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19-2020年八乡镇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建省级补助资金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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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15280543-2021-165591
- 发文机构
- 兰坪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1-06-18 18:01:54
兰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19-2020年八乡镇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建省级补助资金的公示
根据《云南省农村厕所改造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农环(2019)16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工作的通知》(财农(〔2019〕19号)文件精神及《兰坪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完成2019-2020年农村“厕所革命”相关任务的紧急通知》兰人居办便签〔2021〕10号相关要求。现将八乡镇2019-2020年无害化卫生户厕改建补助资金公示如下:
一、资金名称:兰坪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19-2020年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建补助资金。
二、补助对象:八乡镇3695户农户(其中金顶镇1597户、营盘镇350户、啦井镇104户、兔峨乡50户、石登乡361户、中排乡756户、河西乡52户、通甸镇425户
三、公示时间:2021年6月18日-2021年7月1日
四、补助资金监管单位:兰坪县农业农村局
五、补助标准及来源:补助资金为省级“厕所革命”奖补资金,标准为400元/户。
六、改建标准和模式:因地制宜选择无害化卫生户厕改建或新建标准和模式,应简单实用、成本适中的无害化卫生改用技术和产品,原则上以“水冲厕+装配式三格化奔池+资源化利用”方式为主。鼓励农户以投工投劳或自备砖、砂石、水泥等材料参与改建。
七、补助方式及补助资金;因地制宜选择改建技术模式,按照“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方式经村、乡、县三级验收达到无害化卫生户厕标准方可进行补助,共计3695户、补助资金147.8万元。
八、基础效益:无害化户厕改建突出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改建和新建后的无害化户厕对阻断疫病传染源、提高人民生产生活质量、人居环境提升起到关键性作用。
以上内容,请各人民团体,社会各界人士监督。举报电话:0886—3212436(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兰坪县纪委监察委派驻县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3211241 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2021年6月18日-2021年7月1日)
兰坪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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