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通甸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0  来源:通甸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决算

索引号
015280463-2025-271662
发文机构
兰坪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预决算公开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5-11-10 13:27:13

监督索引号53332500171801000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通甸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按照职责权限依法规定行政措施和发布决定。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发展各项服务事业。

(3)按照县人民政府授权和有关规定,依法管理本级财政、编报和执行本级预算。

(4)负责本级行政区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安全生产、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人民武装、民族宗教、法制等行政工作。

(5)保护本行政区国有资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组织的合法权益。

(6)负责本行政区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开展创建文明乡镇、文明单位、文明村、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7)执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8)管理民政行政工作,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办理兵役事项。

(9)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综合办公室,分别为:党政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平安法治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加挂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综合行政执法队(加挂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工作站牌子)、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民族团结进步服务中心。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通甸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通甸镇人民政府。

纳入通甸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8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5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1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3人(离休0人,退休23人)。年末遗属20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强化党建引领,全面夯实发展基础

一是强化为民解忧纾困,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持续办好惠民利民实事,结合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为民办事120余件次;抓好专项整改整治“回头看”工作,班子成员认领问题已全部销号并完成“回头看”,并严格落实“四下基层”机制,通过进村入户走访、接待群众来访等契机,解决信访问题3件次、排查化解矛盾纠纷28件次。二是全面规范基层党务,夯实党建工作基础。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目前已召开党委会议17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党委研究部署党建工作2次;制定了通甸镇2024年党建工作方案、发展党员计划,持续实施“扩先提中治软”行动,全覆盖对42个党组织重新分类定级,共评定出21个先进支部,19个中间支部,1个后进支部,1个软弱涣散支部。同时积极申报通甸村党总支、河边村党支部为五星支部,福登村党总支、黄松村党支部为四星支部;落实基层党组织设置优化,完成定向村(社区)干部招录报名工作,并申报创建了易门箐社区、黄松村、现代农业浆果产业园、兰坪县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园4个州级干部教育培训现场教学点。三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筑牢坚强战斗堡垒。加强党员发展管理,持续做好从青年和产业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新兴领域中发展党员,现有预备党员19人;今年以来,全镇党组织共开展“三会一课”1297次,主题党日266次,专题组织生活会70次。同时分层分级抓好党员集中培训,已开展了2024年村(居)民小组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专题培训及2024年度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训各1期。四是做好党内激励关怀帮扶。今年以来,看望慰问离退休干部、特殊困难离退休干部及遗属、“光荣在党50年”党员、农村困难党员、特殊基层困难党务工作者等合计172人,共发放慰问金75920元;认真做好全镇“两优一先”表彰对象推荐工作,推荐22名“优秀共产党员”、1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3个“先进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优秀模范带头示范作用。

(二)强化动态监测,扎实巩固脱贫成果

一是坚持“摘帽不摘帮扶”,加强驻村工作队管理。累计召开10次工作例会,落实驻村每月重点任务清单。下沉17家挂联单位247人,对全镇4701户农户开展入户排查和收入信息采集及测算等工作,扎实推进全镇大排查大走访大整改专项行动,并紧盯各级各类巡视反馈问题进行整改,目前已完成合计69个问题,还有11个问题正有序整改中。二是扎实做好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加大政府救助平台的推广运用,结合实际加以帮扶救助,逐步消除返贫风险。截至目前,共召开重点对象分析研判会、动态监测审定、收入分析研判会等会议共计30场次,锁定“三类人员”546户2095,已消除风险344户1450人,未消除风险202户645人;今年共新识别31户124人,风险再标识3户7人,风险消除32户150人。三是加快劳动力就业转移工作。积极搭建就业平台,已开展5期技术技能培训,共计440人;扎实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宣传发动,全年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0222人,完成镇内劳动力转移率88.89%,完成县级下达指标8000人的126.87%。四是通过以工代赈项目助农增收。今年我镇涉及以工代赈形式项目4个,已带动就业118人,发放劳务报酬48万元,其中带动脱贫劳动力及监测对象就业53人,发放劳务报酬27万元。五是切实抓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 。在重点迁出地加快发展“光伏+中药材”林下、光伏下种植项目,目前共计完成承包地流转6336.49亩,林地流转1028亩,流转收入431.201万元。加大易门箐社区集体经济,通过打造食用菌微型培植基地,带动搬迁群众在家门口就业增收,今年累计带动收入2.1万元;依托易门箐党员干部教育实训基地,今年带动社区集体经济增收69万元,带动群众后勤服务收入19万元。

(三)聚焦产业项目,全面提升发展水平

一是加快重点项目推进。坚持发展为要、项目为重,主动对接各种政策导向,编制完成了《兰坪县通甸镇黄松村委会黄松自然村农文旅示范点建设项目》等5个项目规划。通过积极争取,镇级共实施推进20个重点项目,完工并投入使用项目9个,预计12月底完工11个;实施推进东西部帮扶项目5个,完工并投入使用2个,预计12月底完工3个。二是稳步推进特色产业发展 。坚持以打造“通甸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示范园核心区建设”为目标,围绕蓝莓、车厘子、草莓、中药材等特色产业不断壮大种植规模、提高产量销量,截至目前,我镇浆果种植产业蓝莓、草莓、车厘子三大类共7851亩,中药材种植13409亩。三是打造联农带农新模式。通过与公司合作的模式,同股同权,建设了易门箐165亩蓝莓产业园,所得净利润按出资比例进行分红,预计2025年生产蓝莓8530公斤,销售收入约46.91万元,年用工发放工资福利超过12.5万元。四是开展集体经济稳收入优结构行动。我镇目前正在培育弩弓村、箐头村2个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试点,通过抓好村集体经济“稳收入优结构”,提升生产经营性收入,稳住光伏收入,确保2024年20万元全覆盖“不回落”。五是扎实推进农业生产。加大惠农资金“一卡通”发放,共计发放2024年补贴资金423.41万元,受益农户5773户;开展中药材、小杂等种植现场指导125余次;开展技术培训15场次496人次,确保全镇农业生产的有序进行。全年总体完成粮食作物播种面积35676亩,产量7522.15吨,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643亩,已超额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年度任务目标。

(四)依托“千万工程”,全力打造宜居宜业乡村

一是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镇以争创国家卫生乡镇为目标,持续开展人居环境整治。不断加强村庄规划及农村建房管控,今年以来,组织开展“两违”集中巡查30次,对1起新增违法建筑进行拆除,拆除建筑面积120㎡;实施智慧化基层治理集成服务项目,在11个村(社区)的重要路口、卫生死角、河湖旁等区域安装智能摄像头近120个;共焚烧垃圾近2400余吨,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5%以上;清运乱堆乱放12处,治理公厕8座、户厕164座,完成水冲式厕所建设4037座,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二是抓实绿美创建工作。今年以来,共组织义务植树活动5次,种植金桂、雪松、樱花等绿化树14306株;创建“美丽庭院”600户;加强乡村绿化苗木保障体系建设,在水俸村利用村集体资金投入建设1个村级苗圃基地,育有金桂、雪松等树种共1000余株。三是贯彻落实河、湖长制度 。坚持巡护山林责任具体化,召开镇级林长制会议8场次,村级林长制会议35场次,完成镇村组三级林长巡林2800余次,不断加大天然林保护工程区、公益林区的保护力度。召开镇级河长制工作会议4次,开展清河行动90余次,镇村两级开展巡河900余次。四是加快推进“千万工程”项目实施。制定了《通甸镇关于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截至目前共召开专项工作推进会5次,专项检查6轮次,发放宣传资料620余份,召开党员大会、群众大会等90余次,开展专栏报道5次,形成“人人知晓、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今年已投入600万元实施5个村(社区)26个自然村的农村污水治理项目,其中八十一社区采用污水集中收集处理模式,其余4个村采用污水分散模式处理,截至目前,八十一社区已开工,已完成开挖污水管网2850多米,铺设污水管网2310多米。4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已全面动工建设,其中德胜村已动工87户,完工87户;福登村已动工58户,完工53户;水俸村已动工136户,完工136户;丰华村已动工25户,完工25户。已完成工程量的85%左右,已支出资金480万元,资金支出率80%,预计11月中旬完成项目建设。

(五)始终心系百姓,扎实推进民生事业

一是积极推进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截至目前,全镇核定农村低保户共731户1274人,发放低保保障资金512.36万元。核定特困分散供养对象共105户108人,发放资金111.8万元;核定兜底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8人,发放资金12.73万元;核定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396人,发放资金40.42万元;核定80周岁高龄老人440人,发放资金34.6万元;临时救助191户841人,发放救助资金39.4万元。二是切实提升医疗保险参保率。通过大力宣传、广泛发动,截至目前,我镇城乡居民医保实际参保人数达19102人次,三类人员和脱贫人口除异地医保、其他医保、死亡、服刑服役人员以外,按月实施动态清零,已全部参保,参保率为100%;二代实体社保卡持有人数24561人次,持卡率为99.1%,电子社保卡激活率70%,医保电子凭证开通率达到98.1%,极大地便利了群众就医。三是落实好稳岗奖补政策。截至目前,我镇共完成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一次性生活补贴七批次共180人27万元的申报工作,一次性交通补助省外17批次共1048人104.8万元和省内州外8批次692人34.6万元的申报工作。四是全面抓实武装工作。加强规范民兵整组和政治教育,发掘发挥民兵组织作用,2024年度出队基干民兵3人,补充入队3人,我镇现有民兵总数1782人;全力抓好征兵宣传工作,完成兵役登记132人,登记率100%;全年最终确定10名同志光荣入伍,高质量超额完成了县征兵办公室下达的征集任务,为部队输送了优质兵员。

(六)聚安全守底线,不断强化基层治理

一是扛牢扛实安全生产。全年签订40份安全责任书,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监管,对辖区内企业、烟花爆竹贩卖点、非煤矿山等重点场所监管检查25余次,组织开展了17次应急预案实战演练活动;利用“5.12”防灾减灾日、6月份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发放传单1600余份,不断增强群众防灾减灾意识。二是有效推动平安建设。聚焦平安建设,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签订了本年度的目标责任书共计20份。加强网格化管理,全镇共设基础网格539个,行业网格397个,网格员586人,人民调解员141名,实现了镇域住户全覆盖;加大信访案件和矛盾纠纷调处力度,截至目前,我镇共计排查矛盾纠纷79起,调解成功79起,调解率100%。三是深入开展群众文化活动。上半年,通甸镇组织开展了首届青岩山杜鹃花节,吸引来自县内外游客8000余人;主办2024年“爱在兰坪”普米情人节活动,吸引游客近2万人,打造了通甸旅游文化品牌及旅游标志,成为广大群众翘首期待的集文化展演、感情交流、郊游踏青、商品交易等于一体的综合性盛会,助推全县农文旅融合发展。四是铸牢意识形态前沿阵地。严格贯彻上级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召开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会议2次,专题部署会2次,单位内未发生过意识形态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充分利用线上媒体进行宣传,抓好舆论引导,截至目前,微信公众号已发布党的二十大精神、乡村振兴、民族团结等信息、视频540余条。

(七)强化廉政建设,推动作风效能革命

一是推动审查调查工作规范化。强化办案安全意识,制定《通甸镇纪委谈话室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来信来访和线索处置工作程序,截至目前,共处置问题线索11条,立案4件4人,初核了结1件,谈话了结1件,直接了结6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4人,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2份,正在立案处理2件2人。依托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使用,引导群众通过平台参与监督,目前通甸镇点击浏览量达28600余次。二是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通过党政班子会议开展了廉政警示教育学习3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组织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1次。紧盯“春节”“中秋”等关键节点,推送廉洁过节提醒信息,绷紧廉洁自律红线,并开展监督检查4轮次,进行节前提醒谈话42人次。三是加快推进清廉兰坪建设。及时研究部署“十大行动”,并制定下发《关于落实好建设“十大行动”2024年工作任务的通知》,履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按时报送2份“自画像”清单和特色亮点工作材料,报送推进新时代廉洁文化“强基行动”情况工作报告1份。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通甸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收入合计70,974,173.7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105,599.72元,占总收入的97.3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868,574.05元,占总收入的2.63%。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5,839,093.14元,增长28.7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8,750,203.86元,增长37.2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2,911,110.72元,下降60.91%。收入合计增加的原因是:2024年相比2023年项目增多,项目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通甸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支出合计71,484,972.93元。其中:基本支出24,027,954.91元,占总支出的33.61%;项目支出47,457,018.02元,占总支出的66.3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5,849,832.61元,增长28.4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76,745.44元,增长0.74%;项目支出增加15,673,087.17元,增长49.3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支出合计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今年项目增多,项目款几乎在年内支付完成,还支付了一些上年结转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通甸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027,954.9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120,177.24元,占基本支出的92.0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07,777.67元,占基本支出的7.9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通甸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7,457,018.0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兰财发〔2024〕8号镇级人大代表年度活动经费25,000.00元,主要用于镇级人大代表年度活动相关支出。

2.兰财发〔2024〕8号通兰武装暴动纪念馆管理专项资金5,000.00元,主要用于纪念馆管理维护。

3.兰财发〔2024〕8号通甸镇95,000.00元,用于保障办公经费不足部分。

10.兰财发〔2024〕8号党建工作经费2,094.4元,用于保障镇内党建方面支出。

11.兰财发〔2024〕8号环境卫生治理专项经费170,000.00元,用于保障人居环境得到提升。

12.兰财发〔2024〕8号党代会年会工作经费18,796.80元,用于保障2024年党代会年会开展费用。

13.兰财发〔2024〕8号项目工作专项经费20,000.00元,用于保障年内重大项目审计费等。

14.兰财行〔2022〕40号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结余奖励资金14,500.00元,用于保障助学贷款办公室日常办公耗材及下乡宣传等费用。

15.兰财社〔2023〕162号通甸镇农村劳动力资源统计调查工作经费11,400.00元,用于保障农村劳动力资源信息库并实行动态管理工作的相关支出,按照农村劳动力属地管理,由政府开展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核实其基本信息、转移就业状态、收入情况等工作经费。

16.兰财行〔2024〕60号政府退休职工和国英一次性抚恤金和安葬费资金236,487.60元,用于保障退休职工和国英一次性抚恤金和安葬费。

17.兰财行〔2024〕61号政府退休职工罗金生一次性抚恤金和安葬费资金227,273.20元,用于保障退休职工罗金生一次性抚恤金和安葬费。

18.兰财行〔2022〕40号民族团结工作经费45,900.00元,用于保障镇内各科室及村(社)开展民族团结工作经费。

19.兰财行〔2022〕40号产权制度改革经费10,367.00元,用于保障开展产权制度改革资金。

20.兰财建〔2024〕2号通甸镇2024年省级森林防火专项经费30,000.00元,用于保障开展森林防火工作。

21.兰财行〔2023〕16号人大代表联络室建设经费1,100.00元,用于保障人大代表联络室建设不足资金。

22.兰政办通〔2024〕43号通甸镇乡村治理示范创建项目(村容村貌提升)资金5,500,000.00元,用于新建污水主管、污水接户管、人工湿地两座、新建公厕2座,及黄松村村内道路硬化及其他零星工程。采用“以工代赈”方式,充分吸纳脱贫人口和三类人员参与项目建设,获取劳务报酬。

23.兰财农〔2024〕44号通甸镇2024年上海帮扶资金10,00000.00元,用于实施德胜村德胜组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分户氧化塘(厌氧发酵池)46个并配套污水管道。并对通过厌氧发酵池处理后的污水进行还田还林,实施德胜组道路硬化350m并配套建设三面水沟工程。

24.兰财行〔2023〕16号2023年上海浦东新区帮扶资金50,000.00元,用于易门箐社区在原有社区绿化面积1000平方米的基础上再增加绿植种植面积1000平方米,继续增加绿化面积,改善因绿化不足,导致的扬尘多等问题。有规划的提升社区绿化档次,为乡村旅游和“培训基地”建设和打造奠定基础。

25.兰政办通〔2024〕67号通甸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资金4,774,800.00元,用于购买八十一社区、德胜村、福登村、水俸村、丰华村污水管网及处理设备,提升农村污水收集处理率受益群众可达6000多。

26.兰政办通〔2024〕74号通甸镇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建设项目资金500,000.00元,用于建设新建卫生公厕10座,进一步改善农村环境卫生面貌。

27.兰财整合〔2024〕5号兰坪县苗圃基地建设项目资金500,000.00元,建设1个苗圃基地,重点培育本地乡土树种,为本乡镇美丽集镇、美丽乡村建设提供树苗。

28.兰财整合〔2024〕1号通甸镇弩弓村产业发展灌溉用水项目资金5,223,400.00元,用于建设弩弓村1座拦水坎,200m3不锈钢冲压板蓄水池1座,20m3不锈钢冲压板蓄水池342座,并有利于弩弓村新型村集体经营试点的推动。

29.兰财整合〔2024〕1号通甸镇德胜村罗古箐集中养殖业小区建设项目资金3,940,000.00元,建设养殖小区2个;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农民增收,养殖户经济效益提高≥5%。

30.兰财整合〔2024〕1号通甸镇弩弓村村集体经济壮大发展项目资金1,674,000.00元,用于保障建设600亩白芸豆种植基地、建设300亩啊诗洋芋种植基地、种植300亩高山杂粮以新型村集体经营试点的方式运营,增加村集体收入。

31.兰财整合〔2024〕1号通甸镇箐头村村集体经济壮大发展项目资金1,394,500.00元,用于保障建设高山药材种植示范基地100亩,建设500亩白芸豆种植基地,建设阿诗洋芋200亩,以新型村集体经营试点的方式运营,增加村集体收入。

32.兰财整合〔2023〕12号兰坪县通甸镇高标准蓝莓种植基地项目资金1,000,000.00元,用于保障高标准蓝莓种植基地项目建设。

33.兰财农〔2024〕88号续建兰坪县通甸镇(易门箐)高标准基质蓝莓种植基地建设项目经费479,975.43元,用于保障蓝莓种植基地项目建设不足资金。

34.兰财行〔2024〕87号“中交助梦·育才兴兰”兰坪县易门箐党员干部实训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417,638.49元,用于保障安装培训室辅助屏幕2台,急需优化餐厅环境,建设餐厅与过道、院坝、厨房隔开项目,安装钢化玻璃窗50扶资金160,000.00元,主要用于(1)实施德胜村德胜组污水处理项目,按照居住集中共同建设,居住分散独立建设的原则,预计建设分户氧化塘(厌氧发酵池)46个并配套污水管道。并对通过厌氧发酵池处理后的污水进行还田还林,投资69万元。(2)实施德胜组道路硬化350m并配套建设三面水沟,投资31万元。(3)易门箐社区在原有社区绿化面积1000平方米的基础上再增加绿植种植面积1000平方米,主要种植适宜通甸气候环境生长的(兰花盈云南樱花、冬樱花、爬山虎)等绿植树木,继续增加绿化面积,改善因绿化不足,导致的扬尘多等问题。有规划的提升社区绿化档次,为乡村旅游和“培训基地”建设和打造奠定基础(4)企村结对帮扶资金26万元用于建设乡通甸镇13个脱贫村。

57.怒财农〔2023〕48号通甸镇土地增减挂项目资金4,497,637.00元,主要用于通甸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复垦缺口补助金,增减挂钩项目图斑变更调查整改经费及增减挂钩项目耕地后期管护费。

58.兰财行〔2023〕16号中国铜业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对口帮扶捐赠胜利村基础设施建设及胜利村党群活动室建设项目资金262,911.58元,主要用于保障中国铜业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对口帮扶捐赠胜利村基础设施建设及胜利村党群活动室建设项目支出。

59.兰财农〔2023〕72号通甸镇下甸村委会玉水坪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资金70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通甸镇下甸村委会玉水坪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支出。

60.兰财行〔2024〕17号金竹村金竹房文化广场建设项目资金15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金竹村金竹房文化广场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场地硬化、文化凉亭、文化走廊、文化墙、绿植氛围营造、太阳能亮化照明灯等。

61.兰财行〔2024〕17号上海清美绿色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捐赠箐头村委会树坪小组水毁河桥项目资金5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上海清美绿色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捐赠箐头村委会树坪小组水毁河桥项目支出。

62.兰财农〔2024〕12号2024年通甸政府驻村工作大队长工作经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2024年通甸政府驻村工作大队长工作开展。

63.兰财农〔2024〕7号2024年通甸镇第一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资金1,800,0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持续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组织实施好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进一步加强农村委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实施污水收集处理211户,铺设分户PVC污水接户管(含开挖及填填埋),管径DN110,5853m,分户氧化塘(含厌氧发酵池开挖及填填埋)171个,隔油池103个,配套管件(PVC直接、PVC弯头、pvc三通、pvc存水弯、PVC透气帽);通甸丰华村委会盖场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实施混凝土通组道路7519㎡,道路宽度3.5米,长度2148米,厚度0.2米;丰华村委会西山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实施混凝土村内户外道路硬化6451.6㎡,道路宽度3.5米,长度1843.3米,厚度0.2米。

66.兰财建〔2023〕135号通甸镇人民政府移民维稳工作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通甸镇人民政府移民维稳工作相关支出。

67.兰财建〔2024〕67号2024年通甸镇打击整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工作经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通甸镇2024年打击整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工作相关支出。

68.兰财综〔2024〕23号通甸镇金竹村综合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资金350,000.00元,主要用于对原有危房进行拆除清运;新建砖混结构活动场所,一层,建筑面积 95 ㎡;新建混凝土挡墙 50m3。

69.兰财综〔2023〕24号2023年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第二批)项目资金1,40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河边村、下甸村综合性活动场所项目建设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通甸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255,599.7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08%。与上年相比增加18,050,203.86元,增长36.68%,完成年初预算的292.06%。主要原因年初预算未预算项目支出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874,422.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2%,完成年初预算的96.13%,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预决算差异率为3.87%,差异微小,控制在合理区间,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支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00,044.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6%,完成年初预算的154.1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和死亡抚恤金支出;预决算差异率为54.18%,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社保支出玉预算不精准导致差异较大;

9.卫生健康支出1,425,283.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1%,完成年初预算的139.9%。主要用于缴纳干部职工医疗保险及大病保险支出,预决算差异率为39.9%,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社保支出预算不精准导致差异较大;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支出52,595,80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2%,完成年初预算的146.7%。主要用于产业项目、通甸镇土地增减挂资金、干部职工五险一金及村(社)干部工资补助支出;预决算差异率46.7%,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未预算项目支出资金,项目支出占比较大,导致差异大;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完成年初预算的0.00%。用于2024年通甸镇打击整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工作经费,预决算差异率100%,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该笔资金为上年结转,无年初预算导致差异;

19.住房保障支出1,540,0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9%,完成年初预算的127.08%。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预决算差异率为27.08%,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社保支出预算不精准导致差异较大;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0元,决算为84,647.3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54%;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6714.60元,增长8.6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5,000.00元,决算为79,647.3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4.1%,完成年初预算的69.2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5,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9%,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714.60元,增长2.2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00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500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84,647.3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54%,较上年增加6714.60元,增长8.6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5,000.00元,决算为79,647.3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2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费未完全使用完,公务用车年限较长维修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714.60元,增长2.2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000.00元,上年无此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5000.00元,上年无此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保险较上年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未开展过因公出国培训。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我单位开展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24年支付的公务接待费为23年资金,23年接待1批次,县级部门前往我镇学习调研“小浆果”产业发生的接待支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通甸镇人民政府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08,777.67元,比上年减少42,682.37元,下降3.41%,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减少,部分经费未支付。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政府办公费、维护费、工会活动和村级办公经费支出等方面。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通甸镇人民政府资产总额75,691,213.36元,其中,流动资产58,843,996.89元,固定资产691,297.4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6,155,918.98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39,671.4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4,438.4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079,665.3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3,173.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7,930,277.07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215.3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332500171801111

包含附件

  • 通甸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51110095501341.xls [下载]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翠屏街道人民路2号 联系电话:0886-3211262

    运维单位: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融媒体中心  0886-3629331 兰坪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0886-12345

    滇ICP备2021000418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3250047  滇公网安备:53332502000104号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