县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截至目前,已发现并上报问题204条,涉及金额共计2936.33万元。在宅基地联审联管工作方面,2024年共组织了9场次的宣传活动,发放《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业务手册及业务指南》1000余份。全年累计受理宅基地申请632宗,审批通过626宗,审批率高达99.1%。为深化农村改革,正稳步推进兰坪县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试点工作。目前,土地承包档案清理和摸底排查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已排查2个乡镇、26个行政村,涉及农户数达11961户。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附表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兰坪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288198272.3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7727949.65元,占总收入的99.84%;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X%;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470322.69元,占总收入的0.16%。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2347902.22元,下降12.8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0827910.73元,下降12.43%;上级补助收入无收入;事业收入无收入;经营收入无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收入;其他收入减少1519991.49元,下降76.37%。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上级转移支付的乡村振兴衔接农业产业项目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兰坪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288165153.56元。其中:基本支出31597913.82元,占总支出的10.97%;项目支出256567239.74元,占总支出的89.03%;上缴上级支出无支出;经营支出无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无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2319863.63元,下降20.0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446393.9元,下降8.39%;项目支出减少74766257.53元,下降22.56%;上缴上级支出无支出;经营支出无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无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597913.8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9710458.76元,占基本支出的92.7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87455.06元,占基本支出的7.2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部门工作职责、农业产业发展、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等工作任务和农业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6567239.7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

高标准农业田建设项目经费67883324.63元,主要用于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

乡村振兴农业产业项目经费136232795.39元,主要用于我县乡村振兴农业产业项目建设。

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经费49312806.94元,主要用于农业、畜牧业的技术推广。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兰坪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6342112.3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7%。与上年相比减少41257748.05元,下降12.59%,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248375.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8%。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71738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702810.21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51725.78元;抚恤支出478996.8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104.59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062937.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2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费292900.36元,事业单位医疗费1004557.95元,公务员医疗补贴683729.76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1749.51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208337.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7%,资金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12.农林水(类)支出276762540.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81%。主要用于行政运行4087676.54元;事业运行15077949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2130774;病虫害控制916157.36元;农产品质量安全229625.2元;防灾减灾支出740000元;稳定农民补贴收入支出33755785.38元;农业生产发展2980293元;农村社会事业2597600元;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4990072元;耕地建设与利用17446567.56元;其他农业支出275494.64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89128417.14元;生产发展69162001.6元;社会发展676750元;贷款奖补和贴息9693781.19元;扶贫事业运行1852976元;扶贫行政运行2208243.12元;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18734188.58元;农业保险保费补贴78188.06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44575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5%。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0000元,决算为382578.8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9.42%;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90839.83元,增长99.5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X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000元,决算为371737.8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7.18%,完成年初预算的154.8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1084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82%,完成年初预算的1084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91737.83元,增长10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98元,下降7.6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0000元,支出决算为382578.8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9.42%,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90839.83元,增长99.5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0000元,决算为371737.8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4.8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1084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41%。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的公务用车因车龄较长,我局承担着全县乡村振兴农业产业的指导、监管等工作,下乡任务较重,车辆运行频率较高,导致维修费用较,从而导致“三公”经费支出比预算高。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91737.83元,增长10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XX元,下降7.6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的公务用车因车龄较长,我局承担着全县乡村振兴农业产业的指导、监管等工作,下乡任务较重,车辆运行频率较高,导致维修费用较,从而导致“三公”经费支出比预算高。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主要用于开展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农业技术推广、畜牧技术推广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对我县乡村振兴农业产业的指导、招商、规划、监管检查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兰坪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87455.06元,比上年增加356189.05元,增长23.26%,主要原因是2024年因机构改革并入了原乡村振兴局,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运行产生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三公”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兰坪县农业农村局资产总额33460501.23元,其中,流动资产21258163.94元,固定资产11075962.3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126374.96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648792.2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16221.2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243637.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243637.5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243637.5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243637.5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县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监督索引号53332500232601111

 

包含附件

  •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决算公开表20251105041725520.xls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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