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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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80463-2025-271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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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坪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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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5-11-06 09:25:37

监督索引号53332500171201000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记使命,坚定信念,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团结带领广大青年为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用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体系团结教育青年,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

(二)领导全县共青团工作。根据党的中心工作、团省委、团州委的工作布置和县委、县政府的指示精神,提出每一时期青年工作的任务,制定工作计划,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各乡镇团委、县直机关团工委和中学校团委及各级团组织的工作。

(三)全面履行组织、引导、服务、维权的职能。大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完善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手段,调查兰坪县青年思想动态和工作状况,研究青年中存在的各种实际问题,提出解决青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问题的相应对策,并通过促进青年就业创业重点工作,推动共青团工作的新发展。

(四)关心青少年利益,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五)协同教育部门加强基础教育,进一步加强“希望工程”工作。

(六)加强团的作风建设、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努力使各级团组织成为青年之家,成为团结、教育青年的核心。

(七)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深入推进基层团组织建设,坚持眼睛向下,重心下移,使团的组织网络覆盖全体青年,使团的工作影响全体青年。

(八)在国家经济建设中,组织带领青年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九)协助党组织培训、考核、管理、选拔青年干部。

(十)受党的委托,领导全县少先队工作。

(十一)发挥共青团在青联工作中的核心作用,在爱国主义旗帜下更加广泛地团结教育各族各界青年,调动青联的积极性,开展具有青联特点的活动。

(十二)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学校少年部、青年发展部(县青年联合秘书处)、志愿者工作部、组织宣传部、权益社会联络部。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委员会。

纳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着力提升“引领力”

始终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巩固和深化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成果,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团员和青年。一是常态化开展专题理论学习。依托每月“主题团日”活动,选定活动主题,向各级各类团组织、少先队组织推送规定学习篇目,同时注重学习效果反馈和信息报送,强化理论学习效果。二是广泛开展“团干部上讲台”宣讲活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组织团县委领导班子成员、“青年讲师团”成员、乡镇(街道)团(工)委委员对县域内所有团组织全覆盖开展主题宣讲,引导广大青少年坚定听党话、跟党走,截至目前各级团组织共开展80余场次主题宣讲。三是扎实开展红色教育。依托方志馆、普米族博物馆等2个“少先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举办“红领巾讲解员”培训2期,线上线下多渠道开展风采展示,引导青少年牢固树立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兰坪的意识,帮助广大青少年树立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的远大理想,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人生信念。四是推动共青团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创新发展。召开兰坪共青团2024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暨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强化团属宣传阵地建设,实施网络新媒体平台提升行动,县级团属媒体开通微信“视频号”并常态化更新,“青春兰坪”微信公众号粉丝量累计达10822人,发布推文423篇,宣传禁用工作的引领力和塑造力进一步提高,团属媒体宣传阵地和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五是加强共青团、少先队员教育激励。聚焦少先队员、共青团员阶梯式成长激励体系落实,分别在“五四”“六一”“十一三”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集中入团、成人礼和少先队入队、队会、离队等仪式教育,开展2期示范性入团、入队仪式,加快构建从“队前教育”到“团队衔接”的阶梯式成长激励体系。全面开展兰坪县“红领巾二星章”争章活动,进一步加大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少先队集体的评选力度,共201名少先队员荣获“红领巾奖章”个人二星章,11个集体荣获“红领巾奖章”集体二星章,26名少先队员获评“红领巾奖章”个人三星章,5个集体获评“红领巾奖章”集体三星章。累计推报1个集体获评“2023 年度云南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成功推荐3个集体、7个个人获评2023年度怒江州“两红两优”、20名少先队员、6名少先队辅导员、9个少先队集体获评州级优秀。评选并通报表扬“兰坪县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8个、“兰坪县优秀共青团干部”4名、“兰坪县优秀共青团员”6名、“兰坪县优秀少先队员”28名、“兰坪县优秀少先队辅导员”10名、“兰坪县优秀少先队集体”13个。进一步推动将组织激励转化为团员青年、少先队员的政治认同、组织认同。

(二)巩固和提升基层组织改革成效,让各级共青团组织焕发活力,着力提升“组织力”

一是巩固拓展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实效。深化学校共青团改革任务落实,对照《云南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重点任务清单》及团州委相关文件要求,对兰坪县贯彻落实重点任务清单责任单位及重点指标进行了细化梳理,确定了38项中等学校贯彻落实绩效指标和3项县级机关贯彻落实绩效指标,条理清晰、责任分明推动中学团组织落实重点任务,有效增强思想政治引领和实践育人功能。二是进一步加强团员队伍建设。严格落实《关于做好高质量发展团员工作的实施方案》,科学制定团员发展计划,合理调控团青比,持续严格入团标准和程序,督促县内各中学根据聚焦“确定入团积极分子”和“确定团的发展对象”两个关键环节落实“积分入团”制度,同时将积分台账纳入团籍档案管理,进一步提高发展团员质量。2024年共发展团员675个。其中初中阶段426个;高中阶段204个;中职36个;社会领域9个。三是深入推进全县机关青工委建设。印发《在全县各级机关单位组建青年工作委员会的实施方案》,共57家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成立“青年工作委员会”及“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其中已建立团组织的19家。四是履行抓全团带队职责。在学雷锋纪念日、清明节、世界读书日、六一儿童节、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全县各级少先队组织开展“学雷锋”“祭英烈”“全民阅读”“红领巾爱祖国”等主题队日活动10批次,进一步培养少先队员热爱学习、勤奋努力、全面发展,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进一步优化少先队辅导员队伍结构。保持县总辅导员和学校大中队辅导员配备率100%,现有少先队大队辅导员21名,中队辅导员392名。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各级少先队辅导员教育培训的核心内容,一体化系统推进少先队工作者全员培训,举办少先队辅导员培训暨专业技能比拼大赛1期,心理健康乡村教师培训1期,全面提升少先队工作者履职能力。

(三)热忱服务青少年成长发展,千方百计为青少年排忧解难,着力提升“服务力”

一是服务青年创业就业。开展“梦在远方·路在脚下——共青团与你同行”外出务工青年出征仪式,为外出务工青年提供爱心礼包20余份,助力农村青年劳动力稳定有序转移就业。联合举办2024年“沪滇劳务协作”民营企业服务月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专场招聘会,吸引52家企业参会,为失业人员、转移劳动力、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多个群体提供1042个工作岗位。深化“贷免扶补”工作。申报“贷免扶补”30余户,完成考察、放贷13户,放贷总额304万,带动64人县域内就业。实施“团团陪伴·‘就’有‘位’来”系列活动,帮扶3名大学生就业。2024年度共发布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岗位263个263名大学生报名,实际报到开展实践237名。积极引导大学生服务乡村,2024年度新招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48名,项目规模达83名,相较2023年项目规模扩大了66%。二是帮助青少年健康成长。实施“劲牌阳光学子”“陌上阳光”“幻方助学计划”“感恩有你 助学助梦”“助学接力”“两元钱爱心圆梦”等6项助学助困项目,共为我县366名学生争取资助金58万元。完成在永兴社区、永祥社区、累计开展活动200余场,覆盖青少年群体4800余人次,项目资金为22.5万元。三是关心关爱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开展假期关爱活动,对接云南大学、北京工业大学等高校团队到兰坪县开展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在6个易地扶贫搬迁社区和集镇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提供情感关怀、课业辅导、知识科普、爱国教育等内容的暑托班,开设各类夏、冬令营5场次,覆盖青少年儿童300余名,其中留守儿童、困境儿童160余名。开展青少年自护教育主题活动3场次,发放爱心礼包140余份。四是强化青年婚恋交友工作。联合县总工会举办第二届“会聚良缘 悦享青春”青年交友联谊活动,常态化为单身职工搭建一个展示自我、缔造友谊、感情交流、寻觅知音的平台,进一步拓宽青年交流沟通渠道,营造关心、关爱单身青年的良好氛围,活动共有116名单身青年参加,牵手成功10对。

(四)组织动员广大团员青年建功新时代,为兰坪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挺膺担当,着力提升“大局贡献度”

一是深化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结合职能职责,多措并举,纵深推进“利剑护蕾”走深走实。成立“童心呵护•青春相伴”兰坪县未成年人保护志愿服务队,共计招募县级志愿者119名,同时在各中小学分别成立24支志愿服务队伍,队伍人数累计达300余人。结合建立未成年人意识形态偏差和权益线索“小哨兵”报送机制建立“‘童心呵护·青春相伴’小小信箱”沟通平台。通过设置“小小信箱”实体站点、建立收发站、成立校内事件响应队伍搭建好沟通平台组织体系,依托共青团、少先队在青少年群体中的组织基础,动员和引导学生投递情绪漂流瓶、发送求助信号、上报未成年人犯罪及未成年人受侵害线索,打通青少年群体同学校、家庭、社会间的信息壁垒,共同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已于6月订制专用信箱下发各学校安装并投入使用。目前“小小信箱”共收到6条信件,均为“情绪漂流瓶”,已由校内响应队伍进行干预处理,暂未收到求助信号和未成年人犯罪及未成年人受侵害线索举报。同时,结合团州委建立未成年人意识形态偏差和权益侵害线索“小哨兵”报送机制相关部署,进一步形成“收集—报送—移交—研判—处置—反馈”工作闭环。二是开展“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聚焦“弘扬卫国戍边精神 深化新时代青少年国防教育”主题开展座谈交流,共青团协商代言和组织动员青年积极参政议政能力进一步提升。三是扎实开展青年文旅志愿服务。五一假期“爱在兰坪 唱响雪邦”2024年第二届雪邦山音乐节期间,招募30余名文旅青年志愿者参与音乐节志愿服务。同时提供10个摊位举办“青年市集”,激发青年创新创业热情,提升市场活力和内生动力,助力兰坪经济发展。四是扎实推进生态环保工作。围绕创建国家卫生城镇、保护母亲河、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等,常态化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文明素质提升、净滩行动等12场次,广泛传播环保理念。五是积极推进青年创业兴乡工作。推动成立青年创业协会。已明确由东上海人力资源怒江兰坪产业园区负责登记注册,安排专人负责青创协会成立事宜,登记注册材料已准备齐全,预计11月上旬召开成立大会并揭牌。深入挖掘青年创业典型案例,在公众号设立专题,发布青年创业事迹推文10篇,进一步做好青年返乡创业常态宣传引导。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4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收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委员会2024年度收入合计2166810.8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66810.81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881437.54元,下降28.9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81437.54元,下降28.9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收入减少的主要原是我单位2024年下半年有调出人员,人员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委员会2024年度支出合计2166810.81元。其中:基本支出418587.89元,占总支出的19.32%;项目支出1748222.92元,占总支出的80.6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881437.54元,下降28.9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157567.49元,下降73.44%;项目支出增加276129.95元,增长18.7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基本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1.本年度严格落实“紧日子”要求,对人员经费、公用经费进行精准减压;2.下半年调出1人,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为保障工作推进,本年度加快东西部协作项目资资金的支出进度,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支出合计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效应高于项目支出的增长效应,最终实现支出较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18587.8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82863.27元,占基本支出的91.4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5724.62元,占基本支出的8.5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48222.9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兰财发〔2024〕8号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经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兰财行〔2024〕32号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2024年1月至7月地方项目志愿者省级生活补助经费2858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2024年1月至7月地方项目志愿者省级生活补助。

兰财行〔2023〕132号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2023年8月至12月地方项目志愿者省级生活补助经费2042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2023年8月至12月地方项目志愿者省级生活补助。

兰财行〔2024〕58号云南省财政厅安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2024年8月至12月地方项目志愿者生活补助经费64997.77元,主要用于支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2024年8月至12月地方项目志愿者生活补助。

兰财行〔2024〕3号怒江州财政局提前下达202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975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202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兰财行〔2024〕75号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兰坪县第十七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经费909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开展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兰坪县第十七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产生的费用。

兰财行〔2024〕74号中国少年先锋队兰坪县第二届工作委员会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经费10378.00元,主要用于支付中国少年先锋队兰坪县第二届工作委员会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产生的费用。

兰财发〔2024〕8号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招募工作经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开展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招募工作产生的费用。

兰财发〔2024〕8号2024至2025西部计划地方项目志愿者县级生活补助经费688089.90元,主要用于支付2024至2025西部计划地方项目志愿者县级生活补助。

兰财社〔2024〕112号2024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及农村劳动力转移专项资金217.25元,主要用于支付2024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及农村劳动力转移专项资金。

兰财社〔2023〕162号2023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及农村劳动力转移专项资金132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2023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及农村劳动力转移专项资金。

兰财社〔2023〕129号兰坪县财政局下达2023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经费14250.00元,主要用于支付2023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经费。

兰财行〔2024〕37号用于解决2024年县级派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资金125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

兰财金〔2023〕4号兰坪县财政局提前下达2023年度普惠金融专项贴息奖补资金18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2023年度普惠金融专项贴息奖补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委员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66810.8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881437.54元,下降28.92%,完成年初预算132.5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00552.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33%,完成年初预算的129.45%,(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工作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办公费、水电费、差率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编制预算时采用“基数法”,以上年的基数来计算,2024年基数提升,工作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有所提升,故实际支出较预算增加。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5054.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6%,完成年初预算的201.67%,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费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政策调整与基数变化。

9.卫生健康(类)支出26954.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4%,完成年初预算的108.04%,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障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政策调整与基数变化。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30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1%,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拨付2024年县级派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资金、2023年度普惠金融专项贴息奖补资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这两个项目属于后期追加经费,属于预算编制时无法预判的新增支出事项。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374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6%,完成年初预算的123.17%,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提高了公积金缴存基数。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4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等相关支出,决算数0元,与年初预算数0元一致,无差异。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委员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724.62元,比上年减少53018.72元,下降59.74%,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勤俭节约相关要求,加强日常办公成本管控,减少非必要办公用品采购,打印复印等消耗性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用品购置、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委员会资产总额510411.39元,其中,流动资产507113.18元,固定资产3298.2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3674.6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044.6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332500171201111

包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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