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统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0  来源:云南省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统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索引号
015280463-2025-271630
发文机构
兰坪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预决算公开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5-11-08 10:39:46

监督索引号53332500141001000

云南省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统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统计法律法规,完成国家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负责组织领导和管理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时;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

2.负责组织实施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规定和下达的统计调查计划、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体制改革方案,组织协调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安排的周期性普查工作;负责组织各乡镇、各部门实施地方社会经济统计调查和监测。

4.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审查各乡镇、各部门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管理全县统计报表。

5.搜集、整理、提供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搜集、整理、提供县外基本统计资料并进行对比分析、研究。

6.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拓展统计信息咨询服务领域。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全县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协调和统一管理统计数据库网络。

7.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全县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协调和统一管理统计数据库网络。

8.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教育股、综合股、核算股、农村社会经济统计股、工业统计股、能源统计股、服务业统计股、人口社会统计股、贸易统计股、信息技术股、基本单位股、县域经济监测股、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股、文化产业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云南省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统计局。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6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2人(离休0人,退休12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始终强化统计服务。一是强化监测分析服务。围绕县确定的目标和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强化对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完成情况和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发展状况的监测预警分析,为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运行调度提供了及时、高效的统计服务。二是强化部门统计服务。围绕“大统计”格局建设,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通过与发改、工信、农业、住建、财政等行业部门建立协商推进机制,共同调研企业发展和分析监测难点,确保统计数据全面、准确地反映经济运行趋势。三是强化统计对象服务。通过开展一对一的入企辅导、强化统计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提供政策解读和咨询服务、指导企业建立统计台账和电子台账等方式,有效提升统计服务对象的满意度,提升源头数据质量。四是强化统计调查服务。扎实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等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工作,以及公民科学素质抽样调查、人口变动抽样调查、人口追踪调查等常规年度抽样调查工作,有效反映全县的实际情况,为发展战略的制定和政策调整提供科学依据。五是强化统计信息服务。定期发布统计公报、主要经济指标统计等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数据,及时响应社会各界的数据需求,提高统计服务的时效性和针对性。撰写、编制《统计月报》11期、《兰坪统计》10期、《兰坪统计政务信息》18期、统计公报1期,撰写和提供统计预警材料18份,编制《2023年兰坪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1期。六是强化达规纳统服务。强化达限企业的监测、升规纳限指导服务,全年新增规上企业13家(工业5家,批零贸易业3家,建筑业5家)。目前全县在库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共133个(不含省返项目4个),其中2024年新入库固定资产投资项目80个。

(二)切实抓好国家统计局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持续巩固统计造假专项治理成果。一是切实强化学习。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作出重要讲话指示批示,中央印发的《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重要统计改革发展文件。持续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二是规范移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严格按照《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和《云南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严格规范移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三是强化沟通协调,推动统计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不断凝聚统计监督合力。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统计机构的协调配合,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的相关党纪政务责任,重大统计违法案件查办情况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汇报。四是持续巩固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成果,制定2023年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数据质量检查方案,全面完成2023年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数进行自查和亿元以上项目重点核查工作。五是建立完善专业数据核查机制,常态化开展数据核查。对数据波动异常单位进行平台标记、查询、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做实当期数。六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方案,完成 2024年度执法检查、统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对6家企业(单位)开展了执法检查,没有发现统计违法行为,无统计立案查处案件。七是切实履行统计法定职责。开展兰坪县统计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治理行动,根据《兰坪县统计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执法检查自查自纠,针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及时进行整改销号。八是加强统计执法业务培训,提升统计执法实战能力水平。积极组织和开展统计执法人员法律、财会和统计专业知识培训,建立全县统计执法骨干人才库,统筹安排全县统计执法持证人员,抽选执法人员参加国家、省、州统计局执法工作,不断提高全县统计执法人员水平。九是加快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设工作,夯实源头基础数据质量。按照省、州有序推进我县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设工作,全县规上企业61家中目前已安装电子台账50家,着力开展数据资料完善工作,进一步夯实了源头基础数据质量。

(三)扎实有序推进五经普工作。兰坪县经普工作紧紧围绕“盘总量、保质量、解难题、防风险、抓落实”工作要求,采取了强有力工作措施,紧盯重点,狠抓落实,统筹谋划,千方百计挖存量提增量,做到应统计尽统计,应报尽报。截至目前,全县已完成全部一套表48户、非一套表法人单位1865户,产业单位407户、个体抽样516户普查登记、数据审核、验收、上报工作。根据普查数据监测情况,兰坪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增加值为106.05亿元,与2023年快报数基本持平。

(四)全面夯实基层基础,不断改善统计环境。严格按照省、州统计工作要求,全面夯实统计机构、场所、设备、人员、经费等基层基础,不断加强和改进部门统计、乡镇(街道)统计、企业统计基础建设工作。一是加强统计机构和统计队伍建设。县、乡(镇)、街道明确统计工作分管领导,安排有专、兼职统计人员负责统计工作。村级贯彻大岗位制度,由村(居)委会副主任主要负责统计工作,并享受专项补贴。全县7个乡镇、2个街道、116个村委会(社区)均配置有兼职统计工作人员。二是加强县级部门统计建设。县级25个主要统计工作部门均配备了电脑,并设有专兼职统计人员。三是不断完善、落实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并取得成效,部门对统计工作的重视、支持配合度有了较大提高,数据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统计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3778455.4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78455.48元,占总收入的97.3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0000.00元,占总收入的2.65%。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93312.56元,下降17.3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27712.56元,下降18.37%;其他收入增加34400.00元,增长52.44%。主要原因是:一是2024年度收入合计及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原因是2023年进行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工作导致普查专项工作经费提升;二是其他收入较2023年度提高是2024年州级专项经费增加用于支付第五次经济普查后续完善工作的“两员”补助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统计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3768369.94元。其中:基本支出3374818.48元,占总支出的89.56%;项目支出393551.46元,占总支出的10.4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83888.10元,下降17.2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50228.83元,下降16.15%;项目支出减少133659.27元,下降25.35%。主要原因是:一是基本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单位新增退休2人导致行政人员基本支出下降;二是2024年度较2023年度只有常规综合业务统计项目以及第五次经济普查收尾工作,导致项目经费需求较上年减少,支出下降。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74818.4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140107.03元,占基本支出的93.0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34711.45元,占基本支出的6.9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93551.4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兰财发〔2024〕8号统计业务专项经费项目经费支出71637.00元,主要用于完成2024年度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名录库维护、贸易统计、服务业统计、工业能源统计、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统计法治、统计基础建设、统计抽样调查、劳动工资统计、农业农村经济统计、经济运行分析监测、综合核算统计报表任务,其中办公费21637.00元及培训费50000.00元。

2.兰财行〔2024〕23号经济普查项目经费支出97000.00元,主要用于推进部门分工协作,实施地方分级负责,组织各方共同参与,开展普查登记、数据处理与分析、质量控制与验收。年内拨付委托业务费83000.00元,劳务费14000.00元。

3.兰财行〔2024〕37号2130599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驻村生活经费25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

4.兰财行〔2024〕41号云南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省对下)专项项目经费支出110000.00元,主要用于推进部门分工协作,实施地方分级负责,组织各方共同参与,开展单位清查、正式普查登记、数据处理与分析、质量控制与验收。支付经济普查的委托业务费110000.00元。

5.兰财发〔2024〕8号追加州统计业务项目经费19928.00元,主要用于完成2024年度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名录库维护、贸易统计、服务业统计、工业能源统计、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统计法治、统计基础建设、统计抽样调查、劳动工资统计、农业农村经济统计、经济运行分析监测、综合核算统计报表任务,年内支付办公费6000.00元,差旅费13928.00元。

6.兰财行〔2024〕17号综合统计业务项目经费19986.46元,主要用于完成2024年度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名录库维护、贸易统计、服务业统计、工业能源统计、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统计法治、统计基础建设、统计抽样调查、劳动工资统计、农业农村经济统计、经济运行分析监测、综合核算统计报表任务。支付办公费4586.46元和劳务费15400.00元。

7.兰财行〔2024〕17号专项普查活动项目经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推进部门分工协作,实施地方分级负责,组织各方共同参与,开展普查登记、数据处理与分析、质量控制与验收,保障“两员”补助发放和普查办公物资采购、培训等支出,推动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年内支付办公费34060.00元、相关资料印刷费5000.00元、委托业务费1094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统计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78455.4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61%。与上年相比减少827712.56元,下降18.37%,完成年初预算的115.1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14552.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51%,完成年初预算的112.90%主要用于2010501-行政运行2627552.45元;2010507-专项普查活动2570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新调入事业人员3人,导致事业人员工资等人员经费增加,二是兰财行〔2024〕41号云南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省对下)专项项目经费支出110000.00元、兰财行〔2024〕17号综合统计业务项目经费19986.46元、兰财行〔2024〕17号专项普查活动项目经费50000.00元由上级安排下达,未在2024年初预算项目资金中。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部门2024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部门2024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部门2024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部门2024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部门2024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部门2024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8409.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7%,完成年初预算的115.33%.主要用于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21078.69元;2080801-死亡抚恤19212.00元;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19.01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7月遗属人员死亡抚恤标准提高,二是新调入3名事业人员。

9.卫生健康(类)支出231096.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8%,完成年初预算的123.67%。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03715.06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9951.25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81214.02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216.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新调入事业人员3人,导致事业单位医疗费实际支出大于年初预算。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部门2024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部门2024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2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8%,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派驻村工作队队员的生活补助。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部门2024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部门2024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部门2024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部门2024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部门2024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部门2024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5939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5%,完成年初预算的122.63%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我单位新调入事业人员3人,年初预算没有纳入3人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部门2024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部门2024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部门2024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部门2024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部门2024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部门2024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部门2024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000.00元,决算为244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0528.00元,下降92.6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元,决算为244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81.3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9970.00元,下降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58.00元,下降18.6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44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558.00元,下降18.61%;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000.00元,支出决算为244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0528.00元,下降92.6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元,决算为244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33%。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相对上年第五次经济普查上级检查指导工作减少同时我部门厉行节约原则致使接待费下降;二是我部门在编实有车辆1辆,当由于车龄较大,无法投入使用,导致2024年未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9970.00元,下降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58.00元,下降18.6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44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558.00元,下降18.61%;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24年接待费支出2440.00元,较上年减少558.00元,是因为相对上年第五次经济普查上级检查指导工作减少同时我部门厉行节约原则致使接待费下降;二是我部门在编实有车辆1辆,但由于车龄较大,无法投入使用,导致2024年未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主要用于应急、统计执法等工作所需燃油费、车辆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3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州统计局赴兰开展第五次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抽查;工业、服务业、贸易、建筑也统计服务指导及数据质量检查等统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统计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4711.45元,比上年减少103256.04元,下降30.55%,主要原因是2024年办公费减少103256.04元,培训费减少2222.00元,公务接待费558.00元,工会经费减少8335.68元,福利费减少29211.98元,公车运行维护费减少22970.00元,其他交通费减少133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294.56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1556.18元,水费1212.00元,电费5000.00元,差旅费54568.00元,公务接待费2440.00元,工会经费37239.36元,福利费12738.02元,其他交通费用953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657.89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云南省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统计局资产总额158396.57元,其中,流动资产33575.33元,固定资产124821.2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0189.8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8026.2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332500141001111

包含附件

  • 云南省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统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下载]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翠屏街道人民路2号 联系电话:0886-3211262

    运维单位: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融媒体中心  0886-3629331 兰坪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0886-12345

    滇ICP备2021000418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3250047  滇公网安备:53332502000104号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