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投资促进局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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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80463-2025-271548
- 发文机构
- 兰坪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预决算公开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5-11-06 17:27:03
监督索引号53332500750001000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投资促进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投资促进局具体工作职能如下:
1、统筹、指导、协调全县投资促进工作;拟订全县投资促进政策、措施;起草全县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经济协作,投资服务的政府实施办法和政策;负责全县投资促进对外宣传工作
2、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指导全县编制招商引资项目;建立完善全县招商引资项目库和兰坪县投资促进网站;编制和发布招商引资信息。
3、统筹、指导、组织、参与全县性的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建立与外来投资者的联系渠道;统筹组织全县重点产业招商。
4、督促、指导和考核、评估全县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建设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到位资金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和编报工作;建立完善招商引资项目跟进机制和服务措施;承担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5、指导、协调、督促全县投资服务环境建设;统筹指导全县开展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受理和协调处理外来投资者的投诉,为外来投资者提供优质、规范、便捷的服务,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项目落地协调服务相关工作。
6、联系县外驻兰坪商会、办事处工作。
7、负责全县党政机关商务接待工作。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投资促进局共设置6 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股、财务股、招商股、产业促进股、投资促进股(外来投资者投诉中心)。
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投资促进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投资促进局。
纳入本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8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着力强化党的领导
一是强化学习教育。年内组织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8次、主题党日活动15次、党课7次、组织生活会3次、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党性锤炼,为做好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履行投资促进职责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二是强化警示教育。在党纪学习教育的基础上,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组织观看《莫让年轻有为成“妄为”—云南省年轻干部违法违纪案例警示录》《持续发力、纵深推进》等系列教育片,学习《怒江州2022年至2024年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及各级通报,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和提醒谈话。全年组织专题警示教育3次,各类谈话提醒10余人次。三是强化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积极开展“结对子、拓视野,学方法、促发展”活动,严格财务开支审批程序,严格规范商务接待工作。落实一线工作法,坚持把调查研究作为推进乡村振兴、招商引资、项目促进的根本,努力杜绝“空中楼阁”。班子带头下沉到村走访调研,督促检查,年内到村调研指导12次,下沉支援30余人次,挂联楼栋走访12次。
(二)认真履行职责,全力以赴做好招商引资工作
县投促局始终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对标“三中心一示范”,聚焦主责主业,以“1234”工作思路,助推投资促进工作提质增效。
1 .“一个共识”汇聚合力。全县上下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招商是第一要事、一流营商环境是第一竞争力”的理念,基本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全员参与”的全县“一盘棋”大招商工作格局。及时印发《兰坪县招商引资工作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优化招商引资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高质量推进招商引资工作。
2 .“两个结合”争取项目。始终坚持“走出去”招商和“引进来”洽谈相结合,推动招商引资项目落地落实。2024年,县级党政“一把手”开展外出招商工作10次、在兰会见客商40余次、县级招商部门开展企业走访接待工作70余次,积极协调解决企业项目落地难点,强化重点招商签约项目后续服务工作。2024年度截至12月累计省外实际到位资金32.76亿元(同比增速123.26%),实际利用外资153.43万美元(同比增速283.58%),各项任务指标完成情况均在全州排名第一。新签约项目中民营企业占比不断提升,2024年新签约项目15个,其中民营企业有9家、12个项目,且均已落地。同时,在招商引资过程中也促成了一些公益帮扶,从2023年起,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促进乡村振兴帮扶项目事宜达成合作协议,公司先后投入67万元在2所学校、1个街道、3个村开展帮扶活动,项目涵盖公益、文化、生态等方面。
3 .“三个抓手”建强保障。一是抓客商资源建信息库。每月根据“一把手”开展招商工作情况,收集登记有意投资的客商企业信息,建立完善意向企业联系渠道。二是抓重点产业建档案库。结合年度省外到位资金、外资、外资市场主体等目标,按照“五库五清单”工作机制,摸排外资线索,加强重点企业和项目对接。2024年在文旅、资源综合利用、矿业、能源、商贸服务等领域,锁定个旧森源有限责任公司、湖南万润科技有限公司、云南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浙江杭州宝丽集团等10家目标企业。三是抓资源挖掘建项目库。全面梳理县域自然资源家底、产业发展现状,要素保障能力,认真研判地方项目承接力,围绕矿产资源、文旅产业、特色农业、生物医药与大健康、优势资源等重点招商方向,科学分析规划、土地、林地、环保等要素适配性,强化项目引进、建设可行性论证,抓好项目包装策划。2024年,包装招商项目4个。
4 .“四个紧盯”提质增效。一是紧盯“可落地性”抓招商。始终把招商引资作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不断完善项目审查机制,聘请第三方开展拟招商项目准入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工作,确保项目符合县域发展需求和行业准入规范,不断推动项目落地,扩大有效投资。2024年新签约项目框架协议 2个,投资协议15个,当年签约当年落地15个,落地率100%。二是紧盯“精准对接”抓招商。瞄准我县产业链招商中的短板和缺项,积极推介对接,完成招商引资项目编制、有色金及高原特色农业产业招商图谱编制,拍摄《你从未见过的怒江兰坪》招商引资宣传片,加大对外宣介推广力度,充分展示全县资源优势,切实提升招商引资的精准度。三是紧盯“服务企业”抓招商。在《兰坪县2024年县处级领导挂联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及招商引资项目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建立《2024年招商引资新签约项目“一对一”服务责任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落地审批事项一次性告知清单》,按一个项目一个服务人员的原则,为企业提供从项目招引到落地建设的全方位、一站式服务,主动对接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2024年我局共有4人挂包11个新签约项目,同时通过云南省外来投资企业签约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平台为企业解决诉求。四是紧盯“考核激励”抓招商。严格执行《兰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坪县固定资产投资“骏马奖”“蜗牛奖”考核实施方案〉等5个方案的通知》要求,强化对招商工作的绩效考评,2024年已完成4次量化考评。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2024年我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2024年我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兰坪县投资促进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864756.1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64756.15元,占总收入的100%;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及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24323.64元,增长39.1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24323.64元,增长39.12%;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调入2人,较上年人员增加,收入相应增加。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及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兰坪县投资促进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864756.15元。其中:基本支出1542217.27元,占总支出的82.7%;项目支出322538.88元,占总支出的17.3%;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24323.64元,增长39.1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41162.06元,增长28.41%;项目支出增加183161.58元,增长131.41%;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一是本年人员较上年增加2人,增加了相应的人员经费,基本支出相应增长;二是本年收入上级奖补项目资金用于招商引资专项工作,项目支出相应增长。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兰坪县投资促进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42217.2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82887.98元,占基本支出的89.6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9329.29元,占基本支出的10.3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兰坪县投资促进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2538.8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
2023年度招商引资目标考核奖补专项经费185585.5元,主要用于开展招商引资活动、招商引资项目策划包装、签约项目推进落地等与招商引资相关工作。
2024年兰坪县派出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专项经费11850元,主要用于驻村干部生活补助,提高工作队员的工作效率和政策待遇落实质量。
招商引资专项工作经费125103.38元,主要用于年度招商引资工作,开展招商引资活动、招商引资项目策划包装、签约项目推进落地等与招商引资相关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兰坪县投资促进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64756.1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524323.64元,增长39.12%,完成年初预算的120.9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03306.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62%,完成年初预算的120.22%;主要用于:一是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1033288元,用于发放在职职工工资、奖金;二是公用经费159329.29元,用于保障单位正常履职正常运转的办公支出;三是项目经费支出310688.88元,用于招商引资各项工作开展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较上年增加2人,增加了相应的人员经费,基本支出相应增长;而是本年收入上级补助资金用于招商引资专项工作,项目支出相应增长。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支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9423.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8%,完成年初预算的114.87%,主要用于2024年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年内因工作需要调入2人,增加了相应的社保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99823.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5%,完成年初预算的122.36%,主要用于2024年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生育保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年内因工作需要调入2人,增加了相应的卫生健康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118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4%,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2024年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年初无此项预算,实际支出1185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03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2%,完成年初预算的124.16%,主要用于缴存2024年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年内因工作需要调入2人,增加了相应的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4000元,决算为53858.4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78%;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9906.76元,下降15.54%。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元,决算为24988.3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6.4%,完成年初预算的83.2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4000元,决算为28870.1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3.6%,完成年初预算的65.61%。
因公出国(境)费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0.12元,增长0.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9926.88元,下降25.5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8870.12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减少9926.88元,下降25.5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4000元,支出决算为53858.4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78%,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9906.76元,下降15.5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元,决算为24988.3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2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4000元,决算为28870.1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61%。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控公务接待规模与标准,严格落实公务接待 “无公函不接待”“同城不接待”等规定,减少非必要接待活动。同时规范接待流程,压缩陪同人员数量、降低接待标准,避免铺张浪费,大幅减少接待经费支出。推进公务用车集约化管理,通过公车平台统一调度,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减少重复派车。严格控制新车购置审批,仅保障必要执法、应急等需求,同时降低车辆运维成本,减少相关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0.12元,增长0.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8870.12元,较上年减少9926.88元,下降25.5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8870.12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减少9926.88元,下降25.5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控公务接待规模与标准,严格落实公务接待 “无公函不接待”“同城不接待”等规定,减少非必要接待活动。同时规范接待流程,压缩陪同人员数量、降低接待标准,避免铺张浪费,大幅减少接待经费支出。推进公务用车集约化管理,通过公车平台统一调度,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减少重复派车。严格控制新车购置审批,仅保障必要执法、应急等需求,同时降低车辆运维成本,减少相关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外出考察、洽谈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商务洽谈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兰坪县投资促进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9329.29元,比上年增加25684.77元,增长19.22%,主要原因是年内单位因工作需要调入2人,增加了相应的办公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水电费、邮电费、维修费、印刷费等业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兰坪县投资促进局资产总额314681.29元,其中,流动资产168346.03元,固定资产146335.2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7012.6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188.1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588.1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22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22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3325007500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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