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水利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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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80463-2025-271489
发文机构
兰坪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预决算公开
主题分类
财政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5-11-06 09:41:46

监督索引号53332500233201000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水利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水行政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水行政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全县水利事业发展战略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编制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水利价格、收费和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县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指导水利行业和乡镇供水工作。

3.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划、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管理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承担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承担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江河道和工程管理范围内挖砂、石、取土及占、挖、建项目的审批。

7.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水事纠纷,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承担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8.组织和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9.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组织全县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0.指导农村水利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协调牧区水利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11.负责推进全县水利系统科技进步;负责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与交流;组织、指导全县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对外合作工作。贯彻执行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订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

1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

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资产财务股、规划计划股、水资源管理股(全县节约用水办公室)、河湖管理股、水土保持股(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稽查监督股、政策法规股、水旱灾害防御股、水利水电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水利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水利局。

纳入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水利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7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1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1人(离休0人,退休21人)。年末遗属2人。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其中纳入财政预算的有1辆,有3辆正在办理报废手续,所以造成实有车辆超编。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稗子沟水库:拟建总库容1129.69万m3,项目估算投资9.14亿元。目前项目已获得《通甸河流域水资源利用规划报告》批复,正在进行《稗子沟水库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

(二)三岔河水库:拟建总库容422.3万m3,兴利库容325.4万m3,工程投资概算374,769,800.00元。2022年2月14日与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目前正在进行《兰坪县三岔河水库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

(三)秦归山水库:拟建总库容109.1万m3,干渠长度13.336km,工程项目总投资251,735,300.00元。2022年3月24日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得州发改委批复。目前正在开展项目初步勘测设计的相关准备工作。

(四)兰坪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项目概算总投资120,000,000.00元。2023年7月21日获得兰坪县发展和改革局对项目的可研批复,目前,兰坪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及投融资方案已初步编制完成,正在争取获得兰坪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特许经营权。

(五)营盘镇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取水工程,新建取水坝3座,新建输水管道4条,总长度28756m,新建300m3水池8座,新建100m3水池3座,新建50m3水池10座,新建自流分支管31710m,新建受水口共85个,智能化水量监测设施85套,蓄水池水位监测设施11套,取水坝雷达水位计3套。该项目估算总投资为57,659,900.00元。已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取得项目技术审查意见,通过省级合规性审查,正在开展项目用地的查询及报批。

(六)兰坪县澜沧江引(调)水连通工程:新拟建秦归山水库、新建河水库和三岔河水库,江西片区24条灌溉渠道提质修复。目前正处于工程规划阶段。

(七)兰坪县澜沧江兔峨段护岸建设工程:工程投资估算3530.00万元。治理长度为3.243km(其中:澜沧江干流规划治理长度1.243km,兔峨河支流规划治理长度2.0km),新建干流护岸1.243km,新建兔峨河支流堤防3.864km。已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通过专家评审,并通过省水利厅合规性审查,目前正在审批用地的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通过审批后上报可研。

(八)兰坪县山洪沟治理项目:项目投资约52,397,600.00元,已完成《兰坪县山洪沟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技术审查工作,于2024年6月12日上报至县发改局请求给予批复。

(九)金龙河河道治理项目:进行初步设计报告的报批工作,力争早日争取到项目资金。

(十)兰坪县重点水土流失治理项目:项目主要涉及兰坪县的兔峨乡、营盘镇、石登乡和中排乡4个乡镇,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达140.00km2以上,土壤侵蚀模数降到2500t/km2.a以下,年拦蓄泥沙量达40.00万吨以上,年蓄水量达500.00万m3以上,水土流失将得到进一步有效控制,生态环境也将得到明显改善。截至目前,已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水利局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水利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252,641,498.0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2,641,498.09元,占总收入的1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0.00元);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1,206,017.31元,增长31.9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1,207,155.95元,增长31.97%;其他收入减少1,138.64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兰坪县腊岔箐水库工程建设工程增发国债补助资金、中央衔接资金增加导致2024年收入出现上升。

(一)各项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

2024年收入合计252,641,498.09元。

1. 基本支出收入9,265,055.73元,占总收入 3.67 %。其中: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71,066.88元,占总收入8.32%;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6,762.86,占总收入0.83%;

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372.76元,占总收入0.47%;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97,923.90元,占总收入1.06%;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86,862.96元,占总收入3.10%;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94,792.56元,占总收入2.10%;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353.00元,占总收入0.19%;

2130301行政运行2,068,850.01元,占总收入1.08%;

213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744,851.00元,占总收入2.47%;

2210201住房公积金1,199,992.00元,占总收入0.62%。

2080801死亡抚恤19,212.00,占总收入0.21%。

2. 项目支出收入 181,010,853.72 元,占总收入 94.55 %。其中:

2010499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249,922.00,占总收入0.12%

2130305水利工程建设39,913,030.65元,占总收入20.85%;

2130310水土保持2,205,425.72元,占总收入1.15%;

2130311水资源节约与管理与保护200,000.00元,占总收入0.1%;

2130314 防汛1,537,552.62元,占总收入0.79%;

2130315抗旱1,200,000,00元,占总收入0.63%;

2130316农村水利3,853,188.37元,占总收入2.01%;

2130319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治理4,272,784.42元,占总收入2.23%;

2130399其他水利8,031,306.78元,占总收入4.19%;

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1,677,654.00元,占总收入11.32%;

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58,321,191.00元,占总收入30.47%;

2130306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327,437.91元,占总收入0.17%;

2139999其他水利支出8,031,306.78元,占总收入4.19%;

2290402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34,000,000.00,占总收入17.76%;

3. 其他收入 1,138.64 元,占总收入0.01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水利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261,772,350.21元。其中:基本支出9,263,917.09元,占总支出的3.54%;项目支出252,508,433.12元,占总支出的96.46%;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5,591,188.95元,下降8.9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159,571.33元,下降11.12%;项目支出减少24,431,617.62元,下降8.82%;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2024年比2023年支出较少的原因是2023年非财政资金云南水投水务产业有限公司投入黄木水库项目;弥勒坝水库项目;丰坪水库至玉坪水系连通工程项目建设支出较多而2024年非财政资金支出较少导致2024年支出下降。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水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263,917.0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690,701.92元,占基本支出的93.8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73,215.17元,占基本支出的6.1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水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2,508,433.1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43,207,306.00元。兰坪县腊岔箐水库工程建设工程增发国债补助资金、中央衔接资金项目支出占比较大。具体如下:

1.兰财建〔2024〕57号2024年第一批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兰坪县城区供水管网漏损修复提水项目)资金项目经费284,300.00元,主要用于兰坪县城区供水管网漏损修复提水项目二水厂取水坝修缮、补水管道维修;二水厂干竹河段供水管网改道4.5公里,圣手山庄片区供水管网3公里,玉屏村、园丁村、团结村等片区严重腐蚀改造、主管道管网改造15公里;入户管网改造24.6公里,水表安装2056块;

2.兰财建〔2023〕134号兰坪县2022年度城乡绿化美化资金项目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建设绿美河湖3公里,种植树木300棵,完成绿化面积3150平方米;

3.兰财农〔2024〕28号骏马奖项目经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兰坪县水利局单位职工出差下乡费用支出;

4.兰财发〔2024〕8号河长制工作经费项目经费200,000.00元,主要用于美丽河湖,以澜沧江兰坪段、沘江兰坪段、金龙河为重点,统筹实施河滨带自然修复和绿化美化建设。加强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及河湖管理,着力提升水源涵养和水质维护能力,因地制宜补绿增绿,合理营造植物生态景观带;

5.兰财农〔2024〕3号兰坪县腊岔箐水库工程建设工程增发国债补助资金项目经费139,600,000.00元,主要用于腊岔箐水库工程建设;

6.兰财农〔2024〕8号山洪灾害防治(2024年水利发展资金提前下达资金)资金项目经费200,000.00元,主要用于按照相关规划或实施方案,根据任务清单并结合地方实际开展有关山洪灾害防治工作,用于山洪灾害防治;

7.兰财农〔2023〕18号水资源管理项目资金项目经费47,600.00元,主要用于水资源管理项目;

8.兰财农〔2024〕64号兰坪县自然能提水项目河西乡大羊村自然能提水工程森林植被恢复经费项目经费19,919.00元,主要用于缴纳河西乡大羊村自然能提水工程是沪滇协助帮扶项目森林植被恢复费;

9.兰财农〔2024〕8号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2024年水利发展资金提前下达资金)资金项目经费2,150,000.00元,主要用于按照相关规划或实施方案,根据任务清单并结合地方实际开展有关水利建设和维修养护,推动水利改革发展,用于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

10.兰财农〔2023〕18号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资金项目经费250,000.00元,主要用于小型水库维修养护;

11.兰财农〔2023〕18号流域面积200至3000平方公里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资金项目经费3,031,875.00元,主要用于流域面积200-3000平方公里中小河流治理;

12.兰财农〔2023〕18号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项目资金项目经费1,500,0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13.兰财农〔2023〕18号新建小型水库项目资金项目经费4,885,030.60元,主要用于小型水库项目资金项目;

14.兰财建〔2024〕23号兰坪县山洪沟治理前期费用(2024年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资金项目经费500,000.00元,主要用于兰坪县山洪沟治理项目前期费用;

15.兰财农〔2023〕18号山洪灾害防治项目资金项目经费476,200.00元,主要用于山洪灾害防治;

16.兰财农〔2024〕8号小型水库维修养护(2024年水利发展资金提前下达资金)资金项目经费220,000.00元,主要用于按照相关规划或实施方案,根据任务清单并结合地方实际开展有关水利建设和维修养护,推动水利改革发展,用于小型水库维修养护;

17.兰财农〔2024〕8号水土流失综合治理(2024年水利发展资金提前下达资金)资金项目经费6,460,900.05元,主要用于按照相关规划或实施方案,根据任务清单并结合地方实际开展有关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用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18.兰财农〔2024〕32号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项目经费2,999,916.08元,主要用于开展江河洪水、山洪地质灾害、地震等造成的洪涝、干旱及引发的次生水旱灾害;

19.兰财发〔2024〕8号防汛抗旱经费项目经费82,775.00元,主要用于2024年—2026年兰坪县水利及水库防汛抗旱工作,确保水利及水库正常运行;

20.兰财农〔2024〕80号兰坪县水利局重点值班单位值班经费项目经费5,000.00元,主要用于解决我单位汛期值班费用支出。

21.兰财农〔2024〕67号2024年(8月下达)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项目经费20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江河洪水、山洪地质灾害、地震等造成的洪涝、干旱及引发的次生水旱灾害;

22.兰财农〔2024〕9号2024年省级水利专项资金项目经费90,000.00元,主要用于兰坪县农业水价改革项目;

23.兰财整合〔2024〕9号兰坪县兔峨乡江末村自然能提水续建项目(重新安排收回的中央衔接资金项目)资金项目经费3,065,151.71元,主要用于兰坪县兔峨乡江末村自然能提水续建项目建设;

24.兰财整合〔2024〕9号兰坪县新华村自然能提水工程水毁修复项目(重新安排收回的中央衔接资金项目)资金项目经费950,000.00元,主要用于兰坪县新华村自然能提水工程水毁修复项目;

25.兰财整合〔2024〕9号兰坪县兔峨打古梅产业灌溉提升工程(重新安排收回的中央衔接资金项目)资金项目经费4,470,000.00元,主要用于兰坪县兔峨打古梅产业灌溉提升工程;

26.兰财整合〔2024〕9号兰坪县兔峨乡腊马登坝塘续建项目(重新安排收回的中央衔接资金项目)资金项目经费594,779.30元,主要用于兰坪县兔峨乡腊马登坝塘续建项目;

27.兰财农〔2024〕73号2021年以来行政审批费用项目资金项目经费193,700.00元,主要用于解决2021年以来行政审批费用;

28.兰财农〔2024〕72号兰溪上郡、金龙学府项目供水专线连通配套资金项目经费688,472.00元,主要用于解决兰溪上郡、金龙学府项目供水专线连通配套项目;

29.兰财整合〔2024〕3号前期工作经费项目经费130,000.00元,主要用于兰坪县农业水价改革项目;

30.兰财农〔2024〕8号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设施维修养护(2024年水利发展资金提前下达资金)资金项目经费400,000.00元,主要用于按照相关规划或实施方案,根据任务清单并结合地方实际开展有关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设施维修养护工作;

31.兰财农〔2024〕8号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2024年水利发展资金提前下达资金)资金项目经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按照相关规划或实施方案,根据任务清单并结合地方实际开展有关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工作,用于白蚁等害堤动物防治;

32.兰财农〔2024〕26号弥勒坝水库专项债券利息及手续费资金项目经费1,140,057.00元,主要用于缴纳弥勒坝水库专项债券利息及手续费;

33.兰财农〔2024〕92号弥勒坝水库配套资金项目经费1,140,057.00元,主要用于缴纳弥勒坝水库专项债券利息及手续费;

34.兰财农〔2023〕67号2023年中央水利救灾资金项目经费551,077.00元,主要用于兰坪县水利救灾工作;

35.兰财农〔2024〕8号农业水价综合改革(2024年水利发展资金提前下达资金)资金项目经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兰坪县农业水价改革项目;

36.兰财整合〔2024〕1号2024年第一批中央衔接资金管理(2024年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经费项目经费1,386,500.00元,主要用于中央衔接资金项目管理费支出;

37.兰财整合〔2024〕1号续建农村供水保障(2024年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资金项目经费5,000,0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供水保障项目;

38.兰财农〔2024〕46号2024年兰坪县派出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经费项目经费37,500.00元,主要用于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

39.兰财整合〔2024〕1号续建兰坪县2023年引水灌溉工程建设项目(2024年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资金项目经费8,000,000.00元,主要用于续建兰坪县2023年引水灌溉工程建设;

40.兰财整合〔2024〕1号兰坪县2024年引水灌溉工程建设(兰坪县2024年引水灌溉工程建设项目)项目资金项目经费47,601,620.00元,主要用于兰坪县2024年引水灌溉工程建设;

41.兰财发〔2024〕61号兰坪县自然能提水项目河西乡大羊村自然能提水工程资金项目经费9,490,181.86元,主要用于兰坪县自然能提水项目河西乡大羊村自然能提水工程;

42.兰财农〔2023〕18号新建小型水库项目资金项目经费4,245,821.52元,主要用于弥勒坝水库建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水利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2,641,498.0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51%。与上年相比增加100,560,845.89元,增长66.12%,完成年初预算的263.53%,主要原因是兰坪县腊岔箐水库工程建设工程增发国债补助资金项目资金拨付量较大导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10,414.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6%,完成年初预算的105.87%。主要用于职工社会保险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职工缴费基数变动导致。

9.卫生健康(类)支出596,932.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4%,完成年初预算的108.13%。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职工缴费基数变动导致。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84,3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250,036,297.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97%,完成年初预算的266.63%。主要用于水利工程建设及防汛抗旱项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水利项目新增较多导致。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13,55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8%,完成年初预算的105.33%。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职工缴费基数变动导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3,04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04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3,04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04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04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04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3,04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水利局车辆使用年限过长,车况较差,为保障行车安全暂时只使用一小部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进行车辆维护导致。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04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水利局车辆使用年限过长,车况较差,为保障行车安全暂时只使用一小部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进行车辆维护导致。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水利工程建设下乡检查、施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水利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3,215.17元,比上年增加27,340.16元,增长5.01%,主要原因是部门人员调动增加及社会保险缴费变动导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兰坪县水利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水利局资产总额102,781,562.21元,其中,流动资产98,614,982.62元,固定资产4,166,578.5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130,545.2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11,539.2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77,30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77,30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水利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县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332500233201111

包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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