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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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80543-2023-227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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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坪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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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3-09-27 11:4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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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三、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按照自治州和县委、县政府制定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起草或拟订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乡镇企业等农业各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策和中长期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拟定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

2、承担完善农村经济管理体制的责任。指导农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推进农业依法行政。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农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3、指导粮食、畜牧等主要农畜产品生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指导农产品基地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现代农业示范区的建设。研究制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策略和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预测并发布全县农业各产业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

4、负责指导乡镇企业改革发展,组织开展乡镇企业统计、信息工作和运行情况分析。拟定全县乡镇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计划和技术改造措施;引导乡镇企业产品、产品结构调整;组织指导乡镇企业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协调乡镇企业引进技术和资金工作,引导企业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开发新产品。

5、制定全县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重大科研和推广项目的实施,指导乡镇农业科技服务中心、农业教育及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积极做好农牧良种的引进繁殖、试验、示范、推广、应用工作。

6、拟定农业各项产业地方性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业各产业产品及绿色食品的质量监督、认证和农业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许可及监督管理。依法负责渔船、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开展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

7、指导畜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提出畜牧业发展的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畜产品资源、草地资源、饲料资源的保护工作;制定全县动物疫病防治规划;提出动物防疫检疫推广项目;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组织监督对县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等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8、组织制定农业技术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指导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

9、指导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提出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向及技术措施建议,引导农机产品结构调整。拟定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农机的安全监理工作以及产品质量检验、鉴定和认证管理。

10、拟订农业生态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的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村容村貌整治工作。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

11、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安全监测。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

12、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稳定全年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2022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24.59亿元,其中农业总值94033万元,较2021年的88186万元,增长6.63%,粮食种植面积45.74万亩,同比增长0.1%,全年粮食作物总产7.81万吨,同比增长3.3%,产值65338万元,同比增长0.76%,花卉产业产值630万元,同比增长7.7%,蔬菜种植面积5.5万亩,同比增长1.29%,产值18437万元,同增长1.96%,蔬菜产量6.27万吨左右,同比增长1.29%,中药材种植面积7.59万亩,同比增长3.07%,产量0.58万吨左右,同比增长16%,产值16080万元。

2.畜牧业稳步健康发展。一是大小牲畜存出栏稳中向好。全县生猪存栏160237头,同比增长3.1%,出栏201542头,同比增长5.4%;牛存栏54090头,同比增长6.1%,出栏7401头,同比增长5.0%;山绵羊存栏193953只,同比增长3.0%,出栏178214只,同比增长8.2%;家禽存栏501271羽,同比增长4.9%,出栏645437羽,同比增长2.8%。二是畜禽产品产量稳步增长。猪肉产量14018吨,同比增长5.6%;牛肉产量961吨,同比增长4.3%;羊肉产量2915吨,同比增长6.0%;禽肉产量968吨,同比增长0.1%;禽蛋572吨,同比增长19.4%。三是动物强制免疫注射有序开展。2022年春秋两防共完成强制免疫猪W苗233944头,免疫密度93%;牛w苗76736头,免疫密度90.2%;羊w苗337631只,免疫密度91%;小反刍兽疫69377只,应免密度92%;禽流感576020羽,免疫密度92%;常规免疫完成猪瘟脾淋苗234555头,免疫密度93%;猪蓝耳苗234555头,免疫密度93%;羊四防苗19721只,羊传染性胸膜肺炎15402只,羊痘19840只,牛出败6575头,牛气肿疽5493头;鸡I系210171羽,禽霍乱43030羽。

3.扎实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工作要求,结合职能,常态化开展农产品质量监测工作,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是全年共抽取样品1258批次,合格率为99.9%;完成我县2022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监测任务共335批次。定量检测278批次,合格率为100%。配合完成省级例行监测任务74批次,合格率为98.6%;配合完成省级“治、控、促”行动监督抽查17批次、例行监测20批次;配合完成州级监督抽查4批次、专项监测6批次。二是依法开展畜禽产地检疫和生猪屠宰检疫申报受理。共组织开展受理养殖场户申报产地检疫畜禽7.633万头.只.羽,屠宰检疫猪3.2953万头,检出不合格猪肉0.0014万头,依法监督货主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实现了动物产地检疫申报受理率、屠宰检疫申报受理率、屠宰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率均达100%。三是积极开展生猪屠宰监管。检查生猪定点屠宰场38次,查验运输生猪车辆3856张次,查验生猪33044头;监督企业共采集生猪全血33044份,开展混合血非洲猪瘟病毒检测6124份,其中检出非洲猪瘟病毒阳性7批次生猪及关联猪(共81头),完成“瘦肉精”抽检采集猪尿1146份,督促屠宰企业采集猪1146份,用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检测,全部阴性。监督屠宰企业完成32953头生猪肉品品质检验,确保出场猪肉经屠宰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

4.全面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一是落实政策,鼓励群众种粮。继续抓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政策的落实,2022年,全县发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11,760,558.07元,惠及农民34383户,有效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县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30,060,109.75元,共惠及392,739.47亩41046户,二是持续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项目,2022年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134.57万亩,(其中禁牧17.44万亩、草畜平衡117.13万亩),兑付中央和省级下达实施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机制政策补奖资金423.63万元(禁牧130.8万元,草畜平衡292.83万元),惠及34128户,并全部录入农业部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系统。三是持续开展养殖业保险投保理赔工作。截至目前,全县上报能繁母猪、育肥猪、藏系羊、藏系牦牛死亡理赔案件1291起,预计理赔金额182.3万元,目前正在进一步对理赔案件进行核实和按相关程序申办理赔工作。

5.持续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一是积极推广低积累品种替代、优化施肥、种植结构调整等安全利用措施,建立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示范区,形成较完善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体系,全县受污染耕地42975.85亩(安全利用类32573.81亩,严格管控类10402.04亩),目前措施落地全部完成,措施覆盖率100%,安全利用率预计达到81%以上,二是稳步实施2022年生产障碍修复项目,项目投资325.7万元。通过项目实施,完成核心示范区10563.69亩技术模式措施落地,农产品检测合格率91%,项目区受益农户满意度90%以上,通过项目实施农产品不造成减产。

6.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为切实提高我县农业机械化水平,为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服务,促进我县农机化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积极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引导农户使用农机补贴手机App办理补贴申请,及时审核受理,截至目前共受理申请48份,受益43户,补贴机具48台,增加农机总动力371.6千瓦,完成中央补贴资金9.74万元,中央补贴结算比例40.89%。

7.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持续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培育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加快农业农村经济稳步发展。针对监测对象精准制定帮扶措施,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全县有192家合作社与27家企业实现“双绑”,脱贫户“双绑”覆盖率达99%,三类监测户“双绑”覆盖率达100%。绑定后农户获得的收益8716.78万元,合作社销售额5695.3万元,盈余2757.8万元,企业绑定合作社流转土地面积8945.22亩,吸纳低收入人口就业人数32860人,共建基地280个,带动合作社盈利(万元)5783.17万元。

8.产业发展强劲有力。一是2022年投入农业产业资金29973.73万元,共实施了8大类34个农业产业扶持项目,重点支持种养殖基地、冷链物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区、产业基础配套设施等方面建设。通过产业项目发展,建成了一批高起点、高标准的产业扶持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注重建立完善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利益联接机制,重点推行“委托共管、投资收益、入股分红、以奖代补、资产租赁”5种产业扶持模式,鼓励和引导农户以“土地流转、就业务工、生产托管”等方式参与农业产业发展。项目通过持续扶持壮大本土企业(101家企业、253个种养专业合作社、22个种养大户),持续强化与引进的14家企业交流合作,产业覆盖39158户群众(其中:24278脱贫户产业帮扶全覆盖)141983人口(100377脱贫人口)通过产业项目户均增收1500-2000元,通过劳务联结户均增收1950元。

9.促进脱贫群众持续增收情况。聚焦增收目标任务,对经营性、财产性收入措施进行了细化,拿出具体的支撑项目,明确任务,分别制定了兰坪县农村居民家庭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增收方案。一是产业扶持项目获得收益。产业项目通过资产租赁、委托经营模式实施,项目实施企业、合作社每年产生约1519.19万元收益金,覆盖受益户24278户,户均每年财产性增收625.7元。(完成全县人均纯收入低于10000元的农户(4725户)的收益金发放)。二是通过土地流转获得收益。2022年全县土地经营权流转总面积为31238亩,涉及农户6507户,其中流转入企业23303亩,流转入专业合作社7922亩;土地流转年租金在600元/亩至1000元/亩之间浮动。按土地流转年租金800元/亩计,全县土地流转费达2499万元,6507户农户通过土地流转户均收益3840元。(通过对全县人均纯收入低于10000元的农户(4725户)进行统计,共流转土地亩847.6亩,土地流转费91.5万元,户均增收193.7元)。三是国家政策性补贴获得收益。全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3006万元,涉及农户41046户,户均增收732.4元;种粮一次性补贴资金发放1176.05万元,涉及农户34656户。户均增收339.3元。(通过对全县人均纯收入低于10000元的农户(4725户)进行统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234.42万元,户均增收496.1元;种粮一次性补贴资金发放91.15万元,户均增收192.9元);草原生态农牧民补助资金发放423.63万元,涉及农户34131户。

10.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一是全力拆除私搭乱建。全县共拆除废弃建筑等1756间(处、座),拆除面积53178m³,二是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自“百日攻坚”工作开展以来,累计清理村内水塘98口,清理村内沟渠751.57公里,治理农村生活污水806处,清理农村生活垃圾4246.5吨,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141.2吨,整治畜禽粪污不入坑不覆盖情况322处,通过常态化开展“清河行动”,清理村内河道、沟渠、漂浮物、垃圾、淤泥315.7吨。三是全面开展路域环境整治和村庄清洁行动。累计清理广告牌256块,976m³;清理各类私拉私接线路,清除乱贴乱涂乱画247处;清理破损褪色和悬挂不规范的国旗彩旗262面;清理路域周边乱丢乱倒542处,清除垃圾1154.5吨,占道经营劝离1209起。清理废弃农膜、大棚膜、农药包装废弃物等13.2吨;治理村内杂乱无序堆放991处;村内杂草清理1974处,16897m³;清理残垣断壁211处,9266m³,村庄环境明显改善。四是严肃整治私搭乱建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共拆除乡镇(街道)乱占耕地建房、违规建房、私搭乱建存量319宗,消除违法占地23756.79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26202.64平方米;乡镇消除“两违”新增59宗,消除违法占地4167.3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4753.7平方米。受理宅基地申请827宗,审批97宗。五是扎实开展农村厕所革命。一是积极推进户厕建设。我县2022年省级户厕目标任务任务共1983座,目前开工1983座,开工率为100%,完工1983座,完工率为100%。二是扎实开展农村厕所问题摸排整改。通过开展厕所问题排查整改“回头看”,摸排公厕980座,发现问题厕所93座,已整改92座(剩余1座因建设年代久远计划重建,拟于2023年6月完成整改),整改率98.9%;户厕摸排26971座,发现问题户厕1062座,立行立改完成1062座,整改完成率100%。

11.扎实推进“百千万”工程。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工程涉及1个示范乡镇、16个精品示范村、53个美丽村庄。目前已编制《兰坪县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兰坪县通甸镇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建设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含项目清单)、16个精品示范村的实施方案、53个美丽村庄项目清单,并已上报州委农办审核。通甸镇示范乡镇(建设年度为2021年,2022年无示范乡镇建设任务)规划建设任务包含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5个方面,共有15类、46个大项、180个子项目,规划总投资15.84亿元;2022年度精品示范村建设任务涉及通甸镇黄松村、德胜村,啦井镇期井村3个村委会;美丽村庄建设任务涉及除翠屏街道外的其他8个乡镇(街道)的11个自然村(小组),按照逐级申报、分级审查的原则,目前正在按程序开展精品示范村和美丽村庄的申报工作,相关材料已报州委农办。目前,百千万工程相关重点建设项目正有序推进。

12.是全面推进农村集体清产核资工作。参加全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单位1023个,农村集体清产核资总资产核实数109549.97万元,全县共有集体土地总面积483.33万亩;共有“四荒地”0.878万亩,待界定土地0.0321万亩。二是完成兰坪县产权管理系统录入成员信息上报率100%,份额人员信息上报率99.88%。三是完善整改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全县共涉及5个乡(镇),农村土地承包证书 452本。四是2022年全县受理宅基地数903宗,审批数149宗,涉及面积16451.38平方米;完成全县宅基地宗数4.1638万宗,涉信面积1.5855万亩,涉及农户4.677万户,涉及人数16.694万人,一户一宅的户数4.4977万户。五是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全面完成全县农村集体经济帮扶平台数据录入及统计工作。统计2022年全县105个村(社区)村集体经济收入7591.49万元,其中:经营收入3262.76万元、发包及上交收入500.28万元,投资收冷益和光伏收益2298.974万元,利息收入1529.48万元。

13.深入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行动,广泛打击涉农领域违法行为。一是为有效遏制畜禽私屠滥宰违法行为,确保群众消费安全和合法权益,组织执法力量深入我县八乡镇猪肉市场、活禽市场、活禽屠宰点、牛羊肉食店等场所开展私屠滥宰畜禽整治工作,完成检查8个乡镇农集贸市场,检查猪肉经营户72户、牛羊肉食店41家、毛驴肉食店1家次、家禽屠宰户16户,检查金顶镇4个社区猪肉经营摊点,约谈法治意识不强畜禽及其产品经营户21人,发放依法依规经营肉类明白纸、《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宣传册共237份,八乡镇备案运输动物车辆32张次,通过整治,畜禽产地检疫申报率幅度提升,私屠滥宰得到遏制。二是认真开展种子抽检和市场执法检查,2022年全年市场执法抽检与检查15场次出动56人次,发放宣传材料180余份,填写扦样单77套,检查玉米74个品种77个种子批,蔬菜品种250个,备案受理主要农作物510个品种,检查经营主体42企业。三是积极开展农机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截至目前,全县共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排查103次,共排查安全隐患的机主64人/次,农机作业现场102个,全面摸排登记外籍变型拖拖拉机4台,检查农机合作社和农机大户6家,农机维修点8家,出动监理车辆103车/次,检查变型拖拉机96台,共排查一般隐患53项,治理隐患53项,治理率100%;共发放告知书213份,签订变拖驾驶员安全生产责任书278份。

14.加强防灾减灾,助力农业保产增收。紧盯重大病虫害防控目标。以不发生大面积连片成灾为目标,着力抓好草地贪夜蛾等重大农作物病虫害预测预报和防控,建设完成第三批植保工程,24台套安装完成进入结果运用,加强对全县232台套杀虫灯、性诱监测诱捕器2000个、草地贪夜蛾检测点22个点进行维护检修服务,保障正常运作,及时掌握病虫害出现的时间地点发生程度,适时开展防控工作,做到无重大病虫害发生流行,把发生病虫灾害损失率控制在4.3%。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股、产业办、农发办;所属单位13个,分别是:

1.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农村经济管理局

3.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土壤肥料工作站(农业环境监测站)

4.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水产技术推广站

5.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6.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农机管理站

7.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植保植检站(农业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区域站)

8.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

9.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农田水利建设管理站

10.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11、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12.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畜禽品种改良站

13.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饲草饲料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兰坪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8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1人(离休0人,退休81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兰坪县农业农村局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387,743,711.0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4,645,404.37元,占总收入的99.2%;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098,306.65元,占总收入的0.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60,943,063.9元,增长70.9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90,966,405.97元,增长98.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30,023,342.07元,增加的原因是2022年度兰坪县工信和商务局拨入2023年三区科技人才经费和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290,000.00元,县财政粮食资金专户拨入2022年种粮农民补贴资金2,799,970.1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357,257,969.41元。其中:基本支出25,051,781.42元,占总支出的7.01%;项目支出332,206,187.99元,占总支出的92.99%;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13,002,475.8元,增长46.2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25,147.74元,增长0.91%,;项目支出增加112,777,328.06元,增长51.4%,增加的原因是脱贫攻坚的农业产业项目的支出相比上年增加了112,777,328.06元;上缴上级支出0元,;经营支出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051,781.4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465,262.64元,占基本支出的93.6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86,518.78元,占基本支出的6.3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32,206,187.9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一是2022年投入农业产业资金280,068,214.57元,共实施了8大类34个农业产业扶持项目,重点支持种养殖基地、冷链物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区、产业基础配套设施等方面建设。通过产业项目发展,建成了一批高起点、高标准的产业扶持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注重建立完善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利益联接机制,重点推行“委托共管、投资收益、入股分红、以奖代补、资产租赁”5种产业扶持模式,鼓励和引导农户以“土地流转、就业务工、生产托管”等方式参与农业产业发展。项目通过持续扶持壮大本土企业(101家企业、253个种养专业合作社、22个种养大户),持续强化与引进的14家企业交流合作,产业覆盖39158户群众(其中:24278脱贫户产业帮扶全覆盖)141983人口(100377脱贫人口)通过产业项目户均增收1500-2000元,通过劳务联结户均增收1950元。

二是投入1,282,182.30元稳定全年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2022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24.59亿元,其中农业总值94033万元,较2021年的88186万元,增长6.63%,粮食种植面积45.74万亩,同比增长0.1%,全年粮食作物总产7.81万吨,同比增长3.3%,产值65338万元,同比增长0.76%,花卉产业产值630万元,同比增长7.7%,蔬菜种植面积5.5万亩,同比增长1.29%,产值18437万元,同增长1.96%,蔬菜产量6.27万吨左右,同比增长1.29%,中药材种植面积7.59万亩,同比增长3.07%,产量0.58万吨左右,同比增长16%,产值16080万元。

是投入1,384,143.30元用于畜牧业的发展,2022年全县生猪存栏160237头,同比增长3.1%,出栏201542头,同比增长5.4%;牛存栏54090头,同比增长6.1%,出栏7401头,同比增长5.0%;山绵羊存栏193953只,同比增长3.0%,出栏178214只,同比增长8.2%;家禽存栏501271羽,同比增长4.9%,出栏645437羽,同比增长2.8%。畜禽产品产量稳步增长。猪肉产量14018吨,同比增长5.6%;牛肉产量961吨,同比增长4.3%;羊肉产量2915吨,同比增长6.0%;禽肉产量968吨,同比增长0.1%;禽蛋572吨,同比增长19.4%。动物强制免疫注射有序开展。2022年春秋两防共完成强制免疫猪W苗233944头,免疫密度93%;牛w苗76736头,免疫密度90.2%;羊w苗337631只,免疫密度91%;小反刍兽疫69377只,应免密度92%;禽流感576020羽,免疫密度92%;常规免疫完成猪瘟脾淋苗234555头,免疫密度93%;猪蓝耳苗234555头,免疫密度93%;羊四防苗19721只,羊传染性胸膜肺炎15402只,羊痘19840只,牛出败6575头,牛气肿疽5493头;鸡I系210171羽,禽霍乱43030羽。

四是投入75,780.00元扎实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年共抽取样品1258批次,合格率为99.9%;完成我县2022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监测任务共335批次。定量检测278批次,合格率为100%。配合完成省级例行监测任务74批次,合格率为98.6%;配合完成省级“治、控、促”行动监督抽查17批次、例行监测20批次;配合完成州级监督抽查4批次、专项监测6批次。依法开展畜禽产地检疫和生猪屠宰检疫申报受理。共组织开展受理养殖场户申报产地检疫畜禽7.633万头.只.羽,屠宰检疫猪3.2953万头,检出不合格猪肉0.0014万头,依法监督货主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实现了动物产地检疫申报受理率、屠宰检疫申报受理率、屠宰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率均达100%。积极开展生猪屠宰监管。检查生猪定点屠宰场38次,查验运输生猪车辆3856张次,查验生猪33044头;监督企业共采集生猪全血33044份,开展混合血非洲猪瘟病毒检测6124份,其中检出非洲猪瘟病毒阳性7批次生猪及关联猪(共81头),完成“瘦肉精”抽检采集猪尿1146份,督促屠宰企业采集猪1146份,用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检测,全部阴性。监督屠宰企业完成32953头生猪肉品品质检验,确保出场猪肉经屠宰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

五是投入惠农补贴46,056,967.82元全面落实强农惠农政策。2022年,全县发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11,760,558.07元,惠及农民34383户,有效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县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30,060,109.75元,共惠及392,739.47亩41046户。2022年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134.57万亩,(其中禁牧17.44万亩、草畜平衡117.13万亩),兑付中央和省级下达实施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机制政策补奖资金423.63万元(禁牧130.8万元,草畜平衡292.83万元),惠及34128户,并全部录入农业部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系统。2022年目前共受理申请48份,受益43户,补贴机具48台,增加农机总动力371.6千瓦,完成中央补贴资金9.74万元,中央补贴结算比例40.89%。

六是投入3,338,900.00元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全力拆除私搭乱建。全县共拆除废弃建筑等1756间(处、座),拆除面积53178m³,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自“百日攻坚”工作开展以来,累计清理村内水塘98口,清理村内沟渠751.57公里,治理农村生活污水806处,清理农村生活垃圾4246.5吨,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141.2吨,整治畜禽粪污不入坑不覆盖情况322处,通过常态化开展“清河行动”,清理村内河道、沟渠、漂浮物、垃圾、淤泥315.7吨。全面开展路域环境整治和村庄清洁行动。累计清理广告牌256块,976m³;清理各类私拉私接线路,清除乱贴乱涂乱画247处;清理破损褪色和悬挂不规范的国旗彩旗262面;清理路域周边乱丢乱倒542处,清除垃圾1154.5吨,占道经营劝离1209起。清理废弃农膜、大棚膜、农药包装废弃物等13.2吨;治理村内杂乱无序堆放991处;村内杂草清理1974处,16897m³;清理残垣断壁211处,9266m³,村庄环境明显改善。四是严肃整治私搭乱建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共拆除乡镇(街道)乱占耕地建房、违规建房、私搭乱建存量319宗,消除违法占地23756.79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26202.64平方米;乡镇消除“两违”新增59宗,消除违法占地4167.3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4753.7平方米。受理宅基地申请827宗,审批97宗。积极推进户厕建设。我县2022年省级户厕目标任务任务共1983座,目前开工1983座,开工率为100%,完工1983座,完工率为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8,645,404.3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39%。与上年相比增加97,664,488.57元,增长46.29%,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新增了债券项目资金支出45,600,000.00元,乡村振兴项目资金支出增加了52,064,488.57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2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主要用于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云南省乡村振兴示范项目管理费用300,000.00元;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经费25,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56,692.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3%。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609,330.8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60,123.68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87,238.43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824,565.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费97,406.69元,事业单位医疗费376,370.63元,公务员医疗补贴298,987.8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1,80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303,896,254.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46%。主要用于行政运行2,272,066.37元;事业运行18,328,437.86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1,445,695.00元;病虫害控制1,284,608.60元;农产品质量安全75,780.00元;执法监管88,764.20元;行业业务管理7,930.00元;农业生产发展4,526,196.86元;农村合作经济3,550,000.00元;农村社会事业3,338,900.00元;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390,000.00元;农田建设11,730,400.00元;其他农业支出1,678,821.79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10,717,000.00元;生产发展244,216,404.06元;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153,870.00元;农业保险保费补贴91,379.51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642,8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3%。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55,064.2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21,122.22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6.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3,942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3.3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3,942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55,064.2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21,122.2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3,94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5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的车辆老化,而因乡村振兴产业项目的下乡等较多,导致车辆的运行费用和维修费用增加。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64,945.15元,增长34.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50,995.15元,增长29.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3,950元,增加了69.7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的车辆老化,而因乡村振兴产业项目的下乡也较多,从而导致车辆的运行费用和维修费用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各项工作的开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农业产业发展的省级、州级的监督、检查、指导等相关工作产生的公务接待支出,本年度共计产生的接待批次16次,共接待154人次。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71,391.71元,比上年增加337,203.38元,增长27.3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部门的人员增加,公用经费的预算增加,而部门的因实施乡村振兴农业产业的项目较多,导致运行经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运行产生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三公”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部门资产总额94 276 856.47元,其中,流动资产55,578,721.54元,固定资产36 408 850.9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289,284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4,254,958.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56,579.8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418,66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066,468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273,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9,2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县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监督索引号53332500232601111

 

包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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