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浏览:0  来源: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索引号
015280543-2024-252771
发文机构
兰坪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预决算公开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4-10-18 17:06:09

监督索引号53332500232601000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按照自治州和县委、县政府制定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起草或拟订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乡镇企业等农业各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策和中长期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拟定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

2、承担完善农村经济管理体制的责任。指导农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推进农业依法行政。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农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3、指导粮食、畜牧等主要农畜产品生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指导农产品基地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现代农业示范区的建设。研究制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策略和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预测并发布全县农业各产业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

4、负责指导乡镇企业改革发展,组织开展乡镇企业统计、信息工作和运行情况分析。拟定全县乡镇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计划和技术改造措施;引导乡镇企业产品、产品结构调整;组织指导乡镇企业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协调乡镇企业引进技术和资金工作,引导企业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开发新产品。

5、制定全县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重大科研和推广项目的实施,指导乡镇农业科技服务中心、农业教育及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积极做好农牧良种的引进繁殖、试验、示范、推广、应用工作。

6、拟定农业各项产业地方性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业各产业产品及绿色食品的质量监督、认证和农业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许可及监督管理。依法负责渔船、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开展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

7、指导畜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提出畜牧业发展的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畜产品资源、草地资源、饲料资源的保护工作;制定全县动物疫病防治规划;提出动物防疫检疫推广项目;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组织监督对县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等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8、组织制定农业技术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指导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

9、指导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提出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向及技术措施建议,引导农机产品结构调整。拟定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农机的安全监理工作以及产品质量检验、鉴定和认证管理。

10、拟订农业生态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的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村容村貌整治工作。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

11、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安全监测。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

12、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是千方百计抓好粮食生产。全县完成粮食作物播种面积45.97万亩,比上年45.74万亩,增加0.23万亩,增幅0.50%。全年粮食作物总产8万吨,比上年7.8万吨,增加0.2万吨,增幅2.56%。蔬菜累计种植面积48625亩,同比增长4.8%,产量53529吨,同比增长23.25%。中药材种植面积79248亩,同比增长0.01%,收获面积34005亩,产量6765吨,同比增长627.42%。

二是畜禽存出栏及其产品稳中有升。全县生猪存栏16.54万头,同比增长3.3%,出栏21.3万头,同比增长6%;牛存栏5.7万头,同比增长5.9%,出栏0.77万头,同比增长5.1%;山绵羊存栏19.9万只,同比增长3.4%,出栏19.3万只,同比增长8.8%;家禽存栏52.65万羽,同比增长5.1%,出栏66.2万羽,同比增长2.7%。预计肉类总产量达19200吨。其中,猪肉产量14145吨,牛肉产量1004.2吨,羊肉产量3082.7吨,禽肉产量968吨;禽蛋572吨。全县水产养殖面积292亩,预计水产品总产量达80吨。

三是全力推进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围绕省级下达0.95万亩(高效节水0.14万亩、提质改造0.07万亩)、州级下达1.8万亩(新建1.5万亩、提质改造0.3万亩)的建设任务,县委、政府完成1.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目标,2023年全县共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7个,涉及建设面积2.1万亩。目前已开工4个,正在招标3个,已上图入库3个入库面积5780亩,预计2023年全县可建成高标准农田2万亩以上。

四是持续推动农业产业落实落地。紧紧围绕《兰坪县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2023年我县农业产业项目库计划实施34个项目,计划投入资金33784.73万元。截止目前,农业产业项目到位资金29541.78万元(衔接资金26741.78万元,浦东援滇专项资金专项2800万元),项目已开工34个,开工率100%,已完成项目建设10个,完成报账资金23715.2万元,资金支出率80.3%。

五是扎实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2023年省州下达户厕建设任务1800座,目前开工1800座,开工率100%;完工1800座,完工率100%,完成奖补资金兑付360万元。全县9乡镇(街道)生活垃圾通过共建共用的方式,镇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已达到100%;全县734个村庄,生活垃圾设施覆盖村庄473个,自然村生活垃圾设施覆盖率64.44%。目前全县共完成污水治理的行政村(社区)21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20%;完成污水收集处理的行政村(社区)13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处理率达12.38%;非城关镇乡镇7个,建成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3个,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42.86%。

六是常态化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全县共完成蔬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1512个,合格率为99.9%,圆满完成了上级部门下达的1500个年度目标任务;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量达到1.7批次/千人要求,2023年共完成农产品定量检测302批次,合格率达100%,完成省级主要农产品例行监测30批次(其中蔬菜20批次、水果10批次),合格率为100%,高于97.5%的考核值;完成2023年省级风险监测抽样15批次,合格率为100%;完成省级监督抽查抽样40批次,其中1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为97.5%,达到了监督抽查问题发现率平均不低于2%的全省水平。共检查生猪定点屠宰场1家38次,查验运输生猪车辆0.2726张(次),查验生猪2.7943万头;监督企业共采集生猪全血2.7943万份,开展混合血非洲猪瘟病毒检测0.4855万份,对非洲猪瘟病毒检测阴性并经屠宰检疫合格的猪肉出具了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完成“瘦肉精”抽检采集猪尿0.13万份,督促屠宰企业采集猪0.13玩份,用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检测,全部阴性,监督屠宰企业完成2.7928万头生猪肉品品质检验。截止2023年10月31日止,共组织受理申报畜禽产地检疫4.4767万头.只.羽,其中猪1.0725万头,牛0.0812万头、羊0.0507万只、禽3.2723万羽。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A):0.0004万份、(动物B)0.3825万份,检疫受理率100%;屠宰检疫:猪2.7928万头,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B)1.6836万份,检出不合格猪28头,均按照规范要求进行了无害化处理。2023年春防共完成强制免疫猪W苗105536头,免疫密度92%;牛w苗40368 头,免疫密度90%;羊w苗174563只,免疫密度90%;小反刍兽疫54771 只,应免密度92 %;禽流感280964羽,免疫密度91%;常规免疫完成猪瘟脾淋苗106467头,免疫密度93%;猪蓝耳苗106467头,免疫密度93%。

七是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兑付。完成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3005万元兑现工作,共惠及426017.22亩45311户和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补贴资贴资金204万元,惠及267680.22亩36993户。完成草原生态奖励补助项目涉及面积134.57万亩(其中,禁牧草原面积17.44万亩,草畜平衡面积117.13万亩),兑付补助奖励资金4236249.51元,补奖资金覆盖全县4乡3镇2个街道办、103个行政村,受益农户33925户。持续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养殖业)。目前兰坪县支公司共处理赔款2115170元,其中藏系羊189200元,共计425只,受益农户272户次;牦牛1008000元,共计238头,受益农户163户次;能繁母猪714000元,共计546头,受益农户378户次:育肥猪203970元,共计316头,受益农户160户次。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共受理申请22份,受益17户,补贴机具38台,增加农机总动力485.6千瓦,完成中央补贴资金11.815万元,中央补贴结算比例83.32%。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股、产业办、农发办;所属单位13个,分别是:

1.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农村经济管理局

3.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土壤肥料工作站(农业环境监测站)

4.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水产技术推广站

5.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6.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农机管理站

7.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植保植检站(农业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区域站)

8.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

9.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农田水利建设管理站

10.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11、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12.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畜禽品种改良站

13.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饲草饲料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兰坪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兰坪白族普米族县农业农村局。

纳入兰坪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原因为13家所属单位均未独立核算,未独立决算编报,合并在兰坪县农业农村局作为1个单位编报。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7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1人(离休0人,退休9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遗属27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超编的原因是有两辆车为特种用车,一辆是疫苗冷藏运输车,一辆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流动检测车。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兰坪县农业农村局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部门2023年度收入合计330 546 174.5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8 555 860.38元,占总收入的99.4%;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 990 314.18元,占总收入的0.6%。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7 197 536.46元,减少了14.7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了56 089 543.99元,减少了14.5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1 107 992.47元,减少了35.76%;减少的原因是2023年度县财政粮食资金专户无种粮农民补贴资金拨入。减少的原因是县财政下达的农业产业涉农整合资金下达资金与上同比减少,所以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部门2023年度支出合计360 485 017.19元。其中:基本支出29 151 519.92元,占总支出的8.08%;项目支出331 333 497.27元,占总支出的91.92%;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了3 227 047.78元,同期相比增加了0.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 099 738.5元,增长16.73%,基本支出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度调入了人员7人,本年支出了2022年度第三季度的职工养老保险,医闻保险保等基本支出之故;项目支出减少了872 690.72元,同比减少0.26%;上缴上级支出0元,;经营支出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减少的原因是脱贫攻坚的农业产业项目的支出相比上年减少了872 690.72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 151 519.9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7 610 937.91元,占基本支出的94.7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 540 582.01元,占基本支出的5.2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31 333 497.2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一是2023年投入农业产业资金232 632 035.15元,共实施了5大类17个农业产业扶持项目,重点支持种养殖基地、冷链物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区、产业基础配套设施等方面建设。通过产业项目发展,建成了一批高起点、高标准的产业扶持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注重建立完善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利益联接机制,重点推行“委托共管、投资收益、入股分红、以奖代补、资产租赁”5种产业扶持模式,鼓励和引导农户以“土地流转、就业务工、生产托管”等方式参与农业产业发展。项目通过持续扶持壮大本土企业(87家企业、221个种养专业合作社、15个种养大户),持续强化与引进的7家企业交流合作,产业覆盖32547户群众(其中:24278脱贫户产业帮扶全覆盖)141983人口(100377脱贫人口)通过产业项目户均增收1500-2000元,通过劳务联结户均增收1950元。

二是投入6 473 943.81元稳定全年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2023年完成粮食作物播种面积45.97万亩,比上年45.74万亩,增加0.23万亩,增幅0.50%。全年粮食作物总产8万吨,比上年7.8万吨,增加0.2万吨,增幅2.56%。蔬菜累计种植面积48625亩,同比增长4.8%,产量53529吨,同比增长23.25%。中药材种植面积79248亩,同比增长0.01%,收获面积34005亩,产量6765吨,同比增长627.42%。

是投入2 812 217.26元用于畜牧业的发展,2023年生猪存栏16.54万头,同比增长3.3%,出栏21.3万头,同比增长6%;牛存栏5.7万头,同比增长5.9%,出栏0.77万头,同比增长5.1%;山绵羊存栏19.9万只,同比增长3.4%,出栏19.3万只,同比增长8.8%;家禽存栏52.65万羽,同比增长5.1%,出栏66.2万羽,同比增长2.7%。预计肉类总产量达19200吨。其中,猪肉产量14145吨,牛肉产量1004.2吨,羊肉产量3082.7吨,禽肉产量968吨;禽蛋572吨。全县水产养殖面积292亩,预计水产品总产量达80吨。2023年春防共完成强制免疫猪W苗105536头,免疫密度92%;牛w苗40368 头,免疫密度90%;羊w苗174563只,免疫密度90%;小反刍兽疫54771 只,应免密度92 %;禽流感280964羽,免疫密度91%;常规免疫完成猪瘟脾淋苗106467头,免疫密度93%;猪蓝耳苗106467头,免疫密度93%。

四是投入104 860.00元扎实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县共完成蔬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1512个,合格率为99.9%,圆满完成了上级部门下达的1500个年度目标任务;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量达到1.7批次/千人要求,2023年共完成农产品定量检测302批次,合格率达100%,完成省级主要农产品例行监测30批次(其中蔬菜20批次、水果10批次),合格率为100%,高于97.5%的考核值;完成2023年省级风险监测抽样15批次,合格率为100%;完成省级监督抽查抽样40批次,其中1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为97.5%,达到了监督抽查问题发现率平均不低于2%的全省水平。全年共检查生猪定点屠宰场1家38次,查验运输生猪车辆0.2726张(次),查验生猪2.7943万头;监督企业共采集生猪全血2.7943万份,开展混合血非洲猪瘟病毒检测0.4855万份,对非洲猪瘟病毒检测阴性并经屠宰检疫合格的猪肉出具了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完成“瘦肉精”抽检采集猪尿0.13万份,督促屠宰企业采集猪0.13玩份,用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检测,全部阴性,监督屠宰企业完成2.7928万头生猪肉品品质检验。全年依法开展动物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2023年共组织受理申报畜禽产地检疫4.4767万头.只.羽,其中猪1.0725万头,牛0.0812万头、羊0.0507万只、禽3.2723万羽。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A):0.0004万份、(动物B)0.3825万份,检疫受理率100%;屠宰检疫:猪2.7928万头,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B)1.6836万份,检出不合格猪28头,均按照规范要求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五是投入惠农补贴36 450 308.56元,一是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兑付。完成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3004.59万元兑现工作,共惠及426017.22亩45317户;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203.97万元,受益农户36992户。二是全面完成草原生态奖励补助项目。涉及面积134.57万亩(其中,禁牧草原面积17.44万亩,草畜平衡面积117.13万亩),兑付补助奖励资金424.15万元,补奖资金覆盖全县4乡3镇2个街道办、103个行政村,受益农户33925户。三是积极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截至目前共受理申请23份,受益23户,补贴机具38台,增加农机总动力485.6千瓦,完成中央补贴资金12.32万元,中央补贴结算比例83.32%。

六是投入4 225 100.00元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一是扎实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2023年省州下达户厕建设任务1800座,目前开工1800座,开工率100%;完工1800座,完工率100%,完成奖补资金兑付360万元。二是稳步提升农村垃圾治理能力。全县9乡镇(街道)生活垃圾通过共建共用的方式,镇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已达到100%;全县734个村庄,生活垃圾设施覆盖村庄473个,自然村生活垃圾设施覆盖率64.44%。三是高效提升农村污水治理水平。目前全县共完成污水治理的行政村(社区)21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20%;完成污水收集处理的行政村(社区)13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处理率达12.38%;非城关镇乡镇7个,建成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3个,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42.86%。四是“百日攻坚”助力村容村貌提升。深入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实现由“清乱”向“治乱”、“清脏”向“美化”、“一时清脏”向“长期清洁”的“三转变”。全县116个村(社区)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截至目前共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数量3342.9余吨,清理村内水塘数量370余口,清理村内沟渠数量1563.7公里,清理村内淤泥708.6余吨,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375吨,清理残垣断壁148处,开展进村入户宣传教育640次,发放宣传资料5865份,发动农民群众投工投劳54407人次。

七是投入48 635 032.49元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3年紧紧围绕省级下达0.95万亩(高效节水0.14万亩、提质改造0.07万亩)、州级下达1.8万亩(新建1.5万亩、提质改造0.3万亩)的建设任务,县委、政府完成1.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目标,2023年全县共落实了营盘镇松柏村、鸿尤村,通甸镇黄松村、东明村,石登乡水银厂村、车邑坪村、大竹箐村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7个,完成建设面积2.1万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7 599 860.3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88%。与上年相比增加18 954 456.01元,增长6.14%,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衔接乡村振兴项目资金支出增加18 954 456.01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 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4%。主要用于高科技人才有生活补助。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 462 233.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6%。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53,738.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293,585.28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64,178.50元;抚恤支出350 732.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895053.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费93,768.75元,事业单位医疗费1,537,392.56元,公务员医疗补贴1,005,995.05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57,897.27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317 834 919.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02%。主要用于行政运行3 743 954.01元;事业运行15 906 890.85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1 451 853元;病虫害控制2 601 365.26元;农产品质量安全104 860元;防灾减灾支出1 260 000.00元;稳定农民补贴收入支出2 039 700.43元;农业生产发展30 978 053.68元;农村社会事业422 5100元;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9 835 873.55元;农田建设5 207 369.74元;其他农业支出1 544 436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54 188 062.75元;生产发展177 183 467.29元;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2 450 090元;农业保险保费补贴5 113 843.41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 392 6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3%。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 000.00元,支出决算为191 73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180 000.00元;决算数为180 000.00元,占“三公”支出决算的93.88%,完成年初预算数100%;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11739元,决算数为11 739元,占“三公”支出决算的6.1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 739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 000.00元,支出决算为191 73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80 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 739.00元,超年初预算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年初预算没有安排接待费用的预算,导致大于预算11 739.00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63 325.22元,减少24.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1122.22元,减少1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2 203.00元,减少了65.4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单位的车辆运行维护费用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各项工作的开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5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农业产业发展的省级、州级的监督、检查、指导等相关工作产生的公务接待支出,本年度共计产生的接待批次21次,共接待257人次。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 531 266.01元,比上年减少了40 125.7元,减少了2.5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部门的公用经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运行产生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三公”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期末部门资产总额22 811 708.98元,其中,流动资产11 051 427.33元,固定资产10 659 741.0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 100 540.61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了44 285 192.2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42 102.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 272 59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 113 5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 159 09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 272 59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 272 59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县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监督索引号53332500232601111

包含附件

  •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决算公开表20241017031926226.xlsx [下载]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翠屏街道人民路2号 联系电话:0886-3211262

    运维单位: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融媒体中心  0886-3629331 兰坪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0886-12345

    滇ICP备2021000418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3250047  滇公网安备:53332502000104号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